东西方文化的差别在哪里?
追溯到公元前五世纪,也就是2500年前,正好是我们的春秋战国时代,我们的孔圣人、诸子百家那个时代,非常巧合的是东西方文明在那时候正值相互辉映,虽然他们没有什么交融。但是中国的诸子百家———孔子、老子、孟子、荀子、墨子、庄子、孙子,那时候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人类思想非常绚烂的一个时代。
那么西方是什么样的呢?古希腊的城堡文化,孕育了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和阿基米德这样的科学家。后来经过中世纪的黑暗,中国也是理学家对孔子的歪曲,同样经历了一个黑暗的时代。以后因为马丁?路德引导的宗教革命,解放了人的思想,西方开始文艺复兴,人性的解放,更是一个大的发展,出现了科学巨匠牛顿、伽利略、布鲁诺、达尔文等等,那么应该说西方比我们是非常的幸运的。
因为爆发了工业革命,政治改革、生产力等等获得极大的解放,西方从此强盛起来,从而奠定了近代和现代文明的基础。我们要反思,我们中国的文化怎么了?怎么没有创造近代和现代的文明?而现在我们多个方面———计算机也罢,制造业也罢,包括社会科学还有自然科学,都是大量学习西方。以名字命名的定理、发现、发明,几乎全是欧洲人或者美国人的名字,很少有中国人的名字。这一点最大的根源,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别。
这是一个性质上的差别,从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开始更多的是理性思考,至于孔子、老子他们的学说等更多是感性。比如说我们熟知的孔子的一些理论,如中庸之道、仁者爱人、有教无类,这些都是更接近感性的一些结论。还有一些政治主张,如老子的无为而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大即小小即大……虽然是辨证的但多是感性的。而作为西方的哲学发展史来讲,即便是宗教,从它教会学校的课程来看,除了神学之外,还有算学、天文学、逻辑学,还有艺术、美学等等。大家知道,天文学是讲究实证观测的,必须有实际根据;逻辑学是讲究推理的,严谨严密的推理。牛顿三大定律的发现,就是建立在实证、实验、严谨的推理、归纳、逻辑分析、数据统计、概率统计等科学方法的基础上。
所以我们东方人更多的是感性思维,西方更多是理性思维。我们这个民族从血液上或者从DNA上更多的是浪漫主义,较少的是现实主义。我们在经营、生活、教育、科研等更多相信自己的感觉,但这种感觉有时往往是错误的、有偏差的。自然科学要讲究实证考察,我们都听过科学家严谨探索、追求实证的故事。为了一个数据,为了得出一个科学的结论,他们千百次地试验,不怕枯燥、辛苦的生活。
科学是真正的东西,是技术发展的真正动力,是人类一种不停的探索、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绝对不是金钱能够诱惑能够引导的。有人说搞技术开发是为了钱,那这个人绝对不是好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反过来说,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讲究的是公平公正,如果牛顿、爱因斯坦、布鲁诺、伽利略生活在现代社会的话他们都是亿万富翁。
自然科学要严谨、要实证。那么剩下的科学呢?社会科学呢?我们说更需要严谨,更需要实证。大家知道社会调查公司,他们发出上万甚至几十万份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进行概率分析,才得出一个战战兢兢的结论,还不敢说100%的结论。有的同志碰到一些事,他就说100%怎么样,绝对怎么样,我敢拿命赌怎么样,这在科学家或真正的社会科学学者的耳朵当中,都是疯狂的。实际上越是社会科学,它的离散性越强,它的严谨程度越高。不严谨不理性的社会行为,造成的结果都是毁灭性的灾难性的。
大家知道二次世界大战时法西斯头子希特勒,这个疯子认为犹太人是劣等民族,要全部毁灭,所以几百万犹太人葬送他手;他还认为,我一个德国就能够打败英美,打败整个欧洲,就能够打败苏联。这实际上是根本不可能的,一个战役一个局部的战争,根本不能扭转它已经从客观规律上注定要失败的命运。但是就因为这样一个狂人的不严谨,葬送了几千万人的生命。包括我们“文革”当中的“大跃进”,我们所谓的困难时期,都是一种不科学、不严谨的思维方式造成的。比如SARS,如果科学严谨地对待它,就不会在全国蔓延。当然经过这些以后,我们就更加严谨,更加科学。
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我用两个理论来说明科学思辨在工作生活中的作用.
a) 灯塔理论
在这儿有个旋转的灯塔,在这个角度上这个人看的是耀眼的亮光;而背面另一个人看是黑暗的;这两个人之间的人看到的是微弱的光。站在不同海拔高度的人,有的看成是朝下的一条光路,有的看成是朝上的一条光路。正常视力的人见到正常的光,那么这儿还有一个弱视的人,他见到的是星星点点的光、模糊的光;这个人是色盲,本来是红色的光他看成是绿色的光;这个人带了一个蓝色的眼镜,看到的这个光是蓝色的。
由此看来,同样一个灯塔同样一束光,这么多人有这么多不同的感觉。我们记得盲人摸象的故事,有人说是一个柱子,有人说是一个蒲扇,就是一个明眼人能够客观的说出来是大象。对灯塔光线的感觉,只有当一个人转一圈、跑一圈,或者从不同角度高度的人用无线电跟他联系时,他才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否则,他得出的结论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
所以消费者来到我们店里来说要100升或120升产品的时候,说我们的产品贵的时候,说他没钱买的时候,我们就完全相信他了吗?他自己知道自己说什么吗?有的时候你自己说话的时候,你知道你自己为什么那么说?
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听到的看到的感觉到的讲出来的,很大一部分有可能是失误,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夫妻吵架,朋友反目,同事争执了。旁观者看得很清楚,说这两口子没事找事,结果旁观者回家又会演出同样的事情,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我们的祖先天天凑在一起玩闹、游戏,本能地聚在一起,为什么我们现代人不能和平相处?因为我们有太多的感官了,有太多的认知了,有太多的思想了,有太多的表达了,使得我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被偏见阻挡了,沟通难了。
所以只有全面地、系统地、历史地、动态地去看问题,才能真正看清事物的本质。必须客观地、有所保留地描述这种事实,绝对不是那种100%的那种描述,而且要去伪存真、综合分析,这就是一个科学观察、分析的过程。
b)抛石理论
这是一块抛出去的石头,观察者A,观察者B,观察者C,观察者D。每个人视角都这么窄,而且就在这么一段时间内观察,在第一秒看到它,在第二秒看到它,在第三秒看到它,在第四秒看到它,每个人说的位置不同,时间也不同。只有这个观察者E是站在更远一点更高一点的位置看,他的视角要大一些,他说石头是在那个位置,在那个方向延伸到那里去,而且他还能预测,他到下一秒钟会在这儿,再一秒钟它会在那儿。
但是大家注意了,本来按着抛物体的运动规律,他可以算出这个石头的轨迹,它落地的时候,它必定会落到这儿。但是,还是不能这样绝对地下定论,也许是一股风吹偏了方向,也许是另外一块石头正好在这儿撞上它给它一个外力改变方向,使它偏离原来的轨道。所以我们还是一定要有全面的、科学的、留有余地的态度,来看待所有的事情,包括我们自己的人生道路、我们的事业发展,不要过分的主观。
在学校里我们很少学到用统计、归纳、综合、回归、分析的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国外在中小学时就有一门选修课——《科学的方法论》或者《科学的学习方法》、《科学的思维方式》。我们很多做思想工作的同志,不见得已经掌握了这种规律,能够全面的、系统的、平和的方法来看问题。
事实上,我们无论是同事之间、朋友之间、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百分之九十几的结论、矛盾、冲突和怨恨都属于冤假错案。大家想想,我们作为一个旁观者,劝解别人吵架时绝对不是纯粹因为与人为善,而是确实看到了有些人思想太偏太狭隘,因为一点很小的事就打起来,甚至是没事干,吃饱了撑的。
可是我们自己一旦成了当事人之后,绝对又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而且又绝对不认为是这样:我没错;就凭我多年的经验,他是一辈子跟我过不去;他就是看不上我;他就是想占我便宜;他就是想治我,想整我。两口子之间、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就经常制造不少这样的冤假错案。所以如果我们缺乏理性思维实证、综合考虑、系统考虑、科学思维、科学的方法,缺乏正确的价值观,我们的世界就是混沌的,我们的结论90%以上就会是荒谬的。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勇于怀疑自己、改造自己和超越自己。
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
英国译学界的名人
英国译学界的名人
英国译学界的名人[1]
张美芳
(中山大学,广州 510275;澳门大学,澳门)
前言:本文作者于2002年下半年到英国访问,期间访问了英国多个设有翻译教学与研究的大学及其翻译学科的领头人,其中包括:曼城理工学院的蒙娜·贝克 (Mona Baker, Umist); 萨里大学的彼得·纽马克 (Peter Newmark, Surrey University); 赫瑞沃大学的伊恩·梅森 (Ian Mason, Heriot Watt University);米道士大学的科思婷·曼可尔(Kirsten Malmkjaer, Middlesex University);艾斯顿大学的克里思汀娜·沙伏讷 (Christina Schäffner, Aston University);伦敦大学学院的逖奥·荷曼斯 (Theo Hermans,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帝国学院的马克·撒特威 (Mark Shuttleworth, Imperial College); 萨里大学的杰瑞米·曼迪 (Jeremy Munday, Surrey University)。遗憾的是,虽然笔者在英国期间曾跟闻名世界译坛的英国华威大学副校长苏珊·巴斯纳 (Susan Bassnet, Warwick University )在网上联系过,并准备前往访问她,后来却因她临时有出国任务,我们见面的计划未能实现。
上述学者是活跃在英国译学界的精英分子,也是国际译学界的知名人士。他们的一部分著作已在中国出版,例如Newmark的《翻译教程》(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与《翻译研究途径》(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Baker的《换言之——翻译研究课程》(In Other Words: a coursebook on translation),Hatim 和 Mason 合着的《语篇与译者》(Discourse and the Translator),Bassnett 和 Lefevere 合着的《文化建构——文学翻译论集》(Constructing Cultures – Essay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等;而他们的新作更是逐渐成为世界各地翻译研究生的必读或常用书籍,例如Mark Shuttleworth 的《翻译研究词典》(Dictionary of Translation Studies),Jeremy Munday的《翻译研究入门》(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Theo Hermans的《翻译研究体系——解释描写途径与系统导向途径》(Translation in Systems—Descriptive and System-oriented Approaches Explained)等。
通过跟英国译学界名人的近距离接触,本文作者不仅了解到他们在学术方面的奋斗足迹及雄心壮志,还了解到他们生活中的一些方面。他们的工作与成就跟英国翻译研究的发展息息相关,他们及其所在的机构代表了英国翻译教学与研究的最好水平。因此,笔者希望与各位读者分享这一段时间的访问成果,让读者对这些名人(可能是读者心中的偶像)有多一些了解。
Mona Baker
Mona Baker是英国翻译研究界的女强人,也是世界翻译学界的著名人物。她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三个方面:翻译研究、翻译教学与指导翻译研究生、组织出版各种翻译专着。
Mona Baker是埃及人,进入翻译研究领域之前从事阿拉伯语/英语之间的专业翻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在英国伯明翰大学取得翻译硕士学位,之后在该校任教翻译及语言学课程,并任柯林斯伯明翰大学国际语言语料库(COBUILD= Collins Birmingham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Language Database)一个子项目的负责人,其任务是在已出版的COBUILD词典的基础上,负责设计一系列双语词典。在伯明翰大学读书和工作那几年为她后来的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成名之作(也是她的第一本着作)《换言之——翻译研究课程》(In Other Words: A Coursebook on Translation,1992) 是她在伯明翰大学任教期间完成并出版的,当时的编写目的是为译员培训提供一个有步骤、有系统的教学模式,结果此书成了世界各地不少大学的翻译教科书。该书自1992年问世以来已重印6次,并在中国再版一次。此外,在此期间她还与人合编了《语篇与技术——纪念约翰·辛卡拉》(Text and Technology: In Honour of John Sinclair,1993)一书。
自1995年以来,Mona Baker一直任曼彻斯特科技大学教授及其翻译研究中心主任,该研究中心是英国最活跃的一个翻译研究机构,有博士生、硕士生、访问学者几十人,她自己所带的博士生共1人(7人已毕业,7人在读),来自世界各地。中心几乎每周举办翻译研讨会,邀请英国各地的翻译学者做讲座,由Mona Baker亲自主持,听者除本校教师学生外,还有不少来自英国各地大学的教师和研究生。本文作者亲身参加了其中一次研讨会,会场座无虚席,提问踊跃。该中心拥有一个相当大的翻译英语语料库(Translational English Corpus),并研制了半自动化地处理这些资料的软件。到目前,该语料库总容量达1000多万字。语料库收集的主要是小说和传记,也有新闻和旅游类的小型子库。
作为该翻译研究中心主任并主持着这个大型的翻译英语语料库,Mona Baker 目前的研究兴趣之一就是利用语料库研究各种翻译的特点,包括研究译本的特征以及不同的译者的文体与风格。我们曾专门介绍过她利用语料库调查译者的文体的方法。她的另一研究兴趣是,从语用学和跨文化交际的角度探讨笔译与口译问题,这也是她目前正在编写的《跨文化接触中的语用问题给翻译理论的启示:实践与研究》(The Pragmatics of Cross-cultural Contact: Implications for Translation Theory, Practice and Research)一书的主题,该书将由著名的出版社Routledge出版。
Mona Baker 是一位聪明能干、有思想、有远见、富有创新精神的学者,她不满足于自己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和所领导的一个翻译研究中心所取得的成果,她有更远更大的抱负,那就是推动全世界翻译研究不断向前发展,领导翻译研究的潮流。她以实际行动实现自己的理想:1995年创办了圣·杰伦出版公司 (St. Jerome Publishing)和创办与主编《译者》(the Translator) 杂志。圣·杰伦出版公司是Baker的家庭出版公司,办公室就设在他们家里,出版方面的事务由其丈夫Baker先生主持处理。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已出版了几十种翻译研究专着,其中不少已成为世界各地大学翻译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参考书籍。为了要推出高水平的作品,推广翻译研究与跨文化交际研究的成果,推动此领域研究的发展,该公司还出版了《翻译研究摘要》(Translation Studies Abstract) 和《邂逅》(the Encounters) 系列丛书,前者为翻译研究者提供翻译研究的最新信息,后者的范围涉及跨文化交际的方方面面。
在组稿的过程中,Mona Baker还特别注重挖掘与扶助年轻有为的学者,让他们有地方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例如,《翻译研究词典》(1997)的主要编著者马克·萨特威 (Mark Shuttleworth) 对本文作者谈起Mona 时就特别感激,因为该词典从设计到包装出版整个过程中,Mona Baker都起了指导的作用,可以说,词典的问世与作者的成名都跟Mona Baker息息相关。
圣·杰伦出版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出版物《译者》(the Translator) 自1995年问世以来,吸引着世界各地的读者和投稿者,被广泛认为是一份高水平的翻译研究刊物。该杂志的编委会成员大多是翻译界的知名人士,如Ian Mason, Lawrence Venuti, Dirk Delabastita, Marianne Lederer, Maria Tymoczko, Juliane House 等。然而,圣·杰伦出版公司和《译者》杂志的成功诞生与发展,其关键人物还是Mona Baker。她不仅有能力有理想,还有丰富的编辑与交际经验:主编了《翻译研究百科全书》(1998,2001);她经常应邀到世界各地做翻译研究讲座,讲座的同时也广泛地接触世界各地的翻译研究者,了解他们的研究成果及研究计划。
现在,Mona Baker 又在设计着另一个大宏图:成立一个世界翻译研究组织,暂名为“国际翻译与跨文化研究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ranslation and Intercultural Studies)。顾名思义,该协会的会员将是翻译与跨文化研究方面的学仁,因而有别于国际译联。该协会的第一次会议将于2004年8月12-14日在汉城召开,到时将宣布“国际翻译与跨文化研究协会”正式成立。
Peter Newmark
Peter Newmark是英国翻译研究界的元老,现为英国萨里大学(Surrey University)的教授。他在其成名之作《翻译研究途径》(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1981)中所提出的“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之说在翻译教学与翻译研究界几乎人人皆知,至今仍有其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他的另一本代表作《翻译教科书》(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1988)成了世界各地许多大学的翻译教材或参考书籍。虽然他后来的几本书如《关于翻译》(About Translation)《翻译研究散论》(Paragraphs on Translation)等未能引起较大的反响,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在英国翻译界的地位。
Newmark是一位很有个性的长者,他在跟人交谈中会直截了当地阐明自己的观点态度。记得笔者应约前往萨里大学翻译中心与他见面时,他送给笔者几本近两年出版的《语言学者》(the Linguist)杂志,每一本杂志里面都有他的文章,于是笔者赞叹道,“Newmark教授,您仍然不断地出文章,真令人钦佩!” 他马上认真地说,“我不喜欢你用仍然(still)一字,因为‘仍然’的含义是我老了,还在写东西。其实在学术上年龄永远不是个问题。”
也许是由于Newmark教授不服老的性格,也许是因为他的名气太大,年近九十高龄的他现在仍然给萨里大学的翻译研究生上课,每周一学时。此外,他还经常为英国《语言学者》撰稿,该刊物中有他的专栏“今日翻译”(Translation Now)。笔者问,“您退休多年了还不断地给学生上课,是因为您喜欢学生?还是因为您喜欢教书?”他回答道:“我喜欢解释事物。”在他看来,分析和解释是翻译理论的主要任务,“翻译研究,翻译理论,或翻译学,不管人们如何称呼,我认为,此学科是分析性的而不是描写性的;其首要任务就是要让译者明白各种各样的翻译问题”(Newmark,2002, 41, 2: 62-64)。
Newmark时时关注着翻译研究的发展,关心着每一本新书的内容,留意着翻译学者的言论,而且不时地加以评论,毫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例如他在 “今日翻译” 专栏撰文对Lawrence Venuti编辑的《翻译研究读者》(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2000) 一书进行评论,他肯定了该书编辑者所做的贡献,但也认为编者在概述中使用过多术语,并批评该书所选辑的29篇文章中,“有太多关于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等东西……”[3]。在另一篇文章中,他明显表示反对Susan Bassnett关于重译莎士比亚作品的建议,他说,“ Susan Bassnett 是一位有学识、有创新意识的聪明作者,但是我很难认同她关于翻译与艺术方面的观点,因为她把这二者都看作是一种时尚,像一种民族文化那样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最近一次讲座中她表示完全赞同把莎士比亚的作品翻译成现代英语,理由是莎翁的很多作品已变得过时难懂。……莎士比亚的作品是用现代语言写成的,任何人想将其‘现代化’都有可能歪曲它,也会损害原来的意义和优美的语言。真正要更新的是我们,而不是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是不朽的” (2002, 41,1:30-32.)
这就是Peter Newmark,永不服老,永不言退,永远保持着饱满的批评精神。
Susan Bassnett
Susan Bassnett是世界译坛的名人,现任英国华威大学 (Warwick University) 的副校长,翻译及比较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她年轻时曾在欧洲几个国家接受过教育,此教育背景使她掌握了多种语言,深入了解多种文化,这为她后来的翻译及比较文化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她的学术生涯从意大利开始,后来到美国工作了一段时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英国华威大学任教至今。她的研究范围包括:翻译研究、女性戏剧、女性作品、拉美文学、游记、英国研究。虽然Susan Bassnett因担任副校长要职而政务缠身,而且经常应邀到世界各地讲学演说,但是她仍坚持给研究生上课,任教的课程包括“翻译研究入门”、“文化转换问题研究”等。
她的成名著作《翻译研究》(Translation studies1980)已再版三次,该书到现在仍然是翻译学界一本权威性的著作。她在书中描述了翻译理论发展的历史,提供了比较分析的范例,探讨了翻译诗歌、戏剧和小说的不同的翻译策略,从中说明翻译理论和比较分析可以影响翻译实践。此外,她在书中精辟地论述了语言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文化是肌体,语言是心脏,二者相互作用,使彼此的生命延续不断。就像外科医生做心脏手术时不能忽视心脏周围的身体组织一样,也不能忽视文化的因素。(1980: 14)
Susan Bassnett认为,翻译并非次等的或派生的体裁,而是社会机构 (包括教育系统、艺术机构、出版公司、甚至政府部门) 中的一种主要的文学工具,这一工具可用来“摆布”某一个社会,从而建设一种该社会所需要的文化。例如,教堂会付钱给人翻译圣经;政府会支持翻译民族史诗;国王会赞助翻译关于征服英雄的书籍;社会政体会资助翻译关于社会现实主义的文献。由于她和她的其它同事的这种“摆布”论点,1985年出版的由Theo Hermans 编辑的论文集,起名为《文学摆布》(The Manipulation of Literature),书名正是编者给Susan Bassnett等一班学者(摆布派)的雅号。
在过去二十多年,Susan Bassnett在翻译研究领域中不断地架起接通各个研究途径的桥梁,并提出了连接其它领域的跨学科研究的呼吁。1990年,她有创见地建议,翻译研究应“转向文化研究”[5]。随着她和Andre Lefevere二人合作编辑的《翻译、历史与文化》论文集的问世,翻译研究领域出现了真正的突破:翻译研究正式转向文化研究。到了九十年代后期,Bassnett和Lefevere二人合着的《文化建构——文学翻译论集》(Constructing Cultures-- Essay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 出版,Susan Bassnett在第八章<文化研究中的翻译转向>一文中指出,在过去三十多年,翻译学领域的学者们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学术成就,可提供给文化研究领域的学者们在探讨跨文化交流时作参考。目前文化研究的重点问题是权力的关系和文本的生产,而翻译研究学者们对这些问题已不陌生。另外,文化研究如果能深入到翻译所涉及的编码和译码过程,一定会更有成效,因为在翻译研究中,学者们可以举例说明片言只字 (fragments) 是如何生存,会出现哪些游离分子 (wanderings),离乡背井的文本如何受到外国人的接受。翻译研究应该从边缘走向舞台的中心。翻译研究已经作出了文化转向,现在该是文化研究朝翻译研究转向了。Bassnett最后呼吁,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多方面的资源,扩宽研究领域,开辟一个跨文化研究的时代,从而迈进一个有不同声音、有多种见解的新领域——跨学科研究。
(后记:笔者未能如期到华威大学访问Susan Bassnett。本文的资料来源于华威大学网页、Bassnett的著作、和笔者过去介绍Bassnett新书的文章:翻译与文化建设——介评巴、拉合着的新作《建设文化--文学翻译论文集》,载《中国翻译》1998(6):35-38。)
I. Mason & B. Hatim
Ian Mason 与Basil Hatim 是学术上的好伙伴。两人第一次合着的《语篇与译者》(Discourse and the Translator, 1990)一炮打响,此书被誉为“经典的翻译研究教材,向读者展示了如何把现代语言学理论运用于翻译研究中”(见St. Jerome Publishing 2002 Catalogue)。几年后,他们再次联手推出了《译者即交际者》(the Translator as Communicator, 1997),此书同样引起世界翻译学界的积极反响。现在,这两本书已成为世界各地许多大学翻译研究生的重要参考书。
2002年圣诞节前夕,Mason教授在爱丁堡的家中接受了笔者的采访。他的家住在爱丁堡市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两层楼大屋子里,宽敞的客厅里已充满圣诞的气氛,约四米高的圣诞树矗立在五米高的客厅的一角,树上挂满了闪闪发亮的彩带和彩球。爱丁堡的冬天非常寒冷,Mason教授不久前患了肺炎,见笔者时仍然不时地咳嗽,但是一讲起翻译研究他就精神奕奕,一点儿也不像是个大病初愈的人。
Ian Mason 是Heriot-Watt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学院院长,口译与笔译领域的主任教授,苏格兰口译与笔译研究中心主任。早在1970年他就开始从事翻译教学工作,因此他自豪地说,他是英国最老资格的翻译教师之一 (据他说,另两位老前辈是Peter Newmark 和Peter Fawcett)。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他一直在Heriot-Watt大学任教本科生的翻译理论与实践、法语语言学等课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该大学设立了翻译研究课程,于是他的教学重点转向研究生教学,主要是任教翻译研究、口译理论与实践、语篇与翻译研究等课程。目前,他是语言学院翻译博士研究生课程的主要负责人。
Ian Mason说他的父母都是英格兰人,但他自己是在苏格兰出生,所以他把自己视为苏格兰人,然而,他讲一口纯正的英语,完全没有苏格兰口音。是因为他那悦耳的口语使他走上口译之路?还是因为长期从事口译实践与研究而练就了一副硬本领?他笑着说,是二者兼而有之。翻开Mason 的著作目录,我发现其中大多数跟口译、对话等问题有关。他目前的研究兴趣主要是翻译的各层面的互相作用问题研究 (包括设计译文对话者、对话翻译中的礼貌问题等)。
Basil Hatim 也是Heriot-Watt大学的教授,自1980年加盟该大学的翻译教学队伍时起一直与Mason 共事,1999年他留职停薪去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美国大学任教。1981 Hatim在英国Exeter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其论文题目是“语篇语言学”。他在Heriot-Watt大学期间(1980-1999),曾任翻译硕士课程(英语/阿拉伯语)主任,任教翻译理论、语篇分析、语义学、语用学等课程,自1986年以来,任博士生导师。Basil Hatim 目前在阿联酋美国大学英语系教授,是本科与研究生英语/阿拉伯语课程的负责人。他的研究兴趣包括:修辞学、语篇语言学、翻译研究。虽然Hatim现在绝大部分时间是在阿联酋美国大学工作,但他仍然为Heriot-Watt大学指导着近十个博士研究生,据说,按协议他的研究成果(专着、论文)仍然全部记在Heriot-Watt大学的成果本上。
Hatim 和Mason这两位著名学者现在依然是马不停蹄地为翻译教学与研究而努力工作。Ian Mason肩负繁重的行政工作与教学任务,他的著作还是依然不断问世:除了一大批有关口译和笔译的学术论文外,还主编了《译者》特刊“对话翻译研究”(1999,圣杰伦出版公司出版);主编《三方交际:对话翻译研究》(Triadic Exchanges – Studies in Dialogue Interpreting, 2001,圣杰伦出版公司出版)。Basil Hatim 发表了大量有关语篇与翻译的学术论文,并出版了《跨文化交际》(Communication Across Cultures, 1997)、《翻译教学与研究》(Teaching and Researching Translation Studies , 2000)两本很有影响的书,现在他正与Jeremy Munday 联手编着一部新的翻译研究用书,将由Routledge出版。
Kirsten Malmkjaer
Mona Baker 曾告诉笔者,Kirsten Malmkjaer 是她的硕士导师,是她在翻译研究征途上的第一位引路人。由此可见Kirsten是一位资深的学者,但是她是一位很低调的人,不大喜欢讲自己,更不会向人炫耀自己是Mona Baker的老师。由于笔者在英国访问期间,大部分时间是她所领导的伦敦米道士大学翻译学院做访问教授,跟他她有很多的接触,因此对她还是有较多的了解。
Kirsten Malmkjaer她是丹麦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到英国求学,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攻读英语和哲学,1981年以头等优秀的成绩取得学士学位,因而她在本科毕业后直接成为伯明翰大学语言与文学系的博士研究生,1984年获翻译研究哲学博士学位。1985至1989年在伯明翰大学任教,1989年转往剑桥大学英语与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工作,曾任教语义学、语用学和翻译研究等课程,并担任该研究中心的英语与应用语言学哲学硕士(Mphil)课程主任。1999年,她受聘于英国伦敦米道士大学,成为该大学翻译学的主任教授,翻译研究中心主任。
自到伦敦米道士大学任教以来,Malmkjaer全力以赴,开创翻译教学与研究的新天地:先是创立翻译本科和研究生翻译学位课程,从2001年开始招生;继而在2002年建立了米道士大学翻译学院。目前该学院的本科生中有近三十人来自中国(香港),研究生中也有来自中国的学生。她还主持该学院的企业性的翻译活动,并组织学生参与专业翻译者的翻译项目中实习,从中提高翻译能力。她是一位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已成功地带出了一大批翻译硕士和博士。她任教的课程包括:翻译入门、翻译中的语言问题、文本与翻译、翻译史与翻译理论、翻译质量问题、翻译研究途径、翻译研究方法等。
她有丰富的编辑经验,主编了《语言学百科全书》(The Linguistics Encyclopaedia. 1991/2002),《翻译与语言教学:语言教学与翻译》(Translation and Language Teaching: Language Teaching and Translation. 1998);与人合编了《语言与理解》(Language and Understanding.1994)和《第二语言习得:表现与能力》(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Performance and Competence.1996)、《语言学习与语言理解的语境》(Context in Language Learning and Language Understanding 1998)等多本着作。她曾任由Mona Baker 主编的《译者》(the Translator)杂志的顾问委员会委员(1995-2001),现任翻译界闻名的《目标》(Target)的编辑。由于她在翻译研究方面资格老,经验丰富,因此一直是英国很多设有翻译本科/研究生课程的大学的校外考试官和答辩委员会委员。
尽管Malmkjaer在工作上和学术上肩负着多重责任,她仍然努力做一个好母亲,好主妇。她的家住在剑桥,从剑桥开车到伦敦米道士大学至少要一个半小时,但为了三个孩子能继续在好的学校读书,她心甘情愿地在上下班的路上开几个小时车,赶几百里路;为了弥补工作忙而对家人照顾不周,每个周末她总是亲自入厨房,给全家做一顿丰盛的晚餐。她的同事朋友羡慕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而她的家人为她的学术成绩而骄傲。
Christina Schäeffner
我国读者也许较少听到Christina Schäeffner的名字,其实她是英国翻译研究界一位非常活跃的学者,现任英国艾斯顿大学 (Aston University) 语言与欧洲研究学院的高级讲师,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翻译研究生课程主任;同时她还担任欧洲翻译研究学会的秘书长。
Schäeffner 1977年在德国里伯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在该大学翻译系任教;1982至1992年在里伯兹萨克森艺术及科学学院做研究,研究范围包括政治话语、语篇分析和翻译研究;1992年到英国艾斯顿大学任教至今。她的研究兴趣包括:翻译研究(德语/英语)、语篇语言学、批评性语篇分析(侧重政治语篇)、隐喻研究(侧重研究政治语篇中的隐喻翻译问题)。
Christina Schäffner是德国人,又是在德国受的教育,因此自然地走德国功能主义学派的路线。我曾旁听过她的课,发现她对功能学派的理论(例如目的论、翻译行动论、类型学等)了如指掌,对Christiane Nord, Katharina Reiss, Hans Vermere,Justa Holz-Mänttäri, Hans Hönig等翻译理论家情有独钟。她十分认同功能派的观点,“翻译就是为目的语境中的某一目的和特定的受话者生产一个适合目的语环境的语篇”(Vermere 1987:29)。
我曾问她:你如何看英国学者(例如Hatim & Mason)的语篇分析翻译研究途径和德国学者的语篇语言学途径?她的回答是,如果要做比较的话,Hatim & Mason 主要是以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为基础,德国学者也运用Halliday的一些理论,但是他们更多的是把德国语篇语言学家Sandig, Werlich, Brinker等人关于语篇类型学的理论运用于翻译中的文本类型、语篇体裁、以功能为基础的语篇分类等方面的研究。我问,你的研究涉及Halliday的理论吗?她说,我的研究主要是以德国学派的功能主义理论为基础,但也运用以Halliday关于语篇体裁的理论,描写翻译理论对我也有影响(例如规范概念)。此外,近年来出现的后现代理论也渗透到我的研究之中、尤其是在我对政治话语的分析之中。
艾斯顿大学 (Aston University) 语言与欧洲研究学院于1997年设立本科翻译课程和研究生翻译研究课程。Schäffner是研究生翻译课程主任,她自己现有5个硕士研究生和4个博士研究生,她在整个翻译研究课程中担任主要的教学工作,所任教的研究生课程包括“翻译研究的基本概念与方法”和“专业翻译:理论与实践”;她任教的本科生课程有:“翻译入门:概念与方法”,“翻译导向的文本对比与文化比较”,“当代译论”,“高级翻译”,“专门翻译”等。她是一位很有经验的教师,在课堂上常运用功能翻译理论对广告、公共牌示、产品说明书等目的非常明确的双语文本进行分析,深入浅出地把功能翻译理论的要旨传授给学生。她与同事合编《培养翻译能力》(2000)一书,在《序言》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翻译能力包括六个方面:相关的语言能力、文化理解力、语篇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查阅能力、(语言的)转换能力”。她说,翻译教学,尤其是翻译实践课,应该把这六个方面的能力作为目标。
尽管Schäffner身兼几职,会议多、文件多,但她在2002学年度第一学期每周还要教课9个学时(包括本科和研究生)。我问她:你除了教学,做行政工作,又担任其它学术组织的工作,还要做研究,你是如何分配时间的?她这样答:从理论上说,英国大学里的每位教师都是身兼多职的。我自己的时间大致是这样分配:教学占百分之五十,行政和科研各占百分之二十五。但是时间的具体分配并不是均衡的,因为周日的大多数时间都用来上课和处理行政事务,而周末和假期的大部分时间是用来做研究。
Jeremy Munday
近年来,Jeremy Munday在英国译学界崭露头角,其著作《翻译研究入门:理论与实践》(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Routledge,2001)一问世就得到译学界的广泛关注,英国多所大学的翻译研究生课程都把该书列为必读书目,著名翻译理论家Andrew Chesterman 在《译者》2002年第一期发表评论文章(2002),高度评价这一新作,认为该书再次证明,翻译研究已逐渐奠定其跨学科的地位。
Munday于1983年在英国剑桥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主修现代语言(西班牙语和法语)。大学毕业后十年,曾在西班牙和布鲁塞尔等地任教英语、西班牙语和法语,同时做兼职翻译,取得实践经验后于1992年重返校园,次年在利物浦大学获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1997年在英国布拉福(Bradford)大学取得翻译学博士学位并在该校任教,自2000年开始在萨里(Surrey)大学工作,在该大学的翻译研究中心任教翻译研究生课程,同时任西班牙系主任,这一职务使很多人误以为他是西班牙人,或认为他至少是在西班牙长大。其实,Munday 是地道的英国人,说一口标准的英国英语。不过,人们的估计也没有完全错,因为他的妻子是西班牙人,按中国的传统说法,他应该算是半个西班牙人了。
书架上摆放着多种语言的书籍:英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他说,前三种语言他能运用自如,但后两种只能阅读。他着有三本西班牙语/英语对照词典(1995,1996,1996),另参与编写多本法语和西班牙语词典。他的译作包括《拉丁美洲短篇小说》(The Picador Book of Latin American Short Stories, 1998),其中两篇译文曾在英国电台三台播放。1997年,他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拨款翻译委内瑞拉的代表性文学作品。
Munday 是一个跨学科的具多方面才能的研究型学者,其主要研究范围包括:翻译理论、系统功能语言学、语料语言学、文学研究。其博士论文《翻译系统:机助系统分析Garciá Márquez 译文》(1997)就是他应用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和语料语言学对文学翻译作进行研究的综合体现。近年来,他在不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多篇与系统功能语言学、语料语言学相关的论文,例如“西班牙语和英语的主位问题研究”(1998),“利用功能语言学研究翻译”(2000),“寻求翻译对等:基于语料库的研究”(2000) “翻译中的系统:描写翻译研究的一个系统模式”(2002),和准备发表的“2002世界杯报道中西班牙语和英语的情态成分比较分析”。
一个典型的学者,同时又是一个爱家的男人。笔者访问Munday时(2001年11月),他的女儿才六个月大,其桌面上摆放着的女儿的几张照片和一张全家福。一说起女儿他就眉飞色舞,陶醉其中。不过,爱家跟爱做研究并没有必然的冲突,尽管他肩负行政与教学的重任,他的研究成果依然源源不断。他和Basil Hatim 合着的《翻译:高级资源全书》(Translation: an advanced resource book)已脱稿,此书将由Routledge 出版公司出版。我们期待着早日拜读此两位著名学者联手合着的新作。
Theo Hermans & Mark Shuttleworth
Theo Hermans是伦敦大学学院荷兰语与比较文学系的教授、系主任,并兼任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亚非文学中心副主任;Mark Shuttleworth是英国帝国学院翻译研究理学硕士课程主任。前者的研究重点是文学、翻译史与跨文化研究,有人称他为DTS(描写翻译研究)的重要代表人物,而后者的研究重点则是翻译技术、翻译术语研究和语料语言学;前者富有经验、远近知名,后者则年青有为,在译学界崭露头角。
Hermans于1996年提出“翻译的另一声音”(TRANSLATION'S OTHER )这一概念以解释翻译中的译者的声音(Mona Baker解释为“译者的文体” ).“Other”这一概念已成了Hermans在翻译研究征途上的一个里程碑。至今他已有十多部著作问世,其中较为译界熟悉的有:1985年主编的《操纵文学》(the Manipulation of Literature) 和《二手货》(Second Hand) ,1999年出版的《翻译研究体系》(Translation in Systems)和其主编的《跨文化侵略》(Crosscultural Transgressions, 2002)。《翻译研究体系》一书由圣杰伦出版公司出版,可以说这是Hermans在翻译研究方面的代表作。他在书中对过去30余年描写翻译研究(DTS)做了全面的概述与评价,从追溯DTS的起源到发展,从介绍DTS各家各派的学说到比较他们之间的异同,从分析DTS受到的批评到对其走向的预测,脉络分明,条理清晰;并在此基础上展望了描写翻译研究未来发展的方向。该书反映了作者对翻译研究领域的深刻理解及广泛了解,也体现其极强的分析能力与敏锐的学术洞察力。
由于Theo Hermans任荷兰语系主任一职,因此很多人认为他是荷兰人。其实他是比利时人,妻子才是荷兰人。他在英国华威大学(Warwick University) 取得博士学位后就一直在伦敦大学学院工作,此外,他近年还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亚非文学中心任副主任,积极开展翻译研究活动。
Mark Shuttleworth的名字随着他的《翻译研究词典》(Dictionary of Translation studies, 1997)的问世而渐为人知。此词典是一本名副其实的翻译研究工具书,所收集的翻译研究术语较全较新,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把每个术语放到一定的语境中进行解释,从其首次出现到后来的发展过程,都一一列明出处。此外,编著者还对不同的流派及其观点进行评论并提供进一步阅读的参考文献。相信翻译研究学生和教师都能从中获益。
Shuttleworth是一位实践型的年轻人。《翻译研究词典》出版时,他还是理致大学(Leeds University)的俄语和翻译理论教师,是该大学的机器/机助翻译研究生课程中的骨干分子,此后不久他受聘到帝国学院,为该学院设立了一个翻译研究理学硕士课程(Msc in Translation Studies),主要研究翻译技术及科技与医学翻译。该课程的目的是培养专门领域的翻译人才,其重点是让学生掌握翻译技术。翻译技术包括几个方面:(1)机器/机助翻译;(2)翻译记忆系统;(3)术语管理系统;(4)软件使用。笔者曾两次登门访问他并在语言实验室看他演示使用翻译记忆的软件系统。他给笔者的印象是,科学思维,办事认真。
本文所介绍的两位学者风格迥然不同,研究重点也不一样,他们之间似乎毫无联系,为什么要把他们放在一起呢?原因是,去年十月,帝国学院与伦敦大学学院可能合并的消息不仅在民间流传,而且在两校的网上发布,闹得甚嚣尘上。对于合并,伦敦大学学院上上下下都表示反对,因为怕给财雄势大的帝国学院吃掉。而本文作者分别问Theo Hermans和Mark Shuttleworth对两校合并的看法时,两位不约而同地表示非常希望合并,准确地说是希望借两校合并之机跟译学机构合并,与译学界同仁携手共事,资源共享。
虽然由于伦敦大学学院教职员工的反对,官方构思的两校合并计划暂时搁置了,但是Hermans和Shuttleworth仍然希望跟对方合作,因为他们都看到了对方的长处,他们都十分明白,双方的合作将是强强联合,相得益彰。
[1] 此次访问英国几所大学,得到美国岭南基金的资助;文中所涉内容得到所访问的学仁的同意,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本文载《中国翻译》2003 (4):49-54。
作者简介:张美芳,香港浸会大学翻译学哲学博士,中山大学教授,澳门大学客座教授。
联系方式: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大学英文系
英国译学界的名人[1]
张美芳
(中山大学,广州 510275;澳门大学,澳门)
前言:本文作者于2002年下半年到英国访问,期间访问了英国多个设有翻译教学与研究的大学及其翻译学科的领头人,其中包括:曼城理工学院的蒙娜·贝克 (Mona Baker, Umist); 萨里大学的彼得·纽马克 (Peter Newmark, Surrey University); 赫瑞沃大学的伊恩·梅森 (Ian Mason, Heriot Watt University);米道士大学的科思婷·曼可尔(Kirsten Malmkjaer, Middlesex University);艾斯顿大学的克里思汀娜·沙伏讷 (Christina Schäffner, Aston University);伦敦大学学院的逖奥·荷曼斯 (Theo Hermans,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帝国学院的马克·撒特威 (Mark Shuttleworth, Imperial College); 萨里大学的杰瑞米·曼迪 (Jeremy Munday, Surrey University)。遗憾的是,虽然笔者在英国期间曾跟闻名世界译坛的英国华威大学副校长苏珊·巴斯纳 (Susan Bassnet, Warwick University )在网上联系过,并准备前往访问她,后来却因她临时有出国任务,我们见面的计划未能实现。
上述学者是活跃在英国译学界的精英分子,也是国际译学界的知名人士。他们的一部分著作已在中国出版,例如Newmark的《翻译教程》(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与《翻译研究途径》(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Baker的《换言之——翻译研究课程》(In Other Words: a coursebook on translation),Hatim 和 Mason 合着的《语篇与译者》(Discourse and the Translator),Bassnett 和 Lefevere 合着的《文化建构——文学翻译论集》(Constructing Cultures – Essay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等;而他们的新作更是逐渐成为世界各地翻译研究生的必读或常用书籍,例如Mark Shuttleworth 的《翻译研究词典》(Dictionary of Translation Studies),Jeremy Munday的《翻译研究入门》(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Theo Hermans的《翻译研究体系——解释描写途径与系统导向途径》(Translation in Systems—Descriptive and System-oriented Approaches Explained)等。
通过跟英国译学界名人的近距离接触,本文作者不仅了解到他们在学术方面的奋斗足迹及雄心壮志,还了解到他们生活中的一些方面。他们的工作与成就跟英国翻译研究的发展息息相关,他们及其所在的机构代表了英国翻译教学与研究的最好水平。因此,笔者希望与各位读者分享这一段时间的访问成果,让读者对这些名人(可能是读者心中的偶像)有多一些了解。
Mona Baker
Mona Baker是英国翻译研究界的女强人,也是世界翻译学界的著名人物。她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三个方面:翻译研究、翻译教学与指导翻译研究生、组织出版各种翻译专着。
Mona Baker是埃及人,进入翻译研究领域之前从事阿拉伯语/英语之间的专业翻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在英国伯明翰大学取得翻译硕士学位,之后在该校任教翻译及语言学课程,并任柯林斯伯明翰大学国际语言语料库(COBUILD= Collins Birmingham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Language Database)一个子项目的负责人,其任务是在已出版的COBUILD词典的基础上,负责设计一系列双语词典。在伯明翰大学读书和工作那几年为她后来的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成名之作(也是她的第一本着作)《换言之——翻译研究课程》(In Other Words: A Coursebook on Translation,1992) 是她在伯明翰大学任教期间完成并出版的,当时的编写目的是为译员培训提供一个有步骤、有系统的教学模式,结果此书成了世界各地不少大学的翻译教科书。该书自1992年问世以来已重印6次,并在中国再版一次。此外,在此期间她还与人合编了《语篇与技术——纪念约翰·辛卡拉》(Text and Technology: In Honour of John Sinclair,1993)一书。
自1995年以来,Mona Baker一直任曼彻斯特科技大学教授及其翻译研究中心主任,该研究中心是英国最活跃的一个翻译研究机构,有博士生、硕士生、访问学者几十人,她自己所带的博士生共1人(7人已毕业,7人在读),来自世界各地。中心几乎每周举办翻译研讨会,邀请英国各地的翻译学者做讲座,由Mona Baker亲自主持,听者除本校教师学生外,还有不少来自英国各地大学的教师和研究生。本文作者亲身参加了其中一次研讨会,会场座无虚席,提问踊跃。该中心拥有一个相当大的翻译英语语料库(Translational English Corpus),并研制了半自动化地处理这些资料的软件。到目前,该语料库总容量达1000多万字。语料库收集的主要是小说和传记,也有新闻和旅游类的小型子库。
作为该翻译研究中心主任并主持着这个大型的翻译英语语料库,Mona Baker 目前的研究兴趣之一就是利用语料库研究各种翻译的特点,包括研究译本的特征以及不同的译者的文体与风格。我们曾专门介绍过她利用语料库调查译者的文体的方法。她的另一研究兴趣是,从语用学和跨文化交际的角度探讨笔译与口译问题,这也是她目前正在编写的《跨文化接触中的语用问题给翻译理论的启示:实践与研究》(The Pragmatics of Cross-cultural Contact: Implications for Translation Theory, Practice and Research)一书的主题,该书将由著名的出版社Routledge出版。
Mona Baker 是一位聪明能干、有思想、有远见、富有创新精神的学者,她不满足于自己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和所领导的一个翻译研究中心所取得的成果,她有更远更大的抱负,那就是推动全世界翻译研究不断向前发展,领导翻译研究的潮流。她以实际行动实现自己的理想:1995年创办了圣·杰伦出版公司 (St. Jerome Publishing)和创办与主编《译者》(the Translator) 杂志。圣·杰伦出版公司是Baker的家庭出版公司,办公室就设在他们家里,出版方面的事务由其丈夫Baker先生主持处理。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已出版了几十种翻译研究专着,其中不少已成为世界各地大学翻译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参考书籍。为了要推出高水平的作品,推广翻译研究与跨文化交际研究的成果,推动此领域研究的发展,该公司还出版了《翻译研究摘要》(Translation Studies Abstract) 和《邂逅》(the Encounters) 系列丛书,前者为翻译研究者提供翻译研究的最新信息,后者的范围涉及跨文化交际的方方面面。
在组稿的过程中,Mona Baker还特别注重挖掘与扶助年轻有为的学者,让他们有地方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例如,《翻译研究词典》(1997)的主要编著者马克·萨特威 (Mark Shuttleworth) 对本文作者谈起Mona 时就特别感激,因为该词典从设计到包装出版整个过程中,Mona Baker都起了指导的作用,可以说,词典的问世与作者的成名都跟Mona Baker息息相关。
圣·杰伦出版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出版物《译者》(the Translator) 自1995年问世以来,吸引着世界各地的读者和投稿者,被广泛认为是一份高水平的翻译研究刊物。该杂志的编委会成员大多是翻译界的知名人士,如Ian Mason, Lawrence Venuti, Dirk Delabastita, Marianne Lederer, Maria Tymoczko, Juliane House 等。然而,圣·杰伦出版公司和《译者》杂志的成功诞生与发展,其关键人物还是Mona Baker。她不仅有能力有理想,还有丰富的编辑与交际经验:主编了《翻译研究百科全书》(1998,2001);她经常应邀到世界各地做翻译研究讲座,讲座的同时也广泛地接触世界各地的翻译研究者,了解他们的研究成果及研究计划。
现在,Mona Baker 又在设计着另一个大宏图:成立一个世界翻译研究组织,暂名为“国际翻译与跨文化研究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ranslation and Intercultural Studies)。顾名思义,该协会的会员将是翻译与跨文化研究方面的学仁,因而有别于国际译联。该协会的第一次会议将于2004年8月12-14日在汉城召开,到时将宣布“国际翻译与跨文化研究协会”正式成立。
Peter Newmark
Peter Newmark是英国翻译研究界的元老,现为英国萨里大学(Surrey University)的教授。他在其成名之作《翻译研究途径》(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1981)中所提出的“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之说在翻译教学与翻译研究界几乎人人皆知,至今仍有其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他的另一本代表作《翻译教科书》(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1988)成了世界各地许多大学的翻译教材或参考书籍。虽然他后来的几本书如《关于翻译》(About Translation)《翻译研究散论》(Paragraphs on Translation)等未能引起较大的反响,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在英国翻译界的地位。
Newmark是一位很有个性的长者,他在跟人交谈中会直截了当地阐明自己的观点态度。记得笔者应约前往萨里大学翻译中心与他见面时,他送给笔者几本近两年出版的《语言学者》(the Linguist)杂志,每一本杂志里面都有他的文章,于是笔者赞叹道,“Newmark教授,您仍然不断地出文章,真令人钦佩!” 他马上认真地说,“我不喜欢你用仍然(still)一字,因为‘仍然’的含义是我老了,还在写东西。其实在学术上年龄永远不是个问题。”
也许是由于Newmark教授不服老的性格,也许是因为他的名气太大,年近九十高龄的他现在仍然给萨里大学的翻译研究生上课,每周一学时。此外,他还经常为英国《语言学者》撰稿,该刊物中有他的专栏“今日翻译”(Translation Now)。笔者问,“您退休多年了还不断地给学生上课,是因为您喜欢学生?还是因为您喜欢教书?”他回答道:“我喜欢解释事物。”在他看来,分析和解释是翻译理论的主要任务,“翻译研究,翻译理论,或翻译学,不管人们如何称呼,我认为,此学科是分析性的而不是描写性的;其首要任务就是要让译者明白各种各样的翻译问题”(Newmark,2002, 41, 2: 62-64)。
Newmark时时关注着翻译研究的发展,关心着每一本新书的内容,留意着翻译学者的言论,而且不时地加以评论,毫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例如他在 “今日翻译” 专栏撰文对Lawrence Venuti编辑的《翻译研究读者》(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2000) 一书进行评论,他肯定了该书编辑者所做的贡献,但也认为编者在概述中使用过多术语,并批评该书所选辑的29篇文章中,“有太多关于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等东西……”[3]。在另一篇文章中,他明显表示反对Susan Bassnett关于重译莎士比亚作品的建议,他说,“ Susan Bassnett 是一位有学识、有创新意识的聪明作者,但是我很难认同她关于翻译与艺术方面的观点,因为她把这二者都看作是一种时尚,像一种民族文化那样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最近一次讲座中她表示完全赞同把莎士比亚的作品翻译成现代英语,理由是莎翁的很多作品已变得过时难懂。……莎士比亚的作品是用现代语言写成的,任何人想将其‘现代化’都有可能歪曲它,也会损害原来的意义和优美的语言。真正要更新的是我们,而不是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是不朽的” (2002, 41,1:30-32.)
这就是Peter Newmark,永不服老,永不言退,永远保持着饱满的批评精神。
Susan Bassnett
Susan Bassnett是世界译坛的名人,现任英国华威大学 (Warwick University) 的副校长,翻译及比较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她年轻时曾在欧洲几个国家接受过教育,此教育背景使她掌握了多种语言,深入了解多种文化,这为她后来的翻译及比较文化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她的学术生涯从意大利开始,后来到美国工作了一段时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英国华威大学任教至今。她的研究范围包括:翻译研究、女性戏剧、女性作品、拉美文学、游记、英国研究。虽然Susan Bassnett因担任副校长要职而政务缠身,而且经常应邀到世界各地讲学演说,但是她仍坚持给研究生上课,任教的课程包括“翻译研究入门”、“文化转换问题研究”等。
她的成名著作《翻译研究》(Translation studies1980)已再版三次,该书到现在仍然是翻译学界一本权威性的著作。她在书中描述了翻译理论发展的历史,提供了比较分析的范例,探讨了翻译诗歌、戏剧和小说的不同的翻译策略,从中说明翻译理论和比较分析可以影响翻译实践。此外,她在书中精辟地论述了语言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文化是肌体,语言是心脏,二者相互作用,使彼此的生命延续不断。就像外科医生做心脏手术时不能忽视心脏周围的身体组织一样,也不能忽视文化的因素。(1980: 14)
Susan Bassnett认为,翻译并非次等的或派生的体裁,而是社会机构 (包括教育系统、艺术机构、出版公司、甚至政府部门) 中的一种主要的文学工具,这一工具可用来“摆布”某一个社会,从而建设一种该社会所需要的文化。例如,教堂会付钱给人翻译圣经;政府会支持翻译民族史诗;国王会赞助翻译关于征服英雄的书籍;社会政体会资助翻译关于社会现实主义的文献。由于她和她的其它同事的这种“摆布”论点,1985年出版的由Theo Hermans 编辑的论文集,起名为《文学摆布》(The Manipulation of Literature),书名正是编者给Susan Bassnett等一班学者(摆布派)的雅号。
在过去二十多年,Susan Bassnett在翻译研究领域中不断地架起接通各个研究途径的桥梁,并提出了连接其它领域的跨学科研究的呼吁。1990年,她有创见地建议,翻译研究应“转向文化研究”[5]。随着她和Andre Lefevere二人合作编辑的《翻译、历史与文化》论文集的问世,翻译研究领域出现了真正的突破:翻译研究正式转向文化研究。到了九十年代后期,Bassnett和Lefevere二人合着的《文化建构——文学翻译论集》(Constructing Cultures-- Essay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 出版,Susan Bassnett在第八章<文化研究中的翻译转向>一文中指出,在过去三十多年,翻译学领域的学者们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学术成就,可提供给文化研究领域的学者们在探讨跨文化交流时作参考。目前文化研究的重点问题是权力的关系和文本的生产,而翻译研究学者们对这些问题已不陌生。另外,文化研究如果能深入到翻译所涉及的编码和译码过程,一定会更有成效,因为在翻译研究中,学者们可以举例说明片言只字 (fragments) 是如何生存,会出现哪些游离分子 (wanderings),离乡背井的文本如何受到外国人的接受。翻译研究应该从边缘走向舞台的中心。翻译研究已经作出了文化转向,现在该是文化研究朝翻译研究转向了。Bassnett最后呼吁,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多方面的资源,扩宽研究领域,开辟一个跨文化研究的时代,从而迈进一个有不同声音、有多种见解的新领域——跨学科研究。
(后记:笔者未能如期到华威大学访问Susan Bassnett。本文的资料来源于华威大学网页、Bassnett的著作、和笔者过去介绍Bassnett新书的文章:翻译与文化建设——介评巴、拉合着的新作《建设文化--文学翻译论文集》,载《中国翻译》1998(6):35-38。)
I. Mason & B. Hatim
Ian Mason 与Basil Hatim 是学术上的好伙伴。两人第一次合着的《语篇与译者》(Discourse and the Translator, 1990)一炮打响,此书被誉为“经典的翻译研究教材,向读者展示了如何把现代语言学理论运用于翻译研究中”(见St. Jerome Publishing 2002 Catalogue)。几年后,他们再次联手推出了《译者即交际者》(the Translator as Communicator, 1997),此书同样引起世界翻译学界的积极反响。现在,这两本书已成为世界各地许多大学翻译研究生的重要参考书。
2002年圣诞节前夕,Mason教授在爱丁堡的家中接受了笔者的采访。他的家住在爱丁堡市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两层楼大屋子里,宽敞的客厅里已充满圣诞的气氛,约四米高的圣诞树矗立在五米高的客厅的一角,树上挂满了闪闪发亮的彩带和彩球。爱丁堡的冬天非常寒冷,Mason教授不久前患了肺炎,见笔者时仍然不时地咳嗽,但是一讲起翻译研究他就精神奕奕,一点儿也不像是个大病初愈的人。
Ian Mason 是Heriot-Watt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学院院长,口译与笔译领域的主任教授,苏格兰口译与笔译研究中心主任。早在1970年他就开始从事翻译教学工作,因此他自豪地说,他是英国最老资格的翻译教师之一 (据他说,另两位老前辈是Peter Newmark 和Peter Fawcett)。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他一直在Heriot-Watt大学任教本科生的翻译理论与实践、法语语言学等课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该大学设立了翻译研究课程,于是他的教学重点转向研究生教学,主要是任教翻译研究、口译理论与实践、语篇与翻译研究等课程。目前,他是语言学院翻译博士研究生课程的主要负责人。
Ian Mason说他的父母都是英格兰人,但他自己是在苏格兰出生,所以他把自己视为苏格兰人,然而,他讲一口纯正的英语,完全没有苏格兰口音。是因为他那悦耳的口语使他走上口译之路?还是因为长期从事口译实践与研究而练就了一副硬本领?他笑着说,是二者兼而有之。翻开Mason 的著作目录,我发现其中大多数跟口译、对话等问题有关。他目前的研究兴趣主要是翻译的各层面的互相作用问题研究 (包括设计译文对话者、对话翻译中的礼貌问题等)。
Basil Hatim 也是Heriot-Watt大学的教授,自1980年加盟该大学的翻译教学队伍时起一直与Mason 共事,1999年他留职停薪去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美国大学任教。1981 Hatim在英国Exeter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其论文题目是“语篇语言学”。他在Heriot-Watt大学期间(1980-1999),曾任翻译硕士课程(英语/阿拉伯语)主任,任教翻译理论、语篇分析、语义学、语用学等课程,自1986年以来,任博士生导师。Basil Hatim 目前在阿联酋美国大学英语系教授,是本科与研究生英语/阿拉伯语课程的负责人。他的研究兴趣包括:修辞学、语篇语言学、翻译研究。虽然Hatim现在绝大部分时间是在阿联酋美国大学工作,但他仍然为Heriot-Watt大学指导着近十个博士研究生,据说,按协议他的研究成果(专着、论文)仍然全部记在Heriot-Watt大学的成果本上。
Hatim 和Mason这两位著名学者现在依然是马不停蹄地为翻译教学与研究而努力工作。Ian Mason肩负繁重的行政工作与教学任务,他的著作还是依然不断问世:除了一大批有关口译和笔译的学术论文外,还主编了《译者》特刊“对话翻译研究”(1999,圣杰伦出版公司出版);主编《三方交际:对话翻译研究》(Triadic Exchanges – Studies in Dialogue Interpreting, 2001,圣杰伦出版公司出版)。Basil Hatim 发表了大量有关语篇与翻译的学术论文,并出版了《跨文化交际》(Communication Across Cultures, 1997)、《翻译教学与研究》(Teaching and Researching Translation Studies , 2000)两本很有影响的书,现在他正与Jeremy Munday 联手编着一部新的翻译研究用书,将由Routledge出版。
Kirsten Malmkjaer
Mona Baker 曾告诉笔者,Kirsten Malmkjaer 是她的硕士导师,是她在翻译研究征途上的第一位引路人。由此可见Kirsten是一位资深的学者,但是她是一位很低调的人,不大喜欢讲自己,更不会向人炫耀自己是Mona Baker的老师。由于笔者在英国访问期间,大部分时间是她所领导的伦敦米道士大学翻译学院做访问教授,跟他她有很多的接触,因此对她还是有较多的了解。
Kirsten Malmkjaer她是丹麦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到英国求学,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攻读英语和哲学,1981年以头等优秀的成绩取得学士学位,因而她在本科毕业后直接成为伯明翰大学语言与文学系的博士研究生,1984年获翻译研究哲学博士学位。1985至1989年在伯明翰大学任教,1989年转往剑桥大学英语与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工作,曾任教语义学、语用学和翻译研究等课程,并担任该研究中心的英语与应用语言学哲学硕士(Mphil)课程主任。1999年,她受聘于英国伦敦米道士大学,成为该大学翻译学的主任教授,翻译研究中心主任。
自到伦敦米道士大学任教以来,Malmkjaer全力以赴,开创翻译教学与研究的新天地:先是创立翻译本科和研究生翻译学位课程,从2001年开始招生;继而在2002年建立了米道士大学翻译学院。目前该学院的本科生中有近三十人来自中国(香港),研究生中也有来自中国的学生。她还主持该学院的企业性的翻译活动,并组织学生参与专业翻译者的翻译项目中实习,从中提高翻译能力。她是一位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已成功地带出了一大批翻译硕士和博士。她任教的课程包括:翻译入门、翻译中的语言问题、文本与翻译、翻译史与翻译理论、翻译质量问题、翻译研究途径、翻译研究方法等。
她有丰富的编辑经验,主编了《语言学百科全书》(The Linguistics Encyclopaedia. 1991/2002),《翻译与语言教学:语言教学与翻译》(Translation and Language Teaching: Language Teaching and Translation. 1998);与人合编了《语言与理解》(Language and Understanding.1994)和《第二语言习得:表现与能力》(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Performance and Competence.1996)、《语言学习与语言理解的语境》(Context in Language Learning and Language Understanding 1998)等多本着作。她曾任由Mona Baker 主编的《译者》(the Translator)杂志的顾问委员会委员(1995-2001),现任翻译界闻名的《目标》(Target)的编辑。由于她在翻译研究方面资格老,经验丰富,因此一直是英国很多设有翻译本科/研究生课程的大学的校外考试官和答辩委员会委员。
尽管Malmkjaer在工作上和学术上肩负着多重责任,她仍然努力做一个好母亲,好主妇。她的家住在剑桥,从剑桥开车到伦敦米道士大学至少要一个半小时,但为了三个孩子能继续在好的学校读书,她心甘情愿地在上下班的路上开几个小时车,赶几百里路;为了弥补工作忙而对家人照顾不周,每个周末她总是亲自入厨房,给全家做一顿丰盛的晚餐。她的同事朋友羡慕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而她的家人为她的学术成绩而骄傲。
Christina Schäeffner
我国读者也许较少听到Christina Schäeffner的名字,其实她是英国翻译研究界一位非常活跃的学者,现任英国艾斯顿大学 (Aston University) 语言与欧洲研究学院的高级讲师,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翻译研究生课程主任;同时她还担任欧洲翻译研究学会的秘书长。
Schäeffner 1977年在德国里伯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在该大学翻译系任教;1982至1992年在里伯兹萨克森艺术及科学学院做研究,研究范围包括政治话语、语篇分析和翻译研究;1992年到英国艾斯顿大学任教至今。她的研究兴趣包括:翻译研究(德语/英语)、语篇语言学、批评性语篇分析(侧重政治语篇)、隐喻研究(侧重研究政治语篇中的隐喻翻译问题)。
Christina Schäffner是德国人,又是在德国受的教育,因此自然地走德国功能主义学派的路线。我曾旁听过她的课,发现她对功能学派的理论(例如目的论、翻译行动论、类型学等)了如指掌,对Christiane Nord, Katharina Reiss, Hans Vermere,Justa Holz-Mänttäri, Hans Hönig等翻译理论家情有独钟。她十分认同功能派的观点,“翻译就是为目的语境中的某一目的和特定的受话者生产一个适合目的语环境的语篇”(Vermere 1987:29)。
我曾问她:你如何看英国学者(例如Hatim & Mason)的语篇分析翻译研究途径和德国学者的语篇语言学途径?她的回答是,如果要做比较的话,Hatim & Mason 主要是以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为基础,德国学者也运用Halliday的一些理论,但是他们更多的是把德国语篇语言学家Sandig, Werlich, Brinker等人关于语篇类型学的理论运用于翻译中的文本类型、语篇体裁、以功能为基础的语篇分类等方面的研究。我问,你的研究涉及Halliday的理论吗?她说,我的研究主要是以德国学派的功能主义理论为基础,但也运用以Halliday关于语篇体裁的理论,描写翻译理论对我也有影响(例如规范概念)。此外,近年来出现的后现代理论也渗透到我的研究之中、尤其是在我对政治话语的分析之中。
艾斯顿大学 (Aston University) 语言与欧洲研究学院于1997年设立本科翻译课程和研究生翻译研究课程。Schäffner是研究生翻译课程主任,她自己现有5个硕士研究生和4个博士研究生,她在整个翻译研究课程中担任主要的教学工作,所任教的研究生课程包括“翻译研究的基本概念与方法”和“专业翻译:理论与实践”;她任教的本科生课程有:“翻译入门:概念与方法”,“翻译导向的文本对比与文化比较”,“当代译论”,“高级翻译”,“专门翻译”等。她是一位很有经验的教师,在课堂上常运用功能翻译理论对广告、公共牌示、产品说明书等目的非常明确的双语文本进行分析,深入浅出地把功能翻译理论的要旨传授给学生。她与同事合编《培养翻译能力》(2000)一书,在《序言》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翻译能力包括六个方面:相关的语言能力、文化理解力、语篇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查阅能力、(语言的)转换能力”。她说,翻译教学,尤其是翻译实践课,应该把这六个方面的能力作为目标。
尽管Schäffner身兼几职,会议多、文件多,但她在2002学年度第一学期每周还要教课9个学时(包括本科和研究生)。我问她:你除了教学,做行政工作,又担任其它学术组织的工作,还要做研究,你是如何分配时间的?她这样答:从理论上说,英国大学里的每位教师都是身兼多职的。我自己的时间大致是这样分配:教学占百分之五十,行政和科研各占百分之二十五。但是时间的具体分配并不是均衡的,因为周日的大多数时间都用来上课和处理行政事务,而周末和假期的大部分时间是用来做研究。
Jeremy Munday
近年来,Jeremy Munday在英国译学界崭露头角,其著作《翻译研究入门:理论与实践》(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Routledge,2001)一问世就得到译学界的广泛关注,英国多所大学的翻译研究生课程都把该书列为必读书目,著名翻译理论家Andrew Chesterman 在《译者》2002年第一期发表评论文章(2002),高度评价这一新作,认为该书再次证明,翻译研究已逐渐奠定其跨学科的地位。
Munday于1983年在英国剑桥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主修现代语言(西班牙语和法语)。大学毕业后十年,曾在西班牙和布鲁塞尔等地任教英语、西班牙语和法语,同时做兼职翻译,取得实践经验后于1992年重返校园,次年在利物浦大学获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1997年在英国布拉福(Bradford)大学取得翻译学博士学位并在该校任教,自2000年开始在萨里(Surrey)大学工作,在该大学的翻译研究中心任教翻译研究生课程,同时任西班牙系主任,这一职务使很多人误以为他是西班牙人,或认为他至少是在西班牙长大。其实,Munday 是地道的英国人,说一口标准的英国英语。不过,人们的估计也没有完全错,因为他的妻子是西班牙人,按中国的传统说法,他应该算是半个西班牙人了。
书架上摆放着多种语言的书籍:英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他说,前三种语言他能运用自如,但后两种只能阅读。他着有三本西班牙语/英语对照词典(1995,1996,1996),另参与编写多本法语和西班牙语词典。他的译作包括《拉丁美洲短篇小说》(The Picador Book of Latin American Short Stories, 1998),其中两篇译文曾在英国电台三台播放。1997年,他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拨款翻译委内瑞拉的代表性文学作品。
Munday 是一个跨学科的具多方面才能的研究型学者,其主要研究范围包括:翻译理论、系统功能语言学、语料语言学、文学研究。其博士论文《翻译系统:机助系统分析Garciá Márquez 译文》(1997)就是他应用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和语料语言学对文学翻译作进行研究的综合体现。近年来,他在不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多篇与系统功能语言学、语料语言学相关的论文,例如“西班牙语和英语的主位问题研究”(1998),“利用功能语言学研究翻译”(2000),“寻求翻译对等:基于语料库的研究”(2000) “翻译中的系统:描写翻译研究的一个系统模式”(2002),和准备发表的“2002世界杯报道中西班牙语和英语的情态成分比较分析”。
一个典型的学者,同时又是一个爱家的男人。笔者访问Munday时(2001年11月),他的女儿才六个月大,其桌面上摆放着的女儿的几张照片和一张全家福。一说起女儿他就眉飞色舞,陶醉其中。不过,爱家跟爱做研究并没有必然的冲突,尽管他肩负行政与教学的重任,他的研究成果依然源源不断。他和Basil Hatim 合着的《翻译:高级资源全书》(Translation: an advanced resource book)已脱稿,此书将由Routledge 出版公司出版。我们期待着早日拜读此两位著名学者联手合着的新作。
Theo Hermans & Mark Shuttleworth
Theo Hermans是伦敦大学学院荷兰语与比较文学系的教授、系主任,并兼任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亚非文学中心副主任;Mark Shuttleworth是英国帝国学院翻译研究理学硕士课程主任。前者的研究重点是文学、翻译史与跨文化研究,有人称他为DTS(描写翻译研究)的重要代表人物,而后者的研究重点则是翻译技术、翻译术语研究和语料语言学;前者富有经验、远近知名,后者则年青有为,在译学界崭露头角。
Hermans于1996年提出“翻译的另一声音”(TRANSLATION'S OTHER )这一概念以解释翻译中的译者的声音(Mona Baker解释为“译者的文体” ).“Other”这一概念已成了Hermans在翻译研究征途上的一个里程碑。至今他已有十多部著作问世,其中较为译界熟悉的有:1985年主编的《操纵文学》(the Manipulation of Literature) 和《二手货》(Second Hand) ,1999年出版的《翻译研究体系》(Translation in Systems)和其主编的《跨文化侵略》(Crosscultural Transgressions, 2002)。《翻译研究体系》一书由圣杰伦出版公司出版,可以说这是Hermans在翻译研究方面的代表作。他在书中对过去30余年描写翻译研究(DTS)做了全面的概述与评价,从追溯DTS的起源到发展,从介绍DTS各家各派的学说到比较他们之间的异同,从分析DTS受到的批评到对其走向的预测,脉络分明,条理清晰;并在此基础上展望了描写翻译研究未来发展的方向。该书反映了作者对翻译研究领域的深刻理解及广泛了解,也体现其极强的分析能力与敏锐的学术洞察力。
由于Theo Hermans任荷兰语系主任一职,因此很多人认为他是荷兰人。其实他是比利时人,妻子才是荷兰人。他在英国华威大学(Warwick University) 取得博士学位后就一直在伦敦大学学院工作,此外,他近年还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亚非文学中心任副主任,积极开展翻译研究活动。
Mark Shuttleworth的名字随着他的《翻译研究词典》(Dictionary of Translation studies, 1997)的问世而渐为人知。此词典是一本名副其实的翻译研究工具书,所收集的翻译研究术语较全较新,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把每个术语放到一定的语境中进行解释,从其首次出现到后来的发展过程,都一一列明出处。此外,编著者还对不同的流派及其观点进行评论并提供进一步阅读的参考文献。相信翻译研究学生和教师都能从中获益。
Shuttleworth是一位实践型的年轻人。《翻译研究词典》出版时,他还是理致大学(Leeds University)的俄语和翻译理论教师,是该大学的机器/机助翻译研究生课程中的骨干分子,此后不久他受聘到帝国学院,为该学院设立了一个翻译研究理学硕士课程(Msc in Translation Studies),主要研究翻译技术及科技与医学翻译。该课程的目的是培养专门领域的翻译人才,其重点是让学生掌握翻译技术。翻译技术包括几个方面:(1)机器/机助翻译;(2)翻译记忆系统;(3)术语管理系统;(4)软件使用。笔者曾两次登门访问他并在语言实验室看他演示使用翻译记忆的软件系统。他给笔者的印象是,科学思维,办事认真。
本文所介绍的两位学者风格迥然不同,研究重点也不一样,他们之间似乎毫无联系,为什么要把他们放在一起呢?原因是,去年十月,帝国学院与伦敦大学学院可能合并的消息不仅在民间流传,而且在两校的网上发布,闹得甚嚣尘上。对于合并,伦敦大学学院上上下下都表示反对,因为怕给财雄势大的帝国学院吃掉。而本文作者分别问Theo Hermans和Mark Shuttleworth对两校合并的看法时,两位不约而同地表示非常希望合并,准确地说是希望借两校合并之机跟译学机构合并,与译学界同仁携手共事,资源共享。
虽然由于伦敦大学学院教职员工的反对,官方构思的两校合并计划暂时搁置了,但是Hermans和Shuttleworth仍然希望跟对方合作,因为他们都看到了对方的长处,他们都十分明白,双方的合作将是强强联合,相得益彰。
[1] 此次访问英国几所大学,得到美国岭南基金的资助;文中所涉内容得到所访问的学仁的同意,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本文载《中国翻译》2003 (4):49-54。
作者简介:张美芳,香港浸会大学翻译学哲学博士,中山大学教授,澳门大学客座教授。
联系方式: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大学英文系
中式英语的哲学溯源
【摘 要】中式英语是一种特殊的语用现象,广泛存在于中国的英语学习者之中,究其实质,它是中式思维结构下的英语变体形式。本文按其形式特点,将其归纳为三类进行分析讨论,运用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理论阐释其产生的必然性,并以语言发展观论述其存在的合理性,以求从哲学的高度探悉此现象产生的本质原因。
【关键词】中式英语;语言世界观;语言发展观
Abstract: As a distinguished phenomenon of pragmatics, Chinglish is widely observed among Chinese English-learners. In fact, it’s an English variety in the mold of Chinese think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ree categories of Chinglish based on their formal features. It is hoped that this phenomenon of pragmatics can be known philosophically through Humboldt’s theory on “World View of Language” (for the cause of generating) and language development theories (for its reasonable existence).
Key Words:Chinglish World View of Language language development theories
一、引 言
影响外语学习的因素纷繁复杂,此处不一而足。二语习得者(不论外语能力强弱)在运用外语时都或多或少会留下母语的痕迹,将异质成分掺入外语之中。究其原因,不外乎受母语文化的影响或更进一层思维的约束,因为二语习得者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具备一定思维结构的基础上进行外语学习的。这样,大脑中先入的思维/文化模式遭遇后来者时,或阻抗或排斥,不可以想象会出现完全兼容的情况。语言是思维的外化,文化的载体,而语言的差别是绝对的,用德国哲学家赫尔德的话说,语言就是知识的“界限”或“轮廓”。所以,由语言差异折射出的思维差异对二语习得的影响可见一斑。本文考察中国的英语学习者运用英语时表现出的一种普遍现象——中式英语,分析成因并进行哲学溯源,解释中式英语产生的必然性、存在的合理性。德国哲学家、语言学家洪堡特对语言本质特征及其与思维的关系的表述具有深遽的阐释力,他的“语言世界观”有助于我们从哲学的高度着力于此类语言变体的研究,透析此类语用现象,探求支撑该现象的本质基础;同时也有助于厘清看待中式英语的蒙浊概念。
语言世界观是洪堡特探讨语言和思维的关系的精辟论点。他认为,“语言的差异不是声音和符号的差异,而是世界观本身的差异”;而个人的世界观更多地是通过语言形成的,“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所以,可以说“学会一种外语就意味着在业已形成的世界观的领域里赢得一个新的立足点,因为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属于某个人类群体的概念和想象方式的完整体系”(参见姚小平,1995:135-136)。这就意味着外语学习者必须跨过语言设定的“樊篱 ”,通过语言符号深入语言系统之中。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者总会把已有的世界观甚至语言观带入对象语,出现语用中的杂质现象。不过,中式英语这类杂质现象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为语言系统除了排它性之外,还有更为重要的创造性――它总是借助内部和外部因素不断发展。语言发展观为中式英语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解释的基础。
二、中式英语的语用现象及剖析
汉语重意合,英语重形合,这已是无需争辩的事实。这种特点正是思维模式在语言表达上的映现,中国哲学思想中的“天人合一”、“阴和阳”以及“悟性” 等反映了中国人“普遍联系和整体观念”的思维模式,并以此形成汉语“意合”的基础。英语重形合则是西方哲学崇尚个体思维的结果,强调整体只有在与个体的对立中才能存在。我们不难看出中西思维模式的对立及其在语言形式上的迥异表现。至此,可以说中式英语难以避免,其深层的哲学之源将在下一节讨论。那么,中式英语究竟为何种语用现象呢?为了便于分析探讨,我们不妨将其界定为:受汉语句式以及中式思维影响、偏离本族语的惯用式但又合符(或一定程度上合符)其语法形式的英语表达方式。根据这一定义,可将中式英语分为三类:套用语法结构、概念的简单化移植、文化意识的语符转化。这三类中式英语接近于英语语言特点的程度不同,因此受到英语语言系统的排斥力也不相同。
三、套用汉语结构
此种英语句式脱胎于汉语,因此汉语结构依稀可见。在其语言大厦里,框架是汉语构件,而墙体却是英语质料。此乃中式英语之劣等者,纵然能在熟悉汉语的读者中通行,也必定让人产生一种语言“失神”的痛感,对于外族读者来说,则往往造成理解上的困难。我们先看几句滑稽的中式英语,不知是同胞在调侃英文还是在推销中文,国人能懂,老外则只有傻眼了。
例1:You have seed I will give you some color to see see, brothers together up!
你有种,我要给你点颜色瞧瞧,兄弟们,一起上!
例2:If you want money, I have no; if you want life, I have one!
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例3:I give you face you don’t wanna face, you lose your face ,I turn my face.
给你脸你不要脸,你丢脸,我翻脸。
三句地道的中式英语确实让人忍俊不止,正统的语言学家只能长叹世风日下。然而,此类英语仍有其生态空间,在正宗英语不齿的缝隙处寻觅生机,直至归附其门下。如paper tiger(纸老虎),lose face(丢面子)以及已正式成为英语招呼语的、汉味十足的经典句Long time No See! (好久不见!)。由此可推知,语言的创造性不仅体现在本民族的使用之中,还借助于其他民族的“原创”。如果上述例子的汉味太重,那么下面的例句则是洋汤掺汉味了。
例4:北京申奥成功的消息令我们热血沸腾。
[译文1] Beijing's winning the bid for the Olympics makes our blood boil.
[译文2] Beijing's winning the bid for the Olympics makes us excited.
译文1有意图同化英民族之嫌!make one's blood boil 是指“激怒某人”,绝非“热血沸腾”。这种想当然的做法既不达意,也不传情,而是把语言逼进了死角。再看故宫里一个在整修的建筑旁立着的中英文对照的告示牌,明明白白的中文硬是让英文给忽悠了:“古建修缮施工,给您带来了不便请您谅解――The ancient building is renovating,Excuse me for bringing trouble to you”。
四、概念的简单化移植
将汉语表达的单个概念简单化地移植到英语中,此类句式植体于英语结构,并以英语语法为据。但这种“移花接木”式的汉语概念在迥异的英语语言土壤条件下,难免会产生水土不服的现象,因为语言是一个自足的系统,语言的差别即为系统整体的差别,而且语言系统内概念的组合关系又是相对稳定的。汉语概念彰显的中式英语会让读者感到突兀,在思维的语流中形成滞塞。且看下例:
例5:周末许多人睡得很晚。
[译文1] Many people sleep late at weekends.
[译文2] Many people go to bed very late at weekends.
译文1将“睡得很晚”这个概念结构简单地移入英语,与形近貌似的“sleep late”等同。这种概念置换往往使得英语形式移位,表达出迥异的内容。
例6:比尔.盖茨平均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他简直就是一个工作狂。
[译文1] Bill Gates works 15 hours a day on average, and he is crazy about his work.
[译文2] Bill Gates works 15 hours a day on average, and he is a workaholic.
译文1将语符的表层概念推己由人。crazy 虽然可以作“疯狂的,狂热的”讲,但 be crazy about/on sth. 的意思却是“热衷于...,对...着迷”;有别于“工作狂”。而 workaholic 是从 alcoholic(嗜酒成癖者)派生出来的,表示像酗酒者离不开酒精一样地离不开工作,传情又达意。
例7: 有他这颗扫帚星,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译文1] With a comet like him, nothing can be accomplished.
[译文2] With a jinx like him, nothing can be accomplished.
译文1将中英文化概念类同。“扫帚星”是中国人对“慧星”(comet)的俗称,被认为是灾难的预兆,并被用来比喻不吉利的人或事;而英国人却不以为然,他们的对应说法是 jinx。
五、文化意识的语符转化
错开英语中已有的相应表达式,将汉语中的文化和意识形态进行语符转化,生成全新的表达式。此类中式英语最具英语特点,不仅完全符合语法规范,而且语言形式上的“他质”成分也清理得荡然无存。此种语用现象可谓英语的中国化调变,分布广泛,甚至散见于汉语名著的英译中。英语的形式丰满了,但汉语的影子依稀可见。
例8:It is a major reform in our Party leadership system from the situation in which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Party have not been separated from those of the government to that of the separating of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摘自平卡姆 2000:498)
此句刻意模仿英语的行文结构,但汉语尾巴依然露了出来:“a major reform from … to…”,地道的英语表达式应为:“a major change from…to…”。再者,作者的意图是想表达“党的领导体制改革重点在于党政分开”,但繁冗的句式压得读者喘不过气,看似精密的英语结构把原有概念的生机全给笼罩了。究其原因,还是文化意识在作崇,汉语的文化意识只是换上了新颜,进行了符号转化。试比较:Separating the functions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is a major reform in the system of Party leadership.
例9:A dragon begets a dragon, a phoenix begets a phoenix, and those begotten by rats are good at digging holes.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
龙是什么?凤为何物?此类具有汉民族特色的文化概念硬性插入英语,译尤未译,只能让英民族读者雾里看花,结果英文译品圄于汉民族读者圈(正如为数不少的汉籍英译品)。试比较:A good horse cannot be of a bad color.
六、哲学溯源
中式英语的产生有其现实基础,也有其思想基础。现实基础是英语语言能力的反映,而思想基础则是语言世界观的体现。由于英语语言能力的限制而产生的中式英语不属本文讨论的范畴,我们在此聚焦其思想基础,追溯其哲学渊源,从本源上探究其产生的必然性,并从语言的本质特征出发,阐述其存在的合理性。
3.1 产生的必然性——语言世界观
洪堡特将语言更主要地看作是认知手段,而非表达手段,并以此建立了语言世界观。语言世界观关涉语言与思维的关系问题。勿容置疑,语言是对思维的映现,二者在发生上的同源性决定了彼此间的密切关系,洪堡特认为,“语言与精神力量一道生长起来,受到同一些原因的限制,同时,语言构成了激励精神力量的生动原则。语言和精神力量并非先后发生,相互隔绝,相反,二者完全是智能的同一不可分割的活动”(转引自姚小平 1995:133)。分别开来讨论二者的作用完全是为了探讨彼此间的相互影响,“ 语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洪堡特语),在二者的相互影响中,思维才真正起着主导作用和最终的决定作用。因此,对语言进行溯源其实就是探究思维的活动方式。从形式上看,中式英语留存了英汉两种语言的特点,但其本质则是英汉两种语言世界观共同作用的结果,残留的“异质”成分即为汉语世界观的体现,因为作为认识主体的个人,必然将其主观意念置入客观的知觉和思维过程之中,而“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参见姚小平 1995:135),这样,两种语言的交合必然会因世界观的不相容而产生变体形式。鉴于此,我们可以把中式英语的原初起因归结为中英思维方式的差异,并从二者的对比中阐述其产生的必然性。
在哲学的两种基本思维方式——悟性思维与理性思维之中,中英各据一端,中式思维根植于儒、道、释的悟性传统,强调主体对客体的直觉洞察和领悟;英式思维秉承古希腊先哲的理性思辩,强调逻辑推论。因此,二者在哲学上的反映就形成了一种对立,中国哲学注重物我合一,主客观统一,强调思维上的整体观;西方哲学则物我分明,主客观对立,注重个体思维。所以,在思想上它们表现为“万物与我为一”与“我为万物尺度”的对立。至此,我们不难理解汉英在语言上的差异实际上是复制了思维方式的对立。悟性具有直觉性和形象性、主观性、整体性和模糊性的特征(参见连淑能 2006),悟性思维的结果就是汉语遣词造句采用意合法,重意义组合而轻形式结构,以领悟达其意;理性具有抽象性、客观性和确定性的特征,理性思维借助形式逻辑,采用形合法,注重形式结构协调,以分析达其意。上述例句的分析表明,中式英语是从意合出发,追求形合,其实质是两个反向运动的思维模式的暂时妥协。思维模式一旦成形就难以改变,它总是借助某一特定的语言系统尽可能完美地呈现出来,而语言的符号属性使其亦能跨语言呈现,这就是中式英语产生的必然性。因此,语际交流难免不受世界观的影响,外语学习者的最大困惑亦源于此,如洪堡特所言“掌握外语的成就之所以没有被清楚地意识到,完全是因为人们或多或少总是把自己原有的世界观,甚至语言观带进了一种陌生的语言”(姚小平 1995:136)。
语言世界观以思维为界划分了语言的疆域,思维突破语言的疆域不是本质意义上的转变,而是自我转化,即外化载体的转换。中式英语正是悟性思维穿上了理性思维的外衣,是思维突破其固有语言疆域的必然表现。内在于认识主体的元翻译机制促进自我不断转化,使语言世界观不断以新的方式呈现。
3.2 存在的合理性——语言发展观
歌德曾经指出:“一种语言的力量不是要放弃外国的东西,而是要吞食它。”(转引自蔡新乐 2005:206)这种将“他者”化为“自我”的力量便是人的本体论意义上的精神力量,对“外国的东西”的“吞食”就是吸收、含并,融入“自我”的统一体。这一过程显然是艰难的,生吞会导致消化不良的痛苦,细嚼又会有味觉上的不适。像“Long time no see”这样的异类绝对是稀罕之物。然而,语言是不能停步的,因为精神的运动生生不息,而且在本质上是创造性的,有获取更多表现手段的冲动。正如洪堡特所说,“精神越是仅仅满足于运用形成的手段,它的创造本能和创造力量就越是趋于泯灭”(姚小平 1995:142)。一方面,语言是自足的系统,彼此独立;另一方面,它又是开放的系统,以维持生命力。支撑和推动语言发展的力量不仅源自内部,同时也借助外部。内部力量表现为语言系统的自我完善,不属本文的探讨范围,外部力量表现为语言系统间的相互作用,本文探讨的中式英语即是它的表现形式之一。中式英语反映了语言系统的两个特性——对内的同一性和对外的排它性。英语系统的内聚力表现在整体对部分的控制,部分必须顺应整体的要求,在形式上接近于其它部分,并以此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网络。所以汉语语言成分进入该系统时,必须遵循这一原则,接受其关系网络的筛选。但关系网络不是一成不变的,系统的演变始于某一个部分的变化,因为部分的变化会导致与之关联的平衡关系遭到破坏,各个部分重新组合,从而产生新的平衡关系。中式英语在此看到了生存的希望,尽管初期会有“适存”之痛。汉语中的“纸老虎——paper tiger”、“丢脸——lose face”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吗?其生硬的痕迹已被抹去,名正言顺地成了英语的正式成员。我们并不指望中式英语(特别是上述第一种形式)都能被英民族接受,但这种语用现象大量存在却是事实,而且流通量也非常惊人。语言的基础就是大量存在的言语活动,所以从语言发展的外部因素看,中式英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免费论文网 www.mianfeilunwen.com )
结束语
严格地说,中式英语是英语语言系统拒斥的语用形式,但其存在又不可忽视。从语言世界观来看,它是汉英交会必然产生的现象,其本质是汉语世界观的载体形式的转换;从语言发展观来看,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为英语系统的关系网络的变化(平衡——破坏——再平衡)提供了动力因素。基于大量中国人之间使用英语这一事实,中式英语有其广泛的群众基础,其生命力不可轻视,研究这一特殊语用现象对探悉语言发展和外语教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翻译的本体论研究》M 蔡新乐 2005 上海译文出版社
[2]《洪堡特――人文研究和语言研究》M 姚小平 1995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3]《汉英对比与翻译中的转换》M 周志培 2003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4]《英汉习语对比》 M 郁福敏郭珊琏 1999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5]《中式英语之鉴》M 平卡姆 2000 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
[6]《中西思维方式:悟性与理性》J 连淑能 2006 《外语与外语教学》第7期
【关键词】中式英语;语言世界观;语言发展观
Abstract: As a distinguished phenomenon of pragmatics, Chinglish is widely observed among Chinese English-learners. In fact, it’s an English variety in the mold of Chinese think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ree categories of Chinglish based on their formal features. It is hoped that this phenomenon of pragmatics can be known philosophically through Humboldt’s theory on “World View of Language” (for the cause of generating) and language development theories (for its reasonable existence).
Key Words:Chinglish World View of Language language development theories
一、引 言
影响外语学习的因素纷繁复杂,此处不一而足。二语习得者(不论外语能力强弱)在运用外语时都或多或少会留下母语的痕迹,将异质成分掺入外语之中。究其原因,不外乎受母语文化的影响或更进一层思维的约束,因为二语习得者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具备一定思维结构的基础上进行外语学习的。这样,大脑中先入的思维/文化模式遭遇后来者时,或阻抗或排斥,不可以想象会出现完全兼容的情况。语言是思维的外化,文化的载体,而语言的差别是绝对的,用德国哲学家赫尔德的话说,语言就是知识的“界限”或“轮廓”。所以,由语言差异折射出的思维差异对二语习得的影响可见一斑。本文考察中国的英语学习者运用英语时表现出的一种普遍现象——中式英语,分析成因并进行哲学溯源,解释中式英语产生的必然性、存在的合理性。德国哲学家、语言学家洪堡特对语言本质特征及其与思维的关系的表述具有深遽的阐释力,他的“语言世界观”有助于我们从哲学的高度着力于此类语言变体的研究,透析此类语用现象,探求支撑该现象的本质基础;同时也有助于厘清看待中式英语的蒙浊概念。
语言世界观是洪堡特探讨语言和思维的关系的精辟论点。他认为,“语言的差异不是声音和符号的差异,而是世界观本身的差异”;而个人的世界观更多地是通过语言形成的,“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所以,可以说“学会一种外语就意味着在业已形成的世界观的领域里赢得一个新的立足点,因为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属于某个人类群体的概念和想象方式的完整体系”(参见姚小平,1995:135-136)。这就意味着外语学习者必须跨过语言设定的“樊篱 ”,通过语言符号深入语言系统之中。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者总会把已有的世界观甚至语言观带入对象语,出现语用中的杂质现象。不过,中式英语这类杂质现象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为语言系统除了排它性之外,还有更为重要的创造性――它总是借助内部和外部因素不断发展。语言发展观为中式英语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解释的基础。
二、中式英语的语用现象及剖析
汉语重意合,英语重形合,这已是无需争辩的事实。这种特点正是思维模式在语言表达上的映现,中国哲学思想中的“天人合一”、“阴和阳”以及“悟性” 等反映了中国人“普遍联系和整体观念”的思维模式,并以此形成汉语“意合”的基础。英语重形合则是西方哲学崇尚个体思维的结果,强调整体只有在与个体的对立中才能存在。我们不难看出中西思维模式的对立及其在语言形式上的迥异表现。至此,可以说中式英语难以避免,其深层的哲学之源将在下一节讨论。那么,中式英语究竟为何种语用现象呢?为了便于分析探讨,我们不妨将其界定为:受汉语句式以及中式思维影响、偏离本族语的惯用式但又合符(或一定程度上合符)其语法形式的英语表达方式。根据这一定义,可将中式英语分为三类:套用语法结构、概念的简单化移植、文化意识的语符转化。这三类中式英语接近于英语语言特点的程度不同,因此受到英语语言系统的排斥力也不相同。
三、套用汉语结构
此种英语句式脱胎于汉语,因此汉语结构依稀可见。在其语言大厦里,框架是汉语构件,而墙体却是英语质料。此乃中式英语之劣等者,纵然能在熟悉汉语的读者中通行,也必定让人产生一种语言“失神”的痛感,对于外族读者来说,则往往造成理解上的困难。我们先看几句滑稽的中式英语,不知是同胞在调侃英文还是在推销中文,国人能懂,老外则只有傻眼了。
例1:You have seed I will give you some color to see see, brothers together up!
你有种,我要给你点颜色瞧瞧,兄弟们,一起上!
例2:If you want money, I have no; if you want life, I have one!
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例3:I give you face you don’t wanna face, you lose your face ,I turn my face.
给你脸你不要脸,你丢脸,我翻脸。
三句地道的中式英语确实让人忍俊不止,正统的语言学家只能长叹世风日下。然而,此类英语仍有其生态空间,在正宗英语不齿的缝隙处寻觅生机,直至归附其门下。如paper tiger(纸老虎),lose face(丢面子)以及已正式成为英语招呼语的、汉味十足的经典句Long time No See! (好久不见!)。由此可推知,语言的创造性不仅体现在本民族的使用之中,还借助于其他民族的“原创”。如果上述例子的汉味太重,那么下面的例句则是洋汤掺汉味了。
例4:北京申奥成功的消息令我们热血沸腾。
[译文1] Beijing's winning the bid for the Olympics makes our blood boil.
[译文2] Beijing's winning the bid for the Olympics makes us excited.
译文1有意图同化英民族之嫌!make one's blood boil 是指“激怒某人”,绝非“热血沸腾”。这种想当然的做法既不达意,也不传情,而是把语言逼进了死角。再看故宫里一个在整修的建筑旁立着的中英文对照的告示牌,明明白白的中文硬是让英文给忽悠了:“古建修缮施工,给您带来了不便请您谅解――The ancient building is renovating,Excuse me for bringing trouble to you”。
四、概念的简单化移植
将汉语表达的单个概念简单化地移植到英语中,此类句式植体于英语结构,并以英语语法为据。但这种“移花接木”式的汉语概念在迥异的英语语言土壤条件下,难免会产生水土不服的现象,因为语言是一个自足的系统,语言的差别即为系统整体的差别,而且语言系统内概念的组合关系又是相对稳定的。汉语概念彰显的中式英语会让读者感到突兀,在思维的语流中形成滞塞。且看下例:
例5:周末许多人睡得很晚。
[译文1] Many people sleep late at weekends.
[译文2] Many people go to bed very late at weekends.
译文1将“睡得很晚”这个概念结构简单地移入英语,与形近貌似的“sleep late”等同。这种概念置换往往使得英语形式移位,表达出迥异的内容。
例6:比尔.盖茨平均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他简直就是一个工作狂。
[译文1] Bill Gates works 15 hours a day on average, and he is crazy about his work.
[译文2] Bill Gates works 15 hours a day on average, and he is a workaholic.
译文1将语符的表层概念推己由人。crazy 虽然可以作“疯狂的,狂热的”讲,但 be crazy about/on sth. 的意思却是“热衷于...,对...着迷”;有别于“工作狂”。而 workaholic 是从 alcoholic(嗜酒成癖者)派生出来的,表示像酗酒者离不开酒精一样地离不开工作,传情又达意。
例7: 有他这颗扫帚星,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译文1] With a comet like him, nothing can be accomplished.
[译文2] With a jinx like him, nothing can be accomplished.
译文1将中英文化概念类同。“扫帚星”是中国人对“慧星”(comet)的俗称,被认为是灾难的预兆,并被用来比喻不吉利的人或事;而英国人却不以为然,他们的对应说法是 jinx。
五、文化意识的语符转化
错开英语中已有的相应表达式,将汉语中的文化和意识形态进行语符转化,生成全新的表达式。此类中式英语最具英语特点,不仅完全符合语法规范,而且语言形式上的“他质”成分也清理得荡然无存。此种语用现象可谓英语的中国化调变,分布广泛,甚至散见于汉语名著的英译中。英语的形式丰满了,但汉语的影子依稀可见。
例8:It is a major reform in our Party leadership system from the situation in which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Party have not been separated from those of the government to that of the separating of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摘自平卡姆 2000:498)
此句刻意模仿英语的行文结构,但汉语尾巴依然露了出来:“a major reform from … to…”,地道的英语表达式应为:“a major change from…to…”。再者,作者的意图是想表达“党的领导体制改革重点在于党政分开”,但繁冗的句式压得读者喘不过气,看似精密的英语结构把原有概念的生机全给笼罩了。究其原因,还是文化意识在作崇,汉语的文化意识只是换上了新颜,进行了符号转化。试比较:Separating the functions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is a major reform in the system of Party leadership.
例9:A dragon begets a dragon, a phoenix begets a phoenix, and those begotten by rats are good at digging holes.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
龙是什么?凤为何物?此类具有汉民族特色的文化概念硬性插入英语,译尤未译,只能让英民族读者雾里看花,结果英文译品圄于汉民族读者圈(正如为数不少的汉籍英译品)。试比较:A good horse cannot be of a bad color.
六、哲学溯源
中式英语的产生有其现实基础,也有其思想基础。现实基础是英语语言能力的反映,而思想基础则是语言世界观的体现。由于英语语言能力的限制而产生的中式英语不属本文讨论的范畴,我们在此聚焦其思想基础,追溯其哲学渊源,从本源上探究其产生的必然性,并从语言的本质特征出发,阐述其存在的合理性。
3.1 产生的必然性——语言世界观
洪堡特将语言更主要地看作是认知手段,而非表达手段,并以此建立了语言世界观。语言世界观关涉语言与思维的关系问题。勿容置疑,语言是对思维的映现,二者在发生上的同源性决定了彼此间的密切关系,洪堡特认为,“语言与精神力量一道生长起来,受到同一些原因的限制,同时,语言构成了激励精神力量的生动原则。语言和精神力量并非先后发生,相互隔绝,相反,二者完全是智能的同一不可分割的活动”(转引自姚小平 1995:133)。分别开来讨论二者的作用完全是为了探讨彼此间的相互影响,“ 语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洪堡特语),在二者的相互影响中,思维才真正起着主导作用和最终的决定作用。因此,对语言进行溯源其实就是探究思维的活动方式。从形式上看,中式英语留存了英汉两种语言的特点,但其本质则是英汉两种语言世界观共同作用的结果,残留的“异质”成分即为汉语世界观的体现,因为作为认识主体的个人,必然将其主观意念置入客观的知觉和思维过程之中,而“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参见姚小平 1995:135),这样,两种语言的交合必然会因世界观的不相容而产生变体形式。鉴于此,我们可以把中式英语的原初起因归结为中英思维方式的差异,并从二者的对比中阐述其产生的必然性。
在哲学的两种基本思维方式——悟性思维与理性思维之中,中英各据一端,中式思维根植于儒、道、释的悟性传统,强调主体对客体的直觉洞察和领悟;英式思维秉承古希腊先哲的理性思辩,强调逻辑推论。因此,二者在哲学上的反映就形成了一种对立,中国哲学注重物我合一,主客观统一,强调思维上的整体观;西方哲学则物我分明,主客观对立,注重个体思维。所以,在思想上它们表现为“万物与我为一”与“我为万物尺度”的对立。至此,我们不难理解汉英在语言上的差异实际上是复制了思维方式的对立。悟性具有直觉性和形象性、主观性、整体性和模糊性的特征(参见连淑能 2006),悟性思维的结果就是汉语遣词造句采用意合法,重意义组合而轻形式结构,以领悟达其意;理性具有抽象性、客观性和确定性的特征,理性思维借助形式逻辑,采用形合法,注重形式结构协调,以分析达其意。上述例句的分析表明,中式英语是从意合出发,追求形合,其实质是两个反向运动的思维模式的暂时妥协。思维模式一旦成形就难以改变,它总是借助某一特定的语言系统尽可能完美地呈现出来,而语言的符号属性使其亦能跨语言呈现,这就是中式英语产生的必然性。因此,语际交流难免不受世界观的影响,外语学习者的最大困惑亦源于此,如洪堡特所言“掌握外语的成就之所以没有被清楚地意识到,完全是因为人们或多或少总是把自己原有的世界观,甚至语言观带进了一种陌生的语言”(姚小平 1995:136)。
语言世界观以思维为界划分了语言的疆域,思维突破语言的疆域不是本质意义上的转变,而是自我转化,即外化载体的转换。中式英语正是悟性思维穿上了理性思维的外衣,是思维突破其固有语言疆域的必然表现。内在于认识主体的元翻译机制促进自我不断转化,使语言世界观不断以新的方式呈现。
3.2 存在的合理性——语言发展观
歌德曾经指出:“一种语言的力量不是要放弃外国的东西,而是要吞食它。”(转引自蔡新乐 2005:206)这种将“他者”化为“自我”的力量便是人的本体论意义上的精神力量,对“外国的东西”的“吞食”就是吸收、含并,融入“自我”的统一体。这一过程显然是艰难的,生吞会导致消化不良的痛苦,细嚼又会有味觉上的不适。像“Long time no see”这样的异类绝对是稀罕之物。然而,语言是不能停步的,因为精神的运动生生不息,而且在本质上是创造性的,有获取更多表现手段的冲动。正如洪堡特所说,“精神越是仅仅满足于运用形成的手段,它的创造本能和创造力量就越是趋于泯灭”(姚小平 1995:142)。一方面,语言是自足的系统,彼此独立;另一方面,它又是开放的系统,以维持生命力。支撑和推动语言发展的力量不仅源自内部,同时也借助外部。内部力量表现为语言系统的自我完善,不属本文的探讨范围,外部力量表现为语言系统间的相互作用,本文探讨的中式英语即是它的表现形式之一。中式英语反映了语言系统的两个特性——对内的同一性和对外的排它性。英语系统的内聚力表现在整体对部分的控制,部分必须顺应整体的要求,在形式上接近于其它部分,并以此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网络。所以汉语语言成分进入该系统时,必须遵循这一原则,接受其关系网络的筛选。但关系网络不是一成不变的,系统的演变始于某一个部分的变化,因为部分的变化会导致与之关联的平衡关系遭到破坏,各个部分重新组合,从而产生新的平衡关系。中式英语在此看到了生存的希望,尽管初期会有“适存”之痛。汉语中的“纸老虎——paper tiger”、“丢脸——lose face”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吗?其生硬的痕迹已被抹去,名正言顺地成了英语的正式成员。我们并不指望中式英语(特别是上述第一种形式)都能被英民族接受,但这种语用现象大量存在却是事实,而且流通量也非常惊人。语言的基础就是大量存在的言语活动,所以从语言发展的外部因素看,中式英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免费论文网 www.mianfeilunwen.com )
结束语
严格地说,中式英语是英语语言系统拒斥的语用形式,但其存在又不可忽视。从语言世界观来看,它是汉英交会必然产生的现象,其本质是汉语世界观的载体形式的转换;从语言发展观来看,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为英语系统的关系网络的变化(平衡——破坏——再平衡)提供了动力因素。基于大量中国人之间使用英语这一事实,中式英语有其广泛的群众基础,其生命力不可轻视,研究这一特殊语用现象对探悉语言发展和外语教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翻译的本体论研究》M 蔡新乐 2005 上海译文出版社
[2]《洪堡特――人文研究和语言研究》M 姚小平 1995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3]《汉英对比与翻译中的转换》M 周志培 2003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4]《英汉习语对比》 M 郁福敏郭珊琏 1999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5]《中式英语之鉴》M 平卡姆 2000 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
[6]《中西思维方式:悟性与理性》J 连淑能 2006 《外语与外语教学》第7期
语言学的发展
一、传统语言学
(一)古希腊语言学
有文字记载的语言研究可以追溯到二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当时的语言研究是在哲学研究的范围内展开的,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大约在公元前五世纪,希腊人就对语言问题进行过两场有名的大论战。第一场论战是在“自然发生派”和“约定俗成派”之间展开的。论战的焦点集中在语言的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上。“自然发生派”认为,单词的形式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说事物的名称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他们以语言中的象声词为依据,得出语言是自然发生的结论。“约定俗成派”则认为,事物的命名是人们在实践中互相约定的,和事物的性质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语言中的象声词是极少数,即使没有它们也不会影响语言交际。由此,他们认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产物。这场论战持续了很久。虽然没有得到什么结果,但它促进了对词源的研究,对词的各种关系的分类产生了兴趣,可以说是开创了在哲学这个总的框架中研究语法的先河。
值得一提的是,战国末期的荀况(公元前335—255年)曾在其《正名篇》中指出:“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实名。”由此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学者就持有与“约定俗成派”相类似的观点。
第二场论战与第一场论战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是在“变则派”与“类推派”之间展开的。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语法结构是否规则这一问题上。“变则派”认为,由于语言是自然发生的,所以也是不规则的,并以语言中许多不规则现象作为立论的依据。“类推派”则认为宇宙间日月的运行、四季的轮转是有规律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受法则支配的,语言也不例外。它虽然有不规则的现象,但总体来说还是规则的。由于希腊语既有规则的成分,也有不规则的因素,所以论战的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但双方都对语法理论的产生有较大的贡献。“变则派”的贡献在于他们辨别出了主要的语法范畴;“类推派”的贡献则在于他们确定了主要的屈折变化形式。
早期的希腊学者对语言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词源学、语音学和语法学三个方面。其中语法学所取得的成绩最为突出,对传统语言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哲学家柏拉图(公元前428—348年)在“自然发生派”和“约定俗成派”的论战中持中立态度。他认为,有些词直接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但有许多词,其语音形式与意义之间究竟有些什么联系是无法判断的。他在分析单词与意义的关系时,把词分为主词和述词两大类(大致相当于名词和动词),是西方语言学史上第一个对词进行分类的学者。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322年)是位坚定的“约定俗成论”者。他认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是有规则可循的。他在柏拉图的词类两分法的基础上把那些既不属于主词又不属于述词的词自成一类(大约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连词)。他还注意到名词有格的变化、动词有时态变化等这样一些结构上的特征,并第一次给词下了定义。
后来的“变则论”者斯多葛学派(The Stoic School)又在亚里斯多德的词类三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把词分为冠词、名词、动词和连词。后来又把名词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他们还对动词的时态和名词的格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认为名词有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和呼格之分。
在古希腊时期,对传统语言学作出较大贡献的是亚历山大里亚学派(The Alexandrian School)的特拉克斯(约公元前一世纪)。他在名为《读写技巧》的只有15页的小册子中,把词分为名词、动词、分词、冠词、代词、介词、副词和连词八大类。这本小册子对后世影响很大,在此后将近两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欧洲的语法学家在分析其它语言时,仍将词分为八大类,尽管所用的术语略有不同。
特拉克斯对语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词法上。最早对希腊语句法进行全面描写和分析的是公元二世纪在亚历山大里亚从事著述的狄斯考鲁。他名词与动词之间的关系入手,再分析描写其它词类与名词和动词的关系。同时,对动词与名词或代词在人称和数的一致关系、对一类词代替另一类词的替换关系等问题也进行了研究。他的句法分析和描写为后来区分主语和宾语、区别主从结构等奠定了基础。
(二)古罗马语言学
从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前二世纪,希腊的统治地位逐渐由罗马帝国所代替。到公元一世纪,罗马帝国的统治已相当稳固。在罗马帝国统治西方文明世界的年代里,研究语言的空气比较活跃,并已经了解到古希腊的两次有名的大论战,也了解亚历山大里亚学派和斯多葛学派对语言问题的看法和他们的成果。瓦罗(公元前116—27年)曾对“变则派”和“类推派”的观点进行过详细地叙述和说明,同时也对拉丁语法作过大量的分析。他把语言研究划分为词源学、形态学和句法学三大部分。在西方语言学史上是他首次把派生结构和屈折结构区分开来,并发现拉丁语的名词除了有希腊语名词的五个格之外,还有一个夺格。
昆提利安(公元35—95年)是一位对教育比较关心的学者,在语法方面也有过一些论述。他认为语言的正确运用应合乎推理、应仿效权威和引经据典。在词汇的发展过程中,意义比其形式重要得多,因此词汇的选用应遵循自然逻辑和类推这一基本原则,即应合乎推理。要判断现行的用法是否正确,则应求助于那些受过教育的权威人士,看是否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如果学者之间对某一用法意见不统一,就应在古代的经典中查找证据。这些主张无疑对后来的传统语言学家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制定语法规则、对某一用法进行硬性规定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到这些原则。
在所有的拉丁语法学家中,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当属多纳图斯(约公元四世纪)和普里斯基安(约公元五世纪)。普里斯基安所著的一套18卷的语法书可视为拉丁语法的代表作。在这部巨著中,普里斯基安运用特拉克斯和阿波洛纽斯的理论体系和方法对拉丁语法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描写。他基本上全盘借用了希腊学者的语法体系,只是由于拉丁语没有冠词而将其改为叹词,甚至连瓦罗区分开的派生结构和屈折结构也没有被他接受。总的来说,绝大多数的拉丁语法学家都同普里斯基安一样,注重用希腊语法的模式来分析拉丁语法,而对语法理论少有建树。他们对语言学的最大贡献就是建立了拉丁语法。
普里斯基安的拉丁语法虽然没有什么独特的见解,但它对传统语法的传播却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后来的好几个世纪中,拉丁语法一直袭用这一模式。在中世纪,其它语言的语法书相继问世,12世纪中叶就已经有希伯来语语法、阿拉伯语语法、古爱尔兰语语法等。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几乎所有的欧洲语言都有了自己的语法。但所有这些语法都是以希腊语法或拉丁语法为模式的。
二、历史比较语言学
(一)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形成
讨论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成就与发展,我们不能忽视古印度语言研究在历史比较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古印度的语言研究早在公元前四世纪就已蓬勃发展,富有成效。巴尼尼(约公元前四世纪)的梵语语法《八章书》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其讨论问题的深入程度、自身的系统性以及表述的简练性是其他语法书无法比拟的。在巴尼尼之后,古印度的语言研究更加兴旺,先后出现了十多种语法派别,尽管它们或多或少都打上了巴尼尼语法著作的烙印。古印度的语言研究有两个方面是西方传统语言学望尘莫及的:一是对语音问题研究;二是对单词内部结构的研究。虽然直到18世纪末西方学者才开始大量接触到古印度学者的语言研究成果,但正是因为古印度学者对梵语语音所作的准确详尽的描写才使得梵语同拉丁语、希腊语和其它日耳曼语言的比较成其为可能。
虽然语言学界公认19世纪是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时期,但早在12世纪,冰岛一位姓名不明的学者就根据词形的类似来确定冰岛语与英语的关系,进行了语言的比较研究。14世纪初,意大利著名诗人但丁的《俗语论》问世。虽然这是一本讨论方言问题的著作,但也涉及到了语言的起源问题:不同语言是同一源语经过时间的推移和说话人的移居而造成的。16世纪的斯卡利格(1540-1609年)和17世纪的莱布尼茨(1646-1716年),都对语言的起源问题感兴趣,并试图将语言分成不同的语系。到了18世纪,已经有人收集有助于比较研究的各种语言材料,如德国人帕拉斯的《世界语言比较词汇》就是一例。18世纪末,西方学者开始接触并掌握古印度语——梵语。通过比较研究,他们发现梵语和欧洲的几种主要语言在某些词汇层次和语法结构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其中,英国学者W. 琼斯爵士(1746-1794年)在1786年举行的亚洲学会上宣读的论文影响最为显著。在这篇论文中,他根据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在动词词根和语法形式的相似性断言,这三种语言源于同一原始语言。从而正式揭开了语言学史的新的一页。
(二)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
19世纪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世纪。1808年, 施勒格尔(1772-1829年) 发表了题为《论印度人的语言和智慧》的学术论文。他强调语言内部结构方面的研究,指出梵语和拉丁语、希腊语、日耳曼语等在词汇及语法关系方面有着亲缘关系,并首次使用了“比较语法”这一术语。19世纪初从事语言历史比较研究的学者中,最著名是丹麦的拉斯克(1787-1832年)与德国的格里木(1785-1863年)和葆朴(1791-1867年)。拉斯克在1811年出版了一本讨论古北欧语的语法书,1830年又出版了一本讨论古英语的语法书。在这两部书中他首次使用语音对应关系来比较不同语言中的词源形式。后来的“格里木定律”中的各种对应关系实际上是由拉斯克首先提出并用例子加以证明的。格里木1822年出版的《德语语法》(第二版),用较大的篇幅来讨论字母,阐述了德语与其它印欧语言之间的语音对应关系。他所发现的这些语音对应规律被后人称为“格里木定律”。葆朴的语言研究目的是为了找出语言的原始语法结构。他在《比较语法》一书中宣称,他的目的在于对有关语言进行比较描写,探索支配这些语言的规律及其屈折变化的起源。就是在探索原始语法结构的过程中,他发现了比较语法的原理。有人在评价他发现比较语法原理时认为他的发现可以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相媲美。
19世纪中叶的语言学家几乎都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语言,其中最为著名、影响最大的是施莱歇尔(1821-1868 年)。在他众多的著述中,最主要的当属《印度日耳曼语言比较语法纲要》。该书于1861年出版,后来曾再版过四次,对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施莱歇尔根据语言的共有特点而将其分为不同的语族,并用谱系树形图来表示语言的历史渊源和体系。他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影响,认为语言的生命同动植物的生命一样,都有成长期和衰老期,因此语音的变化是严格按照规律进行的,这些规律与自然规律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语言学家的任务就是研究语言发展史,研究语音的变化规律。在《印度日耳曼语言比较语法纲要》中,他用了约三分之一的篇幅来研究语音。他的这种观点对后来的青年语法学派的影响尤为明显。
(三)青年语法学派
青年语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末叶,并在当时的语言学界占统治地位。其代表人物有雷斯琴(1840-1916年)、奥斯特霍夫(1847-1909年)、勃鲁格曼(1849-1919年)、 维尔纳(1846-1896年)、德尔勃吕克(1842-1922年)等人。青年语法学派认为语言之间的语音对应规律没有例外,所谓例外是由于不同规律交叉运用或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维尔纳在1875年发表了一篇文章专门讨论“格里木定律”中的例外问题,认为这些例外实际上是由于重音的变化所导致的。他的这种音变规律后来被称为“维尔纳定律”。青年语法学派还认为语音和形态的变化是由于类推所起的作用。他们强调对现代语言及其方言的研究。青年语法学派的观点及其研究推动了语言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并对同时代学者及后人有很大的影响。
三、现代语言学
在19世纪末的语言学界,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语言研究已到达顶点,科学的语言研究方法就是历史比较法。20世纪初,语言学经历了一个巨大的转折而进入到现代语言学时期。
(一)索绪尔与结构主义语言学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1857-1913年),是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尽管索绪尔在历史比较语言学,特别是在印欧比较语言学中作出重大贡献而在语言学界崭露头角,但真正使他享有“现代语言学之父”这一美称的却是他在1906年至1911年期间为日内瓦大学的学生开设的“普通语言学”课程。1913年他去世之后,他的两位同事根据学生所作的笔记和他所留下来的讲稿整理出了《普通语言学教程》这部不朽的著作,并于1916年出版。
索绪尔主张把语言和言语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他认为语言是抽象的语法规则系统和词汇系统,它潜存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是社会产物,不从属于某一个人。言语是说出来的话或写出来的文章,因此运用同一语言的人很少有同样的言语。言语是由个人通过运用语法规则将语言单位组织起来的结果,因此言语是语言的具体体现,而语言则是对言语的抽象。虽然言语是可以直接接触到的素材,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却应是语言。
他主张将内部语言学和外部语言学区别开来。他虽然承认社会史、文明史等因素与语言发展有很大的关系,但认为这些因素不会触动语言的内部系统。研究语言内部系统的内部语言学完全没有必要知道语言是在什么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因此在他看来,语言学就是一门研究语言内部系统的科学。
他主张将共时性的研究同历时性的研究区分开来。在他之前,人们研究语言往往是纵向地追溯语言的历史,从历史的角度来解释语言现象,甚至有人认为唯有历时性的研究才是科学的。索绪尔认为对语言进行共时性的研究,即对语言作出静态描写也是一门科学,而且还优于历时性的研究,因为对说话的大众来说,历史变化是很少在考虑之列的。
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在构成关系系统时存在于两种关系之中,即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之中。组合关系与语言成分的线性排列次序是一致的,而聚合关系则是以语言项目中一定成分的选择为条件的。
索绪尔认为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体,也就是说语言是一套规则体系,而不是具体的材料。规则体系是相对固定的,约定俗成的,是语言学的研究对象。
索绪尔对现代语言学的贡献还在于他确立了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所必需的特点。他在《普通语言学教程》的结尾处指出:“语言学的唯一的真正的对象就是语言和为语言而研究的语言。”虽然这段结论性的话语的后半部分在语言学界尚有争议,但它确定了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和相应的研究方法,明确了语言学成为一门学科所需的特点。索绪尔对共时语言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后来涌现出的各种学说和流派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他的这些观点的影响。
四、当代语言学
(一)乔姆斯基与转换生成语言学
本世纪50年代后期,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1928年- )的《句法结构》问世在语言学界掀起了一场新的革命,并由此而产生了一个新的学派——转换生成派。转换生成派在美国结构主义学派的土壤上产生,并在同结构主义决裂和挑战的过程中成长起来。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研究应致力于探索人的内在的语言能力,不应满足于对言语行为这种表面现象的观察和描写。结构主义研究语言的目的是为了对语言进行分类描写,而在乔姆斯基看来,语言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套形式化的演绎系统,一套有限的语法规则。这套规则既能生成出无限合乎语法的句子,又能解释各种句子内部的语法关系和语义上的歧义性。既然研究的目的不同,那么研究的材料和方法也就大不一样。
结构主义研究语言的材料是随机搜集起来的大量句子。乔姆斯基认为,随机搜集的句子是十分有限的,而句子的数量却是无限的,人们不可能将所有的句子搜集完全,所以,语言研究的不应是人们的言语行为,而应是人们内在的语言能力,因为正是语言能力使人们能够不断地产生并理解新的句子。在研究方法上,结构主义是先搜集语言素材,然后通过一套发现程序对素材进行分析并找出规则,最后用所得出的规则来解释语言现象。乔姆斯基认为,既然语言材料是无法搜集完全的,那么,从零星的语言素材中发现的规则必定是不完整的,无法说明所有的语言现象。因此,语言研究的方法应当同自然科学中的研究方法相同,即先根据观察作出假设,然后再到实践中去检验或证明假设,并针对实际情况对假设进行修改。这样多次地进行反复,直到能够正确地解释句子结构为止。
在儿童语言习得的问题上,结构主义接受英国哲学家洛克(1632-1704年)“白板说”的哲学观点。洛克认为人的心灵的原始状态只是白板一块,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是后来从经验中获得的。由此,结构主义者认为小孩的语言是靠反复地模仿和记忆,使其成为一种习惯而获得的。乔姆斯基认为“白板说”的观点很难解释这样两种现象:一是动物通过反复训练之后为什么不能掌握语言;二是供小孩模仿的句子无论数量有多少,但毕竟是有限的,小孩为什么能够理解并产生以前从未听见过的无限的句子。乔姆斯基赞成17世纪的法国哲学家笛卡尔(1596-1650年)的“天赋观念”说,因此他认为人的大脑中天生就有一个“语言习得机制”,一旦特定的语环境触发这一机制,小孩就自然能够获得某种语言。
乔姆斯基还认为结构主义只是对语言结构的表层进行切分和描写,所以他们无法解释为什么具有相同结构的句子会在意义上有很大的区别等这样一些语言现象。语言研究不仅应注意表层结构,而且还应注意其深层结构。
乔姆斯基在发展自己语言理论的过程中,主张将语言能力和言语行为区分开来。并试图说明人的语言能力,试图用语言研究来说明心理活动,因此,他认为语言学应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转换生成语言学在发展过程中曾作过多次修改,经历了早期理论、标准理论、扩充式标准理论和修正的扩充式标准理论四个阶段。最近一个阶段的语言理论模式由句法、语音和语义三大部分组成。句法部分包括基础部分、转换部分和格部分,基础部分生成出深层结构,然后通过转换部分生成出浅层结构,再通过格部分而成为带有格标志的浅层结构。带有格标志的浅层结构既可通过语音部分而获得语音表达,也可通过语义部分获得语义表达。
(一)古希腊语言学
有文字记载的语言研究可以追溯到二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当时的语言研究是在哲学研究的范围内展开的,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大约在公元前五世纪,希腊人就对语言问题进行过两场有名的大论战。第一场论战是在“自然发生派”和“约定俗成派”之间展开的。论战的焦点集中在语言的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上。“自然发生派”认为,单词的形式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说事物的名称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他们以语言中的象声词为依据,得出语言是自然发生的结论。“约定俗成派”则认为,事物的命名是人们在实践中互相约定的,和事物的性质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语言中的象声词是极少数,即使没有它们也不会影响语言交际。由此,他们认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产物。这场论战持续了很久。虽然没有得到什么结果,但它促进了对词源的研究,对词的各种关系的分类产生了兴趣,可以说是开创了在哲学这个总的框架中研究语法的先河。
值得一提的是,战国末期的荀况(公元前335—255年)曾在其《正名篇》中指出:“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实名。”由此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学者就持有与“约定俗成派”相类似的观点。
第二场论战与第一场论战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是在“变则派”与“类推派”之间展开的。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语法结构是否规则这一问题上。“变则派”认为,由于语言是自然发生的,所以也是不规则的,并以语言中许多不规则现象作为立论的依据。“类推派”则认为宇宙间日月的运行、四季的轮转是有规律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受法则支配的,语言也不例外。它虽然有不规则的现象,但总体来说还是规则的。由于希腊语既有规则的成分,也有不规则的因素,所以论战的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但双方都对语法理论的产生有较大的贡献。“变则派”的贡献在于他们辨别出了主要的语法范畴;“类推派”的贡献则在于他们确定了主要的屈折变化形式。
早期的希腊学者对语言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词源学、语音学和语法学三个方面。其中语法学所取得的成绩最为突出,对传统语言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哲学家柏拉图(公元前428—348年)在“自然发生派”和“约定俗成派”的论战中持中立态度。他认为,有些词直接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但有许多词,其语音形式与意义之间究竟有些什么联系是无法判断的。他在分析单词与意义的关系时,把词分为主词和述词两大类(大致相当于名词和动词),是西方语言学史上第一个对词进行分类的学者。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322年)是位坚定的“约定俗成论”者。他认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是有规则可循的。他在柏拉图的词类两分法的基础上把那些既不属于主词又不属于述词的词自成一类(大约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连词)。他还注意到名词有格的变化、动词有时态变化等这样一些结构上的特征,并第一次给词下了定义。
后来的“变则论”者斯多葛学派(The Stoic School)又在亚里斯多德的词类三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把词分为冠词、名词、动词和连词。后来又把名词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他们还对动词的时态和名词的格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认为名词有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和呼格之分。
在古希腊时期,对传统语言学作出较大贡献的是亚历山大里亚学派(The Alexandrian School)的特拉克斯(约公元前一世纪)。他在名为《读写技巧》的只有15页的小册子中,把词分为名词、动词、分词、冠词、代词、介词、副词和连词八大类。这本小册子对后世影响很大,在此后将近两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欧洲的语法学家在分析其它语言时,仍将词分为八大类,尽管所用的术语略有不同。
特拉克斯对语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词法上。最早对希腊语句法进行全面描写和分析的是公元二世纪在亚历山大里亚从事著述的狄斯考鲁。他名词与动词之间的关系入手,再分析描写其它词类与名词和动词的关系。同时,对动词与名词或代词在人称和数的一致关系、对一类词代替另一类词的替换关系等问题也进行了研究。他的句法分析和描写为后来区分主语和宾语、区别主从结构等奠定了基础。
(二)古罗马语言学
从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前二世纪,希腊的统治地位逐渐由罗马帝国所代替。到公元一世纪,罗马帝国的统治已相当稳固。在罗马帝国统治西方文明世界的年代里,研究语言的空气比较活跃,并已经了解到古希腊的两次有名的大论战,也了解亚历山大里亚学派和斯多葛学派对语言问题的看法和他们的成果。瓦罗(公元前116—27年)曾对“变则派”和“类推派”的观点进行过详细地叙述和说明,同时也对拉丁语法作过大量的分析。他把语言研究划分为词源学、形态学和句法学三大部分。在西方语言学史上是他首次把派生结构和屈折结构区分开来,并发现拉丁语的名词除了有希腊语名词的五个格之外,还有一个夺格。
昆提利安(公元35—95年)是一位对教育比较关心的学者,在语法方面也有过一些论述。他认为语言的正确运用应合乎推理、应仿效权威和引经据典。在词汇的发展过程中,意义比其形式重要得多,因此词汇的选用应遵循自然逻辑和类推这一基本原则,即应合乎推理。要判断现行的用法是否正确,则应求助于那些受过教育的权威人士,看是否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如果学者之间对某一用法意见不统一,就应在古代的经典中查找证据。这些主张无疑对后来的传统语言学家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制定语法规则、对某一用法进行硬性规定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到这些原则。
在所有的拉丁语法学家中,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当属多纳图斯(约公元四世纪)和普里斯基安(约公元五世纪)。普里斯基安所著的一套18卷的语法书可视为拉丁语法的代表作。在这部巨著中,普里斯基安运用特拉克斯和阿波洛纽斯的理论体系和方法对拉丁语法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描写。他基本上全盘借用了希腊学者的语法体系,只是由于拉丁语没有冠词而将其改为叹词,甚至连瓦罗区分开的派生结构和屈折结构也没有被他接受。总的来说,绝大多数的拉丁语法学家都同普里斯基安一样,注重用希腊语法的模式来分析拉丁语法,而对语法理论少有建树。他们对语言学的最大贡献就是建立了拉丁语法。
普里斯基安的拉丁语法虽然没有什么独特的见解,但它对传统语法的传播却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后来的好几个世纪中,拉丁语法一直袭用这一模式。在中世纪,其它语言的语法书相继问世,12世纪中叶就已经有希伯来语语法、阿拉伯语语法、古爱尔兰语语法等。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几乎所有的欧洲语言都有了自己的语法。但所有这些语法都是以希腊语法或拉丁语法为模式的。
二、历史比较语言学
(一)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形成
讨论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成就与发展,我们不能忽视古印度语言研究在历史比较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古印度的语言研究早在公元前四世纪就已蓬勃发展,富有成效。巴尼尼(约公元前四世纪)的梵语语法《八章书》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其讨论问题的深入程度、自身的系统性以及表述的简练性是其他语法书无法比拟的。在巴尼尼之后,古印度的语言研究更加兴旺,先后出现了十多种语法派别,尽管它们或多或少都打上了巴尼尼语法著作的烙印。古印度的语言研究有两个方面是西方传统语言学望尘莫及的:一是对语音问题研究;二是对单词内部结构的研究。虽然直到18世纪末西方学者才开始大量接触到古印度学者的语言研究成果,但正是因为古印度学者对梵语语音所作的准确详尽的描写才使得梵语同拉丁语、希腊语和其它日耳曼语言的比较成其为可能。
虽然语言学界公认19世纪是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时期,但早在12世纪,冰岛一位姓名不明的学者就根据词形的类似来确定冰岛语与英语的关系,进行了语言的比较研究。14世纪初,意大利著名诗人但丁的《俗语论》问世。虽然这是一本讨论方言问题的著作,但也涉及到了语言的起源问题:不同语言是同一源语经过时间的推移和说话人的移居而造成的。16世纪的斯卡利格(1540-1609年)和17世纪的莱布尼茨(1646-1716年),都对语言的起源问题感兴趣,并试图将语言分成不同的语系。到了18世纪,已经有人收集有助于比较研究的各种语言材料,如德国人帕拉斯的《世界语言比较词汇》就是一例。18世纪末,西方学者开始接触并掌握古印度语——梵语。通过比较研究,他们发现梵语和欧洲的几种主要语言在某些词汇层次和语法结构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其中,英国学者W. 琼斯爵士(1746-1794年)在1786年举行的亚洲学会上宣读的论文影响最为显著。在这篇论文中,他根据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在动词词根和语法形式的相似性断言,这三种语言源于同一原始语言。从而正式揭开了语言学史的新的一页。
(二)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
19世纪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世纪。1808年, 施勒格尔(1772-1829年) 发表了题为《论印度人的语言和智慧》的学术论文。他强调语言内部结构方面的研究,指出梵语和拉丁语、希腊语、日耳曼语等在词汇及语法关系方面有着亲缘关系,并首次使用了“比较语法”这一术语。19世纪初从事语言历史比较研究的学者中,最著名是丹麦的拉斯克(1787-1832年)与德国的格里木(1785-1863年)和葆朴(1791-1867年)。拉斯克在1811年出版了一本讨论古北欧语的语法书,1830年又出版了一本讨论古英语的语法书。在这两部书中他首次使用语音对应关系来比较不同语言中的词源形式。后来的“格里木定律”中的各种对应关系实际上是由拉斯克首先提出并用例子加以证明的。格里木1822年出版的《德语语法》(第二版),用较大的篇幅来讨论字母,阐述了德语与其它印欧语言之间的语音对应关系。他所发现的这些语音对应规律被后人称为“格里木定律”。葆朴的语言研究目的是为了找出语言的原始语法结构。他在《比较语法》一书中宣称,他的目的在于对有关语言进行比较描写,探索支配这些语言的规律及其屈折变化的起源。就是在探索原始语法结构的过程中,他发现了比较语法的原理。有人在评价他发现比较语法原理时认为他的发现可以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相媲美。
19世纪中叶的语言学家几乎都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语言,其中最为著名、影响最大的是施莱歇尔(1821-1868 年)。在他众多的著述中,最主要的当属《印度日耳曼语言比较语法纲要》。该书于1861年出版,后来曾再版过四次,对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施莱歇尔根据语言的共有特点而将其分为不同的语族,并用谱系树形图来表示语言的历史渊源和体系。他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影响,认为语言的生命同动植物的生命一样,都有成长期和衰老期,因此语音的变化是严格按照规律进行的,这些规律与自然规律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语言学家的任务就是研究语言发展史,研究语音的变化规律。在《印度日耳曼语言比较语法纲要》中,他用了约三分之一的篇幅来研究语音。他的这种观点对后来的青年语法学派的影响尤为明显。
(三)青年语法学派
青年语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末叶,并在当时的语言学界占统治地位。其代表人物有雷斯琴(1840-1916年)、奥斯特霍夫(1847-1909年)、勃鲁格曼(1849-1919年)、 维尔纳(1846-1896年)、德尔勃吕克(1842-1922年)等人。青年语法学派认为语言之间的语音对应规律没有例外,所谓例外是由于不同规律交叉运用或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维尔纳在1875年发表了一篇文章专门讨论“格里木定律”中的例外问题,认为这些例外实际上是由于重音的变化所导致的。他的这种音变规律后来被称为“维尔纳定律”。青年语法学派还认为语音和形态的变化是由于类推所起的作用。他们强调对现代语言及其方言的研究。青年语法学派的观点及其研究推动了语言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并对同时代学者及后人有很大的影响。
三、现代语言学
在19世纪末的语言学界,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语言研究已到达顶点,科学的语言研究方法就是历史比较法。20世纪初,语言学经历了一个巨大的转折而进入到现代语言学时期。
(一)索绪尔与结构主义语言学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1857-1913年),是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尽管索绪尔在历史比较语言学,特别是在印欧比较语言学中作出重大贡献而在语言学界崭露头角,但真正使他享有“现代语言学之父”这一美称的却是他在1906年至1911年期间为日内瓦大学的学生开设的“普通语言学”课程。1913年他去世之后,他的两位同事根据学生所作的笔记和他所留下来的讲稿整理出了《普通语言学教程》这部不朽的著作,并于1916年出版。
索绪尔主张把语言和言语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他认为语言是抽象的语法规则系统和词汇系统,它潜存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是社会产物,不从属于某一个人。言语是说出来的话或写出来的文章,因此运用同一语言的人很少有同样的言语。言语是由个人通过运用语法规则将语言单位组织起来的结果,因此言语是语言的具体体现,而语言则是对言语的抽象。虽然言语是可以直接接触到的素材,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却应是语言。
他主张将内部语言学和外部语言学区别开来。他虽然承认社会史、文明史等因素与语言发展有很大的关系,但认为这些因素不会触动语言的内部系统。研究语言内部系统的内部语言学完全没有必要知道语言是在什么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因此在他看来,语言学就是一门研究语言内部系统的科学。
他主张将共时性的研究同历时性的研究区分开来。在他之前,人们研究语言往往是纵向地追溯语言的历史,从历史的角度来解释语言现象,甚至有人认为唯有历时性的研究才是科学的。索绪尔认为对语言进行共时性的研究,即对语言作出静态描写也是一门科学,而且还优于历时性的研究,因为对说话的大众来说,历史变化是很少在考虑之列的。
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在构成关系系统时存在于两种关系之中,即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之中。组合关系与语言成分的线性排列次序是一致的,而聚合关系则是以语言项目中一定成分的选择为条件的。
索绪尔认为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体,也就是说语言是一套规则体系,而不是具体的材料。规则体系是相对固定的,约定俗成的,是语言学的研究对象。
索绪尔对现代语言学的贡献还在于他确立了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所必需的特点。他在《普通语言学教程》的结尾处指出:“语言学的唯一的真正的对象就是语言和为语言而研究的语言。”虽然这段结论性的话语的后半部分在语言学界尚有争议,但它确定了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和相应的研究方法,明确了语言学成为一门学科所需的特点。索绪尔对共时语言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后来涌现出的各种学说和流派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他的这些观点的影响。
四、当代语言学
(一)乔姆斯基与转换生成语言学
本世纪50年代后期,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1928年- )的《句法结构》问世在语言学界掀起了一场新的革命,并由此而产生了一个新的学派——转换生成派。转换生成派在美国结构主义学派的土壤上产生,并在同结构主义决裂和挑战的过程中成长起来。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研究应致力于探索人的内在的语言能力,不应满足于对言语行为这种表面现象的观察和描写。结构主义研究语言的目的是为了对语言进行分类描写,而在乔姆斯基看来,语言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套形式化的演绎系统,一套有限的语法规则。这套规则既能生成出无限合乎语法的句子,又能解释各种句子内部的语法关系和语义上的歧义性。既然研究的目的不同,那么研究的材料和方法也就大不一样。
结构主义研究语言的材料是随机搜集起来的大量句子。乔姆斯基认为,随机搜集的句子是十分有限的,而句子的数量却是无限的,人们不可能将所有的句子搜集完全,所以,语言研究的不应是人们的言语行为,而应是人们内在的语言能力,因为正是语言能力使人们能够不断地产生并理解新的句子。在研究方法上,结构主义是先搜集语言素材,然后通过一套发现程序对素材进行分析并找出规则,最后用所得出的规则来解释语言现象。乔姆斯基认为,既然语言材料是无法搜集完全的,那么,从零星的语言素材中发现的规则必定是不完整的,无法说明所有的语言现象。因此,语言研究的方法应当同自然科学中的研究方法相同,即先根据观察作出假设,然后再到实践中去检验或证明假设,并针对实际情况对假设进行修改。这样多次地进行反复,直到能够正确地解释句子结构为止。
在儿童语言习得的问题上,结构主义接受英国哲学家洛克(1632-1704年)“白板说”的哲学观点。洛克认为人的心灵的原始状态只是白板一块,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是后来从经验中获得的。由此,结构主义者认为小孩的语言是靠反复地模仿和记忆,使其成为一种习惯而获得的。乔姆斯基认为“白板说”的观点很难解释这样两种现象:一是动物通过反复训练之后为什么不能掌握语言;二是供小孩模仿的句子无论数量有多少,但毕竟是有限的,小孩为什么能够理解并产生以前从未听见过的无限的句子。乔姆斯基赞成17世纪的法国哲学家笛卡尔(1596-1650年)的“天赋观念”说,因此他认为人的大脑中天生就有一个“语言习得机制”,一旦特定的语环境触发这一机制,小孩就自然能够获得某种语言。
乔姆斯基还认为结构主义只是对语言结构的表层进行切分和描写,所以他们无法解释为什么具有相同结构的句子会在意义上有很大的区别等这样一些语言现象。语言研究不仅应注意表层结构,而且还应注意其深层结构。
乔姆斯基在发展自己语言理论的过程中,主张将语言能力和言语行为区分开来。并试图说明人的语言能力,试图用语言研究来说明心理活动,因此,他认为语言学应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转换生成语言学在发展过程中曾作过多次修改,经历了早期理论、标准理论、扩充式标准理论和修正的扩充式标准理论四个阶段。最近一个阶段的语言理论模式由句法、语音和语义三大部分组成。句法部分包括基础部分、转换部分和格部分,基础部分生成出深层结构,然后通过转换部分生成出浅层结构,再通过格部分而成为带有格标志的浅层结构。带有格标志的浅层结构既可通过语音部分而获得语音表达,也可通过语义部分获得语义表达。
哪些食物可“制造”肌肉 肌肉
哪些食物可“制造”肌肉 肌肉,你可曾听说过可以“吃”出来?以下食物就有这个作用。 蜜糖冰茶:Memphis大学研究人员发现常吃这类粘稠食物的人体内葡萄糖含量可在较长时间内维持较高水平。因为它帮助肝糖的储存,而肝糖是肌肉的能量来源。 肉排:肉排比其他蛋白质更能“制造”肌肉。同时肉排也可帮助提高体内促睾丸激素氨基酸的含量。睾丸激素能增强你的负重能力并锻炼更多肌肉。 杏仁:杏仁中含有大量的镁。Western Washington大学的一项研究显示,增加镁的摄入增加的负重力要比服用placebo的效果强20%。 椰菜:椰菜中维生素C的含量在蔬菜中是最高的。半杯椰菜含有60毫克维生素C.研究发现补充维生素C的运动员训练后遭受的肌肉损伤比服用placebo 的运动员少。 糙米:与精米相比,糙米含有更多的精氨酸和赖氨酸。Houston大学的研究人员发现补充精氨酸和赖氨酸的人体内帮助肌肉生长的荷尔蒙比服用placebo的人要高21.5倍。 低脂冰激凌:不要完全拒绝巧克力,因为吃巧克力可补充镁。另外,你的二头肌、三头肌以及其他所有X头肌需要钙以正确执行神经传来的命令。而冰激凌可可提供钙,仅半杯冰激凌就含有63毫克钙。 ★更适合中国人长肌肉的饮食计划:)早餐(第一餐):少量的牛肉或鸡肉 1只鸡蛋和3个鸡蛋白(白水煮) 1杯豆浆或脱脂牛奶 1个馒头(可加红豆腐) 1个苹果 第二餐:2个柿子 4个蛋 1个甜马铃薯 午餐(第三餐):2碗米饭或3个馒头 200克牛肉或鸡肉 无脂或低脂 牛奶(超市里就有卖脱脂奶粉)或脱脂酸奶(很难买而且贵,不过有利于消化) 1个大苹 各类蔬菜(应人而意) 训练前(第四餐):4个蛋白 1个甜马玲薯 1个柿子 1杯乳清蛋白+肌酸 (以蛋白摄入为主) 训练后(第五餐):1个香蕉 半个西瓜或其它水果 1杯燕麦片如条件容许可改为宝莱的巨人增肌2000补给1杯 (以碳水化合物摄入为主。训练后碳水化合物摄入不足,机体就会动用肌肉中的蛋白质来为训练提 热量) 晚餐(第六餐):1碗面条或米饭 鱼200G或虾 尽量少用油最好清炖或蒸 第七餐:1杯蛋白饮品(如条件容许) 也可以脱脂奶粉代替 这是我每天的饮食计划 !! 我2003年2月开始练健身 当时体重是60KG 卧推30KG 颈后推由25KG 深蹲60KG 杠铃弯举15KG 2004年4月 体重是80KG 卧推85KG 颈后推60KG 深蹲100KG 杠铃弯举40KG 臂围40CM 胸围120CM 2004年5月我参加了全国比赛 并进入10佳(不过是健身先生)更重要的是我见到了林沛渠 还和他合了影:)我坚信我也能练成他那样!! 我说这么多只是想证明科学的饮食计划+科学的训练和合理的休息=成功:) 希望能给刚练健身的朋友提拱参考 我身高182 体重80KG 今年18岁 希望哪位老师能为小弟在训练和饮食上多加指点!!
健美训练什么是硬拉、深蹲、卧推、推举、引体向上
我是学体育专业的 对健美有一点兴趣 共同探讨 以下是我的答案 呵呵~~~~ 硬拉——分为直腿硬拉和屈腿硬拉两种,主要用于锻炼下背部即骶棘肌,是健美运动的基础动作之一。以直腿硬拉为例吧:(1)起始姿势——两脚开立,比肩稍狭。向前屈体,不要屈膝。两手用正、反握握杠,握距稍宽于肩。勿低头。 (2)动作过程——收缩下背部肌肉,把上体向上向后挺起,两肩尽量后移。最后,尽力收缩骶棘肌,静止一秒钟,再慢慢屈体向前,直到杠铃片几乎触及地面。如欲加大后背部的屈伸幅度来加大锻炼效果,两脚放在垫木上,杠铃放在地上。 (3)呼吸方法——上拉时吸气,放下时呼气。 (4)注意要点 两腿始终直立,膝部勿弯曲。意念要始终在后背部。动作平稳,用大重量,但又切勿过重。切勿突然用大重量。也可屈腿做这个动作,称为“屈腿硬拉”,对下背部的锻炼作用稍小,但有助于锻炼股四头肌。 深蹲——深蹲可以说是锻炼股四头肌的必选动作之一,几乎任何水平的运动员都是这样——甚至奥林匹亚先生。介绍一下:(1)起始姿势——站在深蹲架前,屈膝,两手握住深蹲架上的杠铃托在胸前肩上。向前走两步,两脚开立,略宽于肩,足趾稍向外撇,身体伸直 (2)动作过程——屈膝下蹲到大腿上面和地面平行或稍低,静止一秒钟,大腿和臀部用力使两脚蹬地,使身体回复到直立。按规定次数和组数重复再做。完成后,退回,把杠铃放回深蹲架上。 (3)呼吸方法——下蹲时呼气,起立时吸气。 (4)注意要点——在做整个动作的过程中,背部要平直,上体勿前倾,臀部不要后突,后腰要下塌,动作要稳定。 卧推——作为锻炼整个胸部肌群的主要锻炼手段,卧推又分为上斜卧推,下斜卧推和平卧推。下面以平卧推为例介绍:(1)起始姿势——仰卧长凳 将杠铃放在乳头上方 (2)动作过程 将杠铃垂直上举至两臂完全伸直,胸肌彻底收缩,静止一秒钟,慢慢下落。 (3)呼吸方法 上举时吸气,下落时呼气。 (4)注意要点 上举时背部、臀部要平贴凳面。 推举——这个我有一点糊涂,如果没写错,是“推举”的话,那就是上面的卧推;如果笔误写错了,那就是下面向你介绍的“腿举”:(1)起始姿势——仰卧在“腿举架”的底板上,蜷缩双腿让整个脚底顶住加重板的底面。 (2)动作过程——两腿用力向上蹬板,到两腿完全伸直,同时尽力收缩股四头肌。静止一秒钟,屈膝,让加重板慢慢下降到先卡定的高度。重复再做。 (3)呼吸方法——用力蹬板时吸气,回降时呼气。 (4)注意要点——仰卧时,臀部正对加重板的中心下方。蹬板时,整个脚底平贴住板底。 引体向上——作用于中背部(背阔肌)徒手即可练习的动作,注意保持正确姿势:(1)起始姿势——两手用宽握距正握(掌心向前)单杠,两脚离地,两臂身体自然下垂伸直。 (2)动作过程——用背阔肌的收缩力量将身体往上拉起,直到单杠触及或接近胸部。静止一秒钟,使背阔肌彻底收缩。然后逐渐放松背阔肌,让身体徐徐下降,直到回复完全下垂,重复再做。 (3)呼吸方法——将身体往上拉时吸气,下垂时呼气。 (4)注意要点——上拉时意念集中在背阔肌,把身体尽可能的拉高,上拉时不要让身体摆动。下垂时脚不能触及地面。可在腰上钩挂杠铃片来加重。 还有啊,这100分真难拿啊 呵呵~~~~ 所谓的局部训练,是相对全身训练的概念来说的。在健美运动的训练大多也采用局部训练——一次训练只专门针对几个甚至一两个部位进行练习。简单的说,比如你今天练了背,明天就练胸,后天就练腿——直到全身各部位都得到了相应的练习,再从头来,如此往复。 这样的好处是就是高效,给了肌肉充足的恢复时间:系统,绝对不会遗漏身体的任何部位。 需要多次数反复刺激的部位包括腹部肌群 前臂肌群 小腿部肌群,这是因为这几个部位再平时的日常生活中用得多,抗疲劳能力强的原因。据我所知有的足球运动员为了提高腹部肌肉收缩的力量以提高射门的力量,每天练习仰卧起坐的数量是以千计的,当然这还是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和训练中的感受。 腹肌的训练,个人推荐你选择每周至少练习5天,每天一次 每次4组 每组30次 组间休息<1min 都不负重的仰卧起坐练习,借不借助罗马椅一类的器械都可以。等腹肌的力量有所加强,个人的训练经验也更加丰富了再逐渐引入负重练习以及其他练习腹肌的的如悬臂举腿一类的动作。
硬拉的本质及其它杂念
硬拉的本质及其它杂念hetian(2005-12-15) 前些日子发的关于硬拉和深蹲得帖子,至今还能收到零星反馈,既有说我的方法好的,也有说我的方法不好的。问题在什么地方呢?我对大重量训练法则的论述已经很多,不想再重复,如果你对大重量训练仍有疑问的话,那就看看职业选手的训练方法:他们的训练手段和你有不同么?他们有更先进的方法替代传统训练方法么?你弯举,他们不做弯举么?对的,你怎么训练,他们就怎么训练,除了在使用重量上有所不同以外。训练重量上不去,吃药都是白搭,类固醇的恢复作用功能强大,你练都没练透呢,用类固醇还有意义么?其实外刊我也看不少的,比如MD等,觉得这些刊物上同样是精华糟粕并存,很多东西要结合实践才有意义,不是老外说什么你就听什么,前几天石瓦性格君称世界挺举之王的深蹲成绩只有295公斤,对此我的确表示怀疑,因为这个苏联选手的挺举成绩已经超过了260公斤(大概是这个数字,具体还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如果常规深蹲只有295公斤的话,他的挺举成绩个人认为是不可能超过250公斤的,他用295公斤进行训练时有可能的,但他的终极成绩不可能是这个数字。大家有过训练经验,可以设想一下:一个常规深蹲295公斤的人前蹲重量是多少呢?我的深蹲最好成绩是220公斤,但前蹲最好成绩也就是140左右,以此类推,那个苏联冠军如果真的只能蹲起295公斤,那么他的前蹲成绩大概应该是多少呢?前苏联搞的是专业体制的体育,他们的目的就是让体育为国家政治增光添彩。石瓦性格兄的文章是大约在1987年前后发表的,我有没有理由怀疑苏联体育当局隐瞒了本国运动员的真实训练水平呢?在和多里安2000等论坛力量高手进行了切磋后,我们的一致观点是:挺举超过200公斤的举重运动员,其深蹲水平不可能低于300公斤。力量的进步根本在于训练方法和动作的正确性,我所提出的提高力量促进肌肉增大的训练方法是为有一定训练基础的朋友设计的,我本人在实践这套方法时感觉不错,所以就整理出来了,但近来论坛上不少朋友对大重量基础训练法则抱有相当的怀疑态度,很多人在硬拉后都发出了“腰疼得厉害”的喊叫。听完这些哭诉,我的确没办法再继续说下去了:连硬拉动作的正确性都掌握不了,谈何进步?谈何大重量?最后的结果就是:想提高硬拉成绩,就别练硬拉。这篇文章写得很中肯、分析的比较透彻,但关键问题是:硬拉伤到腰的人,他们能理解其中的味道么?在我们这里,深蹲的时候在杠铃上垫毛巾的、硬拉完了腰疼的朋友还很多,希望大家有时间多补补基础这一课,盲目照搬照抄是许多健美初学者都无法回避的错误,健美要循序渐进,你的终极重量不是以受伤为代价的。各项力量训练项目在150公斤以内,扎腰带、带护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别老在这里谈论所谓伤害,天天嚷嚷受伤的人很多不知道受伤到底是什么感觉,根本没体会过肌肉撕裂后的久治不愈和痛苦,建议朋友们还是少些自恋多些务实,用正确的分析获得高手的好经验是最根本的。 在这里,我要介绍一下硬拉动作的基本要领,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双手中握距抓住杠铃(双手可一正一反持杆),身体重心下放,双腿略有弯曲,上身保持向上姿态,抬头,腰部保持挺直状态,要在腰部上吃住力,然后开始硬拉:发力从小腿开始,后脚跟仿佛要把地板踩穿,同时大腿伸直,双手死握杠铃,大腿伸直的同时上身也开始向上运动,通过全身配合最终完成硬拉动作,在整个动作完成过程中,腰部始终保持收紧状态,不能弓腰。硬拉号称是上半身的深蹲,没有硬拉,就没有厚度没有围度没有宽度!没有硬拉,你的斜方肌、背阔肌、股二头肌、肩、胸、腹都不可能真正地强大起来!硬拉刺激着人体身上的每块肌肉,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大重量练习硬拉! 谈了许多训练,方法就不多说了,这是自己的事情。我们没有在同一个健身房训练,劝朋友们平时多注意观察和学习,但学习不是盲目地照搬照抄,而是要结合自己的训练水平挑出对自己有益的精华,石瓦性格君的理论水平是很高的,他就是一个很舍得动脑子的人,只是不知道他的训练水平如何,希望有机会能有幸和他一同训练。
让胸肌撑满T恤--胸肌训练锦囊
让胸肌撑满T恤--胸肌训练锦囊 夏天穿短袖T恤的时候,你不可能不羡慕那些衣服里面像是扣了两块铁板的家伙。想要讨教些速成的办法?对不起,我们不会做外科“隆胸”手术,也不兜售廉价的“蜘蛛人”道具服。我们只有实用的运动训练计划和指导,要想有点儿变化,那就来吧。本期关键词:胸肌和卧推。
胸肌事实: 一般人的平均卧推重量大约为61公斤。只要你参考我们提供的方法悉心练习,就可以大大超过这个平均成绩。胸大肌在卧推这个动作中是主要参与发力的肌肉群,此外主要还有三角肌(前束为主)和肱三头肌协助发力。如果你在胸肌之前训练三角肌或肱三头肌,那么你在锻炼胸肌的时候就不能达到足够的强度而充分锻炼胸肌。理想的顺序是先练胸肌,而后再练三角肌,最后练肱三头肌。 主要训练动作:经典的杠铃卧推练习对于锻炼胸肌来说,绝对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练习。这个练习和其他任何一个练习相比,能够刺激更多的胸肌肌纤维。 怎么做卧推?仰面平躺在平板卧推凳上,以头部、上背和臀部接触凳面并获得牢稳的支撑,双腿自然分开,双脚平放在地板上。正手(虎口相对)满握(拇指绕过铃杆,与其他四指相对)杠铃杆。双手握距略比肩宽。从卧推架上取下杠铃,双臂伸直,使杠铃位于锁骨正上方。沉肩,并且收紧肩胛骨。然后在充分的控制下慢速下放杠铃,在乳头略下轻轻碰触胸部。随即向上、并且略向后推起杠铃,使杠铃又回到锁骨上方。此时的肘部可以锁定,也可以不完全伸直。肩胛骨持续收紧。 几点说明:不同握距,不同效果 不同的握距。握距不同,锻炼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较宽的握距着重锻炼胸部,较窄的握距对肱三头肌和三角肌刺激更多一些。 使用不同的器械:用哑铃做卧推所举起的重量,会比使用杠铃做卧推举起的重量小一些。但是,由于使用哑铃的时候,双手各自独立地运动,有助于小臂保持与地面垂直,减少受伤的危险。 训练计划的改进:大多数人最常用的胸部锻炼方法是做三个动作,每个动作做三组,而我们建议的锻炼方法是做七个动作,每个动作只做一组。这种方法不是从三个角度,而是从七个不同的角度刺激胸肌。这种方法可以刺激到更多的肌肉纤维,促进肌肉的全面增长。 双手——双手正握(掌心向上,虎口相对)杠铃,握距略肩于宽。使杠铃杆压在掌心上,这样才能使杠铃的重量直接通过手腕传达到肘部。
手腕——要避免过分向后翻腕。应该使手腕保持正直的姿势,以便均匀地分散受力,保护关节。 胳膊——在杠铃到达最高点时,可以伸直双臂,也可以锁定肘关节;这样做非但不会伤到你,而且还有助于你获得更充分的动作幅度。下放杠铃的时候,使杠铃轻轻碰触一下你的胸部。
胸部——把杠铃杆下放到乳头周围或乳头稍下的位置。如果高于或低于乳头太远,肩关节会受到过多的压力,练习的难度也会因此加大。 眼睛——在动作的上半程时盯住杠铃杆的中心,但不要在下放时收紧下巴紧盯住杠铃杆不放,应该自然地目视上方,集中精力推举重量,使杠铃再次返回视野。
头部——时刻使头部平放在训练凳上。当你感到脖子或上背部承受了过多的压力时,可以转动头部做适当调整。 肘部——使肘部位于身体两侧,而不是向外展开,以确保小臂与地面垂直。 双腿——双脚平放在地面上,双腿自然打开,呈字母“V”形,膝盖弯曲成90度角。 双脚——双脚要始终平放在地面上,脚尖可以适当打开以更好地维持平衡。当你推起重量太吃力的时候,可以适当移动脚的位置,也可以掂起脚尖来配合弓腰助力。 臀部——臀部始终贴在训练凳上,配合弓腰。胸部因而可以避免过多的借力,得到充分的锻炼。 下背部——在整个动作过程中都要保持背部的自然弯曲。过分弯曲下背部或抬起臀部会改变练习胸肌的角度,这样重点就变成了胸肌下部和肱三头肌,下背和脊柱也会受到过多的压力。 肘部——使肘部位于身体两侧,而不是向外展开,以确保小臂与地面垂直。 给你的回报:更加性趣盎然!一个强壮有力的宽大胸膛能够使你穿衣更加有款有型,你的她自然也会因此多一份冲动。你们在做流行的传教士姿势时,你的胸膛她会一览无余。结实的胸膛也会使你支撑更长的时间。 更强的力量!不管是足球、篮球、武术还是曲棍球,在任何对抗性运动中,强壮的胸肌都是一种优势,你可以更加容易地推动你前方的阻碍。更加有力的挥臂!网球中的大力扣杀和棒球中的大力投球都需要强大的胸肌来获得速度。勇猛向前的力量!胸肌最主要的功用是使大臂向前运动,所以发达的胸肌使你一往无前地排除你前方的障碍。
胸肌事实: 一般人的平均卧推重量大约为61公斤。只要你参考我们提供的方法悉心练习,就可以大大超过这个平均成绩。胸大肌在卧推这个动作中是主要参与发力的肌肉群,此外主要还有三角肌(前束为主)和肱三头肌协助发力。如果你在胸肌之前训练三角肌或肱三头肌,那么你在锻炼胸肌的时候就不能达到足够的强度而充分锻炼胸肌。理想的顺序是先练胸肌,而后再练三角肌,最后练肱三头肌。 主要训练动作:经典的杠铃卧推练习对于锻炼胸肌来说,绝对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练习。这个练习和其他任何一个练习相比,能够刺激更多的胸肌肌纤维。 怎么做卧推?仰面平躺在平板卧推凳上,以头部、上背和臀部接触凳面并获得牢稳的支撑,双腿自然分开,双脚平放在地板上。正手(虎口相对)满握(拇指绕过铃杆,与其他四指相对)杠铃杆。双手握距略比肩宽。从卧推架上取下杠铃,双臂伸直,使杠铃位于锁骨正上方。沉肩,并且收紧肩胛骨。然后在充分的控制下慢速下放杠铃,在乳头略下轻轻碰触胸部。随即向上、并且略向后推起杠铃,使杠铃又回到锁骨上方。此时的肘部可以锁定,也可以不完全伸直。肩胛骨持续收紧。 几点说明:不同握距,不同效果 不同的握距。握距不同,锻炼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较宽的握距着重锻炼胸部,较窄的握距对肱三头肌和三角肌刺激更多一些。 使用不同的器械:用哑铃做卧推所举起的重量,会比使用杠铃做卧推举起的重量小一些。但是,由于使用哑铃的时候,双手各自独立地运动,有助于小臂保持与地面垂直,减少受伤的危险。 训练计划的改进:大多数人最常用的胸部锻炼方法是做三个动作,每个动作做三组,而我们建议的锻炼方法是做七个动作,每个动作只做一组。这种方法不是从三个角度,而是从七个不同的角度刺激胸肌。这种方法可以刺激到更多的肌肉纤维,促进肌肉的全面增长。 双手——双手正握(掌心向上,虎口相对)杠铃,握距略肩于宽。使杠铃杆压在掌心上,这样才能使杠铃的重量直接通过手腕传达到肘部。
手腕——要避免过分向后翻腕。应该使手腕保持正直的姿势,以便均匀地分散受力,保护关节。 胳膊——在杠铃到达最高点时,可以伸直双臂,也可以锁定肘关节;这样做非但不会伤到你,而且还有助于你获得更充分的动作幅度。下放杠铃的时候,使杠铃轻轻碰触一下你的胸部。
胸部——把杠铃杆下放到乳头周围或乳头稍下的位置。如果高于或低于乳头太远,肩关节会受到过多的压力,练习的难度也会因此加大。 眼睛——在动作的上半程时盯住杠铃杆的中心,但不要在下放时收紧下巴紧盯住杠铃杆不放,应该自然地目视上方,集中精力推举重量,使杠铃再次返回视野。
头部——时刻使头部平放在训练凳上。当你感到脖子或上背部承受了过多的压力时,可以转动头部做适当调整。 肘部——使肘部位于身体两侧,而不是向外展开,以确保小臂与地面垂直。 双腿——双脚平放在地面上,双腿自然打开,呈字母“V”形,膝盖弯曲成90度角。 双脚——双脚要始终平放在地面上,脚尖可以适当打开以更好地维持平衡。当你推起重量太吃力的时候,可以适当移动脚的位置,也可以掂起脚尖来配合弓腰助力。 臀部——臀部始终贴在训练凳上,配合弓腰。胸部因而可以避免过多的借力,得到充分的锻炼。 下背部——在整个动作过程中都要保持背部的自然弯曲。过分弯曲下背部或抬起臀部会改变练习胸肌的角度,这样重点就变成了胸肌下部和肱三头肌,下背和脊柱也会受到过多的压力。 肘部——使肘部位于身体两侧,而不是向外展开,以确保小臂与地面垂直。 给你的回报:更加性趣盎然!一个强壮有力的宽大胸膛能够使你穿衣更加有款有型,你的她自然也会因此多一份冲动。你们在做流行的传教士姿势时,你的胸膛她会一览无余。结实的胸膛也会使你支撑更长的时间。 更强的力量!不管是足球、篮球、武术还是曲棍球,在任何对抗性运动中,强壮的胸肌都是一种优势,你可以更加容易地推动你前方的阻碍。更加有力的挥臂!网球中的大力扣杀和棒球中的大力投球都需要强大的胸肌来获得速度。勇猛向前的力量!胸肌最主要的功用是使大臂向前运动,所以发达的胸肌使你一往无前地排除你前方的障碍。
增大肌肉块的14大秘诀
增大肌肉块的14大秘诀 增大肌肉块的14大秘诀:大重量、低次数、多组数、长位移、慢速度、高密度、念动一致、顶峰收缩、持续紧张、组间放松、多练大肌群、训练后进食蛋白质、休息48小时、宁轻勿假。 1. 大重量、低次数:健美理论中用RM表示某个负荷量能连续做的最高重复次数。比如,练习者对一个重量只能连续举起5次,则该重量就是5RM。研究表明:1-5RM的负荷训练能使肌肉增粗,发展力量和速度;6-10RM的负荷训练能使肌肉粗大,力量速度提高,但耐力增长不明显;10-15RM的负荷训练肌纤维增粗不明显,但力量、速度、耐力均有长进;30RM的负荷训练肌肉内毛细血管增多,耐久力提高,但力量、速度提高不明显。可见,5-10RM的负荷重量适用于增大肌肉体积的健美训练。 2. 多组数:什么时候想起来要锻炼了,就做上2~3组,这其实是浪费时间,根本不能长肌肉。必须专门抽出60~90分钟的时间集中锻炼某个部位,每个动作都做8~10组,才能充分刺激肌肉,同时肌肉需要的恢复时间越长。一直做到肌肉饱和为止,“饱和度”要自我感受,其适度的标准是:酸、胀、发麻、坚实、饱满、扩张,以及肌肉外形上的明显粗壮等。 3. 长位移:不管是划船、卧推、推举、弯举,都要首先把哑铃放得尽量低,以充分拉伸肌肉,再举得尽量高。这一条与“持续紧张”有时会矛盾,解决方法是快速地通过“锁定”状态。不过,我并不否认大重量的半程运动的作用。 4. 慢速度:慢慢地举起,在慢慢地放下,对肌肉的刺激更深。特别是,在放下哑铃时,要控制好速度,做退让性练习,能够充分刺激肌肉。很多人忽视了退让性练习,把哑铃举起来就算完成了任务,很快地放下,浪费了增大肌肉的大好时机。 5. 高密度:“密度”指的是两组之间的休息时间,只休息1分钟或更少时间称为高密度。要使肌肉块迅速增大,就要少休息,频繁地刺激肌肉。“多组数”也是建立在“高密度”的基础上的。锻炼时,要象打仗一样,全神贯注地投入训练,不去想别的事。 6. 念动一致:肌肉的工作是受神经支配的,注意力密度集中就能动员更多的肌纤维参加工作。练某一动作时,就应有意识地使意念和动作一致起来,即练什么就想什么肌肉工作。例如:练立式弯举,就要低头用双眼注视自已的双臂,看肱二头肌在慢慢地收缩。 7. 顶峰收缩:这是使肌肉线条练得十分明显的一项主要法则。它要求当某个动作做到肌肉收缩最紧张的位置时,保持一下这种收缩最紧张的状态,做静力性练习,然后慢慢回复到动作的开始位置。我的方法是感觉肌肉最紧张时,数1~6,再放下来。 8. 持续紧张:应在整个一组中保持肌肉持续紧张,不论在动作的开头还是结尾,都不要让它松弛(不处于“锁定”状态),总是达到彻底力竭。 9. 组间放松:每做完一组动作都要伸展放松。这样能增加肌肉的血流量,还有助于排除沉积在肌肉里的废物,加快肌肉的恢复,迅速补充营养。 10. 多练大肌群:多练胸、背、腰臀、腿部的大肌群,不仅能使身体强壮,还能够促进其他部位肌肉的生长。有的人为了把胳膊练粗,只练胳膊而不练其他部位,反而会使二头肌的生长十分缓慢。建议你安排一些使用大重量的大型复合动作练习,如大重量的深蹲练习,它们能促进所有其他部位肌肉的生长。这一点极其重要,可悲的是至少有90%的人都没有足够重视,以致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因此,在训练计划里要多安排硬拉、深蹲、卧推、推举、引体向上这5个经典复合动作。 11. 训练后进食蛋白质:在训练后的30~90分钟里,蛋白质的需求达高峰期,此时补充蛋白质效果最佳。但不要训练完马上吃东西,至少要隔20分钟。 12. 休息48小时:局部肌肉训练一次后需要休息48~72小时才能进行第二次训练。如果进行高强度力量训练,则局部肌肉两次训练的间隔72小时也不够,尤其是大肌肉块。不过腹肌例外,腹肌不同于其他肌群,必须经常对其进行刺激,每星期至少要练4次,每次约15分钟;选三个对你最有效的练习,只做3组,每组20—25次,均做到力竭;每组间隔时间要短,不能超过1分钟。 13. 宁轻勿假:这是一个不是秘诀的秘诀。许多初学健美的人特别重视练习重量和动作次数,不太注意动作是否变形。健美训练的效果不仅仅取决于负重的重量和动作次数,而且还要看所练肌肉是否直接受力和受刺激的程度。如果动作变形或不到位,要练的肌肉没有或只是部分受力,训练效果就不大,甚至出偏差。事实上,在所有的法则中,动作的正确性永远是第一重要的。宁可用正确的动作举起比较轻的重量,也不要用不标准的动作举起更重的重量。不要与人攀比,也不要把健身房的嘲笑挂在心上。
硬拉和深蹲的奥妙
硬拉和深蹲的奥妙
有网友在练过硬拉、深蹲后说,不得了!硬拉、深蹲产生了副作用,睡到半夜小JJ绷硬,憋的难受。
他说的好,说出了硬拉、深蹲的效应。确确实实如此!不过这不是副作用,而是正作用。下面我就讲讲这个道理:
无数的科学家和实践,证实了进行下肢锻炼可以使人体产生雄激素。而硬拉、深蹲产生的雄激素最大量,是其他任何下肢锻炼无法相比的。雄激素可以使你长肌肉、长力量、长骨骼;也可以促进你的性欲。这就是前边那位网友半夜小JJ绷硬的原因。但是我们是练健美的,要长肌肉。怎麽办?,“欲有所为必无所为”,你要想长肌肉就必须抑制你的性活动;要有性事必然影响训练的效果!所以为了健美功成,你只好忍一忍了。不瞒你说,在一定程度上大块就是憋起来的。切忌边练边流失!记得日本的相扑大力士吗?块头巨大,却有一张娃娃脸。为何?得益于他们有铁的规矩:只许练、吃、睡,不许想女人!一旦长出胡须、长出喉结,立马开除。因为这证明他们开始想女人了,已没有发展前途了。当年中国女排苦练的女队员不来月经,如果我们男人也苦练的几个月几年不来精,那麽足可以去角逐奥林匹亚先生了。(不要担心精永远不来,如果需要随时可来,人体具有这种奇妙的自我调节功能。)
我在前边的文章讲了健美训练的正确方法:以慢动作体会并找到肌肉对抗阻力的感觉。在你掌握了这个方法后如何进行训练呢?也就是说,你要选一个主攻方向。很多人把主攻方向选在胸或胳膊上,这是错误的。也是我们健美落后的根本原因!正确的主攻方向是:硬拉和深蹲。
在国外够上世界级的健美明星都把硬拉和深蹲当成主攻方向。他们甚至用半天的时间进行此种练习,罗尼更是有用大重量深蹲60组的纪录。他们的目的就是获取自身产生的大量雄激素(外加的激素破坏人体的代谢平衡,极大损害身体健康),用以刺激其身体的各部分肌肉向大块头发展。他们深知了硬拉、深蹲的奥妙,并应用了!所以他们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我们呢?我看应当学习之。
我今年65周岁,练健美二十多年。一直把硬拉和深蹲当做首选。我对硬拉和深蹲的好处真是体会深深。别看我已65岁可是睡到半夜也有前面那位网友的现象.深蹲、硬拉使我活的年轻,同时,也使我有了像年轻人一般的肌肉。可以说是长生不老药。
如果我们每个练健美的人都把硬拉、深蹲当做主攻方向,给以高度的重视并实践,那麽,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奥林匹亚先生大赛上将会出现我们黄种人的身影!有道是:“天道酬勤”。苍天是公平的,不会厚此薄彼。只要你善于学习,勤奋苦练,就一定成功!
有网友在练过硬拉、深蹲后说,不得了!硬拉、深蹲产生了副作用,睡到半夜小JJ绷硬,憋的难受。
他说的好,说出了硬拉、深蹲的效应。确确实实如此!不过这不是副作用,而是正作用。下面我就讲讲这个道理:
无数的科学家和实践,证实了进行下肢锻炼可以使人体产生雄激素。而硬拉、深蹲产生的雄激素最大量,是其他任何下肢锻炼无法相比的。雄激素可以使你长肌肉、长力量、长骨骼;也可以促进你的性欲。这就是前边那位网友半夜小JJ绷硬的原因。但是我们是练健美的,要长肌肉。怎麽办?,“欲有所为必无所为”,你要想长肌肉就必须抑制你的性活动;要有性事必然影响训练的效果!所以为了健美功成,你只好忍一忍了。不瞒你说,在一定程度上大块就是憋起来的。切忌边练边流失!记得日本的相扑大力士吗?块头巨大,却有一张娃娃脸。为何?得益于他们有铁的规矩:只许练、吃、睡,不许想女人!一旦长出胡须、长出喉结,立马开除。因为这证明他们开始想女人了,已没有发展前途了。当年中国女排苦练的女队员不来月经,如果我们男人也苦练的几个月几年不来精,那麽足可以去角逐奥林匹亚先生了。(不要担心精永远不来,如果需要随时可来,人体具有这种奇妙的自我调节功能。)
我在前边的文章讲了健美训练的正确方法:以慢动作体会并找到肌肉对抗阻力的感觉。在你掌握了这个方法后如何进行训练呢?也就是说,你要选一个主攻方向。很多人把主攻方向选在胸或胳膊上,这是错误的。也是我们健美落后的根本原因!正确的主攻方向是:硬拉和深蹲。
在国外够上世界级的健美明星都把硬拉和深蹲当成主攻方向。他们甚至用半天的时间进行此种练习,罗尼更是有用大重量深蹲60组的纪录。他们的目的就是获取自身产生的大量雄激素(外加的激素破坏人体的代谢平衡,极大损害身体健康),用以刺激其身体的各部分肌肉向大块头发展。他们深知了硬拉、深蹲的奥妙,并应用了!所以他们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我们呢?我看应当学习之。
我今年65周岁,练健美二十多年。一直把硬拉和深蹲当做首选。我对硬拉和深蹲的好处真是体会深深。别看我已65岁可是睡到半夜也有前面那位网友的现象.深蹲、硬拉使我活的年轻,同时,也使我有了像年轻人一般的肌肉。可以说是长生不老药。
如果我们每个练健美的人都把硬拉、深蹲当做主攻方向,给以高度的重视并实践,那麽,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奥林匹亚先生大赛上将会出现我们黄种人的身影!有道是:“天道酬勤”。苍天是公平的,不会厚此薄彼。只要你善于学习,勤奋苦练,就一定成功!
主观
主观zhu guan1、属于自我意识方面的(跟‘客观’相对)2、不依据实际情况,单凭自己的偏见的(跟‘客观’相对)
主观指人的意识、精神;客观指人的意识以外的物质世界,或指认识的一切对象。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主观和客观是对立的统一。客观是不依赖于主观而独立存在的,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并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或阻碍作用.
中国的文字还是很有特色的。所谓“客观”,顾名思义,就是观察者为“客”,自外于被观察事物。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不随观察者的意愿而改变。
所谓“主观”,就是观察者为“主”,参与到被观察事物当中。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随观察者的意愿不同而不同。
怎样区分主观客观?
例如,假设阿门王身高1.8米,这是客观;阿门王是高是矮?这是主观。在普通人看来是高,在姚明看来就是矮了。然而同时必须看到,“主观的客观性”:如果姚明认为阿门王是矮的,就不会认为一个1.7米的人是高的,只会是更矮。所以,主观随客观而形成和变化,是有既定规律的,尽管这些规律很多还不为人们所了解。那么这些主观形成变化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愿改变的,所以是客观。
所有客观的事物都是可以被“测量”的,但不可以被“评估”;所有主观的事物都不可以被测量,但可以被“评估”。所谓“测量”,一定是根据事物某种固有的属性进行;所谓“评估”,一定是根据某种先验的价值观进行。身高1.8米是阿门王本身的一种固有属性,可以客观测量,但不能“客观评估”,一旦评估就是主观了。而高、矮这样的概念不是阿门王本身固有的客观属性,而是人们的主观评估。客观解决“是什么”,“怎么样”的问题;主观解决“好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那么,价值、效用、劳动这些概念,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它们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例如,无论一个身体怎样的人,只要他搬动同一块石头走过同一个距离,那么可以认为他作的“功”是相等的。这是劳动的客观性。“劳动耗费”对于不同人的评估是不同的。搬一块大石头,身体好,气力大的人觉得耗费不大,需要的补偿就小;身体差,气力小的人就会觉得耗费大,需要的补偿多。这就是主观。
效用也是同时具有客观和主观。效用干什么的?满足欲望。欲望的产生就具有客观性。肚子饿了想吃饭,困了想睡觉,而不会是饿了想睡觉,困了想吃饭,这就是客观。饿和困,也分别源于不同的生理过程,饿的生理过程不能产生困的感觉,反之亦然,这也是客观。喝第一杯水时解渴,喝第二杯水时更解渴,这种规律也是客观的,所以不可能反过来。喝水效用的饱和点也是客观规律决定的。各个个体对于某事物的效用有不同评估,这是主观。
既然劳动、效用都具有客观性,那么以劳动和效用定义的价值也当然具有客观性。具有客观性,并不否定其也有主观性。
现在问:客观和主观,谁是第一性的?当然是客观第一性,这和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是同义。离开了阿门王身高1.8米这个客观测量结果,就无法作出高或矮的主观评估。
所以,经济学和一切社会科学,既是主观的,更是客观的;既要研究主观,更要研究客观。
主观指人的意识、精神;客观指人的意识以外的物质世界,或指认识的一切对象。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主观和客观是对立的统一。客观是不依赖于主观而独立存在的,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并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或阻碍作用.
中国的文字还是很有特色的。所谓“客观”,顾名思义,就是观察者为“客”,自外于被观察事物。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不随观察者的意愿而改变。
所谓“主观”,就是观察者为“主”,参与到被观察事物当中。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随观察者的意愿不同而不同。
怎样区分主观客观?
例如,假设阿门王身高1.8米,这是客观;阿门王是高是矮?这是主观。在普通人看来是高,在姚明看来就是矮了。然而同时必须看到,“主观的客观性”:如果姚明认为阿门王是矮的,就不会认为一个1.7米的人是高的,只会是更矮。所以,主观随客观而形成和变化,是有既定规律的,尽管这些规律很多还不为人们所了解。那么这些主观形成变化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愿改变的,所以是客观。
所有客观的事物都是可以被“测量”的,但不可以被“评估”;所有主观的事物都不可以被测量,但可以被“评估”。所谓“测量”,一定是根据事物某种固有的属性进行;所谓“评估”,一定是根据某种先验的价值观进行。身高1.8米是阿门王本身的一种固有属性,可以客观测量,但不能“客观评估”,一旦评估就是主观了。而高、矮这样的概念不是阿门王本身固有的客观属性,而是人们的主观评估。客观解决“是什么”,“怎么样”的问题;主观解决“好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那么,价值、效用、劳动这些概念,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它们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例如,无论一个身体怎样的人,只要他搬动同一块石头走过同一个距离,那么可以认为他作的“功”是相等的。这是劳动的客观性。“劳动耗费”对于不同人的评估是不同的。搬一块大石头,身体好,气力大的人觉得耗费不大,需要的补偿就小;身体差,气力小的人就会觉得耗费大,需要的补偿多。这就是主观。
效用也是同时具有客观和主观。效用干什么的?满足欲望。欲望的产生就具有客观性。肚子饿了想吃饭,困了想睡觉,而不会是饿了想睡觉,困了想吃饭,这就是客观。饿和困,也分别源于不同的生理过程,饿的生理过程不能产生困的感觉,反之亦然,这也是客观。喝第一杯水时解渴,喝第二杯水时更解渴,这种规律也是客观的,所以不可能反过来。喝水效用的饱和点也是客观规律决定的。各个个体对于某事物的效用有不同评估,这是主观。
既然劳动、效用都具有客观性,那么以劳动和效用定义的价值也当然具有客观性。具有客观性,并不否定其也有主观性。
现在问:客观和主观,谁是第一性的?当然是客观第一性,这和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是同义。离开了阿门王身高1.8米这个客观测量结果,就无法作出高或矮的主观评估。
所以,经济学和一切社会科学,既是主观的,更是客观的;既要研究主观,更要研究客观。
转:系统论
27-1 系统论
亚里斯多德早就说过“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因此对系统的研究可以说从古代就已经开始了。作为现代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最初产生于本世纪20年代初由奥地利生物学家贝朗塔菲提出的,只不过它一开始被作为"机体生物学",这是生物学中的有机论概念,强调生命现象是不能用机械论观点来揭示其规律的,而只能把它看作一个整体或系统来加以考察。1968年,贝朗塔菲发表了一般系统论的代表著作《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与应用》。现在系统思想形成了一股重要的思潮,日益发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 系统
1、系统的含义及其分类
系统论的内涵和外延理论界现在说法不一。人们现在把系统论作为介于哲学和具体科学之间的横断科学来对待。它被用作比具体学科更一般化的科学理论加以研究,但又不同于哲学。现代系统论具有可否证性、抽象性、数理性特点。贝塔朗菲把一般系统概念定义为"系统是处于一定相互关系中的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各组成成分的总体"。或:
系统——有相互作用的元素的综合体。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素组成的具有整体功能和综合行为的统一集合体
要素——系统中原子系统即基本组成部分。必需两个以上的要素构成的系统才有意义。
结构——是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它表现为各要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组合形式,简单地说,系统的结构是系统内部要素的秩序。
功能——是系统在与外部环境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具有的行为、能力和功效。是系统对外的表现。
钱学森把极其复杂的研究对象称为系统。
系统的属性:
⑴系统的整体性:即非加和性。强调系统中各要素具有强烈的相互作用。系统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组合,而有统一性,各组成部分或各层次的充分协调和连接,提高系统的有序性和整体的运行效果。例如:①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就大于钢筋、水泥、沙石的强度之和。②拿破仑说数量小时较多数法国人不敌少数马克留木人,数量大时较少法国人可以战胜较多数马克留木人③没有凡高弟弟凡高就出不了成果;没有赫歇尔妹妹则赫歇尔不能成为伟大的天文学家;没有阿贝尔的老师对阿贝尔全力辅助就没有阿贝尔的成就;没有孟母和伽罗华之母的悉心培养就没有孟子伽罗华的杰出才能;④人们常说"三个臭皮匠等于一个诸葛亮"⑤反面例子如上网、吸毒、赌博等。⑥"三个和尚没水吃",其原因是他们的能量消耗在内耗上。
⑵系统的相关性:系统中相互关联的部分或部件形成"部件集","集"中各部分的特性和行为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这种相关性确定了系统的性质和形态。
⑶系统的功能性和目标性:大多数系统的活动或行为可以完成一定的功能,所有的系统都有一定的功能,但不一定所有系统都有目的,例如太阳系或某些低级的生物系统。根据有目的行为的程度,系统应该有等级之分,即有低级和高级之分。目的性行为是通过反馈控制实现的。所以说万物有灵不仅没有根据,而且有悖于系统论的。生物比非生物高级,是因为有机体内的联系比无机物体复杂(自然情况下)。动物比植物高级,因为动物有神经系统,高等动物比低等动物高级是因为低等动物神经系统比高等动物分散。人比动物高级是因为人的大脑最发达。同样一个社会一个集体也有等级之分。一个球队往往在一段时间内能保持全胜,往往是因为训练有素,功能比别的球队强。人造系统或复合系统都是根据系统的目的来设定其功能的,这类系统也是系统工程研究的主要对象。例如,经营管理系统要按最佳经济效益来优化配置各种资源;军事系统为保全自己,消灭敌人,就要利用运筹学和现代科学技术组织作战,研制武器。
⑷系统的层次性和相对性(有序性):由于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层次的动态演变有某种方向性,因而使系统具有有序性的特点。一般系统论的一个重要成果是把生物和生命现象的有序性和目的性同系统的结构稳定性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有序能使系统趋于稳定,有目的才能使系统走向期望的稳定系统结构。行政系统分为科、处、局、部、委…;军事系统分为排、连、营、团、师、军…运作,都是系统表现出的层次性。
⑸系统的复杂性和随机性:物质和运动是密不可分的,各种物质的特性、形态、结构、功能及其规律性,都是通过运动表现出来的,要认识物质首先要研究物质的运动,系统的动态性使其具 有生命周期。开放系统与外界环境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系统内部结构也可以随时 间变化。一般来讲,系统的发展是一个有方向性的动态过程。
⑹系统的适应性:一个系统和包围该系统的环境之间通常都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外界环境的变化会引起系统特性的改变,相应地引起系统内各部分相互关系和功能的变化。为了保特和恢复系统原有特性,系统必须具有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例如反馈系统、自适应系统和自学习系统等。
2、系统的分类
⑴按系统的规模分:小型系统、中型系统、大型系统和巨型系统
⑵按组成要素的性质(按人类干预的情况)分:自然系统、人造系统和复合系统。
自然系统——原始的系统都是自然系统,如天体、海洋、生态系统等。又如呼唤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免疫系统等。
人造系统——如人造卫星、海运船只、机械设备等。又如:交通系统、商业系统、金融系统、工业系统、农业系统、教育系统、经济系统、文艺系统、军事系统、社会系统等等。
近年来,人造系统对自然系统的不良影响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如核军备、化学武器、环境污染等。自然系统是一个高阶复杂的均衡系统,如季节周而复始地变化形成的气象系统、食物链系统、水循环系统等。自然系统中的有机物、植物与自然环境保特了一个平衡态。在自然界中,物质流的循环和演变是最重要的,自然环境系统没有尽头,没有废止,只有循环往复,并从一个层次发展到另一个层次。原始人类对自然系统的影响不大,但近几百年来,科技发展很快,它既造福于人类,又带来危害,甚至灾难,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例如,埃及阿斯旺水坝是一个典型的人造系统,水坝解决了埃及尼罗河洪水泛滥问题,但也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如东部的食物链受到破坏,渔业减产,尼罗河流域土质盐碱化加快,发生周期性干旱,影响了农业;由于河水污染使附近居民的健康受到影响等。但如能运用系统工程方法来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有可能得到一个既解决洪水问题又尽量减少损失的更好方案。
复合系统——既包含人造系统又包含自然系统。系统工程所研究的对象大多复合系统。是从系统的观点讲,对系统的分析应自上而下地而不是自下而上地进行。例如,研究系统与所处环境,环境是最上一级,先注意系统对环境的影响,然后再进行系统本身的研究,系统的最下级是组成系统的各个部分或要素。自然系统常常是复合系统的最上一级。
⑶按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分:开放系统、封闭系统和孤立系统。
开放系统——是指在系统边界上与环境有信息、物质和能量交互作用的系统。例如商业系统、生产系统或生态系统,这些都是开放系统。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开放系统通过系统中要 素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以及系统本身的调节作用,使系统达到某一稳定状态。因此,开放系统常是自调整或自适应的系统
封闭系统——是一个与外界无明显联系的系统,环境仅仅为系统提供了一个边界,不管外部环境有什么变化,封闭系统仍表现为其内部稳定的均衡特性。封闭系统——的一个实例就是密闭罐中的化学反应,在一定初始条件下,不同反应物在罐中经化学反应达到一个平衡态。注意物理上讲,还有严格划分,往往仅把没有物质来往的系统称封闭系统;而把没有物质、能量和信息来往的称为孤立系统。
此外还分:.实体系统和抽象(概念)系统;按学科领域就可分成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和思维系统;按范围划妥则有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按状态划分就有静态系统和动态系统;稳态系统和非稳态系统。还有平衡系统、非平衡系统、近平衡系统、远平衡系统等等。
二、系统论
1、系统论概述
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系统思想源远流长,但作为一门科学的系统论,人们公认是加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L.Von.Bertalanffy)创立的。他在1952年发表“抗体系统论”,提出了系统论的思想。1973年提出了一般系统论原理,奠定了这门科学的理论基础。但是他的论文《关于一般系统论》,到1945年才分开发表,他的理论到1948年在美国再次讲授“一般系统论”时,才得到学术界的重视。确立这门科学学术地位的是1968年贝塔朗菲发表的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General System Theory;Foundations,Development,Applications》),该书被公认为是这门学科的代表作。系统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级成整体的意思。今天人们从各种角度上研究系统,对系统下的定义不下几十种。如说“系统是诸元素及其顺常行为的给定集合”,“系统是有组织的和被组织化的全体”,“系统是有联系的物质和过程的集合”,“系统是许多要素保持有机的秩序,向同一目的行动的东西”,等等。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而且它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贝塔朗菲对此曾作过说明,英语System Approach直译为系统方法,也可译成系统论,因为它既可代表概念、观点、模型,又可表示数学方法。他说,我们故意用Approach这样一个不太严格的词,正好表明这门学科的性质特点。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贝塔朗菲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他用亚里斯多德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名言来说明系统的整体性,反对那种认为要素性能好,整体性能一定好,整体性能一定好,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的观点。同时认为,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割离出来,它将失去要素的作用。正象人手在人体中它是劳动的器官,一旦将手从人体中砍下来,那时它将不再是劳动的器官了一样。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方法,就是把所研究和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并优化系统观点看问题,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是普遍存在的。大至渺茫的宇宙,小至微观的原子,一粒种子、一群蜜蜂、一台机器、一个工厂、一个学会团体、……都是系统,整个世界就是系统的集合。系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则和情况来划分系统的类型。系统论的任务,不仅在于认识系统的特点和规律,更重要地还在于利用这些特点和规律去控制、管理、改造或创造一系统,使它的存在与发展合乎人的目的需要。也就是说,研究系统的目的在于调整系统结构,直辖各要素关系,使系统达到优化目标。系统论的出现,使人类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深刻地变化。以往研究问题,商业局是把事物分解成若干部分,抽象出最简单的因素来,然后再以部分的性质去说明复杂事物。这是笛卡尔奠定理论基础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的着眼点在局部或要素,遵循的是单项因果决定论,虽然这是几百年来在特定范围内行之有效、人们最熟悉的思维方法。得是它不能如实地说明事的的整体性,不能反映事物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它只适应认识较为简单的事物,而不胜任于对复杂问题的研究。在现代科学的整体化和商度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下,在人类面临许多规模巨大、关系复杂、参数众多的复杂问题面前,就显得无能为力了。正当传统分析方法束手无策的时候,系统分析方法却能站在时代前列,高屋建瓴,综观全局,别开生面地为现代复杂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思维方式。所以系统论,连同控制论、信息论等其他横断科学一起所提供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人类的思维开拓新路,它们作为现代科学的新潮流,促进着各门科学的发展。系统论反映了现代科学了展的趋势,反映了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特点,反映了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所以它的理论和方法能够得到广泛地应用。系统论不仅为现代科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而且也为解决现代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等等方面的各种复杂问题提供了方法论的基础,系统观念正渗透到每个领域。当前系统论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朝着统一各种各样的系统理论,建立统一的系统科学体系的目标前进着。有的学者认不,“随着系统运动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系统(理)论,而这些系统(理)论的统一业已成为重大的科学问题和哲学问题。”系统理论目前已经显现出几个值得注意的趋势和特点。第一,系统论与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系统工程、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等新兴学科相互渗透、紧密结合的趋势;第二,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正朝着“三归一”的方向发展,现已明确系统论是其它两论的基础;第三,耗散结构论、协同学、突变论、模糊系统理论等等新的科学理论,从各方面丰富发展了系统论的内容,有必要概括出一门系统学——作为系统科学的基础科学理论;第四,系统科学的哲学和方法论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系统科学的这些发展形势下,国内外许多学者致力于综合各种系统理论的研究,探索建立统一的系统科学体系的途径。一般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就把他的系统论两部分。他的狭义系统论与广义系统论两部分。他的狭义系统论着重对系统本身进行分析研究;而他的广义系统论则是对一类相关的系统科学来理行分析研究。其中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系统的科学、数学系统论;2.系统技术,涉及到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和系统工程等领域;3.系统哲学,包括系统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等方面的内容。有人提出试用信息、能量、物质和时间作为体基本概念建立新的统一理论。瑞典勘探德哥尔摩大学萨缪尔教授1976年一般系统论年会上发表了将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综合成一门新学科的设想。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系统工程》杂志也改称为《系统科学》杂志。我国有的学者认为系统科学应包括“系统概念、一般系统理论、系统理论分论、系统方法论(系统工程和系统分析包括在内)和系统方法的应用”等五个部分。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多年致力于系统工程的研究,十分重视建立统一的系统科学体系的问题自1979年以来,多次发表文章表达他形成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相并列的一大门类科学,系统科学象自然科学一样也区分为系统的工程技术(包括系统工程、自动化技术和通讯技术);系统的技术科学(包括支筹学、控制论、巨系统理论、信息论);系统的基础科学,(即系统学);系统观(即系统的哲学和方法论部分,是系统科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连接的桥梁四个层次)。这些研究表明,不久的将来系统论将以崭新的整面貌矗立于科学之林。
2、系统论的原则
系统论的原则主要是整体性原则、结构功能原则、目的性原则、最优化原则
a) 整体性原则: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贝塔朗菲反对那种认为要素性能好,整体性能一定好,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的观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⑴整体的性质不是要素具备的。如H2O的性质与H或O都不同。
⑵要素的性质影响整体。如一台机器中,一个部件出错,机器就会不正常。
⑶要素性质之间相互影响。如班级上一个同学对科学感兴趣可能会带动其它同学也感兴趣,反之一个同学无故旷课,会影响其它同学向他学。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割离出来,它将失去要素的作用。正象人手在人体中它是劳动的器官,一旦将手从人体中砍下来,那时它将不再是劳动的器官了一样。
b) 结构功能原则:
因为:功能==要素+结构
则有:
⑴要素不变时,结构决定功能。如种类无数的有机物几乎都主要是碳、氢、氧、氮组成。常常是组成结构不同。又如电子元件不同的组合可以形成各种家电。(当然反过来,结构相同,要素不同,功能不同)。
⑵结构、要素都不同则可以有相同的功能。如人脑系统和计算机系统在部分功能上相似。利用这一原则,可以设计各种仿真系统。
⑶同一结构可能有多种功能。如一付中药可能有多种疗效。
c) 目的性原则:确定或把握系统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手段去实现。这是控制论的研究内容。见控制论。
d) 最优化原则:为最好的实现目标而通过改变要素和结构使系统功能最佳。如田忌赛马的故事;战争时的布阵;材料的人工设计等。决策论,分配论讨论优化问题。
系统论追求的是1+1>2的效果。根据功能==要素+结构,优化功能无非有两种方法,即①改变要素②改变结构。改变要素则要求必需是开放系统。一个系统通过有选择的吸收系统所需的元素和排出不必要的废物就能让系统进化。当然不同的系统需要不同是元素,相对某系统是废物,相对另一系统则可能是重要元素。可见废物是相对的。从该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优胜劣汰不能绝对说是残忍的。下岗是为了再上岗,优化组合,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不某些条件下,要素不能改变,这时要优化系统,就只有改变结构了,也就是说,改变元素与元素之间的作用方式或联系方式。经过周密的组织使系统进化。对一个社会集体来说,除了宣传必要的道德法律知识外,就是建立各种联系方式,让社会成员参加各种有益的组织,并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另外,对系统中无法排除的负数,学会反过来利用是非常重要的。即设法让其负负得正。对人类社会来说,人性本来就有善恶两方面,教育和宣传只能改变其比例关系,但无法消灭恶。因此如何将人性恶的一面反过来利用,就社会学要考虑的问题。如今发达国家开的股票市场,赌场等就是对人的自私自利一面的一个很好的利用。当然必需恰当地利用,否则弄巧成拙,给社会带来难以收拾的负面作用。
亚里斯多德早就说过“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因此对系统的研究可以说从古代就已经开始了。作为现代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最初产生于本世纪20年代初由奥地利生物学家贝朗塔菲提出的,只不过它一开始被作为"机体生物学",这是生物学中的有机论概念,强调生命现象是不能用机械论观点来揭示其规律的,而只能把它看作一个整体或系统来加以考察。1968年,贝朗塔菲发表了一般系统论的代表著作《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与应用》。现在系统思想形成了一股重要的思潮,日益发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 系统
1、系统的含义及其分类
系统论的内涵和外延理论界现在说法不一。人们现在把系统论作为介于哲学和具体科学之间的横断科学来对待。它被用作比具体学科更一般化的科学理论加以研究,但又不同于哲学。现代系统论具有可否证性、抽象性、数理性特点。贝塔朗菲把一般系统概念定义为"系统是处于一定相互关系中的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各组成成分的总体"。或:
系统——有相互作用的元素的综合体。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素组成的具有整体功能和综合行为的统一集合体
要素——系统中原子系统即基本组成部分。必需两个以上的要素构成的系统才有意义。
结构——是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它表现为各要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组合形式,简单地说,系统的结构是系统内部要素的秩序。
功能——是系统在与外部环境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具有的行为、能力和功效。是系统对外的表现。
钱学森把极其复杂的研究对象称为系统。
系统的属性:
⑴系统的整体性:即非加和性。强调系统中各要素具有强烈的相互作用。系统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组合,而有统一性,各组成部分或各层次的充分协调和连接,提高系统的有序性和整体的运行效果。例如:①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就大于钢筋、水泥、沙石的强度之和。②拿破仑说数量小时较多数法国人不敌少数马克留木人,数量大时较少法国人可以战胜较多数马克留木人③没有凡高弟弟凡高就出不了成果;没有赫歇尔妹妹则赫歇尔不能成为伟大的天文学家;没有阿贝尔的老师对阿贝尔全力辅助就没有阿贝尔的成就;没有孟母和伽罗华之母的悉心培养就没有孟子伽罗华的杰出才能;④人们常说"三个臭皮匠等于一个诸葛亮"⑤反面例子如上网、吸毒、赌博等。⑥"三个和尚没水吃",其原因是他们的能量消耗在内耗上。
⑵系统的相关性:系统中相互关联的部分或部件形成"部件集","集"中各部分的特性和行为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这种相关性确定了系统的性质和形态。
⑶系统的功能性和目标性:大多数系统的活动或行为可以完成一定的功能,所有的系统都有一定的功能,但不一定所有系统都有目的,例如太阳系或某些低级的生物系统。根据有目的行为的程度,系统应该有等级之分,即有低级和高级之分。目的性行为是通过反馈控制实现的。所以说万物有灵不仅没有根据,而且有悖于系统论的。生物比非生物高级,是因为有机体内的联系比无机物体复杂(自然情况下)。动物比植物高级,因为动物有神经系统,高等动物比低等动物高级是因为低等动物神经系统比高等动物分散。人比动物高级是因为人的大脑最发达。同样一个社会一个集体也有等级之分。一个球队往往在一段时间内能保持全胜,往往是因为训练有素,功能比别的球队强。人造系统或复合系统都是根据系统的目的来设定其功能的,这类系统也是系统工程研究的主要对象。例如,经营管理系统要按最佳经济效益来优化配置各种资源;军事系统为保全自己,消灭敌人,就要利用运筹学和现代科学技术组织作战,研制武器。
⑷系统的层次性和相对性(有序性):由于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层次的动态演变有某种方向性,因而使系统具有有序性的特点。一般系统论的一个重要成果是把生物和生命现象的有序性和目的性同系统的结构稳定性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有序能使系统趋于稳定,有目的才能使系统走向期望的稳定系统结构。行政系统分为科、处、局、部、委…;军事系统分为排、连、营、团、师、军…运作,都是系统表现出的层次性。
⑸系统的复杂性和随机性:物质和运动是密不可分的,各种物质的特性、形态、结构、功能及其规律性,都是通过运动表现出来的,要认识物质首先要研究物质的运动,系统的动态性使其具 有生命周期。开放系统与外界环境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系统内部结构也可以随时 间变化。一般来讲,系统的发展是一个有方向性的动态过程。
⑹系统的适应性:一个系统和包围该系统的环境之间通常都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外界环境的变化会引起系统特性的改变,相应地引起系统内各部分相互关系和功能的变化。为了保特和恢复系统原有特性,系统必须具有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例如反馈系统、自适应系统和自学习系统等。
2、系统的分类
⑴按系统的规模分:小型系统、中型系统、大型系统和巨型系统
⑵按组成要素的性质(按人类干预的情况)分:自然系统、人造系统和复合系统。
自然系统——原始的系统都是自然系统,如天体、海洋、生态系统等。又如呼唤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免疫系统等。
人造系统——如人造卫星、海运船只、机械设备等。又如:交通系统、商业系统、金融系统、工业系统、农业系统、教育系统、经济系统、文艺系统、军事系统、社会系统等等。
近年来,人造系统对自然系统的不良影响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如核军备、化学武器、环境污染等。自然系统是一个高阶复杂的均衡系统,如季节周而复始地变化形成的气象系统、食物链系统、水循环系统等。自然系统中的有机物、植物与自然环境保特了一个平衡态。在自然界中,物质流的循环和演变是最重要的,自然环境系统没有尽头,没有废止,只有循环往复,并从一个层次发展到另一个层次。原始人类对自然系统的影响不大,但近几百年来,科技发展很快,它既造福于人类,又带来危害,甚至灾难,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例如,埃及阿斯旺水坝是一个典型的人造系统,水坝解决了埃及尼罗河洪水泛滥问题,但也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如东部的食物链受到破坏,渔业减产,尼罗河流域土质盐碱化加快,发生周期性干旱,影响了农业;由于河水污染使附近居民的健康受到影响等。但如能运用系统工程方法来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有可能得到一个既解决洪水问题又尽量减少损失的更好方案。
复合系统——既包含人造系统又包含自然系统。系统工程所研究的对象大多复合系统。是从系统的观点讲,对系统的分析应自上而下地而不是自下而上地进行。例如,研究系统与所处环境,环境是最上一级,先注意系统对环境的影响,然后再进行系统本身的研究,系统的最下级是组成系统的各个部分或要素。自然系统常常是复合系统的最上一级。
⑶按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分:开放系统、封闭系统和孤立系统。
开放系统——是指在系统边界上与环境有信息、物质和能量交互作用的系统。例如商业系统、生产系统或生态系统,这些都是开放系统。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开放系统通过系统中要 素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以及系统本身的调节作用,使系统达到某一稳定状态。因此,开放系统常是自调整或自适应的系统
封闭系统——是一个与外界无明显联系的系统,环境仅仅为系统提供了一个边界,不管外部环境有什么变化,封闭系统仍表现为其内部稳定的均衡特性。封闭系统——的一个实例就是密闭罐中的化学反应,在一定初始条件下,不同反应物在罐中经化学反应达到一个平衡态。注意物理上讲,还有严格划分,往往仅把没有物质来往的系统称封闭系统;而把没有物质、能量和信息来往的称为孤立系统。
此外还分:.实体系统和抽象(概念)系统;按学科领域就可分成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和思维系统;按范围划妥则有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按状态划分就有静态系统和动态系统;稳态系统和非稳态系统。还有平衡系统、非平衡系统、近平衡系统、远平衡系统等等。
二、系统论
1、系统论概述
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系统思想源远流长,但作为一门科学的系统论,人们公认是加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L.Von.Bertalanffy)创立的。他在1952年发表“抗体系统论”,提出了系统论的思想。1973年提出了一般系统论原理,奠定了这门科学的理论基础。但是他的论文《关于一般系统论》,到1945年才分开发表,他的理论到1948年在美国再次讲授“一般系统论”时,才得到学术界的重视。确立这门科学学术地位的是1968年贝塔朗菲发表的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General System Theory;Foundations,Development,Applications》),该书被公认为是这门学科的代表作。系统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级成整体的意思。今天人们从各种角度上研究系统,对系统下的定义不下几十种。如说“系统是诸元素及其顺常行为的给定集合”,“系统是有组织的和被组织化的全体”,“系统是有联系的物质和过程的集合”,“系统是许多要素保持有机的秩序,向同一目的行动的东西”,等等。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而且它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贝塔朗菲对此曾作过说明,英语System Approach直译为系统方法,也可译成系统论,因为它既可代表概念、观点、模型,又可表示数学方法。他说,我们故意用Approach这样一个不太严格的词,正好表明这门学科的性质特点。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贝塔朗菲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他用亚里斯多德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名言来说明系统的整体性,反对那种认为要素性能好,整体性能一定好,整体性能一定好,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的观点。同时认为,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割离出来,它将失去要素的作用。正象人手在人体中它是劳动的器官,一旦将手从人体中砍下来,那时它将不再是劳动的器官了一样。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方法,就是把所研究和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并优化系统观点看问题,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是普遍存在的。大至渺茫的宇宙,小至微观的原子,一粒种子、一群蜜蜂、一台机器、一个工厂、一个学会团体、……都是系统,整个世界就是系统的集合。系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则和情况来划分系统的类型。系统论的任务,不仅在于认识系统的特点和规律,更重要地还在于利用这些特点和规律去控制、管理、改造或创造一系统,使它的存在与发展合乎人的目的需要。也就是说,研究系统的目的在于调整系统结构,直辖各要素关系,使系统达到优化目标。系统论的出现,使人类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深刻地变化。以往研究问题,商业局是把事物分解成若干部分,抽象出最简单的因素来,然后再以部分的性质去说明复杂事物。这是笛卡尔奠定理论基础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的着眼点在局部或要素,遵循的是单项因果决定论,虽然这是几百年来在特定范围内行之有效、人们最熟悉的思维方法。得是它不能如实地说明事的的整体性,不能反映事物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它只适应认识较为简单的事物,而不胜任于对复杂问题的研究。在现代科学的整体化和商度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下,在人类面临许多规模巨大、关系复杂、参数众多的复杂问题面前,就显得无能为力了。正当传统分析方法束手无策的时候,系统分析方法却能站在时代前列,高屋建瓴,综观全局,别开生面地为现代复杂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思维方式。所以系统论,连同控制论、信息论等其他横断科学一起所提供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人类的思维开拓新路,它们作为现代科学的新潮流,促进着各门科学的发展。系统论反映了现代科学了展的趋势,反映了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特点,反映了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所以它的理论和方法能够得到广泛地应用。系统论不仅为现代科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而且也为解决现代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等等方面的各种复杂问题提供了方法论的基础,系统观念正渗透到每个领域。当前系统论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朝着统一各种各样的系统理论,建立统一的系统科学体系的目标前进着。有的学者认不,“随着系统运动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系统(理)论,而这些系统(理)论的统一业已成为重大的科学问题和哲学问题。”系统理论目前已经显现出几个值得注意的趋势和特点。第一,系统论与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系统工程、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等新兴学科相互渗透、紧密结合的趋势;第二,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正朝着“三归一”的方向发展,现已明确系统论是其它两论的基础;第三,耗散结构论、协同学、突变论、模糊系统理论等等新的科学理论,从各方面丰富发展了系统论的内容,有必要概括出一门系统学——作为系统科学的基础科学理论;第四,系统科学的哲学和方法论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系统科学的这些发展形势下,国内外许多学者致力于综合各种系统理论的研究,探索建立统一的系统科学体系的途径。一般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就把他的系统论两部分。他的狭义系统论与广义系统论两部分。他的狭义系统论着重对系统本身进行分析研究;而他的广义系统论则是对一类相关的系统科学来理行分析研究。其中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系统的科学、数学系统论;2.系统技术,涉及到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和系统工程等领域;3.系统哲学,包括系统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等方面的内容。有人提出试用信息、能量、物质和时间作为体基本概念建立新的统一理论。瑞典勘探德哥尔摩大学萨缪尔教授1976年一般系统论年会上发表了将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综合成一门新学科的设想。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系统工程》杂志也改称为《系统科学》杂志。我国有的学者认为系统科学应包括“系统概念、一般系统理论、系统理论分论、系统方法论(系统工程和系统分析包括在内)和系统方法的应用”等五个部分。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多年致力于系统工程的研究,十分重视建立统一的系统科学体系的问题自1979年以来,多次发表文章表达他形成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相并列的一大门类科学,系统科学象自然科学一样也区分为系统的工程技术(包括系统工程、自动化技术和通讯技术);系统的技术科学(包括支筹学、控制论、巨系统理论、信息论);系统的基础科学,(即系统学);系统观(即系统的哲学和方法论部分,是系统科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连接的桥梁四个层次)。这些研究表明,不久的将来系统论将以崭新的整面貌矗立于科学之林。
2、系统论的原则
系统论的原则主要是整体性原则、结构功能原则、目的性原则、最优化原则
a) 整体性原则: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贝塔朗菲反对那种认为要素性能好,整体性能一定好,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的观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⑴整体的性质不是要素具备的。如H2O的性质与H或O都不同。
⑵要素的性质影响整体。如一台机器中,一个部件出错,机器就会不正常。
⑶要素性质之间相互影响。如班级上一个同学对科学感兴趣可能会带动其它同学也感兴趣,反之一个同学无故旷课,会影响其它同学向他学。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割离出来,它将失去要素的作用。正象人手在人体中它是劳动的器官,一旦将手从人体中砍下来,那时它将不再是劳动的器官了一样。
b) 结构功能原则:
因为:功能==要素+结构
则有:
⑴要素不变时,结构决定功能。如种类无数的有机物几乎都主要是碳、氢、氧、氮组成。常常是组成结构不同。又如电子元件不同的组合可以形成各种家电。(当然反过来,结构相同,要素不同,功能不同)。
⑵结构、要素都不同则可以有相同的功能。如人脑系统和计算机系统在部分功能上相似。利用这一原则,可以设计各种仿真系统。
⑶同一结构可能有多种功能。如一付中药可能有多种疗效。
c) 目的性原则:确定或把握系统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手段去实现。这是控制论的研究内容。见控制论。
d) 最优化原则:为最好的实现目标而通过改变要素和结构使系统功能最佳。如田忌赛马的故事;战争时的布阵;材料的人工设计等。决策论,分配论讨论优化问题。
系统论追求的是1+1>2的效果。根据功能==要素+结构,优化功能无非有两种方法,即①改变要素②改变结构。改变要素则要求必需是开放系统。一个系统通过有选择的吸收系统所需的元素和排出不必要的废物就能让系统进化。当然不同的系统需要不同是元素,相对某系统是废物,相对另一系统则可能是重要元素。可见废物是相对的。从该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优胜劣汰不能绝对说是残忍的。下岗是为了再上岗,优化组合,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不某些条件下,要素不能改变,这时要优化系统,就只有改变结构了,也就是说,改变元素与元素之间的作用方式或联系方式。经过周密的组织使系统进化。对一个社会集体来说,除了宣传必要的道德法律知识外,就是建立各种联系方式,让社会成员参加各种有益的组织,并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另外,对系统中无法排除的负数,学会反过来利用是非常重要的。即设法让其负负得正。对人类社会来说,人性本来就有善恶两方面,教育和宣传只能改变其比例关系,但无法消灭恶。因此如何将人性恶的一面反过来利用,就社会学要考虑的问题。如今发达国家开的股票市场,赌场等就是对人的自私自利一面的一个很好的利用。当然必需恰当地利用,否则弄巧成拙,给社会带来难以收拾的负面作用。
转:什么是辩证法 (敬畏自然说之五) 方悟
什么是辩证法 (敬畏自然说之五) 方悟 2005.2.15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被哲学家们定义为哲学的基本问题,被看作有同一性也有对立性,但知性的同一性与理性的同一决不一样:知性同一性把世界两分,把两部分看成两个独立事物,虽然有联系且是相依存的;而理性同一把世界看成一个整体,当成一个事物,认为事物的两个侧面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知性是局部分离性思维,理性是整体综合性思维,所以在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上,知性认为思维有思维的规律,自然存在有自然存在的规律,老子高于世人的地方就在于认为二者同一,规律只有一个,自然之道即是思维之道,“道法自然”就是讲思维规律也是自然规律,所以要法之。站在事物各部分间,只能看到对立,站在各部分之上才能看到整体,“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理性的优势就在于它远在知性之上。什么是辩证法?全面地、整体地、联系地看问题的就是辩证法,片面地、局部地(孤立地)、分离地看问题的就是形而上学对立性认识方法。全面和片面、整体和局部、联系和分离这三对哲学范畴所反映的是客观世界的空间状态,因为宇宙的本质就是空间重力场,万物归一,不是归到虚无飘渺的物质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空间概念。道法自然,主观去反映客观,人类思维也必须学会使用空间概念,能以空间形式说明万物的,即是正确的、科学的,反之,则是不科学的、错误的。一分为二为什么不是辩证法,因为用“分”的方法你得不到对世界的统一认识。合二而一,讲同一为什么是辩证法,因为你可以把这纷乱的世界统一起来。今天我们纪念爱因斯坦,纪念相对论发表一百周年,不仅要学习爱因斯坦的探索新知的创新精神,反击一切否定相对论的言论,而且要吸取他按形而上学对立性认识方法搞统一场失败的教训,按黑格尔和老子的同一思想去研究统一场,去创立新理论,把物理学和人类认识向前推进。 世界的统一性即它的同一性,讲一句“世界是统一的物质世界”并不能作结束语,因为人们还把物质和精神对立着,仍然是被分割的两个世界。按“道一”和“抱一”的原则,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思维都是同一的,这世界只有一个,不分物质精神,不分存在思维,“二者同出而异名”。当你从具体现象来看时,它是存在、是物质;当你从抽象本质来看时,它是思维、是意识。你把人类社会分成两大阵营,就没有全球化;而放弃对立和平共处,就走上一体化道路,物与事同理。在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问题上,辩证法从同一性出发,认为一定条件下的相对真理就是绝对真理,世界上存在绝对真理;形而上学从对立性出发,认为相对真理无限发展,只要这发展不完结,世界上就不存在绝对真理,实际是不承认有绝对真理的。哲学范畴对应存在,否认这一个,另一个等于也被否,马哲也承认范畴的依存关系,不能分割开来认识,这就叫同一性。可我们的相对真理论者又死死维护着某些理论,不允许别人突破或反对,真是矛盾得很。还不如就和方悟一样,来个“阶级立场鲜明”,可反的就允许人家反,不可反的就当绝对真理看待,用这些绝对真理统一形形色色的科学理论,建立大统一场体系。 有人认为对立和对应有什么区别,不都讲两方面吗?《老子.二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就成他们说明对立统一的范例。其实知性与理性的差异就在对立和对应的差异上:一可分,一不可分。所以就天人关系而言,对立者以人胜天,对应者以人合于天;就历史创造而言,对立者讲人民创造,排除其他,对应者讲合力,承认所有的人都参与历史创造。看事物,对立者左一眼、右一眼,看出两个,对应者眼中只有一个。从系统论讲,宇宙是金字塔结构,多可合为一,所以老子讲“一”与“多”(二、三、万)的关系,而现代哲学中没有“一”与“多”的范畴,缺乏整体观念。统一场规律如何去找?就是从金字塔底层开始逐级同一直至顶层,顶级规律就具备了最大的普遍性和绝对性。你用顶级规律去演绎,无往不胜。名称概念都描述对象特点,反映一物与他物的区别,所以老子才说“有名,万物之母”。你想要获得同一吗?忘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吧,忘记男和女的区别吧!把它们当作一样的社会、一样的人,有相同的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你就获得了同一和共性,如此逐级向上推衍,可得老子思想精华——同一之道。我们怎样摆脱对立性思维?就是按照正反同一的道理,把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演绎过程反过来变成归纳过程,从金字塔底开始逐级同一,使万物归于三,再归于二,终而抱一,此即入众妙之门要诀。也可把原公式逐级下分的过程略去,直接获得“一生万物”、“道生万物”的等效公式。所有的事物都包含普遍共性,都遵从普遍规律——大统一规律,所以从金字塔底向上反看,就好似万物为道所生,为统一场所生。 老子哲学思想的实质到底是什么?现代哲学家们都把它归入唯心主义中,仅说老子有朴素的辩证思想。实际老子及与其思想相近的黑格尔从不认可两大派的划分,黑格尔讲知性、理性,老子讲常道、非常道。黑格尔通过正反合、否定之否定而达同一,老子则直接从对应产生同一。人们释老解老,至今仍未搞清“道”是什么。一般人不理解哲学的抽象性,把理论抽象——“道”看成是无法理解和不可认识的。有人说是自然规律,有人说是社会规律,也有人说是思维规律。为什么只看到分,看不到合呢?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大一统的规律,“常恨世人新意少,爱说江南狂客。”(刘克庄《贺新郎》)须知“抱一为天下式”!一般人为什么看不到老子的同一思想?因为他们都把对应关系看作对立关系,对立者相分割,对应者相混合,一可分,一不可分。“一分一合其差别远,对立、对应莫混一谈。” 为什么我们在敬畏问题上各说各话?因为双方都是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世界观出发看问题的,所以对同一个问题会有不同的解答。可以断言,最后的结果是双方仍各自坚持固有立场,那么,这场争论的意义何在?它的意义在于争夺中间群众,没有固定立场和固定观点的中间群倒向哪一方,哪一方就赢了。当然,历史会做出最终评价,遗憾的是,这一过程中,人类还要付出极大代价,这代价是赎买反敬畏派醒悟所必需的,主流派不醒悟,非主流再卖力鼓噪也没有用。
参考文献:http://www.qglt.com/bbs/ReadFi 揪错 ┆ 评论 ┆ 举报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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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天问级别:学者2006年9月15日 什么是辩证法”,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因所持态度的不同,所得到的结果也可以大相径庭。第一种态度是我认为什么是辩证法,那么什么就是辩证法。以这种态度谈论辩证法,天马行空,望文生义,恣意奔放,洋洋洒洒,但不着边际。或者仅仅拿某位经典作家(如马克思或黑格尔)装装门面,开头引几句,下面则都是与门面无关的滔滔宏论了。因为各说各话,相互不搭界,这种探讨永远都得不出明确的结果,而且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辩证法。如果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辩证法,那么辩证法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谓“辩证法是一座迷宫”,所谓“辩证法是变戏法”,这些使辩证法声名狼藉的说法都源于此。第二种态度是明确承认,辩证法是有思想资源的。我们能在今天谈论辩证法,是因为前人已经提出并讨论了辩证法。在我们的讨论与前人的论述之间存在着历史的关联,存在着思想的渊源关系。虽然辩证法的论题不是封闭的,然而却是有约束的,这种约束来自于前人的说法。诚然我们不必拘泥于前人的说法,但我们也不能随意杜撰辩证法的涵义。也就是说,在我们进行辩证法研究之前,应该明白前人所说的辩证法是什么意思。如果本体论和认识论因其历史传承而拥有确切的论域,那么辩证法也是如此。
我赞成第二种态度,因为只有这种态度才能推进辩证法的研究,才能使研究产生有意义的结果。如果采取第一种态度,那么我们对辩证法只能说一些别人不懂我们自己实际也不懂的空话。
我们的目的是澄清“什么是辩证法”,而且我们承认辩证法问题是有思想渊源的。这样,要回答“什么是辩证法”,我们可以按照思想的渊源关系向前追溯,一步一步地揭示出辩证法的起源和发展。
辩证法有一个历史,一个其涵义既有连续也有变化的历史。在这个辩证法史中存在着四个关节点,这四个关节点体现了辩证法涵义的历史关联和时代嬗变,它们是古希腊、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如果我们能够澄清辩证法之演变和发展的这四个关节点,那么我们也就回答了“什么是辩证法”。迄今为止,我们知道“辩证法”这个词最先出现于柏拉图的著作中,尽管它不是柏拉图发明的。虽然无法考证古希腊人在什么时候发明了“辩证法”这个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苏格拉底的时代,“辩证法”已经是一个经常使用的词汇了。在古代希腊,辩证法的涵义非常广泛,涉及到许多不同的领域和问题,但主要与论辩术和讲演术相关。一般认为,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辩证法的杰出代表。
苏格拉底的辩证法主要有两层涵义。第一,辩证法意味着“对话”。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我们看到,苏格拉底通过一问一答的对话,将论题层层推进,抽丝剥茧,最后得出真理。辩证法就是通过对话达到真理的方法。柏拉图的著作几乎都是由“对话体”写成的,而“对话体”表现了古希腊辩证法的精髓,正如“辩证法”(di鄄alectics)和“对话”(dialogue)这两个词拥有共同的词根那样。第二,辩证法意味着“正反”。在对话中,苏格拉底总是佯装自己无知,而与别人唱反调。在苏格拉底与他人的论辩中,对同一论题通常形成正面和反面两种观点,通过对立双方的辩论,真理最终脱颖而出。就此而言,辩证法是通过辩论逼出真理的逻辑。
在古希腊,辩证法既是一种方法,也是一种逻辑。作为方法,辩证法是一种言辞的艺术,一种对话的技巧,一种说服别人的方式。这种意义的辩证法仅兴盛于古希腊,后来就消失了。作为逻辑,辩证法内在于人类理性之中,是一种认识世界和表达世界的方式。后来康德和黑格尔都是在这种逻辑的意义上谈论辩证法的。一方面,从斯多葛哲学开始,贯穿整个中世纪,辩证法一直与形式逻辑紧紧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尽管在16—18世纪西方大哲学家不断涌现,新论迭出,但他们似乎都把辩证法遗忘了。近代哲学家中首先重新发现辩证法的是康德。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把世界分为经验的现象世界和超经验的本体世界。对于现象世界,人的理智能力是有效的,能够通过感性形式和知性范畴把握真理。然而,康德认为,人类理性具有一种形而上的冲动,试图突破现象认识超经验的本体世界,但是理性又不具备与本体世界相应的认识能力,这样人类只能将适用于经验世界的感性形式和知性范畴运用到超经验的本体世界上去,结果导致理性自身的“矛盾”或“幻相”。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之“先验辩证论”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曾一般地把辩证法称为幻相的逻辑”。在康德哲学中,辩证法就是幻相的逻辑。这典型地表现在宇宙论的四个“二律背反”之中。康德论证,在关于世界的开端、组成、规律性和原因等问题上,都存在一个正题和一个反题,两者都能得到同等程度的证明,但却是完全相反的。这就是“幻相”。康德认为,理性出现“幻相”,问题不在对象,而在人的判断。换言之,康德的辩证法意味着理性一旦进入形而上学的领域,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虽然古希腊的辩证法与康德的辩证法都意味着思想的逻辑,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古希腊辩证法作为逻辑是肯定的和积极的,它揭示的是事情的真理。康德辩证法作为逻辑则是否定的和消极的,它在认识中揭示的是理性的矛盾。黑格尔对辩证法的兴趣显然是康德引起的,但他不赞成康德辩证法,而最终回到了古希腊辩证法的肯定性和积极性。
在黑格尔哲学中,按照黑格尔本人的用法,“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对立的。这种对立是非常令人困惑的:在西方哲学的传统中,“形而上学”是关于终极实在的研究,而“辩证法”不管作何种理解,都可视为思想的逻辑。就此而言,两者谈不上什么对立。但是,如果我们把关于辩证法的讨论置于康德哲学的背景中,那么“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就是可理解的了。在康德哲学中,只有理性涉入形而上学的领域,才会导致“幻相”的发生。辩证法作为“幻相的逻辑”只有在形而上学领域才能发挥作用,而且其结果是否定的和消极的。对于康德,重心在形而上学,辩证法只是一种必然而又不合适的工具。黑格尔对康德的辩证法不满。在黑格尔看来,康德的形而上学中,名义上起作用的是辩证思维,实际上还是知性思维,所以康德的辩证法只有对立没有统一。在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将形而上学消解了,现象世界与本体世界之间不再有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认识中也不再存在一个不可知的形而上学领域,相反,理性有能力把世界的所有方面展示出来。对于黑格尔,辩证法是中心,形而上学只是一个被错误界定的思维领域。因此,黑格尔用“辩证法”来同康德的“形而上学”对抗。
黑格尔是理解辩证法的关键。没有黑格尔对辩证法的深入发掘和积极高扬,就没有当代辩证法。追问“什么是辩证法”,首当其冲应该追问黑格尔“什么是辩证法”。首先,黑格尔把辩证法理解为最高的思维方式。
近代以来,分析理性一统天下。在分析理性之思维方式的统治下,一切认识活动都被归结为对认识对象的分析、分解和还原,以求发现最基本的元素,并用这种最基本的元素来解释一切。黑格尔将这种分析理性贬之为“知性”,认为它仅仅是理解世界的一种片面方法,而辩证法则是一种更高级的思维方式,知性只有在辩证法的统领下才有意义。其次,从形式上看,黑格尔辩证法表现为正、反、合的过程。古希腊辩证法和康德辩证法都是由两个因素构成,表现为一正一反,一问一答。黑格尔认为,这种辩证法只有对立,没有统一,从而导致否定的结果。真正的辩证法应该是肯定的和积极的,对立的因素应该得到统一。为此,黑格尔在“正题”和“反题”之后又加上了“合题”,形成了著名的“三段式”,而黑格尔辩证法作为最高思维方式的肯定性质就表现在三段式的“合题”之中。最后,从内容上看,黑格尔辩证法包含有整体论、有机论和过程论等思想。辩证法是整体论的,它主张不是部分构成了整体,而是部分存在于整体之中,不能用基本元素的性质来解释整体的性质,而是这些基本元素的性质只有在整体中才能得到说明。辩证法也是有机论的,它主张任何事物或元素都不是孤立的,永远处于与其他事物或元素的联系之中,没有联系就没有它们的存在,而支配这些联系的则是它们的组织结构。辩证法还是过程论的,它把事物理解为过程,而过程体现着变化,变化则导致一种更高的现实。
如果辩证法对于黑格尔只是一种思维方式,那么如何理解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我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被理解为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这是一种误解,而这种误解则是由黑格尔的泛逻辑主义和唯心主义造成的。泛逻辑主义使黑格尔的辩证法由思维方式变为概念体系,使之成为概念自我演化的内在动力,这样辩证法就变成了包罗万象的逻辑学。唯心主义则使黑格尔的辩证法实在化,从一种思维方式变为“绝对精神”的一种辩证运动,而且这个“绝对精神”还要按照内在逻辑使自己对象化,即外化为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社会。因为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社会从根本上说只是“绝对精神”的自我显现,所以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不过是思维逻辑的客体化。泛逻辑主义和唯心主义是黑格尔哲学的主要缺点,而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是同黑格尔哲学的主要缺点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具有讽刺意味。
黑格尔是现代辩证法的奠基者。但是在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又是同泛逻辑主义和唯心主义纠缠在一起的,这不仅掩盖了辩证法作为思维方式的原本意义,而且也使辩证法变得神秘难解了。马克思是从黑格尔那里学习到辩证法的,同时马克思又对以黑格尔主义形态存在的辩证法感到不满。
虽然马克思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多次倡导和赞扬辩证法,但他对辩证法并没有作出明确的阐述。马克思关于辩证法的观点主要存在于《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的“跋”中。在这篇文章的结尾,马克思极为概括地谈论了辩证法。我们可以在该文马克思关于辩证法的讨论中区分出两层涵义。
第一,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马克思批评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神秘的”,其所以是“神秘的”,因为“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因此,马克思提出必须把黑格尔辩证法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这里的关键在于,“倒过来”意味着什么?许多人根据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解释,认为黑格尔是从主观辩证法演绎出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把它“倒过来”,就是从客观辩证法引申出主观辩证法。我认为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讲把辩证法“倒过来”确实与黑格尔哲学的局限性有关,而黑格尔哲学的局限性也确实在于它的唯心主义和泛逻辑主义。但是,马克思的“倒过来”不是从主观辩证法中寻找作为其根基的客观辩证法,而是剥除唯心主义和泛逻辑主义强加给辩证法的“体系化”、“实在化”和“客体化”。剥去“体系化”、“实在化”和“客体化”之后,辩证法就是一种思维方式,这样就恢复了辩证法的本来面目。
第二,马克思对辩证法本质的理解。马克思把辩证法的本质称为“批判的”和“革命的”。客观辩证法无所谓“批判”或“维护”,“革命”或“保守”,只有作为思维方式的辩证法才能够被称为“批判的”和“革命的”。这从另一个方面证明,马克思把辩证法理解为一种思维方式。辩证法作为思维方式之所以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在于“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马克思既是一位理论家,更是一位革命家。无论是作为理论家还是作为革命家,马克思都迫切需要一种同主流思维方式不同的、革命的、批判的思维方式,以揭示现实社会的不合理,以论证社会革命的可能性,以期望一个更为理想的现实。
质言之,无论是对于古希腊和康德,还是对于黑格尔和马克思,辩证法都意味着一种思维方式。而黑格尔和马克思重提并高扬辩证法,都在于辩证法包含了对现实和主流思想的否定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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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天问级别:学者2006年9月15日 什么是辩证法”,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因所持态度的不同,所得到的结果也可以大相径庭。第一种态度是我认为什么是辩证法,那么什么就是辩证法。以这种态度谈论辩证法,天马行空,望文生义,恣意奔放,洋洋洒洒,但不着边际。或者仅仅拿某位经典作家(如马克思或黑格尔)装装门面,开头引几句,下面则都是与门面无关的滔滔宏论了。因为各说各话,相互不搭界,这种探讨永远都得不出明确的结果,而且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辩证法。如果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辩证法,那么辩证法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谓“辩证法是一座迷宫”,所谓“辩证法是变戏法”,这些使辩证法声名狼藉的说法都源于此。第二种态度是明确承认,辩证法是有思想资源的。我们能在今天谈论辩证法,是因为前人已经提出并讨论了辩证法。在我们的讨论与前人的论述之间存在着历史的关联,存在着思想的渊源关系。虽然辩证法的论题不是封闭的,然而却是有约束的,这种约束来自于前人的说法。诚然我们不必拘泥于前人的说法,但我们也不能随意杜撰辩证法的涵义。也就是说,在我们进行辩证法研究之前,应该明白前人所说的辩证法是什么意思。如果本体论和认识论因其历史传承而拥有确切的论域,那么辩证法也是如此。
我赞成第二种态度,因为只有这种态度才能推进辩证法的研究,才能使研究产生有意义的结果。如果采取第一种态度,那么我们对辩证法只能说一些别人不懂我们自己实际也不懂的空话。
我们的目的是澄清“什么是辩证法”,而且我们承认辩证法问题是有思想渊源的。这样,要回答“什么是辩证法”,我们可以按照思想的渊源关系向前追溯,一步一步地揭示出辩证法的起源和发展。
辩证法有一个历史,一个其涵义既有连续也有变化的历史。在这个辩证法史中存在着四个关节点,这四个关节点体现了辩证法涵义的历史关联和时代嬗变,它们是古希腊、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如果我们能够澄清辩证法之演变和发展的这四个关节点,那么我们也就回答了“什么是辩证法”。迄今为止,我们知道“辩证法”这个词最先出现于柏拉图的著作中,尽管它不是柏拉图发明的。虽然无法考证古希腊人在什么时候发明了“辩证法”这个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苏格拉底的时代,“辩证法”已经是一个经常使用的词汇了。在古代希腊,辩证法的涵义非常广泛,涉及到许多不同的领域和问题,但主要与论辩术和讲演术相关。一般认为,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辩证法的杰出代表。
苏格拉底的辩证法主要有两层涵义。第一,辩证法意味着“对话”。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我们看到,苏格拉底通过一问一答的对话,将论题层层推进,抽丝剥茧,最后得出真理。辩证法就是通过对话达到真理的方法。柏拉图的著作几乎都是由“对话体”写成的,而“对话体”表现了古希腊辩证法的精髓,正如“辩证法”(di鄄alectics)和“对话”(dialogue)这两个词拥有共同的词根那样。第二,辩证法意味着“正反”。在对话中,苏格拉底总是佯装自己无知,而与别人唱反调。在苏格拉底与他人的论辩中,对同一论题通常形成正面和反面两种观点,通过对立双方的辩论,真理最终脱颖而出。就此而言,辩证法是通过辩论逼出真理的逻辑。
在古希腊,辩证法既是一种方法,也是一种逻辑。作为方法,辩证法是一种言辞的艺术,一种对话的技巧,一种说服别人的方式。这种意义的辩证法仅兴盛于古希腊,后来就消失了。作为逻辑,辩证法内在于人类理性之中,是一种认识世界和表达世界的方式。后来康德和黑格尔都是在这种逻辑的意义上谈论辩证法的。一方面,从斯多葛哲学开始,贯穿整个中世纪,辩证法一直与形式逻辑紧紧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尽管在16—18世纪西方大哲学家不断涌现,新论迭出,但他们似乎都把辩证法遗忘了。近代哲学家中首先重新发现辩证法的是康德。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把世界分为经验的现象世界和超经验的本体世界。对于现象世界,人的理智能力是有效的,能够通过感性形式和知性范畴把握真理。然而,康德认为,人类理性具有一种形而上的冲动,试图突破现象认识超经验的本体世界,但是理性又不具备与本体世界相应的认识能力,这样人类只能将适用于经验世界的感性形式和知性范畴运用到超经验的本体世界上去,结果导致理性自身的“矛盾”或“幻相”。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之“先验辩证论”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曾一般地把辩证法称为幻相的逻辑”。在康德哲学中,辩证法就是幻相的逻辑。这典型地表现在宇宙论的四个“二律背反”之中。康德论证,在关于世界的开端、组成、规律性和原因等问题上,都存在一个正题和一个反题,两者都能得到同等程度的证明,但却是完全相反的。这就是“幻相”。康德认为,理性出现“幻相”,问题不在对象,而在人的判断。换言之,康德的辩证法意味着理性一旦进入形而上学的领域,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虽然古希腊的辩证法与康德的辩证法都意味着思想的逻辑,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古希腊辩证法作为逻辑是肯定的和积极的,它揭示的是事情的真理。康德辩证法作为逻辑则是否定的和消极的,它在认识中揭示的是理性的矛盾。黑格尔对辩证法的兴趣显然是康德引起的,但他不赞成康德辩证法,而最终回到了古希腊辩证法的肯定性和积极性。
在黑格尔哲学中,按照黑格尔本人的用法,“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对立的。这种对立是非常令人困惑的:在西方哲学的传统中,“形而上学”是关于终极实在的研究,而“辩证法”不管作何种理解,都可视为思想的逻辑。就此而言,两者谈不上什么对立。但是,如果我们把关于辩证法的讨论置于康德哲学的背景中,那么“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就是可理解的了。在康德哲学中,只有理性涉入形而上学的领域,才会导致“幻相”的发生。辩证法作为“幻相的逻辑”只有在形而上学领域才能发挥作用,而且其结果是否定的和消极的。对于康德,重心在形而上学,辩证法只是一种必然而又不合适的工具。黑格尔对康德的辩证法不满。在黑格尔看来,康德的形而上学中,名义上起作用的是辩证思维,实际上还是知性思维,所以康德的辩证法只有对立没有统一。在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将形而上学消解了,现象世界与本体世界之间不再有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认识中也不再存在一个不可知的形而上学领域,相反,理性有能力把世界的所有方面展示出来。对于黑格尔,辩证法是中心,形而上学只是一个被错误界定的思维领域。因此,黑格尔用“辩证法”来同康德的“形而上学”对抗。
黑格尔是理解辩证法的关键。没有黑格尔对辩证法的深入发掘和积极高扬,就没有当代辩证法。追问“什么是辩证法”,首当其冲应该追问黑格尔“什么是辩证法”。首先,黑格尔把辩证法理解为最高的思维方式。
近代以来,分析理性一统天下。在分析理性之思维方式的统治下,一切认识活动都被归结为对认识对象的分析、分解和还原,以求发现最基本的元素,并用这种最基本的元素来解释一切。黑格尔将这种分析理性贬之为“知性”,认为它仅仅是理解世界的一种片面方法,而辩证法则是一种更高级的思维方式,知性只有在辩证法的统领下才有意义。其次,从形式上看,黑格尔辩证法表现为正、反、合的过程。古希腊辩证法和康德辩证法都是由两个因素构成,表现为一正一反,一问一答。黑格尔认为,这种辩证法只有对立,没有统一,从而导致否定的结果。真正的辩证法应该是肯定的和积极的,对立的因素应该得到统一。为此,黑格尔在“正题”和“反题”之后又加上了“合题”,形成了著名的“三段式”,而黑格尔辩证法作为最高思维方式的肯定性质就表现在三段式的“合题”之中。最后,从内容上看,黑格尔辩证法包含有整体论、有机论和过程论等思想。辩证法是整体论的,它主张不是部分构成了整体,而是部分存在于整体之中,不能用基本元素的性质来解释整体的性质,而是这些基本元素的性质只有在整体中才能得到说明。辩证法也是有机论的,它主张任何事物或元素都不是孤立的,永远处于与其他事物或元素的联系之中,没有联系就没有它们的存在,而支配这些联系的则是它们的组织结构。辩证法还是过程论的,它把事物理解为过程,而过程体现着变化,变化则导致一种更高的现实。
如果辩证法对于黑格尔只是一种思维方式,那么如何理解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我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被理解为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这是一种误解,而这种误解则是由黑格尔的泛逻辑主义和唯心主义造成的。泛逻辑主义使黑格尔的辩证法由思维方式变为概念体系,使之成为概念自我演化的内在动力,这样辩证法就变成了包罗万象的逻辑学。唯心主义则使黑格尔的辩证法实在化,从一种思维方式变为“绝对精神”的一种辩证运动,而且这个“绝对精神”还要按照内在逻辑使自己对象化,即外化为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社会。因为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社会从根本上说只是“绝对精神”的自我显现,所以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不过是思维逻辑的客体化。泛逻辑主义和唯心主义是黑格尔哲学的主要缺点,而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是同黑格尔哲学的主要缺点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具有讽刺意味。
黑格尔是现代辩证法的奠基者。但是在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又是同泛逻辑主义和唯心主义纠缠在一起的,这不仅掩盖了辩证法作为思维方式的原本意义,而且也使辩证法变得神秘难解了。马克思是从黑格尔那里学习到辩证法的,同时马克思又对以黑格尔主义形态存在的辩证法感到不满。
虽然马克思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多次倡导和赞扬辩证法,但他对辩证法并没有作出明确的阐述。马克思关于辩证法的观点主要存在于《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的“跋”中。在这篇文章的结尾,马克思极为概括地谈论了辩证法。我们可以在该文马克思关于辩证法的讨论中区分出两层涵义。
第一,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马克思批评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神秘的”,其所以是“神秘的”,因为“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因此,马克思提出必须把黑格尔辩证法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这里的关键在于,“倒过来”意味着什么?许多人根据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解释,认为黑格尔是从主观辩证法演绎出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把它“倒过来”,就是从客观辩证法引申出主观辩证法。我认为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讲把辩证法“倒过来”确实与黑格尔哲学的局限性有关,而黑格尔哲学的局限性也确实在于它的唯心主义和泛逻辑主义。但是,马克思的“倒过来”不是从主观辩证法中寻找作为其根基的客观辩证法,而是剥除唯心主义和泛逻辑主义强加给辩证法的“体系化”、“实在化”和“客体化”。剥去“体系化”、“实在化”和“客体化”之后,辩证法就是一种思维方式,这样就恢复了辩证法的本来面目。
第二,马克思对辩证法本质的理解。马克思把辩证法的本质称为“批判的”和“革命的”。客观辩证法无所谓“批判”或“维护”,“革命”或“保守”,只有作为思维方式的辩证法才能够被称为“批判的”和“革命的”。这从另一个方面证明,马克思把辩证法理解为一种思维方式。辩证法作为思维方式之所以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在于“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马克思既是一位理论家,更是一位革命家。无论是作为理论家还是作为革命家,马克思都迫切需要一种同主流思维方式不同的、革命的、批判的思维方式,以揭示现实社会的不合理,以论证社会革命的可能性,以期望一个更为理想的现实。
质言之,无论是对于古希腊和康德,还是对于黑格尔和马克思,辩证法都意味着一种思维方式。而黑格尔和马克思重提并高扬辩证法,都在于辩证法包含了对现实和主流思想的否定和批判。
转:形合、意合与翻译
形合、意合与翻译
万江波
提要: 形合和意合是英汉语言之间的重要区别特征,汉语以意驭形,而英语则以形制意。由于语言与思维模式之间相互制约,西方形式逻辑的思维模式要求语言倚赖于各种连接手段承上启下。而汉民族重内省和体悟,不重逻辑,因而语言简约、意义模糊。一般来说,在译英为中时应以表“意”为核心进行遣词造句;译中为英时应先确定适当的“主谓”主线,再梳理脉络。
关键词: 形合;意合;思维模式
1. 形合和意合的概念
众所周知,汉语和英语分属不同的语系:汉语属于汉藏语系,英语属于印欧语系。它们在发音、构词法、句法、修辞形式以及谋篇布局方面都有各自的规律和特点,两者之间虽不乏相通之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Eugene A. Nida说过,从语言学角度来看,英、汉语言之间最重要的区别莫过于形合(hypotaxis)与意合(parataxis)之分了(1982)。
“形合”和“意合”是已故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所译。形合指句子内部的连接或句子间的连接采用句法手段(syntactic devices)或词汇手段(lexical devices)。意合指“句子内部的连接或句子间的连接采用语义手段(semantic connection)”(方梦之,2004)。印欧语言重形合,语句各成分的相互结合常用适当的连接词语或各种语言连接手段,以表示其结构关系。汉语重意合,句中各成分之间或句子之间的结合多依靠语义的贯通,少用连接语,所以句法结构形式短小精悍。
例如:The boy had his breakfast and went off to school.(男孩吃过早饭上学去了。)这里英文中“his”跟“The boy”前后照应、相互攀连,“and”将两个承接的动作衔接起来,是英文形合的手段。如果翻译时过于拘泥于原文的形合语言,译文会显得冗余累赘和拘谨(“男孩吃过他的早餐,然后上学去了”) ,而汉语里“吃过早饭上学去”两个连贯的动作显得很紧凑。
再如雪莱在《西风颂》中的名句:If winter comes, can spring be far behind?(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这里英文中的“If”就表现了从句与主句之间“假设-判断”关系,而汉语译文则没有采用任何连接词语,并不显得突兀,反而更觉一气呵成、余音绕梁。
简言之,“形”是英文行文必不可少的要素,而汉语的句子铺排则以“意”为核心。
2.形合、意合与东西方思维模式的比较
著名翻译家、散文家孙家晋曾说过,“西文像树上分出枝桠,中文如铜钿串在一起。”1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印欧语言是以形合为主的语言,有人称之为线性的语言,其句法以主谓结构为中轴线;如果有宾语或补语成分,可在主线上延伸;定语及状语成分则以枝桠的形式构成分支线,并通过关联词与主轴线相接。这种树状结构由于主谓结构形成了对“全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提挈性结构主轴”(刘宓庆,1990),因而各支的脉路都一目了然,枝枝桠桠都必有归宿。如果把句的结构比喻成一棵树,那么句与句、段落与段落之间彼此关联、相得益彰,构成了密密挨挨的树林。
由此可见重形合的印欧语言是一种非常强调外在逻辑形式的文字,从句法到篇章都强调演绎和推理。有了逻辑的语言就有逻辑的思维,有了逻辑的思维反过来也会有更为逻辑的语言。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形式逻辑的三要素——概念、判断和推理,总结了两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归纳法和演绎法,并创立了演绎推理的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亚里士多德相信,一切演绎的推论如果加以严格地叙述都是三段论式的。现代西方的自然科学与人文哲学的研究都证实了它们是以“三段论”为基础而衍伸出来的各种领域学科,而逻辑性成了西方思维方式的一大特征。西方思维传统注重分析和实证,在论证和推演中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逻辑和理性探索自然规律,认为只有认识自然才能把握自然,因而强调天人对立,区分自我与外物。
汉语是以意合为主的语言,Fowler把汉语描述成流水型环性的语言:“犹如海浪向前推进,浪峰浪谷似分似和,彼此相象,又各不相同;隐含着某些规律,但却过于复杂,难以分析或表述;这些规律规范着波浪与波浪、波浪与大海、词组与词组、词组与语段之间的各种关系”(转引自连淑能,1993:45)。汉语句子以主题为统率进行铺排,“话题-说明”(topic-comment)的结构灵活、形式多样、组合自由,无主句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分句与分句之间、句与句之间少见逻辑关系词。而这种缺乏逻辑论证的句式往往能够更真实地反映生活实际中的辨证关系,如“否极泰来”、“天不变、道亦不变”,逻辑关联词的缺失允许更多可能的理解(既可以是“假设-判断”又可以是“推理-判断”),因而可以表示更为广延的逻辑关系,造成了语意模糊。
由于汉语中缺少逻辑关系表征词,缺乏时态、人称等形态变化,也没有特别显性的词类特征(而英语中有-ness, -ly, en-等词缀可以提供语义信息),人们对语义的理解往往只能凭借语境及语感来完成。故而中国的传统思维重亲身实践和体悟,轻实证和理论分析。儒、道、佛三家都注重藉灵感和直觉体悟宇宙本体、感悟人生,力求达到“天人合一”,同时多以简约的话语概括思想,往往一语中的,不同于西方一脉相承的、繁复严谨的推演理论体系。孔子提出“内省不疚”,重视以直观的自然知识证明道德规范。《易经》的精髓即“一阴一阳之谓道”,强调阴阳依存,统一为道,即太极。老庄继承了这种观点,庄子在《庄子·齐物论》中有“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概述。佛家修行,不在乎长篇累牍地诵经与说教,而强调静思顿悟。“枯木龙吟”、“三冬阳气盛,六月降霜时”、“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些貌似不合逻辑、言简意赅的言语深藏对世界的大彻大悟。同样,中国画不追求精确写实地描绘世界、而重在写意,认为真正的艺术之美在“似与不似之间”,中国画的主题也往往表达人与自然的和谐、稳定和统一,强调人与天的趋一性。而中国的诗歌则更是追求情景交融、寓情于景,所谓“感时花渐泪,恨别鸟惊心”,人和自然浑然一体。除此之外,直觉思维对中国的美学、医学、建筑等也都有着同样深远的影响。远的不说,我国的近现代翻译理论思想的沿革就可以极为精辟地概括为三个阶段:“信、达、雅”→“神似”→“化境”,在这些高度提炼“感悟式”的翻译精髓思想面前,再多的论证都嫌多余。
总而言之,西方形式逻辑的思维模式客观上要求在表述逻辑关系时必须倚赖于各种连接手段承上启下,脉络清晰,因而印欧语言具有形合的特征。而汉民族重内省和体悟,不重逻辑,因而语言简约、意义模糊,因而汉语表现出意合的特征。
3. 形合、意合与翻译操作
以上从东西方思维模式的差异概述了形合与意合的语言背景,了解这些背景对汉英翻译的操作有极大的帮助。我们在翻译实践中应该关照汉英的语言差异,翻出自然流畅的译文来。
比如柳永的词作《雨霖铃》一开首是这样三句:
寒蝉凄切,
对长亭晚,
骤雨初歇。
朱纯深先生译为:
A miserable cicada is thrilling in the cold,
Over the wayside pavilion’s darkening form
Emerging from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
比较之后可以发现,原文描绘了一幅画卷当中三个不同侧面,交代了时间、季节和地点,勾画了凄切的寒蝉、长亭、晚景、初歇的骤雨等意象,但彼此之间到底是怎样的逻辑关系和空间关系读者并不确定,我们甚至连画卷所着眼的主角是词人、词人的友人、还是“寒蝉”都很难判断,原词语意非常模糊。然而要翻译为英文的话却无论如何也模糊不出来,译者必须选择一个明确的着眼点,将各意象合理地编织在一起,构成自相完整而紧凑的句式。为此,译者不得不放弃原文所可能允许的其他各种理解,遵照自己认为合适的理解让各个成分形成一个完整的画面。这里,朱纯深先生特意撷取了单数名词“cicada”为焦点意象,使之成为引发情景交融的一个触点,然后通过“Over”引出夜晚的长亭这一意象使之成为“A miserable cicada is thrilling in the cold”这一主谓结构的状语,又通过“Emerging from”这种句法手段使“Emerging from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成为“darkening form”的补足修饰语。
有趣的是,朱先生的初稿译文与定稿相比有明显的不同:
A miserable cicada is heard in the cold,
Over the wayside pavilion’s darkening form,
After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
直到定稿时他才“开窍” 改成现在的译本(朱纯深,2003)。而这两稿里“Emerging from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与“After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所表现的是完全不同的关系,前者主要体现空间关系而后者体现了时间关系。可见相同的译者对同一首中国古诗也会有前后不同的理解,而这些细微变化是从意合的汉语转化为形合的英语所许可的,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理解对于中诗英译来说都可以接受。
以下将从几个翻译示例中分析形合、意合在翻译操作中的具体应用。
例(1):
原文:近闻夫人健康如常,颇感欣慰。
译文:It is a supreme comfort to me when I am informed that you are as healthy as ever.
原文摘自《1988年5月邓颖超致宋美龄的信》,原文是无主句,逻辑关系暗含其中;而译文则充分考虑到英文形合的语言特点,首先选择了可以统率行文的“It is …”的主谓句法结构,然后辅以状语从句“when I am informed that you are as healthy as ever”解为“It is a supreme comfort to me”的前提,读来非常顺达晓畅。
例(2):
原文:No, no, we are not satisfied, and we will not be satisfied until justice rolls down like waters and righteousness like a mighty stream.
译文:不,不,我们没有满足,我们也不会满足,直到公平如大水滚滚,公义如江河滔滔。
原文选自Martin Luther King的演讲稿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其中有两个“and”及一个“until”引导的结构使全句节奏紧凑,读来有气贯长虹、激情澎湃之势。但是如果将“and”译为“而且”之类的对应词就会破坏原文的气势,因而译文根据汉语意合的特点,对“and”不做对应词翻译,如此操作反而增加了译文的节奏感,更能再现原文的感染力。译文中的逗号有五处,而原文中只有三处,这种翻译操作与汉语的意合特点不无关系——由于汉语当中短句很多,更容易让读者体会原文的节奏感和内在的逻辑关系。
例(3):
原文: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译文:It is not too late to mend the fold even after some sheep have been lost.
汉语句法靠意合,结构的凝聚主要靠语义的贯通。原文虽然没有逻辑关系连接语如“若”、“既然”,但原文的两个四字结构彼此呼应,暗含了前后分句之间的某种关系。翻译为英文时如果不关照这种关系,就会丧失掉成语典故本身的寓意,因此需用形合的手段尽可能地反映出原文分句之间可能的逻辑关系。首先确定以“It is not too late”作为主线的主谓关系,再通过“to mend the fold”引出真实主语,“even after”来组织时间状语从句,使英文更流畅自然、脉络清晰。
例(4):
原文:有一个老村子叫格兰骞斯德,有一个果子园,你可以躺在累累的桃李树荫下吃茶,花果会掉入你的茶杯,小雀子会到你桌上来啄食,那真是别有一番天地。
译文:There is an old village called Grantchester, and an orchard where you can lie under clustering fruit-trees, sipping tea, as flowers or fruit hang down into your teacup, and little sparrows come to your table to feed – truly a paradise on earth.
原文选自徐志摩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文章笔法细腻,风格清新,读来朗朗上口,颇感亲切。文中所描绘的图景仿佛一组拍摄康桥风光的镜头,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整句未用一个连接词语,分句的主语不断变化,却丝毫没有唐突之感。然而译为英文时必须把这些原文的“意”巧妙合理地编织在合乎英文句法的“形”之下,最重要的还是要确定一个作为主轴线的主谓结构。这里译文选用了“There is …”结构作为主线,“where you can lie under clustering fruit-trees”作为“an orchard”的定语从句,“as flowers or fruit hang down into your teacup, and little sparrows come to your table to feed”又作为“you can lie under clustering fruit-trees, sipping tea”的状语,用破折号引出“truly a paradise on earth”作为总结性的进一步描绘。译文充分利用了英文形合的特点,文字有很强的流动感,读来流畅且抒情,几近原文的风格。
例(5)
原文:那时舅舅抱着我,哄着我,我觉得很温暖。
译文:Sitting in my uncle’s lap, being humored all the way, I was feeling very good.
原句选自《侯宝林自传》第一篇“我可能是天津人”。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用通俗活泼的语言回顾了自己幼时离别天津老家来到北京的经历。原文句式短促,主语从“舅舅”进而转移到了“我”。这种主语的转移在中文是自然而然的,但在英文中如果短句也频繁更换主语就会使句子关系显得凌乱,造成表意困难。译者刘士聪先生翻译此句时颇费了一翻心思,他以英文的句法手段(这里,他用了两个分词结构做并列状语)把句子做了适当调整,由一个主语领衔,译得非常巧妙。
例(6)
原文:“Why, my dear, you must know, Mrs. Long says that Netherfield is taken by a young man of large fortune from the north of England; …”
译文1:“哦,亲爱的,你得知道,朗格太太说,租尼日斐花园的是个阔少爷,他是英格兰北部的人;…”
译文2:“哦,亲爱的,你应该知道,朗太太说内瑟菲尔德让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阔少爷租去了;…”
原文选自Jane Austen所著Pride and Prejudice(《傲慢与偏见》)的第一章,是班纳特夫人对丈夫说的话。译文1出自已故著名翻译家王科一先生手笔,王先生深得原作文笔俏皮、幽默、口语化的风格,翻译的时候并不拘泥于原文形合的结构,而是用汉语简短的、口语化的意合语言遣词造句,读来自然生动,Austen笔下班纳特夫人趋炎附势而又精明的形象跃然纸上。而译文2中“朗太太说内瑟菲尔德让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阔少爷租去了”无论如何读上去都不像夫妻之间的日常对白,就好比罗新璋先生所批评的“他搬来了两部梯子中比较高的一部”,翻译腔太重,是“方块字写的外国话”2。
综上所述,在翻译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到汉英语言“意合”和“形合”的结构差异。在译英为中时,应先透彻分析原文的形合结构特点,在此基础上转化为流畅的、以“意”为主的语言。译中为英时,应先领悟原文的“意”,然后找到英文中合理的“主谓”主线,再将其余的结构恰当地铺排为分句或其他附属结构。这样做可以使译文自然晓畅,摒弃中不中、洋不洋的翻译腔,避免与原文的风格相扞格。
4.结语
形合和意合是英汉语言的基本区别,形合的语言模式反映了西方重形式逻辑、重实证的思维模式,意合的语言模式反映了汉民族重内省和体悟、表达简约、不重逻辑、意义模糊的思维模式。对形合和意合的把握有益于汉英互译的操作,译者应仔细揣摩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形”、“意”差异,既要忠于原作,又要兼顾读者,令译文取得同原文尽可能相近的效果。傅雷先生说得好,理想的外译中作品让读者感到作者仿佛在用中文写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意合的汉语句子都要译为形合的英文,反之亦然。究竟如何翻译才恰当关键还是要根据具体的原文来决定。同时,汉语并非绝对意合,英文并非绝对形合。有时也有英语用意合,汉语用形合的情况,例如:“Grasp all, lose all.”(如果你样样都抓,就会一样也抓不到。)只不过是汉语以意合见长,英语以形合见长而已。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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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周克希著《译边草》(2001:P148)。
2 叶圣陶先生语,见周克希著《译边草》(2001:P157)。
参考书目:
Fowler, H.W. A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Neather Robert. Cambridge as I know It. 译自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桥》)。《名作精译》(主编杨平)。青岛:青岛出版社。2003。
Nida, Eugene A. Translating Meaning. San Dimas, California: English Language Institute. 1982.
方梦之。《译学词典》。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冯庆华。《文体翻译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刘宓庆。《汉英对比与翻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2。
刘士聪。I May Have Come from Tianjin(译自侯宝林《我可能是天津人》)。《名作精译》(主编杨平)。青岛:青岛出版社。2003。
杨自俭(主编)。《英汉语比较与翻译》。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张培基等。《英汉翻译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0。
张思洁等。 “形合与意合的哲学思维反思”。《中国翻译》第4期。2001。
周克希。《译边草》。上海:百家出版社。2001。
朱纯深。Farewell – To the Tune of Yulinling(译自柳永《雨霖铃》)。《名作精译》(主编杨平)。青岛:青岛出版社。2003。
万江波
提要: 形合和意合是英汉语言之间的重要区别特征,汉语以意驭形,而英语则以形制意。由于语言与思维模式之间相互制约,西方形式逻辑的思维模式要求语言倚赖于各种连接手段承上启下。而汉民族重内省和体悟,不重逻辑,因而语言简约、意义模糊。一般来说,在译英为中时应以表“意”为核心进行遣词造句;译中为英时应先确定适当的“主谓”主线,再梳理脉络。
关键词: 形合;意合;思维模式
1. 形合和意合的概念
众所周知,汉语和英语分属不同的语系:汉语属于汉藏语系,英语属于印欧语系。它们在发音、构词法、句法、修辞形式以及谋篇布局方面都有各自的规律和特点,两者之间虽不乏相通之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Eugene A. Nida说过,从语言学角度来看,英、汉语言之间最重要的区别莫过于形合(hypotaxis)与意合(parataxis)之分了(1982)。
“形合”和“意合”是已故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所译。形合指句子内部的连接或句子间的连接采用句法手段(syntactic devices)或词汇手段(lexical devices)。意合指“句子内部的连接或句子间的连接采用语义手段(semantic connection)”(方梦之,2004)。印欧语言重形合,语句各成分的相互结合常用适当的连接词语或各种语言连接手段,以表示其结构关系。汉语重意合,句中各成分之间或句子之间的结合多依靠语义的贯通,少用连接语,所以句法结构形式短小精悍。
例如:The boy had his breakfast and went off to school.(男孩吃过早饭上学去了。)这里英文中“his”跟“The boy”前后照应、相互攀连,“and”将两个承接的动作衔接起来,是英文形合的手段。如果翻译时过于拘泥于原文的形合语言,译文会显得冗余累赘和拘谨(“男孩吃过他的早餐,然后上学去了”) ,而汉语里“吃过早饭上学去”两个连贯的动作显得很紧凑。
再如雪莱在《西风颂》中的名句:If winter comes, can spring be far behind?(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这里英文中的“If”就表现了从句与主句之间“假设-判断”关系,而汉语译文则没有采用任何连接词语,并不显得突兀,反而更觉一气呵成、余音绕梁。
简言之,“形”是英文行文必不可少的要素,而汉语的句子铺排则以“意”为核心。
2.形合、意合与东西方思维模式的比较
著名翻译家、散文家孙家晋曾说过,“西文像树上分出枝桠,中文如铜钿串在一起。”1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印欧语言是以形合为主的语言,有人称之为线性的语言,其句法以主谓结构为中轴线;如果有宾语或补语成分,可在主线上延伸;定语及状语成分则以枝桠的形式构成分支线,并通过关联词与主轴线相接。这种树状结构由于主谓结构形成了对“全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提挈性结构主轴”(刘宓庆,1990),因而各支的脉路都一目了然,枝枝桠桠都必有归宿。如果把句的结构比喻成一棵树,那么句与句、段落与段落之间彼此关联、相得益彰,构成了密密挨挨的树林。
由此可见重形合的印欧语言是一种非常强调外在逻辑形式的文字,从句法到篇章都强调演绎和推理。有了逻辑的语言就有逻辑的思维,有了逻辑的思维反过来也会有更为逻辑的语言。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形式逻辑的三要素——概念、判断和推理,总结了两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归纳法和演绎法,并创立了演绎推理的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亚里士多德相信,一切演绎的推论如果加以严格地叙述都是三段论式的。现代西方的自然科学与人文哲学的研究都证实了它们是以“三段论”为基础而衍伸出来的各种领域学科,而逻辑性成了西方思维方式的一大特征。西方思维传统注重分析和实证,在论证和推演中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逻辑和理性探索自然规律,认为只有认识自然才能把握自然,因而强调天人对立,区分自我与外物。
汉语是以意合为主的语言,Fowler把汉语描述成流水型环性的语言:“犹如海浪向前推进,浪峰浪谷似分似和,彼此相象,又各不相同;隐含着某些规律,但却过于复杂,难以分析或表述;这些规律规范着波浪与波浪、波浪与大海、词组与词组、词组与语段之间的各种关系”(转引自连淑能,1993:45)。汉语句子以主题为统率进行铺排,“话题-说明”(topic-comment)的结构灵活、形式多样、组合自由,无主句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分句与分句之间、句与句之间少见逻辑关系词。而这种缺乏逻辑论证的句式往往能够更真实地反映生活实际中的辨证关系,如“否极泰来”、“天不变、道亦不变”,逻辑关联词的缺失允许更多可能的理解(既可以是“假设-判断”又可以是“推理-判断”),因而可以表示更为广延的逻辑关系,造成了语意模糊。
由于汉语中缺少逻辑关系表征词,缺乏时态、人称等形态变化,也没有特别显性的词类特征(而英语中有-ness, -ly, en-等词缀可以提供语义信息),人们对语义的理解往往只能凭借语境及语感来完成。故而中国的传统思维重亲身实践和体悟,轻实证和理论分析。儒、道、佛三家都注重藉灵感和直觉体悟宇宙本体、感悟人生,力求达到“天人合一”,同时多以简约的话语概括思想,往往一语中的,不同于西方一脉相承的、繁复严谨的推演理论体系。孔子提出“内省不疚”,重视以直观的自然知识证明道德规范。《易经》的精髓即“一阴一阳之谓道”,强调阴阳依存,统一为道,即太极。老庄继承了这种观点,庄子在《庄子·齐物论》中有“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概述。佛家修行,不在乎长篇累牍地诵经与说教,而强调静思顿悟。“枯木龙吟”、“三冬阳气盛,六月降霜时”、“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些貌似不合逻辑、言简意赅的言语深藏对世界的大彻大悟。同样,中国画不追求精确写实地描绘世界、而重在写意,认为真正的艺术之美在“似与不似之间”,中国画的主题也往往表达人与自然的和谐、稳定和统一,强调人与天的趋一性。而中国的诗歌则更是追求情景交融、寓情于景,所谓“感时花渐泪,恨别鸟惊心”,人和自然浑然一体。除此之外,直觉思维对中国的美学、医学、建筑等也都有着同样深远的影响。远的不说,我国的近现代翻译理论思想的沿革就可以极为精辟地概括为三个阶段:“信、达、雅”→“神似”→“化境”,在这些高度提炼“感悟式”的翻译精髓思想面前,再多的论证都嫌多余。
总而言之,西方形式逻辑的思维模式客观上要求在表述逻辑关系时必须倚赖于各种连接手段承上启下,脉络清晰,因而印欧语言具有形合的特征。而汉民族重内省和体悟,不重逻辑,因而语言简约、意义模糊,因而汉语表现出意合的特征。
3. 形合、意合与翻译操作
以上从东西方思维模式的差异概述了形合与意合的语言背景,了解这些背景对汉英翻译的操作有极大的帮助。我们在翻译实践中应该关照汉英的语言差异,翻出自然流畅的译文来。
比如柳永的词作《雨霖铃》一开首是这样三句:
寒蝉凄切,
对长亭晚,
骤雨初歇。
朱纯深先生译为:
A miserable cicada is thrilling in the cold,
Over the wayside pavilion’s darkening form
Emerging from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
比较之后可以发现,原文描绘了一幅画卷当中三个不同侧面,交代了时间、季节和地点,勾画了凄切的寒蝉、长亭、晚景、初歇的骤雨等意象,但彼此之间到底是怎样的逻辑关系和空间关系读者并不确定,我们甚至连画卷所着眼的主角是词人、词人的友人、还是“寒蝉”都很难判断,原词语意非常模糊。然而要翻译为英文的话却无论如何也模糊不出来,译者必须选择一个明确的着眼点,将各意象合理地编织在一起,构成自相完整而紧凑的句式。为此,译者不得不放弃原文所可能允许的其他各种理解,遵照自己认为合适的理解让各个成分形成一个完整的画面。这里,朱纯深先生特意撷取了单数名词“cicada”为焦点意象,使之成为引发情景交融的一个触点,然后通过“Over”引出夜晚的长亭这一意象使之成为“A miserable cicada is thrilling in the cold”这一主谓结构的状语,又通过“Emerging from”这种句法手段使“Emerging from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成为“darkening form”的补足修饰语。
有趣的是,朱先生的初稿译文与定稿相比有明显的不同:
A miserable cicada is heard in the cold,
Over the wayside pavilion’s darkening form,
After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
直到定稿时他才“开窍” 改成现在的译本(朱纯深,2003)。而这两稿里“Emerging from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与“After the wash of a sudden storm”所表现的是完全不同的关系,前者主要体现空间关系而后者体现了时间关系。可见相同的译者对同一首中国古诗也会有前后不同的理解,而这些细微变化是从意合的汉语转化为形合的英语所许可的,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理解对于中诗英译来说都可以接受。
以下将从几个翻译示例中分析形合、意合在翻译操作中的具体应用。
例(1):
原文:近闻夫人健康如常,颇感欣慰。
译文:It is a supreme comfort to me when I am informed that you are as healthy as ever.
原文摘自《1988年5月邓颖超致宋美龄的信》,原文是无主句,逻辑关系暗含其中;而译文则充分考虑到英文形合的语言特点,首先选择了可以统率行文的“It is …”的主谓句法结构,然后辅以状语从句“when I am informed that you are as healthy as ever”解为“It is a supreme comfort to me”的前提,读来非常顺达晓畅。
例(2):
原文:No, no, we are not satisfied, and we will not be satisfied until justice rolls down like waters and righteousness like a mighty stream.
译文:不,不,我们没有满足,我们也不会满足,直到公平如大水滚滚,公义如江河滔滔。
原文选自Martin Luther King的演讲稿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其中有两个“and”及一个“until”引导的结构使全句节奏紧凑,读来有气贯长虹、激情澎湃之势。但是如果将“and”译为“而且”之类的对应词就会破坏原文的气势,因而译文根据汉语意合的特点,对“and”不做对应词翻译,如此操作反而增加了译文的节奏感,更能再现原文的感染力。译文中的逗号有五处,而原文中只有三处,这种翻译操作与汉语的意合特点不无关系——由于汉语当中短句很多,更容易让读者体会原文的节奏感和内在的逻辑关系。
例(3):
原文: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译文:It is not too late to mend the fold even after some sheep have been lost.
汉语句法靠意合,结构的凝聚主要靠语义的贯通。原文虽然没有逻辑关系连接语如“若”、“既然”,但原文的两个四字结构彼此呼应,暗含了前后分句之间的某种关系。翻译为英文时如果不关照这种关系,就会丧失掉成语典故本身的寓意,因此需用形合的手段尽可能地反映出原文分句之间可能的逻辑关系。首先确定以“It is not too late”作为主线的主谓关系,再通过“to mend the fold”引出真实主语,“even after”来组织时间状语从句,使英文更流畅自然、脉络清晰。
例(4):
原文:有一个老村子叫格兰骞斯德,有一个果子园,你可以躺在累累的桃李树荫下吃茶,花果会掉入你的茶杯,小雀子会到你桌上来啄食,那真是别有一番天地。
译文:There is an old village called Grantchester, and an orchard where you can lie under clustering fruit-trees, sipping tea, as flowers or fruit hang down into your teacup, and little sparrows come to your table to feed – truly a paradise on earth.
原文选自徐志摩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文章笔法细腻,风格清新,读来朗朗上口,颇感亲切。文中所描绘的图景仿佛一组拍摄康桥风光的镜头,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整句未用一个连接词语,分句的主语不断变化,却丝毫没有唐突之感。然而译为英文时必须把这些原文的“意”巧妙合理地编织在合乎英文句法的“形”之下,最重要的还是要确定一个作为主轴线的主谓结构。这里译文选用了“There is …”结构作为主线,“where you can lie under clustering fruit-trees”作为“an orchard”的定语从句,“as flowers or fruit hang down into your teacup, and little sparrows come to your table to feed”又作为“you can lie under clustering fruit-trees, sipping tea”的状语,用破折号引出“truly a paradise on earth”作为总结性的进一步描绘。译文充分利用了英文形合的特点,文字有很强的流动感,读来流畅且抒情,几近原文的风格。
例(5)
原文:那时舅舅抱着我,哄着我,我觉得很温暖。
译文:Sitting in my uncle’s lap, being humored all the way, I was feeling very good.
原句选自《侯宝林自传》第一篇“我可能是天津人”。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用通俗活泼的语言回顾了自己幼时离别天津老家来到北京的经历。原文句式短促,主语从“舅舅”进而转移到了“我”。这种主语的转移在中文是自然而然的,但在英文中如果短句也频繁更换主语就会使句子关系显得凌乱,造成表意困难。译者刘士聪先生翻译此句时颇费了一翻心思,他以英文的句法手段(这里,他用了两个分词结构做并列状语)把句子做了适当调整,由一个主语领衔,译得非常巧妙。
例(6)
原文:“Why, my dear, you must know, Mrs. Long says that Netherfield is taken by a young man of large fortune from the north of England; …”
译文1:“哦,亲爱的,你得知道,朗格太太说,租尼日斐花园的是个阔少爷,他是英格兰北部的人;…”
译文2:“哦,亲爱的,你应该知道,朗太太说内瑟菲尔德让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阔少爷租去了;…”
原文选自Jane Austen所著Pride and Prejudice(《傲慢与偏见》)的第一章,是班纳特夫人对丈夫说的话。译文1出自已故著名翻译家王科一先生手笔,王先生深得原作文笔俏皮、幽默、口语化的风格,翻译的时候并不拘泥于原文形合的结构,而是用汉语简短的、口语化的意合语言遣词造句,读来自然生动,Austen笔下班纳特夫人趋炎附势而又精明的形象跃然纸上。而译文2中“朗太太说内瑟菲尔德让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阔少爷租去了”无论如何读上去都不像夫妻之间的日常对白,就好比罗新璋先生所批评的“他搬来了两部梯子中比较高的一部”,翻译腔太重,是“方块字写的外国话”2。
综上所述,在翻译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到汉英语言“意合”和“形合”的结构差异。在译英为中时,应先透彻分析原文的形合结构特点,在此基础上转化为流畅的、以“意”为主的语言。译中为英时,应先领悟原文的“意”,然后找到英文中合理的“主谓”主线,再将其余的结构恰当地铺排为分句或其他附属结构。这样做可以使译文自然晓畅,摒弃中不中、洋不洋的翻译腔,避免与原文的风格相扞格。
4.结语
形合和意合是英汉语言的基本区别,形合的语言模式反映了西方重形式逻辑、重实证的思维模式,意合的语言模式反映了汉民族重内省和体悟、表达简约、不重逻辑、意义模糊的思维模式。对形合和意合的把握有益于汉英互译的操作,译者应仔细揣摩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形”、“意”差异,既要忠于原作,又要兼顾读者,令译文取得同原文尽可能相近的效果。傅雷先生说得好,理想的外译中作品让读者感到作者仿佛在用中文写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意合的汉语句子都要译为形合的英文,反之亦然。究竟如何翻译才恰当关键还是要根据具体的原文来决定。同时,汉语并非绝对意合,英文并非绝对形合。有时也有英语用意合,汉语用形合的情况,例如:“Grasp all, lose all.”(如果你样样都抓,就会一样也抓不到。)只不过是汉语以意合见长,英语以形合见长而已。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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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周克希著《译边草》(2001:P148)。
2 叶圣陶先生语,见周克希著《译边草》(2001:P157)。
参考书目:
Fowler, H.W. A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Neather Robert. Cambridge as I know It. 译自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桥》)。《名作精译》(主编杨平)。青岛:青岛出版社。2003。
Nida, Eugene A. Translating Meaning. San Dimas, California: English Language Institute. 1982.
方梦之。《译学词典》。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冯庆华。《文体翻译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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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宓庆。《汉英对比与翻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2。
刘士聪。I May Have Come from Tianjin(译自侯宝林《我可能是天津人》)。《名作精译》(主编杨平)。青岛:青岛出版社。2003。
杨自俭(主编)。《英汉语比较与翻译》。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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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洁等。 “形合与意合的哲学思维反思”。《中国翻译》第4期。2001。
周克希。《译边草》。上海:百家出版社。2001。
朱纯深。Farewell – To the Tune of Yulinling(译自柳永《雨霖铃》)。《名作精译》(主编杨平)。青岛:青岛出版社。2003。
(转)語言與邏輯淺談
語言與邏輯淺談
語言與邏輯是一個很大的題目,足以寫一本書。本文目的只是想談談人們在日常生活所說的「邏輯」究竟是指甚麼,以及邏輯與語言的關係。
甚麼是邏輯?
在日常語言中,「邏輯」有時被用作「定律」或「常理」的同義詞。例如,在語句「你說張三昨天死了,但這不合邏輯,因為他今早還有上學」中,所謂「不合邏輯」是指違反常理。另外又如在語句「這本科幻小說說某星球的溫度比絕對零度還低,這是不合邏輯的」中,所謂「不合邏輯」是指違反物理定律。以上兩例中所指的邏輯究竟是否等同於邏輯學中所指的邏輯呢?
要回答上述問題,首先要了解邏輯學究竟是研究甚麼的?一般而言,邏輯學就是研究正確思維方式的學科。由於推理是人類思維中極重要的一部分,因此邏輯學中很大一部分的內容是研究正確的推理方式。推理的一般格式是給定某些前提(Premises),然後根據這些前提推導出某些結論(Conclusion)。所謂「正確的推理方式」就是運用一些已被證實為正確的推理規則從前提一步一步推出結論。例如,根據前提「如果張三掉下海,他會淹死」和「張三掉下海」可以推出「張三會淹死」,可是卻不能從「如果張三掉下海,他會淹死」和「張三淹死」推出「張三掉下海」,因為張三可能是在河中或泳池中淹死的。
邏輯學所研究的不是個別的推理,而是一般的「推理模式」,而這些推理模式可以用符號表示。例如上段的「張三淹死」正確推理便可以表示為:給定前提「如果p,則q」和「p」,可以推出「q」(註1),此推理稱為「肯定前件式」(Modus Ponens)。反之,從「如果p,則q」和「q」卻不可以推出「p」。在上述正確推理模式中的p和q可以代表任何「命題」(Proposition)(亦作Statement,相當於語言學中的「陳述句」),即如果把p和q 換為任何命題,該推理仍是正確的,而不管p和q這兩個命題是否真實或是否有意義。例如,假設p代表「太陽從東邊升起」,q代表「一加一等於三」,那麼以下推理雖然看似荒謬,但從邏輯上看去卻是正確的:根據前提「如果太陽從東邊升起,則一加一等於三」和「太陽從東邊升起」,可以推出「一加一等於三」。
請注意上段的推理之所以會推出「一加一等於三」這個錯誤結論,乃在於它的其中一個前提-「如果太陽從東邊升起,則一加一等於三」是錯誤的,而不是整個推理模式有錯誤。因此邏輯學所關心的是整個推理模式的正確性,而不是個別前提的正確性。邏輯學只能保證從正確的前提出發可以推出正確的結論,至於前提正確與否,並不屬於邏輯學的研究範圍,而須根據其他學科或常識作出判斷。
由此可見,邏輯學所指的正確推理方式是純粹從形式方面考慮的,而不考慮其實質內容,實質內容是其他學科的研究範圍。這一點有點跟數學相似,這就是為何邏輯學與數學關係這樣密切,同被稱為「思維科學」的原因了。
邏輯學的有用性不僅在於闡明個別的正確推理模式,還在於它可以把互相有關連的推理組成為一個推理系統,而在邏輯學上最受人注目的推理系統就是「公理系統」。所謂公理系統,就是從一些不加定義的原始概念和不加證明的原始命題(即公理Axiom)出發,利用邏輯學中的定義方法和正確推理模式逐步引出其他概念和推出其他命題(即定理Theorem)。這樣,公理系統中的知識就不是雜亂無章,而是有嚴謹結構的。較後出現的定義和定理須依賴較早出現的定義和定理(或公理),層層相扣,整個知識體系井然有序,無懈可擊。
例如,古希臘數學家歐幾里德(Euclid)的名著《幾何原本》就是邏輯學中運用上述方法建構公理系統的代表作。歐幾里德的公理系統從最初的若干個定義和10條公理(註2)出發,逐步推出全書286條定理。每條定理的證明都是建基於該10條公理、先前定義的概念、先前已證明的定理以及正確的推理模式。由於《幾何原本》非常成功地建立了幾何學的公理系統,它不僅成為西方以後二千多年的幾何學教科書,而且更成為其他學科公理化( Axiomatization)的楷模。例如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Spinoza)便模倣歐幾里德的《幾何原本》撰寫其哲學著作。偉大物理學家牛頓Newton的巨著《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也是模倣《幾何原本》的體例的,例如著名的牛頓三大運動定律便是以公理的形式出現在他的著作的開首。
當然,《幾何原本》作為二千多年前的著作,它也不是毫無缺陷的。事實上,在其面世後的二千多年中便有不少數學家指出它在某些地方還不夠嚴謹,例如它沒有採用某些「不加定義的原始概念」作為推理的起點,而是強行對所有概念下定義(註3),結果使某些概念(例如點、線、面等)的定義使用了常識性的語言,不夠嚴格。此外,它的某些定理的證明在不自覺中使用了某些未被列為公理或未被證明為定理的事實,因而在邏輯上不夠嚴格。這些問題直至19世紀末大數學家希爾伯特(Hilbert)出版《幾何基礎》,重新建立歐幾里德幾何的邏輯基礎才最終解決。
公理系統是最嚴謹、最理想化的推理系統,可是並非所有知識體系都必須以公理系統的形式出現。其實很多涉及推理的文章或書籍(例如數學、物理學的推理以致一般的常識推理)都不以公理系統的形式表述其知識,但這並不代表這些文章或書籍的論述缺乏邏輯性。事實上,只要其立論是從一些已被證實或公認為基本正確的觀察或前提出發,並使用正確的邏輯推理,那麼其定理或結論就是可靠和符合邏輯的。雖然這些觀察、前提、定理和結論並不構成一個公理系統,但它們卻構成一個邏輯推理系統。
例如典型的牛頓力學(Newtonian Mechanics)教科書便是從運動學(Kinematics)的一些基本概念(如位移 Displacement、速度Velocity、加速度Acceleration)、有關力的合成和分解的概念以及牛頓運動三大定律出發,逐步引出其他概念和推出其他公式、定理或結論(例如有關動量Momentum和機械能Mechanical Energy的各種概念和定理便是從前述概念和定律導出的)。雖然教科書可能會由於某些公式或定理的證明涉及艱深的數學而予以略去或簡化,但這並不影響這一學科的邏輯性,因為這些公式或定理不是臆造出來的,讀者只要具備足夠的數學水平,便可在其他書籍找到並看懂這些公式或定理的嚴格證明。
說到這裡,我們可以把邏輯推理系統看作邏輯學與其他學科知識的結合。系統中的各種概念、觀察、公理不屬邏輯學的範圍,是其他學科的知識,但根據這些概念、觀察、公理推出的其他定理或結論卻是邏輯推理的結果。因此,雖然我們說邏輯學所研究的對象是純形式的,不涉及實質內容,但是邏輯的應用卻經常涉及實質的學科知識。
現在可以嘗試解答本文第二段的問題: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提到的邏輯究竟是否等同邏輯學中所說的邏輯。答案是既是且否,視乎你採取哪一個角度看問題。從形式上說,第二段的兩個例子都與邏輯學中的推理模式不相干。它們所涉及的都是常識推理和科學知識,即邏輯學以外的知識。換句話說,光靠邏輯學的知識,是不能作出本文第二段所述的兩個推理的。
但是,若從推理系統的角度去看,那麼上述兩個例子的推理又並非跟邏輯學毫不相干。先看看「絕對零度」的例子。假如我們把物理學有關體積、溫度和壓強關係的理論看成一個邏輯推理系統,那麼「不存在低於絕對零度的溫度」便是其於這個系統的各種定義、觀察、前提而得的符合邏輯的結論。至於「張三死了」的例子,則是典型的日常推理的例子,其特點為省略了很多前提和中間推理環節。如果我們補上這些前提和中間環節,便可清楚看到其推理模式。例如,如果我們補上以下前提:「如果張三昨天死了,他今早便不會上學」,稱之為 (1),再加上第二段給定的兩個前提「張三昨天死了」(2)和「張三今早上學」(3),便可清楚看出該例子不合邏輯的地方。對(1)和(2)使用「肯定前件式」推理,可以得出「張三今早不會上學」(4),但(4)正好是(3)的否定。由於這個推理系統同時肯定了(3)和它的否定,造成了矛盾,亦即是不合邏輯的。
綜上所述,邏輯有廣狹二義。狹義的邏輯是指邏輯學家專門研究或者邏輯學教科書、論文所討論的邏輯,這種邏輯一般都很形式化,並非所有人都接觸過。廣義的邏輯則泛指一般的推理,不一定很嚴格或形式化,也不一定形成嚴密的邏輯推理系統。根據後一種定義,人們的日常生活其實在大量使用邏輯。
語義學(Semantics)與邏輯學的關係
由於邏輯推理常常須借助語言進行,因此邏輯又與我們的日常語言有密切關係。事實上,學好邏輯往往能幫助我們在進行討論、辯論或寫文章時更有條理地表達自己的思想。
以上所述是從應用的角度看日常語言與邏輯學的關係。除此以外,我們還可以從更基本的角度看這種關係。從某一角度看,邏輯學(這裡主要是就「命題邏輯」Propositional Logic、「謂詞邏輯」Predicate Logic和各種「模態邏輯」Modal Logic而言的)的研究對象就是日常語言中某些極常用詞項的意義。意義是有多方面的,邏輯學所關心的主要是真假的問題,因此邏輯學所研究的意義問題主要是指真假(「真」和「假」兩者統稱為「真值」Truth Value)問題。傳統邏輯最深入研究的「和」、「或」、「非」、「如果...則」、「當且僅當」、「所有」、「存在」、「必然」、「可能」等詞項在決定句子的真值方面起重要的作用。可是傳統邏輯所研究的詞項畢竟數量很少,對於日常語言中大量存在的其他推理現象無法作出解釋。
隨著邏輯學的發展,在20世紀邏輯學家開始把研究對象擴大至更多詞項和語言現象,形成了「邏輯語義學」( Logical Semantics,又稱「形式語義學」Formal Semantics或「自然語言邏輯」),即運用邏輯學方法(主要是數理邏輯)研究語義問題的學科。自從邏輯學家蒙太格(Montague)在20世紀80年代把數理邏輯方法應用於語義學研究並創立「蒙太格語法」(Montague Grammar)(註4)以來,邏輯語義學獲得迅猛發展,繼蒙太格語法及其數種改良方案之後,又先後出現「廣義量詞理論(Generalized Quantifier Theory)、「話語表現理論」( 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Theory)、「情境語義學」(Situation Semantics)、「動態語義學」(Dynamic Semantics)等理論,大大擴充了傳統邏輯學的研究範圍,這裡且以廣義量詞理論為例說明此點。
傳統的謂詞邏輯只研究兩種量詞 - 「所有」和「存在」(即「至少有一個」)。廣義量詞理論則把研究範圍大大擴展至自然語言中幾乎所有想得出的量詞(注意:廣義量詞理論中的「量詞」Quantifier相當於語法學中的「名詞詞組」及其修飾語和限定詞,這一點跟傳統邏輯所說的量詞概念是不同的),例如「兩個」、「兩個人」、「很多」、「大多數人」、「最多十個」、「張三」、「張三的」等等。此理論利用集合論的語言使各種量詞的意義精確化,並對某些與量詞有關的推理作出了研究和解釋,例如我們可以從句子「很多人吃了雪糕」和「雪糕是甜品的子集(Sub-Set)」推得「很多人吃了甜品」。上述這種推理在傳統邏輯中是無法說明的,但在廣義量詞理論下則獲得很細致的說明。
除了上述的各種邏輯詞項外,自然語言中還有很多推理是跟詞義有關的,例如從句子「張三是一個單身漢」可以推得「張三是未婚的」,因為在「單身漢」的詞義中含有「未婚」的意思。這種推理廣泛存在於日常語言中,但在傳統邏輯中卻是無法說明的。由生成語法學分枝出來的「生成語義學」和「分解理論」便嘗試使用形式化的方法研究這種現象,其後邏輯語義學則使用「語義公設」(Meaning Postulate)的方法,把不同詞項之間的推理關係(例如「單身漢」與「未婚」)設定為邏輯系統中的「公設」(即「公理」),這樣便可把日常語言中的很多推理解釋為根據意義公設進行的推理了。
語用學(Pragmatics)與邏輯學的關係
以上所述是就語義學與邏輯學的關係而言的,可以說在語言學諸學科中,語義學是跟邏輯學最有關連的。除了語義學外,語用學也涉及邏輯推理的問題,不過它所研究的邏輯推理並非經典的邏輯推理,而是有關日常語言中「言外之意」的推理。語義學是純粹從理論方面去研究邏輯詞項的意義的,而語用學則須考慮實際語言交際對邏輯詞項意義的影響,有時這兩者是有出入的。
這裡且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經典邏輯中,「所有」和「有些」這兩個量詞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前者蘊含( Entail)(註5)後者,即我們可以從「所有學生及格」推出「有些學生及格」。這是因為「有些」的意思是「至少有一個」,而「所有學生及格」正符合「至少有一個學生及格」的條件。從另一個角度看,當某班所有學生都及格時,我們除了可以說「所有學生及格」外,還可以說「有些學生及格」。雖然後者不及前者準確,但是邏輯只考慮真不真,而不考慮準確不準確的問題,因此即使全班學生都及格,說「有些學生及格」仍然是正確的。
可是,從語用學的角度看,情況卻有所不同。語用學有一條著名的「合作原則」,是由語言學家格賴斯(Grice )提出的。該原則假設在正常情況下,對話雙方都懷著共同的願望:雙方話語都能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為實現此一願望,雙方遵守著一些會話準則,包括「質的準則」(即盡量確保所說的話是真實的)、「量的準則」( 即談話內容所包含的信息量應盡量符合交談的目的,既不少亦不多)、「關係準則」(即所說的話應有關聯、貼題)和「方式準則」(即盡量清楚明白地說話,避免歧義和晦澀)。
根據上述原則,我們可以從另一角度重新理解「所有學生及格」和「有些學生及格」這兩句的關係。如果某人確知某班全部學生都取得及格,那麼根據上述「量的準則」,他便應說「所有學生及格」,而不能說「有些學生及格」,否則將令對方誤以為並非全班學生均及格,或者以為他不肯定是否全班學生都及格。讀者看到這裡可能產生疑惑:上述兩種理論對「所有」和「有些」這兩個量詞的定義竟有這樣大的分別,那麼究竟如何判斷應採取哪一種定義?答案是要看甚麼使用場合。一般而言,邏輯學的定義較為嚴格,而且在學術界有公認的地位,因此適用於科學或法律的領域;而根據上述「量的準則」所作的解釋則具有約定俗成的性質,較適合用於日常生活的領域。但請注意,當兩者的意思有可能產生誤解或引致爭執時,仍應以邏輯學的定義為準。
有時某些人在話語中會故意違反上述合作原則的某些準則,以表達某種「言外之意」,這種言外之意在語用學上稱為「隱涵」(Implicature,亦譯作「寓義」),也是語用學的研究對象。例如某甲向某乙說:「今晚一起吃飯」,乙回答說:「我女朋友回來了」。表面上看,乙是答非所問。但假如甲知道乙是一個正常的人,而且是抱著合作態度回答他的問題的,那麼他應能推知乙所說的其實是隱涵他今晚要陪女朋友,不能跟他吃飯了。從上所述可見,有關隱涵的推理與傳統邏輯的推理有很大差別,因為這種推理沒有既定的推理模式,而且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隱涵是當前語用學的重要課題。
除了上述問題外,語用學還研究其他很多語用現像,包括指示(Deixis)、顯義(Explicature)、預設( Presupposition)、命題態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等,這些現像或多或少都與邏輯推理有關。而近年來有部分學者已把數理邏輯方法推廣至語用學,創立了「語用邏輯」或「形式語用學」,語用學成為當前語言學與邏輯學交叉研究的重要課題。
句法學(Syntactics)與邏輯學的關係
接著要談談邏輯學與句法學(又稱語形學)的關係。歷來邏輯和句法有著微妙的關係,句法學上的某些術語如「主語」和「謂語」就是由邏輯學借用過來的。除此以外,在討論非限定動詞(包括不定式Infinitive和分詞 Participle兩種)結構時,傳統語法中也有「邏輯主語」的概念(註6),例如在句子"I asked him to go"中,不定式"to go"沒有本身的主語,但在邏輯上"go"的行為者是"him",因此"him"是"to go"的邏輯主語。由於傳統語法常常是從意義出發界定主語、謂語等,因此常被詬病定義不清楚。此一問題對於缺少形態標記的語言( 如漢語)尤為嚴重,例如對於漢語句子「窗前掛著一幅畫」究竟有沒有主語和何者是主語(是「窗前」還是「一幅畫」)的問題,語言學界便曾眾說紛紜、爭論不休。
針對傳統語法這一弊端,結構主義主張句法學應與邏輯學、語義學分家,在討論語法時應盡量從形式出發,避免涉及意義。生成語法創立人喬姆斯基的早期觀點受結構主義影響,也主張句法學是獨立於邏輯學和語義學的學科,例如他便從純形式出發把主語定義為在句法分析樹形圖中直接隸屬於句子的名詞詞組。可是後來生成語法學派發現要在語法研究中完全撇除語義的因素是不可能的,從生成語法學派分化出來的「生成語義學派」和「格語法(Case Grammar)學派」以及其他流派(如「廣義短語結構語法」Generalized Phrase Structure Grammar、「詞匯功能語法」Lexical Functional Grammar)便把語義分析加入他們的語法理論中。在喬姆斯基後來的理論中,已重新確立語義和邏輯的地位。例如,在七十年代中期的生成語法理論框架(即「擴充標準理論」)中,便設有一個「邏輯式」(Logical Form)結構以處理語法中某些與語義和邏輯有關的問題。具體地說,這些邏輯語義問題包括詞語在句子中擔當的「題元角色」(Thematic Role)(例如施事、受事、工具、來源等)、代詞的所指和「照應關係」(Anaphora)以及「量詞轄域」(Scope of Quantifiers)問題等。以下簡述語言學家研究照應關係的情況。
「照應」(亦譯作「回指」)是代詞的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指代詞指稱句子中其他名詞詞組(稱為該代詞的「先行詞」Antecedent)的功能。例如在句子"John likes his father."中,"his"可用來指稱前面出現的"John" ,"John"就是"his"的先行詞,我們亦說在這句中"John"與"his"同指(Co-reference)。請注意,「先行詞」這一術語雖有「先」字,但代詞與先行詞的照應關係並不一定是先行詞先於代詞。例如在英語句子"His father doesn't like John."中,"His"也可用來指稱"John",即這句可以理解為「John的父親不喜歡John」。
研究在哪些情況下代詞可以與句中某個名詞詞組同指是當代語言學的重要課題,很多語言學家均曾嘗試總結出一些規律來,其中最著名的當推喬姆斯基的「約束理論」(Binding Theory)。喬姆斯基把名詞和代詞分為三類:(1)代名詞(Pronominal)-即人稱代名詞(Personal Pronoun),如"he"、"him"等;(2)照應語(Anaphor)-包括反身代名詞(Reflexive Pronoun),如"himself"、"themselves"等和相互代名詞(Reciprocal Pronoun),如" each other"、"one another"等;(3)指稱語(Referential Expression)-包括其他名詞詞組。喬姆斯基提出約束理論三原則,嘗試純粹從形式(即句子結構)出發概括上述三種詞語在照應方面的規律。他的理論很成功地解釋了為甚麼在英語句子"Paul hurt himself"中"himself"必定指"Paul",而在"Paul hurt him"中"him"卻不能指"Paul"。可是各國語言中還有很多和代詞照應有關的全部現像不能由約束理論概括。為了解決問題,其他語言學家嘗試從其他角度(包括語義、功能)研究這一問題,取得了不同的成果。由此可見,語言問題往往不能僅從形式考慮,而必須兼顧多方面因素。
語言的非邏輯性
上面談了許多語言與邏輯的關係,似乎兩者有密切的關係,但語言作為人類日常生活中時刻使用的交際手段,它必然亦摻雜了人類很多非理性、非邏輯的特點。事實上,世界上各種語言都有很多「慣用法」(Usage)(包括各種習語Idiom、套語、慣用句式等)是不能用邏輯解釋的。而人類語言中各種豐富生動的修辭技巧、語言風格也不是邏輯學所能概括的。即使是語言中最具規則性的語法其實也包含一些非邏輯的成分,例如很多印歐系語言的名詞都有「性」(Gender)的區分,顯然這種性最初來源於人們對人類和動物界性別(Sex)的區分,例如各種雄性動物的名詞屬於「陽性」(Masculine)、雌性動物的名詞屬於「陰性」(Feminine)、無生命物質的名詞屬於「中性」(Neuter)。但這只是事實的一面,這些語言其實還有大量名詞的性是毫無理據,甚至互相矛盾的。例如在德語中最著名的例子是"Madchen"(女孩)一詞,在日常意義上「女孩」當然是陰性,但在德語語法中這個詞卻屬於中性名詞。另外又如法語、西班牙語等語言的名詞只有陽、陰兩性,於是在這些語言中很多根本無自然性別的概念例如「藝術」、「政治」等便被約定俗成地歸入了陽性或陰性,而這種分類往往是沒有理據可言的。因此有些語言學家指出,與其說語言中的Gender跟自然界的性別有關,倒不如說Gender只是名詞的一種分類法。
由於語言是約定俗成的,假如一種違反邏輯或者語法規則(不論這種規則是「規定性」Prescriptive的、「描寫性」Descriptive的還是「解釋性」Interpretive的(註7))的語言現像由於某種原因(例如政府硬性規定、跟從權威、跟隨潮流等)而為大多數人接受並使用,我們便只能承認這種語言現像而修改原有的語言理論。正由於日常語言常常摻雜這些違反邏輯的現像,因此描述語言現像的理論必然不能像數學那樣簡單明晰,而是非常複雜的。不過,我們也不要過度跨大語言的非邏輯性,因為理性始終是人類思想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有悖常理的事物始終是難以為大眾接受的。事實上,只有相信人類大多數語言現像是有規則可循的,我們才能對語言進行科學研究。
總結
總括而言,邏輯與語言有著微妙的關係。一方面人類語言有非邏輯的一面,不能僅用簡單的幾條規則予以概括,另一方面,人類語言中亦有與邏輯相通的一面,這不僅表現在邏輯推理常常須借助語言進行,亦表現在邏輯推理廣泛存在於語言學的各個層面(包括語義學、語用學和句法學)。過去有些哲學家認為日常語言充滿各種慣用法(Usage),是不完善和不合邏輯的,他們主張建立一套嚴格定義的人工語言以方便進行科學推理(註8)。事實上,傳統邏輯學(包括現代數理邏輯學)長期以來只集中研究語言中少數幾個詞項的意義(註9),對於自然語言其他大量現象則付諸闕如。但隨著邏輯學和語言學的發展,尤其是邏輯語義學的誕生,人們開始嘗試把傳統邏輯的方法應用於自然語言中,開創了一個前景廣闊的新天地,越來越多的語言現象現已被納入研究範圍內。在過去,語言和邏輯分別被認為是文科和理科的基礎,兩者有很大差異。但是隨著這兩大學科在當代的發展,原來界限分明的學科正日益彼此靠攏,互相取長補短,正符合當代各學科互相滲透、互相交叉的發展趨勢。
註1:以上寫法還未完全符號化,如果套用現代符號邏輯(Symbolic Logic,亦即數理邏輯Mathematical Logic )的其中一套符號系統,「如果p,則q」應寫為「p -> q」。
註2:歐幾里德把他的10條公理分為兩類,分別用不同的名稱稱之,其中五條公理涉及一般數學,他稱為「公理」,其餘五條則是專門涉及幾何學的,他稱為「公設」。但從邏輯學的角度看,他的「公理」和「公設」在本質上沒有甚麼分別,其實都是公理。
註3:任何一個公理系統均須預先確定一些「不加定義的原始概念」,所有其他概念的定義均建基於這些原始概念。如果沒有這些「不加定義的原始概念」作為起點,那麼公理系統中的概念便無法定義,或者陷入循環定義的泥潭。
註4:蒙太格語法的名稱中雖含有「語法」一詞,但其理論其實以語義研究為主,故應歸入語義學而非語法學的範疇。
註5:「蘊含」(Entail或Entailment)是語義學和語用學的術語,相當於邏輯學中的「蘊涵」(Imply或 Implication)。命題A蘊含命題B是指當A真時,B必定真。但當A假時,B可以真亦可以假。換另一個說法,亦可以說A是B的「充分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
註6:除了非限定動詞結構外,「無動詞分句」(Verbless Clause)也有邏輯主語的問題。所謂無動詞分句,是指如下這類句子:If clever enough, he can solve the problem by himself.(如果夠聰明的話,他可以自己解決問題。)在這句中,分句"If clever enough"沒有動詞,但從上文下理可以推知這句其實可看作是"If he is clever enough"的縮略,因此"he"便是這分句的邏輯主語。此外,本人以為傳統語法所稱的「賓語補語」( Object Complement)結構其實也是一種非限定動詞分句或無動詞分句結構,因此也存在邏輯主語。例如在句子 "We consider him clever."(我們認為他聰明)中"clever"在傳統語法中被稱為賓語補語,但其實我們可以把" him clever"視為一個無動詞分句(因為"him"與"clever"之間的語義關係類似"He is clever."中"he"與"clever "之間的關係),因此在這句中"him"可以被視為"him clever"這一無動詞分句的邏輯主語。
註7:「規定」、「描寫」和「解釋」是對語法作用的三種不同看法。「規定性」的語法是指舊式的傳統語法,該種語法的目的是人為地設立一套語法規範,以之作為判別「正確」語法的標準。結構主義批評舊式語法的這種觀點,認為沒有任何權威可以規定語法規範,語法學家的任務只應是客觀地描寫人們是如何運用語言,並嘗試總結出一些規則。喬姆斯基則認為結構主義語法的目標太狹窄,語法學家除了描寫表面的語法現像外,還應嘗試對語法現像作出解釋,探究其深層原因。
註8:持這一觀點的哲學家稱為「人工語言學派」(又稱「理想語言學派」),包括當代幾位著名分析哲學家羅素(Russell)、早期的維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石里克(Schlick)、卡爾納普(Carnap)等。與此派觀點相反的「日常語言學派」(包括賴爾Ryle、奧斯汀Austin、格賴斯Grice、斯特勞森Strawson等人)認為自然語言有豐富的內容和表達力,因此哲學家的任務應該是深入研究自然語言,而非設計理想的人工語言。
註9:傳統邏輯學除了研究具體的個別詞項的意義外,還研究抽象的「元邏輯」問題,即公理系統的「完備性」 (Completeness)、「無矛盾性」(Consistency)、公理之間的「獨立性」(Independence)等問題。但由於元邏輯問題跟本文的主旨無關,因此本文沒有作出介紹。
語言與邏輯是一個很大的題目,足以寫一本書。本文目的只是想談談人們在日常生活所說的「邏輯」究竟是指甚麼,以及邏輯與語言的關係。
甚麼是邏輯?
在日常語言中,「邏輯」有時被用作「定律」或「常理」的同義詞。例如,在語句「你說張三昨天死了,但這不合邏輯,因為他今早還有上學」中,所謂「不合邏輯」是指違反常理。另外又如在語句「這本科幻小說說某星球的溫度比絕對零度還低,這是不合邏輯的」中,所謂「不合邏輯」是指違反物理定律。以上兩例中所指的邏輯究竟是否等同於邏輯學中所指的邏輯呢?
要回答上述問題,首先要了解邏輯學究竟是研究甚麼的?一般而言,邏輯學就是研究正確思維方式的學科。由於推理是人類思維中極重要的一部分,因此邏輯學中很大一部分的內容是研究正確的推理方式。推理的一般格式是給定某些前提(Premises),然後根據這些前提推導出某些結論(Conclusion)。所謂「正確的推理方式」就是運用一些已被證實為正確的推理規則從前提一步一步推出結論。例如,根據前提「如果張三掉下海,他會淹死」和「張三掉下海」可以推出「張三會淹死」,可是卻不能從「如果張三掉下海,他會淹死」和「張三淹死」推出「張三掉下海」,因為張三可能是在河中或泳池中淹死的。
邏輯學所研究的不是個別的推理,而是一般的「推理模式」,而這些推理模式可以用符號表示。例如上段的「張三淹死」正確推理便可以表示為:給定前提「如果p,則q」和「p」,可以推出「q」(註1),此推理稱為「肯定前件式」(Modus Ponens)。反之,從「如果p,則q」和「q」卻不可以推出「p」。在上述正確推理模式中的p和q可以代表任何「命題」(Proposition)(亦作Statement,相當於語言學中的「陳述句」),即如果把p和q 換為任何命題,該推理仍是正確的,而不管p和q這兩個命題是否真實或是否有意義。例如,假設p代表「太陽從東邊升起」,q代表「一加一等於三」,那麼以下推理雖然看似荒謬,但從邏輯上看去卻是正確的:根據前提「如果太陽從東邊升起,則一加一等於三」和「太陽從東邊升起」,可以推出「一加一等於三」。
請注意上段的推理之所以會推出「一加一等於三」這個錯誤結論,乃在於它的其中一個前提-「如果太陽從東邊升起,則一加一等於三」是錯誤的,而不是整個推理模式有錯誤。因此邏輯學所關心的是整個推理模式的正確性,而不是個別前提的正確性。邏輯學只能保證從正確的前提出發可以推出正確的結論,至於前提正確與否,並不屬於邏輯學的研究範圍,而須根據其他學科或常識作出判斷。
由此可見,邏輯學所指的正確推理方式是純粹從形式方面考慮的,而不考慮其實質內容,實質內容是其他學科的研究範圍。這一點有點跟數學相似,這就是為何邏輯學與數學關係這樣密切,同被稱為「思維科學」的原因了。
邏輯學的有用性不僅在於闡明個別的正確推理模式,還在於它可以把互相有關連的推理組成為一個推理系統,而在邏輯學上最受人注目的推理系統就是「公理系統」。所謂公理系統,就是從一些不加定義的原始概念和不加證明的原始命題(即公理Axiom)出發,利用邏輯學中的定義方法和正確推理模式逐步引出其他概念和推出其他命題(即定理Theorem)。這樣,公理系統中的知識就不是雜亂無章,而是有嚴謹結構的。較後出現的定義和定理須依賴較早出現的定義和定理(或公理),層層相扣,整個知識體系井然有序,無懈可擊。
例如,古希臘數學家歐幾里德(Euclid)的名著《幾何原本》就是邏輯學中運用上述方法建構公理系統的代表作。歐幾里德的公理系統從最初的若干個定義和10條公理(註2)出發,逐步推出全書286條定理。每條定理的證明都是建基於該10條公理、先前定義的概念、先前已證明的定理以及正確的推理模式。由於《幾何原本》非常成功地建立了幾何學的公理系統,它不僅成為西方以後二千多年的幾何學教科書,而且更成為其他學科公理化( Axiomatization)的楷模。例如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Spinoza)便模倣歐幾里德的《幾何原本》撰寫其哲學著作。偉大物理學家牛頓Newton的巨著《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也是模倣《幾何原本》的體例的,例如著名的牛頓三大運動定律便是以公理的形式出現在他的著作的開首。
當然,《幾何原本》作為二千多年前的著作,它也不是毫無缺陷的。事實上,在其面世後的二千多年中便有不少數學家指出它在某些地方還不夠嚴謹,例如它沒有採用某些「不加定義的原始概念」作為推理的起點,而是強行對所有概念下定義(註3),結果使某些概念(例如點、線、面等)的定義使用了常識性的語言,不夠嚴格。此外,它的某些定理的證明在不自覺中使用了某些未被列為公理或未被證明為定理的事實,因而在邏輯上不夠嚴格。這些問題直至19世紀末大數學家希爾伯特(Hilbert)出版《幾何基礎》,重新建立歐幾里德幾何的邏輯基礎才最終解決。
公理系統是最嚴謹、最理想化的推理系統,可是並非所有知識體系都必須以公理系統的形式出現。其實很多涉及推理的文章或書籍(例如數學、物理學的推理以致一般的常識推理)都不以公理系統的形式表述其知識,但這並不代表這些文章或書籍的論述缺乏邏輯性。事實上,只要其立論是從一些已被證實或公認為基本正確的觀察或前提出發,並使用正確的邏輯推理,那麼其定理或結論就是可靠和符合邏輯的。雖然這些觀察、前提、定理和結論並不構成一個公理系統,但它們卻構成一個邏輯推理系統。
例如典型的牛頓力學(Newtonian Mechanics)教科書便是從運動學(Kinematics)的一些基本概念(如位移 Displacement、速度Velocity、加速度Acceleration)、有關力的合成和分解的概念以及牛頓運動三大定律出發,逐步引出其他概念和推出其他公式、定理或結論(例如有關動量Momentum和機械能Mechanical Energy的各種概念和定理便是從前述概念和定律導出的)。雖然教科書可能會由於某些公式或定理的證明涉及艱深的數學而予以略去或簡化,但這並不影響這一學科的邏輯性,因為這些公式或定理不是臆造出來的,讀者只要具備足夠的數學水平,便可在其他書籍找到並看懂這些公式或定理的嚴格證明。
說到這裡,我們可以把邏輯推理系統看作邏輯學與其他學科知識的結合。系統中的各種概念、觀察、公理不屬邏輯學的範圍,是其他學科的知識,但根據這些概念、觀察、公理推出的其他定理或結論卻是邏輯推理的結果。因此,雖然我們說邏輯學所研究的對象是純形式的,不涉及實質內容,但是邏輯的應用卻經常涉及實質的學科知識。
現在可以嘗試解答本文第二段的問題: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提到的邏輯究竟是否等同邏輯學中所說的邏輯。答案是既是且否,視乎你採取哪一個角度看問題。從形式上說,第二段的兩個例子都與邏輯學中的推理模式不相干。它們所涉及的都是常識推理和科學知識,即邏輯學以外的知識。換句話說,光靠邏輯學的知識,是不能作出本文第二段所述的兩個推理的。
但是,若從推理系統的角度去看,那麼上述兩個例子的推理又並非跟邏輯學毫不相干。先看看「絕對零度」的例子。假如我們把物理學有關體積、溫度和壓強關係的理論看成一個邏輯推理系統,那麼「不存在低於絕對零度的溫度」便是其於這個系統的各種定義、觀察、前提而得的符合邏輯的結論。至於「張三死了」的例子,則是典型的日常推理的例子,其特點為省略了很多前提和中間推理環節。如果我們補上這些前提和中間環節,便可清楚看到其推理模式。例如,如果我們補上以下前提:「如果張三昨天死了,他今早便不會上學」,稱之為 (1),再加上第二段給定的兩個前提「張三昨天死了」(2)和「張三今早上學」(3),便可清楚看出該例子不合邏輯的地方。對(1)和(2)使用「肯定前件式」推理,可以得出「張三今早不會上學」(4),但(4)正好是(3)的否定。由於這個推理系統同時肯定了(3)和它的否定,造成了矛盾,亦即是不合邏輯的。
綜上所述,邏輯有廣狹二義。狹義的邏輯是指邏輯學家專門研究或者邏輯學教科書、論文所討論的邏輯,這種邏輯一般都很形式化,並非所有人都接觸過。廣義的邏輯則泛指一般的推理,不一定很嚴格或形式化,也不一定形成嚴密的邏輯推理系統。根據後一種定義,人們的日常生活其實在大量使用邏輯。
語義學(Semantics)與邏輯學的關係
由於邏輯推理常常須借助語言進行,因此邏輯又與我們的日常語言有密切關係。事實上,學好邏輯往往能幫助我們在進行討論、辯論或寫文章時更有條理地表達自己的思想。
以上所述是從應用的角度看日常語言與邏輯學的關係。除此以外,我們還可以從更基本的角度看這種關係。從某一角度看,邏輯學(這裡主要是就「命題邏輯」Propositional Logic、「謂詞邏輯」Predicate Logic和各種「模態邏輯」Modal Logic而言的)的研究對象就是日常語言中某些極常用詞項的意義。意義是有多方面的,邏輯學所關心的主要是真假的問題,因此邏輯學所研究的意義問題主要是指真假(「真」和「假」兩者統稱為「真值」Truth Value)問題。傳統邏輯最深入研究的「和」、「或」、「非」、「如果...則」、「當且僅當」、「所有」、「存在」、「必然」、「可能」等詞項在決定句子的真值方面起重要的作用。可是傳統邏輯所研究的詞項畢竟數量很少,對於日常語言中大量存在的其他推理現象無法作出解釋。
隨著邏輯學的發展,在20世紀邏輯學家開始把研究對象擴大至更多詞項和語言現象,形成了「邏輯語義學」( Logical Semantics,又稱「形式語義學」Formal Semantics或「自然語言邏輯」),即運用邏輯學方法(主要是數理邏輯)研究語義問題的學科。自從邏輯學家蒙太格(Montague)在20世紀80年代把數理邏輯方法應用於語義學研究並創立「蒙太格語法」(Montague Grammar)(註4)以來,邏輯語義學獲得迅猛發展,繼蒙太格語法及其數種改良方案之後,又先後出現「廣義量詞理論(Generalized Quantifier Theory)、「話語表現理論」( 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Theory)、「情境語義學」(Situation Semantics)、「動態語義學」(Dynamic Semantics)等理論,大大擴充了傳統邏輯學的研究範圍,這裡且以廣義量詞理論為例說明此點。
傳統的謂詞邏輯只研究兩種量詞 - 「所有」和「存在」(即「至少有一個」)。廣義量詞理論則把研究範圍大大擴展至自然語言中幾乎所有想得出的量詞(注意:廣義量詞理論中的「量詞」Quantifier相當於語法學中的「名詞詞組」及其修飾語和限定詞,這一點跟傳統邏輯所說的量詞概念是不同的),例如「兩個」、「兩個人」、「很多」、「大多數人」、「最多十個」、「張三」、「張三的」等等。此理論利用集合論的語言使各種量詞的意義精確化,並對某些與量詞有關的推理作出了研究和解釋,例如我們可以從句子「很多人吃了雪糕」和「雪糕是甜品的子集(Sub-Set)」推得「很多人吃了甜品」。上述這種推理在傳統邏輯中是無法說明的,但在廣義量詞理論下則獲得很細致的說明。
除了上述的各種邏輯詞項外,自然語言中還有很多推理是跟詞義有關的,例如從句子「張三是一個單身漢」可以推得「張三是未婚的」,因為在「單身漢」的詞義中含有「未婚」的意思。這種推理廣泛存在於日常語言中,但在傳統邏輯中卻是無法說明的。由生成語法學分枝出來的「生成語義學」和「分解理論」便嘗試使用形式化的方法研究這種現象,其後邏輯語義學則使用「語義公設」(Meaning Postulate)的方法,把不同詞項之間的推理關係(例如「單身漢」與「未婚」)設定為邏輯系統中的「公設」(即「公理」),這樣便可把日常語言中的很多推理解釋為根據意義公設進行的推理了。
語用學(Pragmatics)與邏輯學的關係
以上所述是就語義學與邏輯學的關係而言的,可以說在語言學諸學科中,語義學是跟邏輯學最有關連的。除了語義學外,語用學也涉及邏輯推理的問題,不過它所研究的邏輯推理並非經典的邏輯推理,而是有關日常語言中「言外之意」的推理。語義學是純粹從理論方面去研究邏輯詞項的意義的,而語用學則須考慮實際語言交際對邏輯詞項意義的影響,有時這兩者是有出入的。
這裡且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經典邏輯中,「所有」和「有些」這兩個量詞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前者蘊含( Entail)(註5)後者,即我們可以從「所有學生及格」推出「有些學生及格」。這是因為「有些」的意思是「至少有一個」,而「所有學生及格」正符合「至少有一個學生及格」的條件。從另一個角度看,當某班所有學生都及格時,我們除了可以說「所有學生及格」外,還可以說「有些學生及格」。雖然後者不及前者準確,但是邏輯只考慮真不真,而不考慮準確不準確的問題,因此即使全班學生都及格,說「有些學生及格」仍然是正確的。
可是,從語用學的角度看,情況卻有所不同。語用學有一條著名的「合作原則」,是由語言學家格賴斯(Grice )提出的。該原則假設在正常情況下,對話雙方都懷著共同的願望:雙方話語都能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為實現此一願望,雙方遵守著一些會話準則,包括「質的準則」(即盡量確保所說的話是真實的)、「量的準則」( 即談話內容所包含的信息量應盡量符合交談的目的,既不少亦不多)、「關係準則」(即所說的話應有關聯、貼題)和「方式準則」(即盡量清楚明白地說話,避免歧義和晦澀)。
根據上述原則,我們可以從另一角度重新理解「所有學生及格」和「有些學生及格」這兩句的關係。如果某人確知某班全部學生都取得及格,那麼根據上述「量的準則」,他便應說「所有學生及格」,而不能說「有些學生及格」,否則將令對方誤以為並非全班學生均及格,或者以為他不肯定是否全班學生都及格。讀者看到這裡可能產生疑惑:上述兩種理論對「所有」和「有些」這兩個量詞的定義竟有這樣大的分別,那麼究竟如何判斷應採取哪一種定義?答案是要看甚麼使用場合。一般而言,邏輯學的定義較為嚴格,而且在學術界有公認的地位,因此適用於科學或法律的領域;而根據上述「量的準則」所作的解釋則具有約定俗成的性質,較適合用於日常生活的領域。但請注意,當兩者的意思有可能產生誤解或引致爭執時,仍應以邏輯學的定義為準。
有時某些人在話語中會故意違反上述合作原則的某些準則,以表達某種「言外之意」,這種言外之意在語用學上稱為「隱涵」(Implicature,亦譯作「寓義」),也是語用學的研究對象。例如某甲向某乙說:「今晚一起吃飯」,乙回答說:「我女朋友回來了」。表面上看,乙是答非所問。但假如甲知道乙是一個正常的人,而且是抱著合作態度回答他的問題的,那麼他應能推知乙所說的其實是隱涵他今晚要陪女朋友,不能跟他吃飯了。從上所述可見,有關隱涵的推理與傳統邏輯的推理有很大差別,因為這種推理沒有既定的推理模式,而且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隱涵是當前語用學的重要課題。
除了上述問題外,語用學還研究其他很多語用現像,包括指示(Deixis)、顯義(Explicature)、預設( Presupposition)、命題態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等,這些現像或多或少都與邏輯推理有關。而近年來有部分學者已把數理邏輯方法推廣至語用學,創立了「語用邏輯」或「形式語用學」,語用學成為當前語言學與邏輯學交叉研究的重要課題。
句法學(Syntactics)與邏輯學的關係
接著要談談邏輯學與句法學(又稱語形學)的關係。歷來邏輯和句法有著微妙的關係,句法學上的某些術語如「主語」和「謂語」就是由邏輯學借用過來的。除此以外,在討論非限定動詞(包括不定式Infinitive和分詞 Participle兩種)結構時,傳統語法中也有「邏輯主語」的概念(註6),例如在句子"I asked him to go"中,不定式"to go"沒有本身的主語,但在邏輯上"go"的行為者是"him",因此"him"是"to go"的邏輯主語。由於傳統語法常常是從意義出發界定主語、謂語等,因此常被詬病定義不清楚。此一問題對於缺少形態標記的語言( 如漢語)尤為嚴重,例如對於漢語句子「窗前掛著一幅畫」究竟有沒有主語和何者是主語(是「窗前」還是「一幅畫」)的問題,語言學界便曾眾說紛紜、爭論不休。
針對傳統語法這一弊端,結構主義主張句法學應與邏輯學、語義學分家,在討論語法時應盡量從形式出發,避免涉及意義。生成語法創立人喬姆斯基的早期觀點受結構主義影響,也主張句法學是獨立於邏輯學和語義學的學科,例如他便從純形式出發把主語定義為在句法分析樹形圖中直接隸屬於句子的名詞詞組。可是後來生成語法學派發現要在語法研究中完全撇除語義的因素是不可能的,從生成語法學派分化出來的「生成語義學派」和「格語法(Case Grammar)學派」以及其他流派(如「廣義短語結構語法」Generalized Phrase Structure Grammar、「詞匯功能語法」Lexical Functional Grammar)便把語義分析加入他們的語法理論中。在喬姆斯基後來的理論中,已重新確立語義和邏輯的地位。例如,在七十年代中期的生成語法理論框架(即「擴充標準理論」)中,便設有一個「邏輯式」(Logical Form)結構以處理語法中某些與語義和邏輯有關的問題。具體地說,這些邏輯語義問題包括詞語在句子中擔當的「題元角色」(Thematic Role)(例如施事、受事、工具、來源等)、代詞的所指和「照應關係」(Anaphora)以及「量詞轄域」(Scope of Quantifiers)問題等。以下簡述語言學家研究照應關係的情況。
「照應」(亦譯作「回指」)是代詞的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指代詞指稱句子中其他名詞詞組(稱為該代詞的「先行詞」Antecedent)的功能。例如在句子"John likes his father."中,"his"可用來指稱前面出現的"John" ,"John"就是"his"的先行詞,我們亦說在這句中"John"與"his"同指(Co-reference)。請注意,「先行詞」這一術語雖有「先」字,但代詞與先行詞的照應關係並不一定是先行詞先於代詞。例如在英語句子"His father doesn't like John."中,"His"也可用來指稱"John",即這句可以理解為「John的父親不喜歡John」。
研究在哪些情況下代詞可以與句中某個名詞詞組同指是當代語言學的重要課題,很多語言學家均曾嘗試總結出一些規律來,其中最著名的當推喬姆斯基的「約束理論」(Binding Theory)。喬姆斯基把名詞和代詞分為三類:(1)代名詞(Pronominal)-即人稱代名詞(Personal Pronoun),如"he"、"him"等;(2)照應語(Anaphor)-包括反身代名詞(Reflexive Pronoun),如"himself"、"themselves"等和相互代名詞(Reciprocal Pronoun),如" each other"、"one another"等;(3)指稱語(Referential Expression)-包括其他名詞詞組。喬姆斯基提出約束理論三原則,嘗試純粹從形式(即句子結構)出發概括上述三種詞語在照應方面的規律。他的理論很成功地解釋了為甚麼在英語句子"Paul hurt himself"中"himself"必定指"Paul",而在"Paul hurt him"中"him"卻不能指"Paul"。可是各國語言中還有很多和代詞照應有關的全部現像不能由約束理論概括。為了解決問題,其他語言學家嘗試從其他角度(包括語義、功能)研究這一問題,取得了不同的成果。由此可見,語言問題往往不能僅從形式考慮,而必須兼顧多方面因素。
語言的非邏輯性
上面談了許多語言與邏輯的關係,似乎兩者有密切的關係,但語言作為人類日常生活中時刻使用的交際手段,它必然亦摻雜了人類很多非理性、非邏輯的特點。事實上,世界上各種語言都有很多「慣用法」(Usage)(包括各種習語Idiom、套語、慣用句式等)是不能用邏輯解釋的。而人類語言中各種豐富生動的修辭技巧、語言風格也不是邏輯學所能概括的。即使是語言中最具規則性的語法其實也包含一些非邏輯的成分,例如很多印歐系語言的名詞都有「性」(Gender)的區分,顯然這種性最初來源於人們對人類和動物界性別(Sex)的區分,例如各種雄性動物的名詞屬於「陽性」(Masculine)、雌性動物的名詞屬於「陰性」(Feminine)、無生命物質的名詞屬於「中性」(Neuter)。但這只是事實的一面,這些語言其實還有大量名詞的性是毫無理據,甚至互相矛盾的。例如在德語中最著名的例子是"Madchen"(女孩)一詞,在日常意義上「女孩」當然是陰性,但在德語語法中這個詞卻屬於中性名詞。另外又如法語、西班牙語等語言的名詞只有陽、陰兩性,於是在這些語言中很多根本無自然性別的概念例如「藝術」、「政治」等便被約定俗成地歸入了陽性或陰性,而這種分類往往是沒有理據可言的。因此有些語言學家指出,與其說語言中的Gender跟自然界的性別有關,倒不如說Gender只是名詞的一種分類法。
由於語言是約定俗成的,假如一種違反邏輯或者語法規則(不論這種規則是「規定性」Prescriptive的、「描寫性」Descriptive的還是「解釋性」Interpretive的(註7))的語言現像由於某種原因(例如政府硬性規定、跟從權威、跟隨潮流等)而為大多數人接受並使用,我們便只能承認這種語言現像而修改原有的語言理論。正由於日常語言常常摻雜這些違反邏輯的現像,因此描述語言現像的理論必然不能像數學那樣簡單明晰,而是非常複雜的。不過,我們也不要過度跨大語言的非邏輯性,因為理性始終是人類思想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有悖常理的事物始終是難以為大眾接受的。事實上,只有相信人類大多數語言現像是有規則可循的,我們才能對語言進行科學研究。
總結
總括而言,邏輯與語言有著微妙的關係。一方面人類語言有非邏輯的一面,不能僅用簡單的幾條規則予以概括,另一方面,人類語言中亦有與邏輯相通的一面,這不僅表現在邏輯推理常常須借助語言進行,亦表現在邏輯推理廣泛存在於語言學的各個層面(包括語義學、語用學和句法學)。過去有些哲學家認為日常語言充滿各種慣用法(Usage),是不完善和不合邏輯的,他們主張建立一套嚴格定義的人工語言以方便進行科學推理(註8)。事實上,傳統邏輯學(包括現代數理邏輯學)長期以來只集中研究語言中少數幾個詞項的意義(註9),對於自然語言其他大量現象則付諸闕如。但隨著邏輯學和語言學的發展,尤其是邏輯語義學的誕生,人們開始嘗試把傳統邏輯的方法應用於自然語言中,開創了一個前景廣闊的新天地,越來越多的語言現象現已被納入研究範圍內。在過去,語言和邏輯分別被認為是文科和理科的基礎,兩者有很大差異。但是隨著這兩大學科在當代的發展,原來界限分明的學科正日益彼此靠攏,互相取長補短,正符合當代各學科互相滲透、互相交叉的發展趨勢。
註1:以上寫法還未完全符號化,如果套用現代符號邏輯(Symbolic Logic,亦即數理邏輯Mathematical Logic )的其中一套符號系統,「如果p,則q」應寫為「p -> q」。
註2:歐幾里德把他的10條公理分為兩類,分別用不同的名稱稱之,其中五條公理涉及一般數學,他稱為「公理」,其餘五條則是專門涉及幾何學的,他稱為「公設」。但從邏輯學的角度看,他的「公理」和「公設」在本質上沒有甚麼分別,其實都是公理。
註3:任何一個公理系統均須預先確定一些「不加定義的原始概念」,所有其他概念的定義均建基於這些原始概念。如果沒有這些「不加定義的原始概念」作為起點,那麼公理系統中的概念便無法定義,或者陷入循環定義的泥潭。
註4:蒙太格語法的名稱中雖含有「語法」一詞,但其理論其實以語義研究為主,故應歸入語義學而非語法學的範疇。
註5:「蘊含」(Entail或Entailment)是語義學和語用學的術語,相當於邏輯學中的「蘊涵」(Imply或 Implication)。命題A蘊含命題B是指當A真時,B必定真。但當A假時,B可以真亦可以假。換另一個說法,亦可以說A是B的「充分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
註6:除了非限定動詞結構外,「無動詞分句」(Verbless Clause)也有邏輯主語的問題。所謂無動詞分句,是指如下這類句子:If clever enough, he can solve the problem by himself.(如果夠聰明的話,他可以自己解決問題。)在這句中,分句"If clever enough"沒有動詞,但從上文下理可以推知這句其實可看作是"If he is clever enough"的縮略,因此"he"便是這分句的邏輯主語。此外,本人以為傳統語法所稱的「賓語補語」( Object Complement)結構其實也是一種非限定動詞分句或無動詞分句結構,因此也存在邏輯主語。例如在句子 "We consider him clever."(我們認為他聰明)中"clever"在傳統語法中被稱為賓語補語,但其實我們可以把" him clever"視為一個無動詞分句(因為"him"與"clever"之間的語義關係類似"He is clever."中"he"與"clever "之間的關係),因此在這句中"him"可以被視為"him clever"這一無動詞分句的邏輯主語。
註7:「規定」、「描寫」和「解釋」是對語法作用的三種不同看法。「規定性」的語法是指舊式的傳統語法,該種語法的目的是人為地設立一套語法規範,以之作為判別「正確」語法的標準。結構主義批評舊式語法的這種觀點,認為沒有任何權威可以規定語法規範,語法學家的任務只應是客觀地描寫人們是如何運用語言,並嘗試總結出一些規則。喬姆斯基則認為結構主義語法的目標太狹窄,語法學家除了描寫表面的語法現像外,還應嘗試對語法現像作出解釋,探究其深層原因。
註8:持這一觀點的哲學家稱為「人工語言學派」(又稱「理想語言學派」),包括當代幾位著名分析哲學家羅素(Russell)、早期的維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石里克(Schlick)、卡爾納普(Carnap)等。與此派觀點相反的「日常語言學派」(包括賴爾Ryle、奧斯汀Austin、格賴斯Grice、斯特勞森Strawson等人)認為自然語言有豐富的內容和表達力,因此哲學家的任務應該是深入研究自然語言,而非設計理想的人工語言。
註9:傳統邏輯學除了研究具體的個別詞項的意義外,還研究抽象的「元邏輯」問題,即公理系統的「完備性」 (Completeness)、「無矛盾性」(Consistency)、公理之間的「獨立性」(Independence)等問題。但由於元邏輯問題跟本文的主旨無關,因此本文沒有作出介紹。
(转)语言,思维和逻辑 by 蒙刚
语言,思维和逻辑 by 蒙刚
——关于汉语表达疏,陋之我见
语言是人类形成和表达思想的手段;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能动的,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人类借助于语言的帮助来进行思维,并且通过语言表现出来;逻辑是英语“logic” 的音译。在现代汉语中,逻辑一词是多义的。 这里笔者所说的“逻辑”, 是指思维的规律性(即“形式逻辑”)。“逻辑”一词源于古希腊语,而古
希腊语“logos”, 即“逻辑”, 含有“思维”和“语词”的意思。这个名称正好反映了思维和语言的密切关系,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正确的思维和语言的密切关系。对于一个正确的思维及其表达而言,语言,思维和逻辑这三者是紧密相连的。正确的思维必须合乎逻辑,即合乎思维的规律性, 而思维的规律性是与客观规律性相吻合的,是正确反映客观现实和规律的。因此,作为思维工具的语言,它就应该是能使思维合乎逻辑的工具,即其表达形式必须有助于使二者紧密合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有助于培养人的严谨精确合理的逻辑思维能力,更好地使我们的思维能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和规律。
汉语作为我们各民族的族际语言,它承载了我们的思维, 是表达我们思维的工具。作为一种表达形式是灵活随意,缺乏形态约束的语言,汉语的一大特点是结构单纯。在构成句子时,“由于隐藏和省略的成分太多”(吕淑湘语),因而汉语是短句多。虽其不乏言简意赅之处,但更多有失范而致意义不清不整之地,尤以古汉语为甚。语言学家张志公先生在谈到古汉语句子结构与意义的关系时就说:“古汉语就不这样审慎多劳,而常常是让读者由上下文去意会。”(摘自张志公的“现代汉语”中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从先秦诸子散文到明清白话小说,汉语大都以短句为主。虽然,经过了上世纪初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后,适应于人们思维日趋严谨精密的要求,汉语的长句变得多了起来,但是,在表达上汉语仍然力求单纯,其传统的不合逻辑的省略习惯仍普遍存在;再者,汉语不讲究表达上逻辑的严谨精密性,不刻意追求细节上的准确性合理性,这表现在,很多动词的主语是非动物性的名词,并可以与动作性动词搭配使用,常可以充当主语和行为的发出者;另外,汉语表示关联的虚词常被省略或其内涵不精确。这些都是汉语表达“疏”“陋”的表现。因此,“汉语犹如国画,讲究总体效果,不刻意追求细节上的准确性”(摘自“现场汉英口译—技巧与评析”一书,王大伟著)
笔者想起曾在报上看到过的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说过的这样一句话,说中国人的思路重虚,喜欢讲大的原则。这里,一个“虚”字,可以说概括了我们民族传统思维的一大特点,即笼统性。中医的虚;“易经”的虚(认知上的),国画的虚,戏剧的虚,语言的虚,“虚”就像一条红线贯穿于中国思维传统的始终。不求严谨精确合理的思维,在文艺领域,尚可没边驰骋,但在自然科学领域,则是难以精确地穷尽到位。“笼统性”的思维传统导致我们在认识事物上,重直觉,轻逻辑,常满足于对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不力求深入细致系统的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养成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思维习惯,而这与认识客观存在和客观规律所要求的严谨臻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很大差距的。 “相信宇宙是以确定的方式行事的爱因斯坦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上帝是不掷骰子的。’”(引自“自然规律中蕴蓄的统一性”一书)汉语表达的“疏”“陋”就是“虚”的表现。它易导致我们的思维在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上出现闪失错位,而不是精确穷尽到位。而这对帮助我们在认识自然,理解客观规律上是不利的。
如今,我们特别强调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决策者们就把“自主创新”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并对之进行具体的部署实施。这是因为“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有一种现象却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医药生物技术领域,几乎所有药物专利均为发达国家拥有;DVD 行业,大批企业因交不起国际专利费而纷纷倒闭;汽车制造业制造领域,真正的国产车仅占10%。由于缺乏核心技术,缺少自主知识产权,我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仍处于低端位置……”(摘自“解放日报”2005年10月2日援引新华社报道); “总体上中国高技术产业所需装备已形成进口依赖,如光纤制造装备的100%,石油化工装备的80%都被进口产品占领……”(摘自“燕赵都市报”2005年5月6日援引外经贸易部提供的资料) 面对如此窘迫的局面,要想摆脱它,我们就必须走自主创新之路。然而,自主创新,尤其是原始性国际性的创新,不是一个仅靠国家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就可以完全解决好的问题。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古今中外许多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的伟大发明和创造上得到证明。它涉及到了人的智慧,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涉及到人的智力。智力是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人的智力有先天的因素和后天开发的因素。智力可以开发。后天因素的开发利用,会给先天的优越性锦上添花。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说,中国有足够聪明的人。但为什么在科技上我们总是落后于人呢?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我们不得不思考任何可能造成我们处于不利地位的因素。“我们有足够聪明的人”,是指人的先天的智力。而智力的后天因素的培养是多方面的。在智力的后天因素的开发上,笔者认为,作为思维工具的语言因素,是我们决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为,语言是我们思维的担负者,而在构成智力的诸因素中,思维因素占了很重大部分,因此作为形成和表达思维的手段的语言,它就应该在智力开发上起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语言的“虚”会影响思维的逻辑性,而严谨精确合理的思维有赖于严谨精确合理的语言表达习惯和方式的帮助。事实首先应该是,我们思维的“疏”“陋”才形成了我们语言表达上的“疏”“陋”。但是,语言与思维二者是可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思维的发展促使语言的变化,发展,语言的发展又会帮助思维作用的提高。
那么,汉语的“虚”具体表现在哪里呢?这里笔者选出几例,通过与印欧语系之英语作些比较,进行分析,籍此抛砖引玉,旨在引起重视。
因得益于文字拼音化的缘故,印欧语系的语言大多为屈折语,也就是所谓“形态语言”,如英语等。由于有形态上的严格限制,形态语言的特点是,表达形式是严谨精密。这主要表现为主语和谓语,谓语和宾语,修饰语和中心语等的结合有严格的形态上(时态,性,数)的要求,加上其使用者的逻辑思维习惯,所以,形态语言在表达上很是严谨精密合理,即使有省略,大都为推理性的省略。汉语不是屈折语。汉语的书面形式—汉字,至今仍没有完全脱离人类早期象形文字的原始形态,这不仅给我们带来认读上的困难,还使得汉语难以有形态上的严格约束,因而造成汉语在表达上的粗放任意性。汉语在构成句子时,由于省略和隐藏的成分是太多,如缺少主语,判断句缺少联项以及缺少具有逻辑意义虚词等现象普遍,所以,汉语不仅是短句多,句式还显得很松散。这也是导致汉语表达中主谓宾之间的关系常显得不明确的诱因。笔者在阅读一份英文材料中曾见到这样一句话:The ice is forming on my truck(冰正在我的卡车上形成)。按照汉语表达习惯,我们通常说“我的卡车结冰了” 或“某某地方结冰了”,如“屋檐上结冰了”或“地上都结冰了”等之类,这就是汉语表达上“疏”“陋”的表现之一。其“陋”表现在思维及其表达不能与客观现实完全吻合,因为,在此句中,“屋檐”或“地”本身没有“动或施动”的功能,所以它们不可能“结”冰;其“疏”表现在,如果“屋檐上”或“地上”只是一个省略了虚词的作地点状语的介词短语的话,则这句话就是一句无主句,而无主句现象在汉语表达中是相当普遍的。然而无主句的定论与客观事实不符。因为,我们的任何思维都是有针对性的,而我们所针对的“对象”,要么是其他事物或动物,要么是我们人本身,而这些“对象”就是我们思维表达形式—语言—中一句话的主语。而“主语”要么是可施动的或是可自动的或是被动的,要么是一种静止的客观存在。而任何“动作”或“性状”都源于该“对象”,因此,“对象”和“动作”“性状”之间有着严格的内在的逻辑关系。在此类句中,“……结冰”的“结“并不是一种被动的动作,而是主动的动作,因此,“结冰”看上去是乎是动宾关系,其实不然。既然无主句是不能成立的,而“屋檐”“地上”之类方位词又不可能是主语,因为主谓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所以,此句显得既“疏”也“陋”,因而它所表现出的句义是曲折含蓄的,只能让人意会的,是一种非常笼统的表达。在一个完整的思维中,如果其表达形式中的主语被省略,显然,该思维中一个很重要的成分被轻视和忽略了,如果从逻辑角度看,那就是“主项”被轻视和忽略了。不过,当此句被倒过来看时,它倒是合乎逻辑,但这反映了我们的思维是怎样一种错位状况呢; “汉语不刻意追求逻辑的严密性,非人物性名词词组常可以充当主语和行为的发出者,很多动词的主语是非人物性的名词……‘我想已经有一个美国的基金组织到中国来。’在英语中如说a foundation came to china(一个基金组织来到中国—笔者译注,下同。), 不容易被人接受,所以此译员在one of the U.S. foundations(美国的一个基金组织)后面补译了organized a mission to china(组织了一个使团到中国)…… ‘在二月二十二号的Business Week上面登了一篇文章,这个题目叫 China: What’s going wrong?(中国现在怎么了?)这篇文章十分特别。它认为中国已经面临灾难和破产……’‘它认为’也是汉语主语高度人格化的一个例子,这在英语中不宜多用。此议员未翻译成 the article believes,(该文章认为) 而是调整为according to the article’(根据此文所言);‘我也成了一个受害者,因为在这个杂志的封面上登了我的照片,看起来像个死人。’在此,非人物性名词“照片”充当了“看起来像个死人”的主语,如直译成my photo looks like a dead man(我的照片看上去像个死人) 在英语中不妥。此译员将它调整为my photo …makes me look like a dead man’(我的照片使我看上去像个死人); ‘……我们希望和平统一中国,但是我们绝对不能放弃使用武力。如果那样的话,台湾将永远地被分裂出去。”--—从汉语的角度看,英语过分讲究逻辑的严密性,如翻译成taiwan will be separated from china forever(台湾将被永远地从中国分裂出去)是不妥当的,因为be separated(被分离) 是一时的动作,forever(永远) 表示延续性,两者不相配。此译员采用状态性的动词是可取的:taiwan would be in a state of perpetual separation from the motherland’(台湾会处于永久地与祖国分裂的状态); ‘这次访问的特色之一是,在中俄经贸合作已经取得很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探讨如何开拓中俄经贸合作的新领域。’‘进一步地探讨’是汉语无主句,此译员自动补上了the two sides (双方)来充当主语。’‘巴尔干地区是民族关系非常复杂的这样一个地区,所以各民族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同时也要防止各种各样的极端主义分子的一种分裂活动。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小心谨慎的话,那么可能引发范围相当广泛的地区冲突。’‘不小心谨慎’没有主语,但不宜不上明确的主语,于是此译员改用被动语态:no caution is exercised。’(小心谨慎不被重视)‘汉语讲究总体印象,不追求过分严密,不像英语那样刻板。’ 如‘但是在中美两国关系中,特别是今年以来,还存在有不少的问题。’‘今年以来’,英语则要分清初还是中,还是末。这样才有一个清楚的时间概念。”(以上例子均摘自“现场汉英口译—技巧与评析”一书,王大伟著)”;另外,笔者曾问过一位英国朋友关于英语里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的问题。起初,闪入笔者头脑里的这一问题的提问表达方式是非常“中国的”,即“为什么英语区分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后来笔者转念一想,“英语”一词只是个表示抽象事物的名词并无生命,何以能作主语发出动作去“区分”呢?“区分”一词是个非常动作性的动词,一个抽象名词怎能起如此“处置”的功用呢?而客观事实应该是,英国人在他们的语言里区分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于是,笔者的问题改成了“为什么你们(英国人)在英语里区分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显然,这样的思维表达才与客观事实完全吻合,思维才穷尽到位;在虚词使用方面,汉语的虚词常被省略,有的虚词在起连接作用中,其含意是不精确的。例如,我们说“一本语法书”,而按照英语,它被表述为“一本关于语法的书” a book on grammar”。显然,英语的表达方式更为准确合理。因为“语法书”会有歧义。“语法”一词在这里是作为形容词,起修饰“书”的作用,这可被理解为“语法”本身所拥有的书,恰如“我的书”那样,而不精确细仔地被指为“论述语法的书”。同样,我们说“……的门”,如“公园的门”。相比之下,英语的表述方式“a gate to the park”(入公园的门)则显得意义更明确, 而“公园的门”,其内涵让人意会的成份更多些,而且还会产生歧义。
谈论汉语表达,汉语语法不能不被提及。语法就是语言的构造规则。我国在“马氏文通“以前,没有系统的语法著作。从清末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模仿拉丁语语法写成了汉语第一部汉语语法著作到黎锦熙民国初年新文化运动模仿英语语法写成的第一部现代汉语语法著作“新著国语文法”,我们才开始有自己的关于汉语语法的著作。这些论述汉语语法的著作多以文言文作为蓝本,而古汉语在表达形式上“就不这样审慎多劳”,所以,以印欧语系之讲究语言表达形式严谨臻密逻辑性强的语法体系去套古汉语,就难免有削足适履的毛病。于是,就有了二十世纪初的“努力寻求中国文法的特点”的呼声。”(摘自“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从王力,吕叔湘,高名凯到如今的关于汉语语法的论著,其汉语语法的研究都是在借鉴西洋语法的基础上试图创建所谓的“中国文法”。大师们没有充分意识到汉语在表达上本身的不足,或者说,意识到了,但出于语法学家的本份,因此,在创建“中国文法”的过程中,他们并没有起到改良提升汉语表达的作用,而大多是在将就原有的汉语表达上就语法论语法,于是,这就出现了很多不合逻辑的说法。如果说,起初的“马氏通文”等的模仿,是削足适履的话,而后来的”中国文法”则显得颇为牵强,因而争议很多,起不到很好的规范作用。另外,在创建”中国文法“过程中,强调逻辑性是不足。虽然,他们也意识到了逻辑在语言表达上的重要性,如语言学家高明凯先生说:“我们研究语法,既须注意语法形式,又须注意语法形式所表达的意义即反映客观规律的逻辑规律……但在表达逻辑规律当中,语法却有其特殊的规律……”(摘自“高名凯语言学论文集”);又如方光涛先生说:“语法的任务在于记述。问题是记述的时候是否要带某种规范的性质呢?也就是说,语法是不是应该建立起一套规范的东西来呢?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但是,继而他又说,“我们认为,语法的规范与逻辑有别,应当建立在符合语言发展内部规律的那种规范之上,而不是单纯地依傍形式逻辑去建立一种‘语法规范’”。(方光焘语言学论文集,第124 –125页。)正是语言学家们这种矛盾思想导致了“中国文法”。他们只是在原有的汉语表达的基础上作文章,而并没有在汉语的表达改良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试图建立所谓的“中国文法”努力中,将就了汉语原有的“疏”“陋”的表达。由于汉语在表达上有先天不足,所以根据其原有的表达而创建出来的语法,必然将就我们原有的“疏”和“陋”方面,这样创建出来的“汉语语法”,虽然有了自己的特色,但是却缺乏逻辑性。按照逻辑,一个简单判断,要有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判断的形式是固定的。在汉语表达中,判断句缺少联项是常有的事, 而语法学家们也并没有积极地去严格规范它。例如,语言学家王力先生说“ 英语的形容词不直接作谓语,作谓语要加系词。汉语的特点之一是,形容词可以直接作谓语。为什么可以作呢?因为它和动词有共同的性质。现代汉语形容词作谓语时是有变化的,不是静止的,变化由对比,程度和感情估价出来。“这朵红花”,不能成立,因为“红”是静止的。“这朵红花,那朵白花”,有了比较,程度出来了,就可以成立了。以程度表示的,如“这本书很好”,“好”加“很”,动化了,有程度的估价也可以做谓语。”(摘自王力“中国语法理论”)笔者以为,这样的定论是很牵强的,不合逻辑的。因为,形容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或状态的词,而谓语是对主语加以陈述,说明主语怎样或者是什么的句子成分。显然,“动”性是这个成分的全部内涵,而“动”性有三种形态,即“使动”“自动”和“系动”。如果说“和动词有共同的性质”,则它就有三种可能的情况,即“使之红”或“(自身)红起来”,或“是红的”。显然,在此句中,前两种情况是不存在的,那余下的第三种情况则是对花的属性作判断。这里,“红”纯粹是说明花的属性,是对花的属性作判断,从逻辑角度上说,一个判断句要有联项,即要有系动词。而此句正是少了系动词。事实上,“这朵红花”“这本书好”也成立。这些都是判断句,而判断句缺少联项是汉语表达中相当普遍的现象。“很”是副词,只表示程度相当高。它通常是对事物属性的限定修饰,何来“动”性?这种是汉语“疏”的表达的典型例子;又如,任意定主语等。在由赵寿安,陈寿立二位先生编写的“语法逻辑 修辞讲话”一书中(广西人民出版社 第十九页)包括在新编的“现代汉语”(张斌主编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规划教材)中,他们在对待方位词上也表现出“陋”的一面。例如,他们把“前怕狼,后怕虎”,“上养老,下养小”的“前”“后“上”“下”当成名词作主语。笔者认为,这种定位也是不对的。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方位词”的解释是“表示方向或位置的词”。“前”“后”“上”“下”既然是方位词,何以施动去“怕”去“养”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认定“前怕狼”等句是省了主语的省略句,这样才合乎逻辑。主语,谓语不是可以任意定的,因为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如果说“上养老”之类句子,作为一种成语,自有其可意会之处,是可以接受的话,那么,作为语言专家在作为一种理性认识的语法研究中,他们置逻辑于不顾,而随意为它们定主语,把仅仅是因为处于句首的方位词看成为句子的主语,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同样,“床上躺着一个人”,张志公先生在这个句子的语法定位上有把握不准之处,但他从结构上对之分析说“全句和陈述句是一样的,主语是个名词性词组(方位词组),谓语是个动词性词组”(摘自张主编“现代汉语”中册,26页。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我们知道,主语是谓语的陈述对象,指出谓语说的是谁或者是什么的句子成分。谓语是对主语加以陈述,说明主语怎样或者是什么的句子成分。显然,二者之间是有内在的逻辑关系的,而不仅仅是个排列次序的问题。以上几句,作为动作的谓语与施动者的主语之间没有逻辑关系。因为,作为“动”性的谓语,其“动”性并不源自于主语。对于这样的句子,我们如果不想改造它们的话,那就认定它们为无主句和倒装句。另外,对判断句及汉语表达中判断句省略联项的普遍现象认识是不足。例如,王力先生在他所著的“中国现代语法”一书中说“ 欧化使汉语的主语和系词增加……系词的增加:有些人倾向于把判断句去代替一切描写句,例如避免‘他的妻子很好’一类的句子,而说成‘…是…’一类句子。于是‘花红柳绿’变为‘花是红的,柳是绿的。’;‘父慈子孝’为‘父亲是慈的,子是孝的’……‘石头冷’ ‘这个容易’ ‘这句话奇’属于描写句。”(第346 页及 第369页)笔者以为,这与其说是“欧化”问题,不如说是个“逻辑”问题。从本质上说,这些也都属于判断句,因为,所谓判断,它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而这类描写句之实质也是对事物的性状进行确定,只是,这里它们少了应有的联项吧了。事实上,这是古汉语表达“不那么审慎多劳”的延续。
一般地说,对于汉语表达中原有的这些“疏”,“陋”现象,语言学家们是没有责任的。他们的主要作用在于“记述”,正如张志公所言:“语言里使用哪些手段来组合材料和单位,组合起来表示哪些关系,是约定俗成的。既经约定俗成后,使用这种语言的人都这么办,都这么理解,于是成了法则,大家都理解,都接受,都遵守,于是语言成了所有使用者的共同的交际工具。法则是约定俗成的,不是谁规定的,不是先有个模式,比照着那个模式制造出来的。” (引自张志公“现代汉语”中册,第3,4页)但是,当我们意识到我们原本的语言有很多不足之处就像我们的文字有很多不足之处那样时,作为语言方面的专家,他们是否应该起到一种超越于“约定俗成”而使我们的语言更趋向于合理完善的作用,就像他们在汉语拼音化上所起作用那样呢?这肯定是值得考虑的。我们的语言学家们更多地只是研究这种“约定俗成”,而没有提升它。我们语言表达本来就有很多疏陋之处,而我们的语法则将“疏”就“疏”,将“陋”就“陋”,这对改善我们的语言表达没有促进作用。笔者以为,这也就是为什么张志公先生说:“汉语教学语法的传统尚待今后逐步去建立,汉语的传统语法也还没有形成。”(张,二册,第225页)的原因之一。相比之下,印欧语系之形态语言,如英语,其从整体而言是如此的严谨精确合理完善,包括把人类原始时期共同拥有的象形文字变成拼音文字,使其语言能成为如今的所谓“屈折语”,我们可以推断,其间必有一个语言专家在此中起了非常理性的规范作用的过程。
汉语表达存在的这些“疏”,“陋”现象,表明我们的思维是不够严谨臻密合理的,而这种情况必然会削弱我们认识自然及其规律的能力。既然“上帝是不掷骰子的”,那么我们认识“上帝”的思维,就应该是严谨精密合理的,而不是笼统大概任意的,因此作为思维的工具的语言也就必须是严谨精密合理的。只有培养严谨精密合理的思维习惯,我们的思维才能更合乎逻辑,从而与统一和谐的客观规律相吻合,并揭示之。很多人可能都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由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博士提出的“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所谓的“李约翰博士迷题”。笔者认为,近代科技是非常系统透彻化的东西,而不是雕虫小技。可以说,没有严谨精密细致的逻辑思维习惯就不会有解剖人体以了解之透彻的近现代医学,也不会有发展到今天的研究粒子之小,不仅仅深入尺度为10"-8厘米的原子、分子,而且还深入到“基本”粒子,深入到尺度为10"-16厘米的层子,亦即夸克,深入到胶子的物理学等等。在古汉语“就不这样审慎多劳”的语言表达方式促成下的思维,会产生如此精密系统化的近代科技?这真是令人难以想象。所以,当在报上看到有人撰文说, “李约瑟博士迷题”只是个伪问题时,笔者完全同意这一说法。物质世界有着非常严谨的内在联系的,没有严谨臻密的思维习惯,这是不可想象,我们能畅游在此物质世界里并发现其规律性。 “疏” “陋”的语言表达不利于思维的细化,深化并穷尽到位,而我们对自然物质世界的认识及对其规律的发现,则有赖于这样的思维能力。
汉语表达的“疏” “陋”,会妨碍我们思维的细化深化穷尽到位,使我们的思维易出现闪失,而难以培养形成严谨的逻辑思维习惯和能力。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改善汉语表达,使之更合乎逻辑,从而促进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用什么办法来解决汉语“疏”“陋”问题呢?,首先,我们应该严格地依傍逻辑,来建立汉语语法(指“教学语法”),同时,改进提升汉语表达,而不是将就之,并将改进后的汉语应用于中小学语文课本中,以从小养成严谨精确合理的语言表达习惯。比如,在一句话中,我们应力求合乎逻辑的完整性,使我们有意识地加强思维的逻辑性。例如,对汉语判断句普遍缺少联项情况,我们应该积极补上它。王力先生认为“石头冷”只是描写句,不是判断句,其言下之意是,此句不必有联项“是”。而笔者认为,它就是一句省略了联项“是”的判断句,而我们应该积极补上它。在开始时,也许,我们会觉得这样做会有些别扭,但被用久后,它就会习惯成自然。再如,汉语中无主句现象也是相当普遍,我们也要对之有更理性的认识。另外,我们要严格地从逻辑角度来判断词性。由于汉语不是形态语言,所以,在确定汉语词的性质时,我们应该从逻辑角度来断定词性。张志公先生认为,“‘严肃党的纪律’‘整齐革命队伍的步’等为形容词后面带宾语,可以算是一种比较新颖的说法。”(张志公著“现代汉语”二册,P28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 笔者认为,这样的语法定位是错的。我们知道,形容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和状态的词。显然,它没有处置施动的功用。所以,即使汉语词语无法变形,我们也不该牵强地把此二句中的“严肃”“整齐”认定为形容词带宾语,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在这两句话中,“严肃”“整齐”不是形容词,而是及物动词。笔者认为,依傍逻辑去建立汉语语法并改造一些汉语表达,还能减少汉语语法观点分歧多的现象;其次,借鉴外国语言各方面的长处。王力先生说: “‘马氏通文’模仿拉丁语法。早期的语法著作大都以印欧语法为蓝本。英语语法出自于拉丁语法,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脱离它的窼臼呢。” (摘自王力著“中国现代语法”) 如在英语里,有可数和不可数名词之分并且这两种名词被规定用不同的词或词组来修饰。这种严谨精确合理的认知态度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知道,词语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词语的内容。明确的概念要用准确的词语表达出来。区分可数和不可数名词可以加强我们鉴别词义的意识,培养严格划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习惯。严谨精确合理的表达有助于培养理性思维。不严谨精密合理的思维,在其运行过程中,易导致概念不清,偷换概念等特定的思维出现偏差的现象。这样改动看似罗索,但它能使我们的思维更接近客观事实与客观事实相吻合,因而能穷尽我们的思维,使我们的思维更到位。笔者建议,“很多”只被用于修饰可数名词,“太多”被用于修饰不可数名词,而“许多”于可数和不可数名词,并仅被用于口语上;严格规范虚词功能:例如,区分是连词的‘和’,‘跟’,‘同’,还是介词‘和’,‘跟’,‘同’就是很好的范例。“作连词的‘和’,‘跟’,‘同’,由于它们连接的前后两项是并列的,因此可以调换次序;介词的‘和’,‘跟’,‘同’的前后两项不是并列的,不能调换次序……”“不少人建议,‘和’,‘跟’,‘同’在使用上应有分工,让“和”作连词,“跟”,“同”作介词。目前不少文章和文件都采纳了这个建议。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进行了长期斗争,终于获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这句话中的‘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进行了长期斗争’的‘同’是介词,‘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和’是连词。”(摘自“语法逻辑 修辞讲话”第32-33页 赵寿安 陈寿立著 广西人民出版社) 再如,句子“院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定要有“被”字!又如,在中小学校课本中严格规定,凡人等的复数,则必须要被加上“们”。“一个简单句可以表达一个判断,也可以表达多个判断。例如,‘这个工人的孩子正在上学,还没有工作。’这句子可以表达两个判断:一个是‘这个/工人的孩子正在上学’(孩子是一个——);另一个判断是‘这个工人的/孩子正在上学’(孩子可以不止一个)。这就是所谓歧义句。这种句子要放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才能确定它所表达的判断。”(摘自张志公著“现代汉语” 中册 第281页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笔者认为,加“们”可消除这种歧义现象。如果句子易产生歧义,则思维就是不精确,这也就难以有正确推理判断。另外,我们还应该更仔细地使用词语,如不要统一用“问题”来代替“论题”或“难题”,就像英语里有 Issue, question and problem(论题,问题和难题) 之别等等。以上这些改动看起来是细微的,但细节往往能决定我们所做之事的成败。
汉语不是屈折语,没有形态上的严格约束,这会容易导致我们的思维及其表达更松散而出现闪失错位。而汉语变成屈折语不是一个一时半会能解决的难题,甚至因其是难以被解决而只好被将就着用下去,因而我们更应该对我们的语言严要求,目的是使我们的语言的表达更严谨精密合理,使我们的思维更有逻辑性,从而促进我们的思维,使之更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顺便提一下,作为汉语书面形式的汉字,它是由象形文字发展起来的,始终保持着象形的特征。汉字的演变是形体的变化,在文字的本质上并没有改变。这就是说,汉字形体虽然经历了长期的演变,但是,至今仍没有完全摆脱象形文字的原始的特征。汉字只表音节,不表音素,这是我们抽象思维能力不高的表现。汉字的表音功能低下,人们无法从汉字的形体辨别出它的读音。文字的慢进化影响了汉语的表达能力,进而也会影响到我们的思维。即使将来某一天,汉语全面拼音化了,如果我们现在不在完善汉语表达上做更多的工作,没有一个使汉语表达更具逻辑性的理性规范过程,到时,其结果也只是汉语是更易书写和拼读吧了,而没能为改善我们的语言表达做更多的准备。
中国著名教育评介和教育管理专家陈玉琨说过这样一段话“有人说我们的基础教育不错,高等教育不行,说中国教育‘赢在起点,输在终点’,我不同意这么说。其实我们在起点就输了。在课堂里,我们只注重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础技能,而忽视了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尤其是高层次思维能力的发展。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后劲’,可以在考试成绩上超过人家,但一遇到实际问题就不行。这种情况亟待改变,否则,中国基础教育将走进非常严峻的境地。”(摘自 “羊城晚报”4月28日报道。)这里,思维的问题同样被提及。可见,思维能力的培养是何等的重要。如果我们不重视这方面的培养,那么,其结果可能就是“输在了起点上”。思维和语言密不可分。智力后天因素之语言能力的开发培养,就是思维能力开发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智力培养作用,因为,当严谨精确合理的语言表达形成习惯后,会促进我们的逻辑性的思维习惯,而这种习惯通过世代传承,可以演化成为先天的智力。
——关于汉语表达疏,陋之我见
语言是人类形成和表达思想的手段;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能动的,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人类借助于语言的帮助来进行思维,并且通过语言表现出来;逻辑是英语“logic” 的音译。在现代汉语中,逻辑一词是多义的。 这里笔者所说的“逻辑”, 是指思维的规律性(即“形式逻辑”)。“逻辑”一词源于古希腊语,而古
希腊语“logos”, 即“逻辑”, 含有“思维”和“语词”的意思。这个名称正好反映了思维和语言的密切关系,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正确的思维和语言的密切关系。对于一个正确的思维及其表达而言,语言,思维和逻辑这三者是紧密相连的。正确的思维必须合乎逻辑,即合乎思维的规律性, 而思维的规律性是与客观规律性相吻合的,是正确反映客观现实和规律的。因此,作为思维工具的语言,它就应该是能使思维合乎逻辑的工具,即其表达形式必须有助于使二者紧密合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有助于培养人的严谨精确合理的逻辑思维能力,更好地使我们的思维能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和规律。
汉语作为我们各民族的族际语言,它承载了我们的思维, 是表达我们思维的工具。作为一种表达形式是灵活随意,缺乏形态约束的语言,汉语的一大特点是结构单纯。在构成句子时,“由于隐藏和省略的成分太多”(吕淑湘语),因而汉语是短句多。虽其不乏言简意赅之处,但更多有失范而致意义不清不整之地,尤以古汉语为甚。语言学家张志公先生在谈到古汉语句子结构与意义的关系时就说:“古汉语就不这样审慎多劳,而常常是让读者由上下文去意会。”(摘自张志公的“现代汉语”中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从先秦诸子散文到明清白话小说,汉语大都以短句为主。虽然,经过了上世纪初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后,适应于人们思维日趋严谨精密的要求,汉语的长句变得多了起来,但是,在表达上汉语仍然力求单纯,其传统的不合逻辑的省略习惯仍普遍存在;再者,汉语不讲究表达上逻辑的严谨精密性,不刻意追求细节上的准确性合理性,这表现在,很多动词的主语是非动物性的名词,并可以与动作性动词搭配使用,常可以充当主语和行为的发出者;另外,汉语表示关联的虚词常被省略或其内涵不精确。这些都是汉语表达“疏”“陋”的表现。因此,“汉语犹如国画,讲究总体效果,不刻意追求细节上的准确性”(摘自“现场汉英口译—技巧与评析”一书,王大伟著)
笔者想起曾在报上看到过的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说过的这样一句话,说中国人的思路重虚,喜欢讲大的原则。这里,一个“虚”字,可以说概括了我们民族传统思维的一大特点,即笼统性。中医的虚;“易经”的虚(认知上的),国画的虚,戏剧的虚,语言的虚,“虚”就像一条红线贯穿于中国思维传统的始终。不求严谨精确合理的思维,在文艺领域,尚可没边驰骋,但在自然科学领域,则是难以精确地穷尽到位。“笼统性”的思维传统导致我们在认识事物上,重直觉,轻逻辑,常满足于对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不力求深入细致系统的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养成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思维习惯,而这与认识客观存在和客观规律所要求的严谨臻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很大差距的。 “相信宇宙是以确定的方式行事的爱因斯坦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上帝是不掷骰子的。’”(引自“自然规律中蕴蓄的统一性”一书)汉语表达的“疏”“陋”就是“虚”的表现。它易导致我们的思维在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上出现闪失错位,而不是精确穷尽到位。而这对帮助我们在认识自然,理解客观规律上是不利的。
如今,我们特别强调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决策者们就把“自主创新”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并对之进行具体的部署实施。这是因为“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有一种现象却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医药生物技术领域,几乎所有药物专利均为发达国家拥有;DVD 行业,大批企业因交不起国际专利费而纷纷倒闭;汽车制造业制造领域,真正的国产车仅占10%。由于缺乏核心技术,缺少自主知识产权,我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仍处于低端位置……”(摘自“解放日报”2005年10月2日援引新华社报道); “总体上中国高技术产业所需装备已形成进口依赖,如光纤制造装备的100%,石油化工装备的80%都被进口产品占领……”(摘自“燕赵都市报”2005年5月6日援引外经贸易部提供的资料) 面对如此窘迫的局面,要想摆脱它,我们就必须走自主创新之路。然而,自主创新,尤其是原始性国际性的创新,不是一个仅靠国家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就可以完全解决好的问题。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古今中外许多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的伟大发明和创造上得到证明。它涉及到了人的智慧,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涉及到人的智力。智力是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人的智力有先天的因素和后天开发的因素。智力可以开发。后天因素的开发利用,会给先天的优越性锦上添花。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说,中国有足够聪明的人。但为什么在科技上我们总是落后于人呢?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我们不得不思考任何可能造成我们处于不利地位的因素。“我们有足够聪明的人”,是指人的先天的智力。而智力的后天因素的培养是多方面的。在智力的后天因素的开发上,笔者认为,作为思维工具的语言因素,是我们决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为,语言是我们思维的担负者,而在构成智力的诸因素中,思维因素占了很重大部分,因此作为形成和表达思维的手段的语言,它就应该在智力开发上起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语言的“虚”会影响思维的逻辑性,而严谨精确合理的思维有赖于严谨精确合理的语言表达习惯和方式的帮助。事实首先应该是,我们思维的“疏”“陋”才形成了我们语言表达上的“疏”“陋”。但是,语言与思维二者是可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思维的发展促使语言的变化,发展,语言的发展又会帮助思维作用的提高。
那么,汉语的“虚”具体表现在哪里呢?这里笔者选出几例,通过与印欧语系之英语作些比较,进行分析,籍此抛砖引玉,旨在引起重视。
因得益于文字拼音化的缘故,印欧语系的语言大多为屈折语,也就是所谓“形态语言”,如英语等。由于有形态上的严格限制,形态语言的特点是,表达形式是严谨精密。这主要表现为主语和谓语,谓语和宾语,修饰语和中心语等的结合有严格的形态上(时态,性,数)的要求,加上其使用者的逻辑思维习惯,所以,形态语言在表达上很是严谨精密合理,即使有省略,大都为推理性的省略。汉语不是屈折语。汉语的书面形式—汉字,至今仍没有完全脱离人类早期象形文字的原始形态,这不仅给我们带来认读上的困难,还使得汉语难以有形态上的严格约束,因而造成汉语在表达上的粗放任意性。汉语在构成句子时,由于省略和隐藏的成分是太多,如缺少主语,判断句缺少联项以及缺少具有逻辑意义虚词等现象普遍,所以,汉语不仅是短句多,句式还显得很松散。这也是导致汉语表达中主谓宾之间的关系常显得不明确的诱因。笔者在阅读一份英文材料中曾见到这样一句话:The ice is forming on my truck(冰正在我的卡车上形成)。按照汉语表达习惯,我们通常说“我的卡车结冰了” 或“某某地方结冰了”,如“屋檐上结冰了”或“地上都结冰了”等之类,这就是汉语表达上“疏”“陋”的表现之一。其“陋”表现在思维及其表达不能与客观现实完全吻合,因为,在此句中,“屋檐”或“地”本身没有“动或施动”的功能,所以它们不可能“结”冰;其“疏”表现在,如果“屋檐上”或“地上”只是一个省略了虚词的作地点状语的介词短语的话,则这句话就是一句无主句,而无主句现象在汉语表达中是相当普遍的。然而无主句的定论与客观事实不符。因为,我们的任何思维都是有针对性的,而我们所针对的“对象”,要么是其他事物或动物,要么是我们人本身,而这些“对象”就是我们思维表达形式—语言—中一句话的主语。而“主语”要么是可施动的或是可自动的或是被动的,要么是一种静止的客观存在。而任何“动作”或“性状”都源于该“对象”,因此,“对象”和“动作”“性状”之间有着严格的内在的逻辑关系。在此类句中,“……结冰”的“结“并不是一种被动的动作,而是主动的动作,因此,“结冰”看上去是乎是动宾关系,其实不然。既然无主句是不能成立的,而“屋檐”“地上”之类方位词又不可能是主语,因为主谓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所以,此句显得既“疏”也“陋”,因而它所表现出的句义是曲折含蓄的,只能让人意会的,是一种非常笼统的表达。在一个完整的思维中,如果其表达形式中的主语被省略,显然,该思维中一个很重要的成分被轻视和忽略了,如果从逻辑角度看,那就是“主项”被轻视和忽略了。不过,当此句被倒过来看时,它倒是合乎逻辑,但这反映了我们的思维是怎样一种错位状况呢; “汉语不刻意追求逻辑的严密性,非人物性名词词组常可以充当主语和行为的发出者,很多动词的主语是非人物性的名词……‘我想已经有一个美国的基金组织到中国来。’在英语中如说a foundation came to china(一个基金组织来到中国—笔者译注,下同。), 不容易被人接受,所以此译员在one of the U.S. foundations(美国的一个基金组织)后面补译了organized a mission to china(组织了一个使团到中国)…… ‘在二月二十二号的Business Week上面登了一篇文章,这个题目叫 China: What’s going wrong?(中国现在怎么了?)这篇文章十分特别。它认为中国已经面临灾难和破产……’‘它认为’也是汉语主语高度人格化的一个例子,这在英语中不宜多用。此议员未翻译成 the article believes,(该文章认为) 而是调整为according to the article’(根据此文所言);‘我也成了一个受害者,因为在这个杂志的封面上登了我的照片,看起来像个死人。’在此,非人物性名词“照片”充当了“看起来像个死人”的主语,如直译成my photo looks like a dead man(我的照片看上去像个死人) 在英语中不妥。此译员将它调整为my photo …makes me look like a dead man’(我的照片使我看上去像个死人); ‘……我们希望和平统一中国,但是我们绝对不能放弃使用武力。如果那样的话,台湾将永远地被分裂出去。”--—从汉语的角度看,英语过分讲究逻辑的严密性,如翻译成taiwan will be separated from china forever(台湾将被永远地从中国分裂出去)是不妥当的,因为be separated(被分离) 是一时的动作,forever(永远) 表示延续性,两者不相配。此译员采用状态性的动词是可取的:taiwan would be in a state of perpetual separation from the motherland’(台湾会处于永久地与祖国分裂的状态); ‘这次访问的特色之一是,在中俄经贸合作已经取得很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探讨如何开拓中俄经贸合作的新领域。’‘进一步地探讨’是汉语无主句,此译员自动补上了the two sides (双方)来充当主语。’‘巴尔干地区是民族关系非常复杂的这样一个地区,所以各民族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同时也要防止各种各样的极端主义分子的一种分裂活动。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小心谨慎的话,那么可能引发范围相当广泛的地区冲突。’‘不小心谨慎’没有主语,但不宜不上明确的主语,于是此译员改用被动语态:no caution is exercised。’(小心谨慎不被重视)‘汉语讲究总体印象,不追求过分严密,不像英语那样刻板。’ 如‘但是在中美两国关系中,特别是今年以来,还存在有不少的问题。’‘今年以来’,英语则要分清初还是中,还是末。这样才有一个清楚的时间概念。”(以上例子均摘自“现场汉英口译—技巧与评析”一书,王大伟著)”;另外,笔者曾问过一位英国朋友关于英语里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的问题。起初,闪入笔者头脑里的这一问题的提问表达方式是非常“中国的”,即“为什么英语区分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后来笔者转念一想,“英语”一词只是个表示抽象事物的名词并无生命,何以能作主语发出动作去“区分”呢?“区分”一词是个非常动作性的动词,一个抽象名词怎能起如此“处置”的功用呢?而客观事实应该是,英国人在他们的语言里区分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于是,笔者的问题改成了“为什么你们(英国人)在英语里区分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显然,这样的思维表达才与客观事实完全吻合,思维才穷尽到位;在虚词使用方面,汉语的虚词常被省略,有的虚词在起连接作用中,其含意是不精确的。例如,我们说“一本语法书”,而按照英语,它被表述为“一本关于语法的书” a book on grammar”。显然,英语的表达方式更为准确合理。因为“语法书”会有歧义。“语法”一词在这里是作为形容词,起修饰“书”的作用,这可被理解为“语法”本身所拥有的书,恰如“我的书”那样,而不精确细仔地被指为“论述语法的书”。同样,我们说“……的门”,如“公园的门”。相比之下,英语的表述方式“a gate to the park”(入公园的门)则显得意义更明确, 而“公园的门”,其内涵让人意会的成份更多些,而且还会产生歧义。
谈论汉语表达,汉语语法不能不被提及。语法就是语言的构造规则。我国在“马氏文通“以前,没有系统的语法著作。从清末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模仿拉丁语语法写成了汉语第一部汉语语法著作到黎锦熙民国初年新文化运动模仿英语语法写成的第一部现代汉语语法著作“新著国语文法”,我们才开始有自己的关于汉语语法的著作。这些论述汉语语法的著作多以文言文作为蓝本,而古汉语在表达形式上“就不这样审慎多劳”,所以,以印欧语系之讲究语言表达形式严谨臻密逻辑性强的语法体系去套古汉语,就难免有削足适履的毛病。于是,就有了二十世纪初的“努力寻求中国文法的特点”的呼声。”(摘自“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从王力,吕叔湘,高名凯到如今的关于汉语语法的论著,其汉语语法的研究都是在借鉴西洋语法的基础上试图创建所谓的“中国文法”。大师们没有充分意识到汉语在表达上本身的不足,或者说,意识到了,但出于语法学家的本份,因此,在创建“中国文法”的过程中,他们并没有起到改良提升汉语表达的作用,而大多是在将就原有的汉语表达上就语法论语法,于是,这就出现了很多不合逻辑的说法。如果说,起初的“马氏通文”等的模仿,是削足适履的话,而后来的”中国文法”则显得颇为牵强,因而争议很多,起不到很好的规范作用。另外,在创建”中国文法“过程中,强调逻辑性是不足。虽然,他们也意识到了逻辑在语言表达上的重要性,如语言学家高明凯先生说:“我们研究语法,既须注意语法形式,又须注意语法形式所表达的意义即反映客观规律的逻辑规律……但在表达逻辑规律当中,语法却有其特殊的规律……”(摘自“高名凯语言学论文集”);又如方光涛先生说:“语法的任务在于记述。问题是记述的时候是否要带某种规范的性质呢?也就是说,语法是不是应该建立起一套规范的东西来呢?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但是,继而他又说,“我们认为,语法的规范与逻辑有别,应当建立在符合语言发展内部规律的那种规范之上,而不是单纯地依傍形式逻辑去建立一种‘语法规范’”。(方光焘语言学论文集,第124 –125页。)正是语言学家们这种矛盾思想导致了“中国文法”。他们只是在原有的汉语表达的基础上作文章,而并没有在汉语的表达改良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试图建立所谓的“中国文法”努力中,将就了汉语原有的“疏”“陋”的表达。由于汉语在表达上有先天不足,所以根据其原有的表达而创建出来的语法,必然将就我们原有的“疏”和“陋”方面,这样创建出来的“汉语语法”,虽然有了自己的特色,但是却缺乏逻辑性。按照逻辑,一个简单判断,要有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判断的形式是固定的。在汉语表达中,判断句缺少联项是常有的事, 而语法学家们也并没有积极地去严格规范它。例如,语言学家王力先生说“ 英语的形容词不直接作谓语,作谓语要加系词。汉语的特点之一是,形容词可以直接作谓语。为什么可以作呢?因为它和动词有共同的性质。现代汉语形容词作谓语时是有变化的,不是静止的,变化由对比,程度和感情估价出来。“这朵红花”,不能成立,因为“红”是静止的。“这朵红花,那朵白花”,有了比较,程度出来了,就可以成立了。以程度表示的,如“这本书很好”,“好”加“很”,动化了,有程度的估价也可以做谓语。”(摘自王力“中国语法理论”)笔者以为,这样的定论是很牵强的,不合逻辑的。因为,形容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或状态的词,而谓语是对主语加以陈述,说明主语怎样或者是什么的句子成分。显然,“动”性是这个成分的全部内涵,而“动”性有三种形态,即“使动”“自动”和“系动”。如果说“和动词有共同的性质”,则它就有三种可能的情况,即“使之红”或“(自身)红起来”,或“是红的”。显然,在此句中,前两种情况是不存在的,那余下的第三种情况则是对花的属性作判断。这里,“红”纯粹是说明花的属性,是对花的属性作判断,从逻辑角度上说,一个判断句要有联项,即要有系动词。而此句正是少了系动词。事实上,“这朵红花”“这本书好”也成立。这些都是判断句,而判断句缺少联项是汉语表达中相当普遍的现象。“很”是副词,只表示程度相当高。它通常是对事物属性的限定修饰,何来“动”性?这种是汉语“疏”的表达的典型例子;又如,任意定主语等。在由赵寿安,陈寿立二位先生编写的“语法逻辑 修辞讲话”一书中(广西人民出版社 第十九页)包括在新编的“现代汉语”(张斌主编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规划教材)中,他们在对待方位词上也表现出“陋”的一面。例如,他们把“前怕狼,后怕虎”,“上养老,下养小”的“前”“后“上”“下”当成名词作主语。笔者认为,这种定位也是不对的。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方位词”的解释是“表示方向或位置的词”。“前”“后”“上”“下”既然是方位词,何以施动去“怕”去“养”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认定“前怕狼”等句是省了主语的省略句,这样才合乎逻辑。主语,谓语不是可以任意定的,因为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如果说“上养老”之类句子,作为一种成语,自有其可意会之处,是可以接受的话,那么,作为语言专家在作为一种理性认识的语法研究中,他们置逻辑于不顾,而随意为它们定主语,把仅仅是因为处于句首的方位词看成为句子的主语,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同样,“床上躺着一个人”,张志公先生在这个句子的语法定位上有把握不准之处,但他从结构上对之分析说“全句和陈述句是一样的,主语是个名词性词组(方位词组),谓语是个动词性词组”(摘自张主编“现代汉语”中册,26页。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我们知道,主语是谓语的陈述对象,指出谓语说的是谁或者是什么的句子成分。谓语是对主语加以陈述,说明主语怎样或者是什么的句子成分。显然,二者之间是有内在的逻辑关系的,而不仅仅是个排列次序的问题。以上几句,作为动作的谓语与施动者的主语之间没有逻辑关系。因为,作为“动”性的谓语,其“动”性并不源自于主语。对于这样的句子,我们如果不想改造它们的话,那就认定它们为无主句和倒装句。另外,对判断句及汉语表达中判断句省略联项的普遍现象认识是不足。例如,王力先生在他所著的“中国现代语法”一书中说“ 欧化使汉语的主语和系词增加……系词的增加:有些人倾向于把判断句去代替一切描写句,例如避免‘他的妻子很好’一类的句子,而说成‘…是…’一类句子。于是‘花红柳绿’变为‘花是红的,柳是绿的。’;‘父慈子孝’为‘父亲是慈的,子是孝的’……‘石头冷’ ‘这个容易’ ‘这句话奇’属于描写句。”(第346 页及 第369页)笔者以为,这与其说是“欧化”问题,不如说是个“逻辑”问题。从本质上说,这些也都属于判断句,因为,所谓判断,它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而这类描写句之实质也是对事物的性状进行确定,只是,这里它们少了应有的联项吧了。事实上,这是古汉语表达“不那么审慎多劳”的延续。
一般地说,对于汉语表达中原有的这些“疏”,“陋”现象,语言学家们是没有责任的。他们的主要作用在于“记述”,正如张志公所言:“语言里使用哪些手段来组合材料和单位,组合起来表示哪些关系,是约定俗成的。既经约定俗成后,使用这种语言的人都这么办,都这么理解,于是成了法则,大家都理解,都接受,都遵守,于是语言成了所有使用者的共同的交际工具。法则是约定俗成的,不是谁规定的,不是先有个模式,比照着那个模式制造出来的。” (引自张志公“现代汉语”中册,第3,4页)但是,当我们意识到我们原本的语言有很多不足之处就像我们的文字有很多不足之处那样时,作为语言方面的专家,他们是否应该起到一种超越于“约定俗成”而使我们的语言更趋向于合理完善的作用,就像他们在汉语拼音化上所起作用那样呢?这肯定是值得考虑的。我们的语言学家们更多地只是研究这种“约定俗成”,而没有提升它。我们语言表达本来就有很多疏陋之处,而我们的语法则将“疏”就“疏”,将“陋”就“陋”,这对改善我们的语言表达没有促进作用。笔者以为,这也就是为什么张志公先生说:“汉语教学语法的传统尚待今后逐步去建立,汉语的传统语法也还没有形成。”(张,二册,第225页)的原因之一。相比之下,印欧语系之形态语言,如英语,其从整体而言是如此的严谨精确合理完善,包括把人类原始时期共同拥有的象形文字变成拼音文字,使其语言能成为如今的所谓“屈折语”,我们可以推断,其间必有一个语言专家在此中起了非常理性的规范作用的过程。
汉语表达存在的这些“疏”,“陋”现象,表明我们的思维是不够严谨臻密合理的,而这种情况必然会削弱我们认识自然及其规律的能力。既然“上帝是不掷骰子的”,那么我们认识“上帝”的思维,就应该是严谨精密合理的,而不是笼统大概任意的,因此作为思维的工具的语言也就必须是严谨精密合理的。只有培养严谨精密合理的思维习惯,我们的思维才能更合乎逻辑,从而与统一和谐的客观规律相吻合,并揭示之。很多人可能都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由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博士提出的“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所谓的“李约翰博士迷题”。笔者认为,近代科技是非常系统透彻化的东西,而不是雕虫小技。可以说,没有严谨精密细致的逻辑思维习惯就不会有解剖人体以了解之透彻的近现代医学,也不会有发展到今天的研究粒子之小,不仅仅深入尺度为10"-8厘米的原子、分子,而且还深入到“基本”粒子,深入到尺度为10"-16厘米的层子,亦即夸克,深入到胶子的物理学等等。在古汉语“就不这样审慎多劳”的语言表达方式促成下的思维,会产生如此精密系统化的近代科技?这真是令人难以想象。所以,当在报上看到有人撰文说, “李约瑟博士迷题”只是个伪问题时,笔者完全同意这一说法。物质世界有着非常严谨的内在联系的,没有严谨臻密的思维习惯,这是不可想象,我们能畅游在此物质世界里并发现其规律性。 “疏” “陋”的语言表达不利于思维的细化,深化并穷尽到位,而我们对自然物质世界的认识及对其规律的发现,则有赖于这样的思维能力。
汉语表达的“疏” “陋”,会妨碍我们思维的细化深化穷尽到位,使我们的思维易出现闪失,而难以培养形成严谨的逻辑思维习惯和能力。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改善汉语表达,使之更合乎逻辑,从而促进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用什么办法来解决汉语“疏”“陋”问题呢?,首先,我们应该严格地依傍逻辑,来建立汉语语法(指“教学语法”),同时,改进提升汉语表达,而不是将就之,并将改进后的汉语应用于中小学语文课本中,以从小养成严谨精确合理的语言表达习惯。比如,在一句话中,我们应力求合乎逻辑的完整性,使我们有意识地加强思维的逻辑性。例如,对汉语判断句普遍缺少联项情况,我们应该积极补上它。王力先生认为“石头冷”只是描写句,不是判断句,其言下之意是,此句不必有联项“是”。而笔者认为,它就是一句省略了联项“是”的判断句,而我们应该积极补上它。在开始时,也许,我们会觉得这样做会有些别扭,但被用久后,它就会习惯成自然。再如,汉语中无主句现象也是相当普遍,我们也要对之有更理性的认识。另外,我们要严格地从逻辑角度来判断词性。由于汉语不是形态语言,所以,在确定汉语词的性质时,我们应该从逻辑角度来断定词性。张志公先生认为,“‘严肃党的纪律’‘整齐革命队伍的步’等为形容词后面带宾语,可以算是一种比较新颖的说法。”(张志公著“现代汉语”二册,P28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 笔者认为,这样的语法定位是错的。我们知道,形容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和状态的词。显然,它没有处置施动的功用。所以,即使汉语词语无法变形,我们也不该牵强地把此二句中的“严肃”“整齐”认定为形容词带宾语,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在这两句话中,“严肃”“整齐”不是形容词,而是及物动词。笔者认为,依傍逻辑去建立汉语语法并改造一些汉语表达,还能减少汉语语法观点分歧多的现象;其次,借鉴外国语言各方面的长处。王力先生说: “‘马氏通文’模仿拉丁语法。早期的语法著作大都以印欧语法为蓝本。英语语法出自于拉丁语法,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脱离它的窼臼呢。” (摘自王力著“中国现代语法”) 如在英语里,有可数和不可数名词之分并且这两种名词被规定用不同的词或词组来修饰。这种严谨精确合理的认知态度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知道,词语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词语的内容。明确的概念要用准确的词语表达出来。区分可数和不可数名词可以加强我们鉴别词义的意识,培养严格划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习惯。严谨精确合理的表达有助于培养理性思维。不严谨精密合理的思维,在其运行过程中,易导致概念不清,偷换概念等特定的思维出现偏差的现象。这样改动看似罗索,但它能使我们的思维更接近客观事实与客观事实相吻合,因而能穷尽我们的思维,使我们的思维更到位。笔者建议,“很多”只被用于修饰可数名词,“太多”被用于修饰不可数名词,而“许多”于可数和不可数名词,并仅被用于口语上;严格规范虚词功能:例如,区分是连词的‘和’,‘跟’,‘同’,还是介词‘和’,‘跟’,‘同’就是很好的范例。“作连词的‘和’,‘跟’,‘同’,由于它们连接的前后两项是并列的,因此可以调换次序;介词的‘和’,‘跟’,‘同’的前后两项不是并列的,不能调换次序……”“不少人建议,‘和’,‘跟’,‘同’在使用上应有分工,让“和”作连词,“跟”,“同”作介词。目前不少文章和文件都采纳了这个建议。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进行了长期斗争,终于获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这句话中的‘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进行了长期斗争’的‘同’是介词,‘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和’是连词。”(摘自“语法逻辑 修辞讲话”第32-33页 赵寿安 陈寿立著 广西人民出版社) 再如,句子“院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定要有“被”字!又如,在中小学校课本中严格规定,凡人等的复数,则必须要被加上“们”。“一个简单句可以表达一个判断,也可以表达多个判断。例如,‘这个工人的孩子正在上学,还没有工作。’这句子可以表达两个判断:一个是‘这个/工人的孩子正在上学’(孩子是一个——);另一个判断是‘这个工人的/孩子正在上学’(孩子可以不止一个)。这就是所谓歧义句。这种句子要放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才能确定它所表达的判断。”(摘自张志公著“现代汉语” 中册 第281页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笔者认为,加“们”可消除这种歧义现象。如果句子易产生歧义,则思维就是不精确,这也就难以有正确推理判断。另外,我们还应该更仔细地使用词语,如不要统一用“问题”来代替“论题”或“难题”,就像英语里有 Issue, question and problem(论题,问题和难题) 之别等等。以上这些改动看起来是细微的,但细节往往能决定我们所做之事的成败。
汉语不是屈折语,没有形态上的严格约束,这会容易导致我们的思维及其表达更松散而出现闪失错位。而汉语变成屈折语不是一个一时半会能解决的难题,甚至因其是难以被解决而只好被将就着用下去,因而我们更应该对我们的语言严要求,目的是使我们的语言的表达更严谨精密合理,使我们的思维更有逻辑性,从而促进我们的思维,使之更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顺便提一下,作为汉语书面形式的汉字,它是由象形文字发展起来的,始终保持着象形的特征。汉字的演变是形体的变化,在文字的本质上并没有改变。这就是说,汉字形体虽然经历了长期的演变,但是,至今仍没有完全摆脱象形文字的原始的特征。汉字只表音节,不表音素,这是我们抽象思维能力不高的表现。汉字的表音功能低下,人们无法从汉字的形体辨别出它的读音。文字的慢进化影响了汉语的表达能力,进而也会影响到我们的思维。即使将来某一天,汉语全面拼音化了,如果我们现在不在完善汉语表达上做更多的工作,没有一个使汉语表达更具逻辑性的理性规范过程,到时,其结果也只是汉语是更易书写和拼读吧了,而没能为改善我们的语言表达做更多的准备。
中国著名教育评介和教育管理专家陈玉琨说过这样一段话“有人说我们的基础教育不错,高等教育不行,说中国教育‘赢在起点,输在终点’,我不同意这么说。其实我们在起点就输了。在课堂里,我们只注重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础技能,而忽视了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尤其是高层次思维能力的发展。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后劲’,可以在考试成绩上超过人家,但一遇到实际问题就不行。这种情况亟待改变,否则,中国基础教育将走进非常严峻的境地。”(摘自 “羊城晚报”4月28日报道。)这里,思维的问题同样被提及。可见,思维能力的培养是何等的重要。如果我们不重视这方面的培养,那么,其结果可能就是“输在了起点上”。思维和语言密不可分。智力后天因素之语言能力的开发培养,就是思维能力开发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智力培养作用,因为,当严谨精确合理的语言表达形成习惯后,会促进我们的逻辑性的思维习惯,而这种习惯通过世代传承,可以演化成为先天的智力。
(转)学一点语言学史
随着语言科学的迅速发展和它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人们对这门科学的兴趣也日益增长。近二三十年来,我国外语院系设置了多门语言学课程,建立了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学科点,招收和培养硕士生和博士生,还有不少青年教师出国进修语言学,外语专业中已经形成了一支从事语言研究工作的队伍。为了更好地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作为一名老语言学工作者,我想对青年学人提出的建议是:学一点语言学史。
科学史告诉我们,当代的理论思维,既是过去历史的产物,又是未来发展的源头。每一代科学家都不是从头做起,从零开始,而是在他们的时代,在前人所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工作的。后人正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学习,有失败的教训可资借鉴,这才能高瞻远瞩,去伪存真,推陈出新,开拓有用的领域,找到有效的途径,攀登一个又一个新的科学高峰。语言科学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语言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的中国对训诂、文字、音韵开展研究,古代的印度、希腊对各自的语言结构特别是语法开展研究以来,迄今已有两三千年的历史。早期的语言研究以书面语作为研究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哲学、逻辑学、文学、史学的束缚。经过许多代学者披荆斩棘,殚精竭虑,艰苦努力,语言学终于在上一世纪初摆脱了对其他科学的依附而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并经历了历史比较语言学和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发展阶段。当代语言学学科繁多,流派林立,诸说纷陈,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语言学有很强的延续性和继承性。它的每门分支学科、每个流派、每种理论模式都有自己的历史。举例来说,关于对比语言学的论述,最早见于波兰——俄国语言学语博社恩。德。库尔特内的《斯拉夫诸语言的比较语法》(1902年)一文,但这门学科直到本世纪50年代才开始建立并获得发展。对比语言学有三个源头:一个源头在欧洲,一个源头在俄国和前苏联,一个源头在美国;而不只是美国一个源头。不过,对比语言学(contrastive linguistics)这个术语是美国学者B(L)沃尔夫在1941年提出来的。随着研究的深入,对比语言学从微观语言(语音、语义、语法)的对比发展到宏观语言(修辞、篇章、语用)的对比,从语言内的对比发展到语言外?穴文化?雪的对比。就文化对比来说,我国的罗常培在1950年的《语言与文化》中就列出了语言与文化关系的六个方面,美国的R.拉多是在1957年的《跨文化的语言学》中提出对比原则和对比方法的。文化对比研究目前正方兴未艾。
我在指导研究撰写论文的时候,总是要求他们弄清楚所选课题的来龙去脉:这个课题(概念、术语)是谁提出来的,接下去由哪些人对它进行研究,提出了哪些理论模式,这些理论模式有什么异同,目前研究的进展情况怎样,还存在着哪些没有解决的问题等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立所写论文的定位点。如果不弄清楚研究课题的历史和现状,往往会以偏概全,或者落入前人的窠臼:把旧的见解视为新的见解,把发现过的事实看成新发现的事实,把已经解决的问题当作新的问题重新提出来。
语言学史从时间涵盖面的角度,可分为通史和断代史,前者如英国R.H.罗宾斯的《语言学简史》,后者如丹麦H.裴特生的《十九世纪欧洲语言学史》。从空间涵盖面的角度,可分为全史和国别史,前者如岑麒祥的《语言学史概要》,后者如王力的《中国语言学史》。有的语言学史著作侧重古代,有的语言学史著作侧重现代。如果时间和精力有限,可以以西方现代语言学为主,但也要对古代语言学有所了解。对国际大师的经典性著作,则应该仔细研读。在一位青年学者的语言学著作中,作者在肯定索绪尔对现代语言学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把他的《普通语言学教程》写成《语言学纲要》,作者显然没有认真读过这部名著,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本来可以避免的失误。类似的例子是不少的。
我国中文系的毕业生外语不过关,外文系的毕业生汉语基础弱,而且不熟悉汉语研究的情况。这种现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根本改观。因此,汉语界和外语界在语言研究方面不能形成合力。为了进一步繁荣我国的语言学事业,建议外语研究工作者也学一点中国语言学史。这将有助于继承和发扬我国语言学的优良传统,开展汉外语对比研究,也将有助于与外国语言学家进行学术交流。
「作者简历」
戚雨村,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长期从事理论语言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著有《语言学引论》、《语言学百科词典》、《现代语言学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等;参加过《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辞海》以及其他辞书的编写工作,现应聘担任《辞海》(1999年修订版)编委兼语言学分科主编。
科学史告诉我们,当代的理论思维,既是过去历史的产物,又是未来发展的源头。每一代科学家都不是从头做起,从零开始,而是在他们的时代,在前人所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工作的。后人正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学习,有失败的教训可资借鉴,这才能高瞻远瞩,去伪存真,推陈出新,开拓有用的领域,找到有效的途径,攀登一个又一个新的科学高峰。语言科学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语言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的中国对训诂、文字、音韵开展研究,古代的印度、希腊对各自的语言结构特别是语法开展研究以来,迄今已有两三千年的历史。早期的语言研究以书面语作为研究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哲学、逻辑学、文学、史学的束缚。经过许多代学者披荆斩棘,殚精竭虑,艰苦努力,语言学终于在上一世纪初摆脱了对其他科学的依附而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并经历了历史比较语言学和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发展阶段。当代语言学学科繁多,流派林立,诸说纷陈,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语言学有很强的延续性和继承性。它的每门分支学科、每个流派、每种理论模式都有自己的历史。举例来说,关于对比语言学的论述,最早见于波兰——俄国语言学语博社恩。德。库尔特内的《斯拉夫诸语言的比较语法》(1902年)一文,但这门学科直到本世纪50年代才开始建立并获得发展。对比语言学有三个源头:一个源头在欧洲,一个源头在俄国和前苏联,一个源头在美国;而不只是美国一个源头。不过,对比语言学(contrastive linguistics)这个术语是美国学者B(L)沃尔夫在1941年提出来的。随着研究的深入,对比语言学从微观语言(语音、语义、语法)的对比发展到宏观语言(修辞、篇章、语用)的对比,从语言内的对比发展到语言外?穴文化?雪的对比。就文化对比来说,我国的罗常培在1950年的《语言与文化》中就列出了语言与文化关系的六个方面,美国的R.拉多是在1957年的《跨文化的语言学》中提出对比原则和对比方法的。文化对比研究目前正方兴未艾。
我在指导研究撰写论文的时候,总是要求他们弄清楚所选课题的来龙去脉:这个课题(概念、术语)是谁提出来的,接下去由哪些人对它进行研究,提出了哪些理论模式,这些理论模式有什么异同,目前研究的进展情况怎样,还存在着哪些没有解决的问题等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立所写论文的定位点。如果不弄清楚研究课题的历史和现状,往往会以偏概全,或者落入前人的窠臼:把旧的见解视为新的见解,把发现过的事实看成新发现的事实,把已经解决的问题当作新的问题重新提出来。
语言学史从时间涵盖面的角度,可分为通史和断代史,前者如英国R.H.罗宾斯的《语言学简史》,后者如丹麦H.裴特生的《十九世纪欧洲语言学史》。从空间涵盖面的角度,可分为全史和国别史,前者如岑麒祥的《语言学史概要》,后者如王力的《中国语言学史》。有的语言学史著作侧重古代,有的语言学史著作侧重现代。如果时间和精力有限,可以以西方现代语言学为主,但也要对古代语言学有所了解。对国际大师的经典性著作,则应该仔细研读。在一位青年学者的语言学著作中,作者在肯定索绪尔对现代语言学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把他的《普通语言学教程》写成《语言学纲要》,作者显然没有认真读过这部名著,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本来可以避免的失误。类似的例子是不少的。
我国中文系的毕业生外语不过关,外文系的毕业生汉语基础弱,而且不熟悉汉语研究的情况。这种现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根本改观。因此,汉语界和外语界在语言研究方面不能形成合力。为了进一步繁荣我国的语言学事业,建议外语研究工作者也学一点中国语言学史。这将有助于继承和发扬我国语言学的优良传统,开展汉外语对比研究,也将有助于与外国语言学家进行学术交流。
「作者简历」
戚雨村,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长期从事理论语言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著有《语言学引论》、《语言学百科词典》、《现代语言学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等;参加过《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辞海》以及其他辞书的编写工作,现应聘担任《辞海》(1999年修订版)编委兼语言学分科主编。
(转)形式逻辑为何产生于西方?
(转) 形式逻辑为何产生于西方?
为什么在欧罗巴半岛上面出现了如此灿烂的西方文明呢?出现了以形式逻辑为核心的西方文明?人们经常研究形式逻辑本身,对形式逻辑的起源问题研究得很少,我今天就试图对形式逻辑的起源问题作一个讨论。我觉得这是东西方思想方法的核心不同,也是我一生着力的地方,我今天卖力气给大家讲的也就是这个问题。
西方形式逻辑的产生
我们现在来看一下大地图,我们可以看到在尼罗河流域和两河流域之间的美索布达米亚平原这两个地方是灌溉很好、气候很湿润、很适合人们居住的两个地方。尼罗河流域出现的是象形文字,两河流域呢,后来就出现了楔形文字,那么我为什么单把这两个地方拿出来看呢?有人说西方文明孕育在西方,其实不对!西方文明孕育在今天的亚洲,在这个尼罗河流域和两河流域。这个地方有三四千年的贸易历史。如果有人逼着我说说西方文明的精髓,我觉得俩词儿就够了:一个是“贸易”,一个是“战争”。我跟你实力差不多的时候我就和你贸易,如果我们两个实力相差很悬殊的话,我就直接到你家里去抢啦,我就砸你。美国现在“单边主义”,动不动就想砸谁,关键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的实力强大,与其平等贸易,不如直接拿走,成本更低。通过贸易、战争,人们就开始有了交流。交流就需要借助语言了,你说的话我听不懂,怎么交流呢?还有就计算,有贸易就要算账,这都是十分重要的。在战争和贸易的过程当中,总是文明比较高的人群的技术像水一样流到较低的人群那里,比如说一方看到另一方在吃熟肉,而自己在吃生肉,那么无论战争结果输赢,吃生肉的那一方都会学会吃熟肉的。
在这个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就出现了“通约”。以前的象形文字很复杂,符号很多,所以首先就需要简化。这个时候呢,就出现了一个民族——腓尼基人,创造了欧洲文明、甚至可以说是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的腓尼基人。他们是一个商业的民族,这一点和我们中华民族是不一样的,我们是一个农业民族,自古以来商业的因素就很少。但是腓尼基人却是一个十足的依靠商业的民族,他们不怎么种地,也不打鱼,就是纯粹的从事商业,也就是我们说的“二道贩子”。他们在美索布达米亚和尼罗河流域之间从事着他们的贸易生涯,这就需要他们对于两边的语言和符号都能掌握,他们的首要愿望就是这些语言和符号都可以简化,这就慢慢的出现了字母。但是一旦变成了字母之后,字母最初的意思渐渐地就不出现了,就简略了,因此也就势必需要一个非常严密的语法,如果没有严密的语法,那么这些字母就变得没有意义。所以呢,我们中国人说一个人没有文化,我们说“不识字”,而俄国人说人没有文化的话,就说“不懂得语法的人”(俄语)。我们中国人不懂语法的人多了,就算是在座的教授,如果要细细考究你中文的语法的话估计也就考倒了。因为我们中文没有一个十分严密的语法体系,我们的语言是模拟式的。可以说,语法的产生是形式逻辑产生的一大土壤。有了严密的语法,这种谓语逻辑才有存在的可能。这种字母的抽象化带来语法的严密,形式逻辑才继而产生。正是这种抽象化的西方文明为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启示。没有这个,就没有牛顿,就没有后来灿烂的人类文明,这一点是要牢牢记住的。
说到这儿呢,大家可以看看从法国带回来的罗塞塔石碑的实物(出示)。这个石碑上面的文字分为三个部分:上面一层是埃及古老的象形文字,中间是埃及文字的手写体,下面一层是希腊的文字。1799年拿破仑的军队打过来的时候,在亚历山大城旁边的“罗塞塔”小镇挖工事的时候看到这块玄武岩的石碑。当时拿破仑军队出征的时候,随军带了150人组成的考古学家的团队(这是很有意思的,我们打仗也不会带着社科院去啊。笑声)结果呢?这些学者一鉴定就发现了这是很有价值的东西,当时就送回法国了。罗塞塔石碑现在存放在大英博物馆的埃及厅,是那里的镇馆之宝!西方人认为文字的、思想的东西是最核心最有价值的东西,比其他的什么金子、大船这样的物质化的东西更有价值。
中国人模糊而丰富的隐喻
那么话说回来,西方人依靠的是语法,我们中国人依靠什么呢?我们有自己的想法,举个例子来看,我们来看看这个“察”字。左边是肉,右边是一只手,手托着肉是什么呢?祭祀!上面有个“宝盖”,三尺之上有神明,看着你有没有好好祭祀,这就是“察”!我们现在说“检察院”、“察看”就是这样的意思,这种例子非常多,举不胜举。中国人喜欢讲典故、讲成语,喜欢隐喻,这既是中国的优点也是弱点。逻辑的东西是可以被抽成很单纯的一维的东西的,而中国的这些隐喻的东西却是多维的、多元化的。还是这个“察”,神明看着你手捧着肉的祭祀,这里面的含义是远远丰富于那个由几个字母组成的“察”的。
我们中国的统治思想确立于汉朝,当时是有选择的。为什么不用其他几家的思想呢?老子的思想没谱,孟子的思想说兼爱,那怎么惩罚坏人呢?法家到最后连商鞅都落得个五马分尸,没有人情了,而中国人讲究的是合情合理。儒家作为统治思想,和我们一般人想的可不一样,儒家不软弱,儒家也敢动刀子杀人。爱因斯坦曾经评价中国人已经做过了所有的实验,但是为什么没有得出抽象的结论呢?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推演的思想方法和习惯。我们的数学计算只注重计算的结果而不重视推理出公式。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西方的图书馆里,书籍分类是很明显的按性质划分的:医学、化学、冶金之类的。这是形式逻辑决定的。而中国的分类则是根据“象”来分类的,分为“经、史、子、集”,经是儒家的经典,子是儒家以外的各家,集是文学作品。这明显就不是按性质来分的,而是按象。象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我们在机场要上厕所的话,可以看到上面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头像,而不用看下面的文字到底认不认识,这就是象的作用。现在电视特别普及,电视语言也是一种具体的象的语言,而不是抽象的语言。等到数百年后,电视语言发展得更加成熟了,人们再来研究电视语言的特点的话,应该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有人说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我们只有明白西方,发扬自己的传统,才能发展。其实,西方人只懂得西方,中国人反倒懂得东方和西方。为什么?打得你不得不明白!这种理解是深刻的。有人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其实是被打的。现在呢,我们考GRE,考雅思,不考就不给你准入证,不考就不让你去留学。但是我们觉得我们学习西方有点儿学得邯郸学步的样子了,自己的东西学得反而少,只学到了一点儿皮毛,或者是些装神弄鬼的东西。
我们一直想知道如何使得中西合璧,这是很困难的,不是简单地加在一起就行。下边放一个西方的高建筑,上边扣一个中式的宝塔盖,这就叫中西合璧吗?这叫西客站,不好看也不实用。中西合璧是要做到水乳交融,首先要求我们有大历史、大哲学的观点,要全面的看待问题。
为什么在欧罗巴半岛上面出现了如此灿烂的西方文明呢?出现了以形式逻辑为核心的西方文明?人们经常研究形式逻辑本身,对形式逻辑的起源问题研究得很少,我今天就试图对形式逻辑的起源问题作一个讨论。我觉得这是东西方思想方法的核心不同,也是我一生着力的地方,我今天卖力气给大家讲的也就是这个问题。
西方形式逻辑的产生
我们现在来看一下大地图,我们可以看到在尼罗河流域和两河流域之间的美索布达米亚平原这两个地方是灌溉很好、气候很湿润、很适合人们居住的两个地方。尼罗河流域出现的是象形文字,两河流域呢,后来就出现了楔形文字,那么我为什么单把这两个地方拿出来看呢?有人说西方文明孕育在西方,其实不对!西方文明孕育在今天的亚洲,在这个尼罗河流域和两河流域。这个地方有三四千年的贸易历史。如果有人逼着我说说西方文明的精髓,我觉得俩词儿就够了:一个是“贸易”,一个是“战争”。我跟你实力差不多的时候我就和你贸易,如果我们两个实力相差很悬殊的话,我就直接到你家里去抢啦,我就砸你。美国现在“单边主义”,动不动就想砸谁,关键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的实力强大,与其平等贸易,不如直接拿走,成本更低。通过贸易、战争,人们就开始有了交流。交流就需要借助语言了,你说的话我听不懂,怎么交流呢?还有就计算,有贸易就要算账,这都是十分重要的。在战争和贸易的过程当中,总是文明比较高的人群的技术像水一样流到较低的人群那里,比如说一方看到另一方在吃熟肉,而自己在吃生肉,那么无论战争结果输赢,吃生肉的那一方都会学会吃熟肉的。
在这个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就出现了“通约”。以前的象形文字很复杂,符号很多,所以首先就需要简化。这个时候呢,就出现了一个民族——腓尼基人,创造了欧洲文明、甚至可以说是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的腓尼基人。他们是一个商业的民族,这一点和我们中华民族是不一样的,我们是一个农业民族,自古以来商业的因素就很少。但是腓尼基人却是一个十足的依靠商业的民族,他们不怎么种地,也不打鱼,就是纯粹的从事商业,也就是我们说的“二道贩子”。他们在美索布达米亚和尼罗河流域之间从事着他们的贸易生涯,这就需要他们对于两边的语言和符号都能掌握,他们的首要愿望就是这些语言和符号都可以简化,这就慢慢的出现了字母。但是一旦变成了字母之后,字母最初的意思渐渐地就不出现了,就简略了,因此也就势必需要一个非常严密的语法,如果没有严密的语法,那么这些字母就变得没有意义。所以呢,我们中国人说一个人没有文化,我们说“不识字”,而俄国人说人没有文化的话,就说“不懂得语法的人”(俄语)。我们中国人不懂语法的人多了,就算是在座的教授,如果要细细考究你中文的语法的话估计也就考倒了。因为我们中文没有一个十分严密的语法体系,我们的语言是模拟式的。可以说,语法的产生是形式逻辑产生的一大土壤。有了严密的语法,这种谓语逻辑才有存在的可能。这种字母的抽象化带来语法的严密,形式逻辑才继而产生。正是这种抽象化的西方文明为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启示。没有这个,就没有牛顿,就没有后来灿烂的人类文明,这一点是要牢牢记住的。
说到这儿呢,大家可以看看从法国带回来的罗塞塔石碑的实物(出示)。这个石碑上面的文字分为三个部分:上面一层是埃及古老的象形文字,中间是埃及文字的手写体,下面一层是希腊的文字。1799年拿破仑的军队打过来的时候,在亚历山大城旁边的“罗塞塔”小镇挖工事的时候看到这块玄武岩的石碑。当时拿破仑军队出征的时候,随军带了150人组成的考古学家的团队(这是很有意思的,我们打仗也不会带着社科院去啊。笑声)结果呢?这些学者一鉴定就发现了这是很有价值的东西,当时就送回法国了。罗塞塔石碑现在存放在大英博物馆的埃及厅,是那里的镇馆之宝!西方人认为文字的、思想的东西是最核心最有价值的东西,比其他的什么金子、大船这样的物质化的东西更有价值。
中国人模糊而丰富的隐喻
那么话说回来,西方人依靠的是语法,我们中国人依靠什么呢?我们有自己的想法,举个例子来看,我们来看看这个“察”字。左边是肉,右边是一只手,手托着肉是什么呢?祭祀!上面有个“宝盖”,三尺之上有神明,看着你有没有好好祭祀,这就是“察”!我们现在说“检察院”、“察看”就是这样的意思,这种例子非常多,举不胜举。中国人喜欢讲典故、讲成语,喜欢隐喻,这既是中国的优点也是弱点。逻辑的东西是可以被抽成很单纯的一维的东西的,而中国的这些隐喻的东西却是多维的、多元化的。还是这个“察”,神明看着你手捧着肉的祭祀,这里面的含义是远远丰富于那个由几个字母组成的“察”的。
我们中国的统治思想确立于汉朝,当时是有选择的。为什么不用其他几家的思想呢?老子的思想没谱,孟子的思想说兼爱,那怎么惩罚坏人呢?法家到最后连商鞅都落得个五马分尸,没有人情了,而中国人讲究的是合情合理。儒家作为统治思想,和我们一般人想的可不一样,儒家不软弱,儒家也敢动刀子杀人。爱因斯坦曾经评价中国人已经做过了所有的实验,但是为什么没有得出抽象的结论呢?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推演的思想方法和习惯。我们的数学计算只注重计算的结果而不重视推理出公式。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西方的图书馆里,书籍分类是很明显的按性质划分的:医学、化学、冶金之类的。这是形式逻辑决定的。而中国的分类则是根据“象”来分类的,分为“经、史、子、集”,经是儒家的经典,子是儒家以外的各家,集是文学作品。这明显就不是按性质来分的,而是按象。象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我们在机场要上厕所的话,可以看到上面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头像,而不用看下面的文字到底认不认识,这就是象的作用。现在电视特别普及,电视语言也是一种具体的象的语言,而不是抽象的语言。等到数百年后,电视语言发展得更加成熟了,人们再来研究电视语言的特点的话,应该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有人说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我们只有明白西方,发扬自己的传统,才能发展。其实,西方人只懂得西方,中国人反倒懂得东方和西方。为什么?打得你不得不明白!这种理解是深刻的。有人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其实是被打的。现在呢,我们考GRE,考雅思,不考就不给你准入证,不考就不让你去留学。但是我们觉得我们学习西方有点儿学得邯郸学步的样子了,自己的东西学得反而少,只学到了一点儿皮毛,或者是些装神弄鬼的东西。
我们一直想知道如何使得中西合璧,这是很困难的,不是简单地加在一起就行。下边放一个西方的高建筑,上边扣一个中式的宝塔盖,这就叫中西合璧吗?这叫西客站,不好看也不实用。中西合璧是要做到水乳交融,首先要求我们有大历史、大哲学的观点,要全面的看待问题。
想起两年前在报纸的一场笔战。起因是写英文专栏的邓永铿批评"征服英语"专栏作者古德明的例句 "The ship was flying the Union Jack." 错误。由于两人都有点名气, 当时颇受人关注。 特辑录两人笔战的文章, 给大家看一看, 从中学习一下。大家看后有甚么意见, 欢迎发表。人物介绍资料来自维基百科古德明古德明(1953年11月13日—),生于广东中山石岐,香港英语教育作家。古德明1957年迁至澳门,1964年又迁至香港定居,曾就读于香港潮州商会小学及圣保罗书院。1976年在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英文系一级荣誉毕业,1981年获香港大学中文系哲学硕士学位。古德明曾在圣贞德中学任英文教师,后于香港大学新闻组担任翻译员,1986年任职于中文大学人事组,1989年曾任《明报月刊》总编辑,1991年出任香港科技大学翻译组主管。1997年曾随家人移民新西兰,1998年回流香港。近年在《苹果日报》撰写与英语有关的专栏,及在《读者文摘》担任翻译,亦有写一些时事评论文章。2004年8月,古德明在《苹果日报》《征服英语》专栏,就英语Ensign(舰旗或商船旗)的使用问题,与名流邓永锵展开笔战。古德明现于《苹果日报》“生活名采”版每日撰写专栏“征服英语”,以及星期六于“论坛”版撰写另一专栏“常山月旦”。邓永锵邓永锵幼年曾在香港接受教育,就读喇沙书院,其后到英国留学,在剑桥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再在伦敦大学取得哲学系荣誉硕士,主修逻辑系。并曾在1983年至1984年任教于北京大学,教授英国文学及哲学。邓永锵与英国皇室成员,英、美政治及商界人士关系密切,其好友包括英国保守党前首相马卓安、戴卓尔夫人,前港督彭定康、已故黛安娜王妃,安德鲁王子、其前妻莎拉、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等。其它好友包括英国影帝米高坚伉俪、剧作家安德鲁莱韦伯、演员晓格兰特与女友珍美玛等。邓永锵亦担任古巴驻香港名誉领事,与古巴政府高层熟悉。2005年3月10日,邓永锵获英国广播公司邀请,参与BBC中国周于上海制作的电视辩论节目“问与答”,担任嘉宾。2006年7月,邓永锵推出新书《An Apple a Week》,并在旧中国银行大厦举行新书派对。其新书序言由前港督彭定康撰写。●●●●●●●●●●●●●●●●●●●●●●●●●●●●●●笔战开始simon 按: 古德明被批的原本文章找不到, 邓永铿被批的文章是下面的第一篇。●●●●●●●●●●●●●●●●●●●●●●●●●●●●●●转载自苹果日报=========================I Love Plain English 日期 : 2004年07月19日 邓 永 锵I love plain English. The whole point of language is to communicate. So what better way than to do so plainly? Tung Chee--hwa does not speak plainly; the Civil Service does not speak plainly; a lot of people do not speak plainly. Yet, few of us protest enough. I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speak plainly--at least in English. We need to do this desperately because the standard of English here is poor. Trying to speak plainly will help improve our English. Do not let people tell you that simple English is not good English. It's the best English. Do not believe that formal English is better than informal English. Or that there is a "business" English. Or that conversation English should not be written. English is English. If there is any rule, it is that plain English is best.In speech, avoid using "I mean", "I mean to say", "actually", "you know", "well". Practise by writing short sentences--like what I am doing now. There was a very famous English judge called Lord Denning. He was my hero when I was at Law College. He was also a hero to a lot of people because he understood the need to communicate plainly. He cut through all the complicated legal language to defend individual rights. He appreciated justice, rather than the law, more than anyone else. I wished he was our Justice Minister. If you read his judgements, you will find that he only wrote in short sentences. And he was a very educated man. So don't be shy about writing short sentences.Also, when asked a question, answer it plainly. If someone asks you "Where are you?", you must reply by saying, "I am at ......." But very often, we say in answer, "We are coming" or "We are on our way". This cannot be an answer to the question "Where are you?". This must be the most unanswered question in the world--and it is because we do not pay attention to plain English.Do not use big words. Being fluent in English is not about vocabulary. It's about use. You cannot learn English by learning from or reading the dictionary. You have to learn how to use the words together. And choose the correct word. Never, for example, say to someone: "You smell". As Dr Johnson, who wrote a dictionary, said, "I smell, you stink". I wished he was our Education Minister. And remember accents do not matter. Having a Chinese accent should not be embarrassing. Often it is nice to have an accent. Much more important is to speak in plain words.I speak English quite well. I promise you that if you begin to speak in plain English, you will improve your English. Everyone in Hong Kong wants to learn English--nothing wrong with that. But the teaching of English in Hong Kong is all wrong. It must be wrong because even the chancellors of Hong Kong universities tell me that their undergraduates' command of English is bad. They often do not understand lectures in English. That can only mean we have not taught our students properly. When I was at La Salle, I scored zero in English. I did not learn the language properly. I was not taught the language well. When I went to England, I could not speak a word of it. So do not expect your children to be taught well at school.The situation is made worse because with l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 (Please note that the word "Putonghua" is not English. Neither is it Chinese. It is a word in an artificial language. So in English, we should avoid it. It is pretentious to use it.) I don't really understand why we are now asked to speak three languages in Hong Kong. If we value our independence, we should try to improve our Cantonese. (If nothing else, we need it for rhyming in many Tang Dynasty poems.) Mainlanders cannot then understand us. That would always be an advantage for us. If we are not careful, we could end up like Singapore--nobody speaking any one language properly. I call it Tiger Balm. Tiger Balm is reasonably good for a lot of things, but not good at any one thing. We don't want Tiger Balm in Hong Kong. Our humourless Government has already got rid of the Tiger Balm Garden, which should have stayed. It would have reminded us how ugly Tiger Balm is.So let's all start speaking and writing plainly. Shortening all your sentences would be a good start. Try writing in short sentences. This style of writing is known as "staccato". Staccato is the plucking of a string on the violin. As we all know, this can sound as beautiful as when the strings are played with a bow. So if we can be beautiful as well as plain, what more can we want?… … … … … … … … … … … … … … … … … … … …David Tang is the founder of the China Club, Shanghai Tang, Pacific Cigar and Cipriani in Hong Kong. He was born in Hong Kong and educated in Kowloon, Cambridge, London and Peking, where he taught English at Peking University. His column appears every other Monday. 作者为中国会、上海滩、太平洋雪茄和香港斯比安利创办人。他于香港出生,在九龙、剑桥、伦敦及北京受教育,并曾在北京大学教授英文。邓永锵的文章隔星期一刊出●●●●●●●●●●●●●●●●●●●●●●●●●●●●●●名采E12 苹果日报 古德明2004-07-29征服英语和邓永锵先生谈英文(其一)--------------------------------------------------------------------------------七月二十一日拙栏有The ship was flying the Union Jack(那艘船挂英国国旗)例句。论坛版邓永锵先生请该版编辑「告诉那个算是要教读者英文的古先生,那句英文不对。The ship always flies the ensign!」Ensign是舰旗或商船旗。邓先生认为船上的旗只可以叫ensign,不可叫flag,船上的英国旗自然不可叫Union Jack /Flag。他反对「凭字典学英文」,但我还是希望他学学Cambridge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nglish fly字条下的英文:The ship was flying the Spanish flag(那艘船挂西班牙国旗)。这一句的flag不必改做ensign。英文绝对可以说Ships from England fly the Union Jack(英国来的船只,悬挂英国国旗)。也许,邓先生用字要求「精确」。那么,他用ensign一字就错了。他说的是甚么ensign?假如是英国军舰旗,那该说the White Ensign;是英国商船旗,则该说the Red Ensign,即俗语所谓the red duster(红色抹布)。邓先生大可不必教我辨字。说到辨字,我想到邓先生七月十九日在论坛版发表的第一篇英文。他鼓吹staccato式写作,说Staccato is the plucking of a string on the violin(断音是用手指挑动小提琴弦的声音)。他不知道用手指挑动小提琴的声音,叫pizzicato。He played the violin pizzicato即「他用手指挑动小提琴」。你可以用弓在小提琴上奏出staccato,却不可用手指,不知道邓先生明不明白。simon 按:英国国旗称为 Union Jack, 正因它原是船旗。 大家可参考下列网址:http://en.wikipedia.org/wiki/Union_Jackhttp://news.bbc.co.uk/1/hi/magazine/4895076.stm和http://www.royal.gov.uk/output/page5017.aspQuote:The term 'Union Jack' possibly dates from Queen Anne's time (r. 1702-14), but its origin is uncertain.It may come from the 'jack-et' of the English or Scottish soldiers, or from the name of James I who originated the first union in 1603.Another alternative is that the name may be derived from a proclamation by Charles II that the Union Flag should be flown only by ships of the Royal Navy as a jack, a small flag at the bowsprit; the term 'jack' once meant small.●●●●●●●●●●●●●●●●●●●●●●●●●●●●●●名采E04 苹果日报 古德明2004-07-30--------------------------------------------------------------------------------征服英语和邓永锵先生谈英文(其二)--------------------------------------------------------------------------------邓永锵先生教读者用字要准确:Choose the correct word. Never, for example, say to someone: "You smell". As Dr Johnson, who wrote a dictionary, said, "I smell, you stink". I wished he was our Education Minister(用字要准确。比如说,切勿告诉人家:「你有点气味。」编写过一本字典的约翰生博士指出:「说自己,是『有点气味』;说人家,则非用『发恶臭』三字不可。」我希望约翰生博士是我们的教育部长)。邓先生这短短一段话犯了三个错误。约翰生博士那句话,是说一般人都宽以责己,严以责人。气味在人家身上是「恶臭」,在自己身上则只是「气味」。邓先生把反话(ironic remark)当作标准字义,叫读者用侮辱字眼向人家说话,孔子说:吾不知其可也。此外,I wished he was our Education Minister一语也错了。邓先生要说现在的愿望,那wished应改为wish。但他似乎认为过去式动词可以用来说现在的事,所以还有I wished Lord Denning was our Justice Minister(我希望丹宁勋爵是我们的法律部长)一语。其实这两句的was改为were,文章会显得较有学养,但这一点我对邓先生不会苛求。第三个错误是"I smell, you stink".、"You smell".两句的句号(full stop),都应置于引号之内。当然,邓先生是不研究标点的。他那句"I am at……"居然用了中文标点符号。英文删节号只有三点,其后当然可加一句号。●●●●●●●●●●●●●●●●●●●●●●●●●●●●●●名采E12 苹果日报 古德明2004-07-31--------------------------------------------------------------------------------征服英语和邓永锵先生谈英文(其三)--------------------------------------------------------------------------------邓先生那篇"I Love Plain English",以简单句子(simple sentence)当做平白英文(plain English),结果是文章了无变化。上乘的平白散文,必须长短句并用,这是中英文都不例外的。邓先生只要读读文笔平白著称的George Orwell作品,就应明白这道理。他自言简单的短句有如「美妙的断音」,但歌曲假如只有断音,再无其它旋律,效果如何,读者不妨想想。当然,只写简单句子,文法错误应可避免,可是这一点邓先生却做不到。比如说,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一九九七年来临,当局要我们都学国语)、I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speak plainly(我要在香港发起平白说话运动)这两句,应改为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I would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encourage people to speak plainly;Do not believe that conversation English should not be written(别相信会话英语不可用于书写)、Tiger Balm is reasonably good for a lot of things, but not good at any one thing(虎标万金油多方面都有点用处,但没有任何特别用处)二语,conversation English应改为conversational English,而good at any one thing则应改为good for。Good for、good at的分别,拙栏读者都会知道,恕我不特别为邓先生解释了。邓先生的文字,我本来决定视而不见。不料他却走到门前要教我英文。-------------------------------------------------------------------------------邓永锵(David Tang)古先生自以为要改我卷,不过他的英语quali不够,改到「污厘单刀」,大错特错。 第一个笑话是:古先生叫我用的句子「应改为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幼儿园学生都知道这句子是无grammar的。正确写法应该是:In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 或 From 1997 we have been told to learn Mandarin 。其实,我写的 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 是有另外的意义,但这个精细的分别,我怀疑很难教晓古先生的。大家可能会奇怪为甚么古先生在他三期的专栏(七月二十九至三十一日)内都那么「劳气」。原因是上月我更正他教读者用的 The ship was flying the Union Jack。 在英文通用口语中,海上行船只可能是flying the ensign,船尾的旗帜一定称为ensign,不叫Union Jack。基于同一原因,英文船上的厨房是galley,不是kitchen。所以英国人不会说 On board, dinner is cooked in the kitchen , 但用 On board, dinner is cooked in the galley 。我怀疑古先生英语的流畅度未成熟,只要翻阅他指正我的文章中,就知道他每次都不是「征服」。(1)我写的 conversation English 是正确的实用语,与 conversational English不一样。我想古先生亦听过 conversation piece 或 conversation painting 或conversation tube 。如果他没有,他可以翻查字典认识怎样用conversation这个字。(开卷有益!)(2)我用Tiger Balm 是使用一个隐喻,提醒香港人怎样讲和写流畅的英文:good at English与古先生说的good for English 的意思当然不同。他误以为我指的是「虎标万金油」药油!(好笑!)( 3 ) I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speak plainly 这句话不只是实用英语,而且意思很明确,与古先生建议的 I would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encourage people to speak plainly ,根本是「长气」到极,精确地犯了简洁英文的精神。(真闷!)( 4 ) 我举 Dr. Johnson对话的例子中I smell, you stink , 没有古先生指出的反话。古先生意会不到Dr. Johnson的幽默,而误会「恶臭」与「气味」的分别,对Dr. Johnson用smell这个字的目的不了解。英文写you smell是个「指示」动词,要你去嗅,不是当形容词,「你很臭」的意思。(收到吗?)( 5 )我写I wished Lord Denning was our Education Minister 亦是正确英文。但古先生说我应写I wish Lord Denning were our Education Minister ,英国人实际会话中不会这样说。(多与英国人沟通吧!)(6)至于staccato是指音乐的「声音」(musical sound),不是奏音乐的「指示」(musical instruction)。如果连音乐语汇也要教导古先生的话,我想我连上厕所也没有时间了!…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在一九八三至八四年曾在北京大学教导博士生英文,并于一九九二年创办了全港独一无二,费用全免的「社区英语学习中心」;首间与第三间都由查理斯王子揭幕,第二间由戴卓尔夫人揭幕。邓先生亦是钢琴家,数度与香港管弦乐团合作表演●●●●●●●●●●●●●●●●●●●●●●●●●●●●●●名采 E14 苹果日报 古德明 2004-08-11--------------------------------------------------征服英语 邓永锵不愧文「献世」家(其一)--------------------------------------------------邓永锵先生又说拙栏英文「大错特错」了。他说我「资格不够」,叫我「多与英国人沟通」,论据显然是:他「曾在北京大学教导博士生英文」,所办英语学习中心「由查尔斯王子揭幕」、「由戴卓尔夫人揭幕」。我当然没有这些资格。我的资格只有三个字:古德明。古德明说邓先生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一语错了,应改为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邓先生说这一句「笑死他」,说From应改为In;假如不改,were就应改为have been。这里且再给邓先生一些笑料。Michael Swan Practical English Usage第一版指出:From is used if we do not say when the action or situation finishes。例句是:He studied the piano from the age of three。邓先生一定会说studied须改为have studied,或from须改为at。他有资格,Michael Swan没有。古德明说,The ship was flying the Union Jack一语没错。邓先生又笑道:「船的旗帜一定要称为ensign。」拙栏曾引Cambridge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nglish例句证明他错了,但邓先生既然顾左右而言他,这里不妨再引Newbury House Dictionary of American English Union Jack条下例句供他笑个饱:A ship flies the Union Jack to show that it is from England。也许,这本字典也不够资格:编者没有请查尔斯王子揭幕。古德明还有两篇笑料,邓先生准备笑死吧。●●●●●●●●●●●●●●●●●●●●●●●●●●●●●●名采 E06 苹果日报 古德明 2004-08-12--------------------------------------------------------------------------------征服英语邓永锵不愧文「献世」家(其二)--------------------------------------------------------------------------------拙栏曾经指出,邓先生I wished Lord Denning was our Education Minister一语,至少wished应改为现在式wish。邓先生讥笑道:「英国人实际会话中不会这样说,你多与英国人沟通吧!」查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wish条下有I wish I didn't have to go to work today例句。我希望邓先生不要又告诉读者「英国人实际会话中不会这样说,wish实际会话中应说wished」。同是说现在的事,「书面英语用现在式动词,实际会话用过去式动词」这条原则,我没有听过。邓先生假如有所据而言,敬希明示出自何经何典。《苹果日报》是社会公器,请邓先生不要当做私家溺器才好。也许,我和邓先生论英文,是自讨苦吃。例如他最初说:「Choose the correct word. Never, for example, say to someone : "You smell." As Dr Johnson said, "I smell, you stink."」他分明以为smell(有点气味)一字应用于自己,stink(发恶臭)一字则应用于别人。但现在他又说:「you smell是个指示动词,要你去嗅,不是『你很臭』的意思。」他究竟在说甚么,保证没有人明白,包括他自己、读者以至本报任何一位编辑。Dr Johnson的话,我只有一个解释:「讽刺一般人宽以责己,严以责人。气味在人家身上是恶臭,在自己身上则只是气味。」但邓先生说:「古先生以为smell是形容词,完全意会不到Dr Johnson的幽默。」给这位文「献世」家子弟缠上了,算我倒霉。因为他可以利用公器信口雌黄。●●●●●●●●●●●●●●●●●●●●●●●●●●●●●●2004年08月13日邓 永 锵 不 愧 文 「 献 世 」 家 ( 其 三 )邓先生曾说: Staccato is the plucking of a string on the violin (断音是用手指挑动小提琴弦)。我告诉他:用手指拨动小提琴弦,叫pizzicato。Macmillan Contemporary Dictionary pizzicato 条下解释就是:(of a stringed instrument, as a violin)played by plucking the strings with the finger 。然则谁对谁错,应该很清楚。但邓先生现在讥笑我说:「Staccato是指音乐的声音,不是奏音乐的指示。如果连音乐语汇也要教导古先生,我连上厕所也没有时间了!」他以为凭「邓先生亦是钢琴家,数度与香港管弦乐团合作表演」两句自我介绍,就能证明他没有误解staccato。不怕邓先生笑死,我碰他,只能叹句「我高一尺,他高一丈」。例如拙栏根本没写过good for English 三字,他却可以批评「古先生说的good for English 」;我说conversation English 应改为 conversational English , 他却说两者「不一样」,哪「不一样」又说不出;我说他那句 I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speak plainly 必须改写,他当然更不同意。这样吧,我和邓先生共讨论了八个问题。假如邓先生同意,我和他每题赌一万港元,由精通英文的中间人评定胜负。邓先生是富家子弟,又有「查理斯王子揭幕」这个高深学历,大概不怕跟穷稿匠小赌一局。否则请不要再指鹿为马亵渎公器。我没有兴趣和骂街者纠缠。古德明●●●●●●●●●●●●●●●●●●●●●●●●●●●●●●名采 E12 苹果日报 古德明 2004-08-14--------------------------------------------------------------------------------征服英语由一九九七年开始--------------------------------------------------------------------------------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In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From 1997, we have been told to learn Mandarin、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四句,是不是都正确?这里前三句是邓永锵手笔,第四句是我写的,意思是「由一九九七年开始,当局就要我们学国语」。「由过去某个时候开始」,英文可用from字来说,配过去式动词,但这不表示事情已成过去。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 from字条下有例句I lived with him from the age of twenty(我二十岁开始和他同居),附注说同居关系「仍在继续」(starting at a particular age and continuing),不是已告结束。这一点邓永锵不知道,所以他说:「幼儿园学生都知道(古德明)这句子是无grammar的。」至于第一句,邓永锵自言「另有意思」,其实意思不知所谓,文法不成体统。他错了,要自辩,那不要紧,但不应教读者跟他错。第二句文法正确,但句子所述限于一九九七年,不是「由一九九七年开始」。第三句以现在完成式动词配from,严格的英文学者会视为错误,会把from改为since;随便一点的,则会视为「也无不可吧」的别格。有读者嘱我「继续纠正邓氏英文」。我不打算这样做。事实上,不是见他忽然向编辑告我一状的傲慢语气,我根本不会理会这个人。最后,我要感谢读者的爱护。有一封短简令我尤其感动:「古先生,我支持你,但和富豪作对,小心毁了前程。」我一生都跟权贵作对,前程哪里还能管得●●●●●●●●●●●●●●●●●●●●●●●●●●●●●●日期 : 2004年08月21日 邓永铿古德明先生在他近四期的专栏(八月十一至十四日)中继续对我大肆攻击,睇来一定过「熨斗」。现在居然还提议以金钱为赌注,离开讨论学识的原旨,让人以为这是澳门大三巴(是他的老家,不是我的)。他如果要找「精通英文的中间人」为他撑腰,不妨请他们在他的专栏发表,毋须提出庸俗的赌气。我只想再次解释一个基本的语文原则:通用的标准英语有别于课本英文和字典,尤其是发霉的!邓永锵●●●●●●●●●●●●●●●●●●●●●●●●●●●●●●2004年08月24日【代邮】文「献世」家邓先生永锵钧鉴:八月廿一日大函敬悉。仆建议八万元与先生一赌英文正误,不意竟遭峻拒,殊为可惜。昔秦相吕不韦「一字千金」之赏,万世嗟称;今仆「一题万元」之议,实乃古风,先生以「庸俗赌气」为词推托,未免贻笑大方之家。又八万元先生赌应必赢,持作公益,惠加社会之余,更享令誉,何舍此不为,而效阿Q胜利,望望然自言自语「标准英文有别于课本英文和字典,尤其是发霉的」?未免贻笑三尺小童。仆不惜大破悭囊成就先生大名,先生自不敢取,先生休矣。多行无礼必自及,幸无怪仆咄咄逼人也。端此奉覆,顺祝学业进步。古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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